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商场,单枪匹马寸步难行,面慈心软步履维艰。有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借助别人的力量甚至踩着别人的肩膀过河只要不违法乱纪也未尝不可,催款亦然,必要时不妨试试借“梯”登天的方法。
金龙公司主管财务的王副经理,素有“俱内”的名声。可其妻能干,为人正直,不贪不占,求她吹“枕边风”的人无不碰壁而回。但有那么一位欲通过她向金龙公司催款的朱某却如愿以偿了。说来十分简单,他并没有运用名烟、洋酒、人民币等“常规武器”狂轰滥炸,也没有施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催泪瓦斯”,仅仅借助一个机会,向她通报了其夫所在公司搞不正当经营竞争,故意拖欠货款,致人于困境的点滴“内幕”。她在向丈夫核实后,勃然大怒,“勒令限期整改”。那位催款人自是欢天喜地,第二天就达目的,凯旋而归了。
这一方法的关键在于一个“借”字,也就是说要善于利用第三者的力量。
一个“借”字,在谋略家手里,成了呼风唤雨的宝贝。古代兵书上说,诱使敌人,使其疲劳,是借敌力;使敌人与敌人之间产生误解,自相残杀,是借敌刃;取之于敌,用之于敌,是借敌财物;离间敌人将领中的矛盾,令其自斗,以借敌将;知其计,而将计就计,是借敌谋等等。可见,“借”的内容是多方面的。
借“梯”登天这一方法应用于催款活动中,关键亦在借助及利用第三者的力量,顺利讨到应得款项。催款者们一旦掌握了“借刀杀人”的精要,当会变化无穷,奇招迭出,以“四两”的微力拨动“千斤”的难讨之债。
这一方法中借“梯”也是多方面的,可借政策、借形势、借上级支持、借舆论宣传、借人情、借信誉等等。可借范围很大,总结下来有以下几招:
(一)借“人情”
借“人情”在催款活动中是极为广泛运用的一种借“梯”。
利用人们社会交往中的情感因素,调动债务人的积极性,使之自愿履行债务的方式,可称为“人情催款”。
人是结成社会生存的智慧生物,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相互之间形成的一定情感联系常常是支配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与债的关系相联系的情感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的情感关系,另一种是通过第三者使双方当事人连结起来的间接情感关系。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是后一种。
从债权人(催款人)的立场看,借助与对方当事人有情感联系的第三人以达到催款目的,不是正面攻打“堡垒”而是迂回包抄,攻打外围,走外围路线。
要把催款时的不利条件变为有利条件,在进攻时为了迂回绕路前进,就要用小利诱骗敌人,这样就可以在比敌人出发晚的情况下,先于敌人到达所要抢占的要地。
迂与直这对关系是矛盾关系。就某一进攻目标而言,最近的路是直路,迂回盘绕的路是弯路。然而,“直路”上常有敌人设卡阻拦,久攻难克,而绕道前进虽有艰难险阻,但无敌人阻拦,此时,自然界的弯路就变成了实际上的直路。
这样的迂回路线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很多很多的。虽然不是每一条都能走得通,甚至可以说大多数的路都亮着红灯,但是要那么多走得通的路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催款人而言,只要有一条走得通,那就足够了。下面是几条常见的路线:
1.夫人(或丈夫)路线。
对钟爱家庭的人而言,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是日常生活中关系最为亲密的伴侣,因此也是人们常常着意“攻打”的主要外围阵地。这条路线能否通畅,取决于两个因素:首先,“枕边风”的风力应有足够的强度,对当事人具备很强的影响能力,或者经常吹、反复吹能够达到一定的强度。其次,风源(当事人的妻子或丈夫)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存在意志薄弱,如,爱占小便宜、有特殊爱好、心胸较为狭窄、富有同情心、慕虚荣等等。应该注意这是两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案例一中的王副经理有“俱内”的“名声”,各路催款人都想通过夫人路线迂回攻占高筑的债台,但大多纷纷落马,无功而返,但朱某却如愿以偿,原因就在于大多数人闯了“红灯”,走进了“此路不通”的死胡同,他们用的是过去惯用的手段、金钱、礼品诸如此等,以为这是以不变应万变的光明大道,结果是刻舟求剑,沮丧而还。王副经理的夫人为人正直,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且极富同情心,愿意对陷入困境的人施以援手,当她得知丈夫在商战中的诸般“恶行”之后,遂“勒令”其夫限期改过。催款人朱某了解人性、体会借“梯“登天之深竟至于斯,又怎能不满载而归呢?
2.情人路线。
一些成功人士开始寻求家庭外感情寄托,“情人现象”已成为当今我国社会中的一大“景观”。走“情人路线”类似于走夫人路线,但在两条路都存在的情况下,后一路线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
3.好友路线。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结识知己密友是人们社会生活中的正常现象。借助对方当事人的知己好友达到催款目的,也是催款人可以利用的一个有效武器。这一武器行之有效的条件是第三人对对方当事人具有足够的影响力。
4.亲属路线。
能对对方当事人产生影响作用的亲属,除了对方的夫人(情人)外,还有父母、兄弟姐妹、儿女及其他与对方关系密切的亲属。这一路线成立的基础在于亲属与当事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或类似血缘关系,以及传统观念、宗法关系(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家庭成员关系,已经超越了“人情”的范畴),等等。
5.客户路线。
债务人与自己的客户(尤其是长期的客户)不一定有血缘的关系,也不一定有人际友谊,但存在利益依赖。因此,借助对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客户施加影响,通常也可以收到奇效。
6.下属路线。
对方债务人若是一个经济组织,那么一般情况下,决策人的“外围”结构中还包括该经济组织内部的职员、干部、工人等,我们可以统称为“下属”。这些下属与决策人之间不管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平等关系还是私有制基础上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客观上都存在利益关系,而且负责人的意图必须经下属的努力得到贯彻实施。因此,如果处理得当,下属可以为催款人的目的实现起重要作用。
利用人情实施催款,关键之点是“制造”一个债务人“抹不下这个情面”的局面,它可以因肌肤之亲、血缘之亲、类血缘之亲、超血缘之亲、利益之“亲”等众多因素而产生。善于发现、发掘并利用便可成为催款人手中的一大法宝。
(二)借“权力”
2003年初在D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D市一家乡镇企业欠外省一家企业约30万元的债务,因经营决策失误方面的原因,无力偿还。2003年1月某日,外省某地方法院的几个手持法院“裁定书”到D市某区乡镇企业局讨要债务。局负责人反复向他们解释:“企业欠债应由企业的自有资产偿还,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无关,”“讨要债务应找欠债企业。”但来人不听。当天中午,在下班的路上,这几人强行劫持了这位乡镇企业局的负责人和他乘坐的“桑塔那”小轿车,直奔外省。后经D市多方努力,对方放回了人,但车被变卖了,说是充抵欠债。
虽然这样做追回了部分欠债,但这是为我国法制所不允许的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它加剧了经济活动秩序的混乱,因此必须制止。
因此,要借权力催款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不时则只能适得其反。
权力,在社会生活中是一个包含范围十分广泛的概念,公民有法律所赋予的公民权,法人拥有受法律保障的法人权,国家拥有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公共权。这里的权力主要指国家赋予各级政府的行政管辖权,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经济管理权,以及生产要素占有、经营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企业行为权、产品处置权等等。
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的或第三人手中的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或变相强制,通常是实现债权的有效方式,例如,债权人通过某人渠道,利用对方上级主管机关、单位的行政权力对下属单位和职工讨要债务;企业以扣发职工工资和福利的办法强行向职工索催款务;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以停电、停水、停气的方式要挟债务人,以讨要债务;银行以强行划拨的方式对债务人强行讨要债务等等。
债权人能否借助“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催款,关键在于其实施行为是否具有法律的依据,是否合法。非法的催款行为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且由此给债务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实施人还须负赔偿的责任。
(三)借“新闻媒介”
据1996年4月4日《中国社会报》报道,上海市闸北人民法院对1989年以来由于当事人负债外逃、下落不明等原因致使执行不了的债务案件,将债务人的姓名、地址、欠债数额公告于颇具影响力的《新民晚报》上,并限期履行,逾期将追究法律责任。曝光后,法院执行庭门庭若市,有自己赶来还债的,有亲属以及单位要求代还的,有积极订出还款计划的,仅十多天,高达458万元的债务“死”案结案数已经过半。
在新闻媒介上对逃债、赖债者予以曝光,限期履行,是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采用的有效的催款方法。
债务人拒绝履行债的义务,一拖二逃的行为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也是不道德的行为,违背了勤劳、正直、友爱、互助、公平等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商品经济要求的道德准则。因此,对那些情节严重,后果极坏的逃债行为,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力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评是无可非议的。这种批评不仅具有警醒世人;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而且舆论的力量作为一种外在的压力还常使债务人不得不履行债务。
总而言之,借“梯”登天之催款方法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催款者要灵活运用之。
古代思想家荀子,在《劝学》中有这样几句警句:“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最后一句,点出了善于借助外力,借助客观条件的重要性。在催款活动中要妙用此法,但使用此兵法时,要灵活有加,方能达到催款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