读者杨忠明致信《宁夏青年报》,询问一农村女青年欲中止与原来“头脑笨、不学习”“没什么发展前途”“且双方一直没有多少感情”的对象的恋爱关系,而与一搞柳编的“万元户”结为秦晋之好,此举算不算“嫌贫爱富”。如果简单地予以回答,答案只有一个字:算!但问题是如何看待“嫌贫爱富”,如何将这一社会思想与道德观、婚恋观正确地联结起来。
“嫌贫爱富”这一敏感的道德罪名,至今仍深深困扰着广大农村青年乃至整个共和国的公民,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历史的透视。
富比贫好,这是社会法则和定律。人类自有史以来,无时无刻不在追求幸福富强而意欲永抛贫穷。但是,由于在剥削制度下,社会物质财富主要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广大劳动群众却一贫如洗,所以生活在社会下层的人们向往富足却对富人有一种深深的厌恶甚至仇恨。一提“富人”,人们便将其与“为富不仁”等联系在一起。对于“嫌贫爱富”者,也同样予以轻视鄙视以至仇视。这是历史的产物,含有历史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但是,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剥削阶级基本消灭之后,我国广大人民在发展经济、走富裕之路方面有了大体均等的机会,但由于基础、环境、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差异,有人富得快,有人富得慢,还有一部分人,想富,但不愿出力,依旧怀恋“大锅饭”,向往“救济”。因此,越穷越光荣的思想,为富一定不仁的观念,嫌贫爱富可耻的意识还相当程度地存在着,且不时作祟,它不但阻碍着经济的健康发展,也阻碍着道德意识的更新与进步。
历史已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人应当正视“富裕”并勇敢地追求富裕。由于富裕与文明、智慧、勤劳等紧紧相连,因此,嫌贫爱富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历史的必然。所以,青年人择偶,砝码偏向于致富能人,偏向于勤于学习、善于探索的创业者,不仅不该非议,而且应当予以充分肯定。这对勤劳致富者是一种肯定,一种激励;对不肯学习,不愿花气力致富者是刺激,一种反面激励。像杨忠明信中提到的那位被女朋友“抛弃”的小伙子,如果肯从头开始,勤于学习,重新设计自己的人生轨迹,何愁没有好的女孩子来追求自己。如果死守原来的生活不变,把精力放在以“嫌贫爱富”攻击原来的女友并为自己解脱上,那就只能去找“爱贫嫌富”的知己了。但此类姑娘现在恐怕已不多见。
杨忠明及其朋友的困惑、疑虑并不全是对“嫌贫爱富”理论命题的疑虑,而主要是对社会舆论的畏惧。舆论这东西,不可不注意,也不可太注意。作为当代青年,应当有点“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的勇气。这会有些压力,但压力定会越来越小。这一点毋庸置疑。
(载1990年12月14日《宁夏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