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震撼心灵的真情故事(青少年快乐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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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拥抱快乐(9)

杜昭明的眼前开始模糊,他的思绪突然回到了几年前。原来那个瓶口系着的红线,夕晴求的不是胜利,而只是要他平安。可是那个女孩子,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他又何尝不是呢?在骄傲、虚荣和犹豫中,他最终还是选择了隐忍,于是和她错过。他俯下身来,看见最后一盆盆栽下面压着一张纸条。抽出来看,上面是夕晴清秀的字迹:“再见,杜昭明。再见,爱情。”

那一刻杜昭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仰面站在初春明媚的阳光里,眼泪汹涌而下。

爱得早不如说得早

◎文/连谏

在街中紧紧地拥抱,可我还是哭了。

盛小美的薯片香

我在E-mail里告诉廪生,下个月我会飞到伦敦,要他去机场接我,我要在第一时间吃到英国薯片。廪生曾多次在E-mail里吹嘘,伦敦的薯片品种繁多又便宜,足以让我在一周内变成超级肥妞。

廪生知道我是爱薯片的,书包一侧总塞着一筒薯片。上自习课时我的嘴巴从来不闲着,同桌的女孩对别人说她很讨厌我,因为我的皮肤黑。其实,她讨厌我吃薯片,香香的味道总能轻易地侵略了她的味觉神经,扰乱她安心读书。第二个学期伊始,她向班主任提出调换位子,没出卖我的薯片,我对她的敌视便有所减轻。

喔,对了,她叫吴晓妮,有着让我嫉妒的白皮肤黄软头发,很棒的学习成绩。吴晓妮如愿以偿,和廪生分享同一张课桌,我一回头就能看见吴晓妮歪着脑袋和廪生说话。我有点儿后悔,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提出换座位的应该是我。

我不要吴晓妮喜欢廪生,所以,从高一到高二,我逮着机会就拼命践踏廪生的形象,吴晓妮熟视无睹地偷笑,我有点儿怀疑她在侮辱我的智商。于是,在高三上学期,因为一件小事,我和吴晓妮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

吴晓妮说:“盛小美,你知道吗,你很让人烦啦。”我仰起鼻孔:“我哪里让你烦啦,你才让人烦呢,整天仰着鼻孔装骄傲的公主。”

然后,我们谁都不理谁,看教室外的泡桐树,开满了小喇叭样的紫色花朵。再然后,扑哧一声,我们都笑了,于是冰释前嫌,成了三人死党。

这是1999年的秋天。

盛小美爱廪生

2000年的秋天,吴晓妮考进了北大,廪生去了上海财经。我把自己只能在本市读一所普通大学的原因归罪于薯片——它们用美味涣散了我的学习动力。

期间,吴晓妮曾在网上问我:“盛小美,你爱廪生吗?”

我甩过去一个吃惊的表情:“呵,你饶了我吧,我爱廪生?除了耍赖,他不会哄女孩子,又不懂浪漫,我的初恋可不想交给一截邋遢的木头。”

吴晓妮不相信,我信誓旦旦。其实,我是言不由衷的。

2002年冬天,廪生突然从上海跑了回来,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在学校的寝室楼下。我傻乎乎地跑下来,站在凛冽的风里仰着头看他。廪生是个大男人了,我的额头只到他的肩。他穿得那么厚,像一只笨笨的北极熊。

“不好好上学跑回来干什么?”寝室楼里有暖气,冬天一到,总是让我错误地估计了外面的温度,穿得少少的下来了,在寒风里瑟瑟地问他。

廪生撇了一下嘴巴:“又臭美了,快回去穿件衣服,我在这里等你。”哈,他的口气又疼又怜又无奈,我喜欢,宁肯这样冻着让他怜下去。我倔倔地说“不”。廪生刷地拉开了羽绒服拉链,我被裹进去,暖得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那天,廪生像一只巨大的树袋熊,揣着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要去英国读研究生了,在上海,他通过了雅思考试。

我的心忽地缩了一下,仰起头,看他:“为什么一定要去英国呢,吴晓妮也去了。”廪生也仰起了头,我们一起看天,下雪了,细碎的雪花飘进眼睛里,挂在头发上,凉气丝丝钻进心里。廪生说:“因为去英国读研究生时间短啊。”

时间,不是我在乎的,我很想问廪生,在英国,他是不是和吴晓妮在同一座城市。吴晓妮在伦敦。

直到廪生离开,我还是没问,只是站在雪夜里拼命向载着廪生远去的出租车屁股招手,直到视线里只剩了两道漫长的车痕。我蹲在地上,在雪地上写下:“盛小美爱廪生”,然后哭了。雪花继续飘落,那一串字渐渐变浅,渐渐被吞噬。

廪生要去北京转机去伦敦,我们的送别在青岛机场画上句号。廪生进入了安检通道,离我,渐行渐远,我冲着他的背影张开嘴巴:“盛小美爱廪生。”

只是,我的声音被机场广播淹没了,廪生只听到我的名字,没有听清后面的。他折回来,探着长长的脖子问:“小美,你说什么?”

我很失望,轻轻地说:“没说什么,我念了雪地上的一句话。”

他摆了摆手,离开了我生活的城市,去了空气潮湿气候阴冷的伦敦。那里有吴晓妮。

盛小美哭了

我收到了廪生的E-mail。廪生在E-mail末尾问:“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句什么?”

我回E-mail给廪生,然后按了“发送”。回到收件夹,看到了吴晓妮的E-mail,她兴高采烈地告诉我,终于可以给我发E-mail了,廪生给她装了中文输入系统。

我慢慢移动着鼠标,逐字逐句地看,不放过一个标点。看了两遍,关上电脑,吴晓妮的E-mail内容我已倒背如流。

我没给她回。然后,我决定,去伦敦。

廪生的E-mail时不时发过来,末尾的结束语在千篇一律地重复:“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什么?”

我的回答从不重复,廪生知道我在撒谎,他要听到我的真话。我三缄其口,好像说了它就失去了发E-mail的动力。

2003年春天,我给廪生发E-mail让他到机场接我,我要在从机场到住处的路上一口气尝完英国各种口味的薯片。

在机场出口,我看见了廪生。他黑了瘦了,眼睛炯炯有神,像黑人的牙齿,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地富有光泽。

我张着胳膊,像鸟儿一样扑向廪生,却扑进了吴晓妮的怀抱,她竟然躲在廪生身后。

她看着我,好像给了我一个天大的惊喜。在爱情面前,这样的惊喜喧腾不起效果。但是,我要配合人家演下去,假装很惊喜。

回住处的路上,廪生从背包里给我掏薯片吃,果然吝啬,竟真的一种口味只带了一片。在吞下第四枚薯片时,我看到了廪生手背上多了一片巨大而暗红的疤痕,我一把捉在手里:“和别人打架了?”

吴晓妮没心没肺地格格笑,抢着说:“这是廪生去中餐馆偷师的代价,他发誓要学会做菜,养好我的胃。”

我放缓了对薯片的咀嚼,然后味蕾失灵。我闭上眼睛努力向后仰头,吴晓妮摸了摸我的脑袋:“盛小美,你怎么了?”

我不肯睁眼:“乘飞机后遗症,有点儿晕,还有,我想我老妈了,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现在她一定坐在电话机边,望着伦敦的方向掉眼泪。”

眼泪就一滴一串地落下来,我总算给流泪找到了合理的借口。穿过眼泪,我看到一个叫盛小美的傻妞,她傻乎乎地等着一个叫廪生的男生来追,等来等去,爱情却已被遗失在等待的路上。

我的初恋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我忽然感觉自己很多余。

廪生丢了笨翅膀

那天晚上,廪生狠狠地喝了两瓶啤酒,很没出息地醉了,他抬起醉眼说:“小美,你还没告诉我,在青岛机场安检口,你究竟说了什么?”

我盯着他,悲愤地大喊:“你就那么想知道我究竟说了什么吗?”

“想,吴晓妮也想。”

“好吧,我说‘盛小美爱廪生’!”

说完,我摔门而去,对身后面面相觑的两人,视而不见,街边的流浪猫惊异而诡秘地看了我一眼,被我的呜呜大哭吓得落荒而逃。

那天晚上,吴晓妮上街找我,很远很远地看着我:“我问过你的,你说不爱他,可是,当我知道你爱他时,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我爱他。”

“谁让你不早说呢,爱得早不如说得早。”

最后,吴晓妮问:“我们是做情敌呢还是继续做朋友?”

我仰着头,想啊想啊,想得很难受,半天才说:“做情敌我也得不到爱情,你以为我傻呀,连爱情和友情一块扔了?”

然后,我们呱嗒呱嗒地跑向对方,在街中紧紧地拥抱,可我还是哭了。

擦鞋匠的情书

◎文/曾颖

他的擦鞋摊旁还有一个摊,摊主是一位一脸通红的胖女孩,这应该就是花花吧?但愿是!

我到成都的第一年租住在一户农家院里的小楼上。院里简陋的平房租住着一个外地打工者小林。

小林是擦皮鞋的,来自青海或甘肃,总之是一个贫穷而又缺水的地方。我之所以对他有这种印象,主要是因为他刚来时,用饭碗装水洗脸,洗过之后还用来洗脚,洗完脚之后还舍不得倒,愣要拿出去浇花。房东为此说过他,你每月都缴了水费,该用还是要用,没人会说你的!他听了这话,很高兴,但嘴里止不住还会说,糟践了多可惜,糟践了多可惜。

一天晚饭过后,我正和房东大哥聊天,小林红着脸走上楼来,支吾了半天,才表达清楚来意,他是想请我帮他写封信。他局促不安地搓着手说:“这信,我说不好,你按我的意思写,把意思写明白就成了,我说得不好的地方你帮我改。”在看到我点头之后,他便放心地开始朗诵起来。请原谅我用“朗诵”这个词,如果你在现场,看过他的表情的话,一定会同意的。

花花妹子:

你好!

我到成都都三个多月了才给你写信,主要原因是找不到人写信。本想豁出几元钱给你打电话,但又怕村里杂货店柱子他爹在广播里嚷嚷,把你爹给招来,所以我一直没打,但我想打,这你知道。我这次托报社的记者大哥给你写这封信,是想向你报平安。我在这里一切都好,水管子牵进屋子里,想怎么喝就怎么喝,想咋洗就咋洗。我刚来的头几天,洗了一次澡,用掉不少肥皂,搓得比要上轿的大姑娘还干净。你知道,要换在咱村,得用多少袋麦子去换水啊。村长家的媳妇未必能洗得这么舒服!

我在这里,住得很好,石棉瓦修的房子,有床有灶,要100多元一个月,贵得吓人不?没事,好歹咱享受了,是不?你也别担心,这钱我只要勤快点,保准能挣回来!哦,差点忘了告诉你,这里挣钱也挺容易的。一把鞋刷只要5元,鞋油7元一盒,加上鞋蜡和抹布,再加一个提篮,30元不到就可以置办一套擦鞋家什,擦一双鞋1元钱,10双10元钱。你算算,这比种麦子划得来吧?你知道这里白生生的馒头多少钱一个吗?一元钱4个,我最初来的时候,每天要吃12个,现在肚里油水多些了,一天只吃9个。

花花,我很想你!你如果能来成都就好了。这里有喝不完的好水擦不完的皮鞋吃不完的馒头,我保证好好对待你,不让你受半点委屈。我要把你养得胖胖的,让你爹看看我究竟是不是没出息。

你来吧,有报社的记者做见证,我决不会骗你!

信后面是地址和落款,写完后我读了一遍,想笑又笑不出来。我敢打赌,小林是这破败小院里生活质量最差但幸福感却最强烈的一个人。写信后不久,我就搬出了小院,一年没有再看到小林。直到三天前出去采访时才在街上又看见了他。这次,他的衣服穿得比以往干净周正得多,他的擦鞋摊旁还有一个摊,摊主是一位一脸通红的胖女孩,这应该就是花花吧?但愿是!

暖爱

◎文/张翔

那些贪图自己美丽的人,却可能永远忽视她的身心暖意。

她要去见骆。她的初恋。

许多年后的今天,她是另一个男人的妻,这个男人憨厚古板又匮乏浪漫的性格,几乎葬送了她的憧憬和美丽。就连她最喜欢的一条棉布裙子,都被无辜地压在了箱底。

于是,她总想起骆,想起他凝望她穿这条棉布裙子时的眼神。这是怎样一条裙子呢?一色淡然的自,腰际绣着淡绿的叶,叶上衬起的是她青春怒放的身体,叶下是她默然沉静的心。

记得买下它那天,她和骆走遍了这座城市所有的街道后,终于在一个橱窗面前同时站定。就是它了!两个人几乎同时做出这样的选择。那种来自彼此心灵的默契曾那么长久地感动着彼此。

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只要是重要的聚会,他总要她穿上那美丽的棉布裙子。每一次,他总是盛赞她一身裙装的美丽。后来,骆出国了,他们不得不被现实生生剥离。

这个寒意初上的秋天,骆忽然回国了,他说他已经离婚回国,如果有可能,希望能和她重新在一起。骆说,穿上那件棉布裙子来见我好吗?我想看你最美丽的样子。

她从箱底翻出那件棉布裙子,穿在了身上,迈出门去。刚一出门,她便打了一个冷战,这才发现天气已经冷起来了。

在相约的旧公园里,她见到了骆,他变得俊朗深沉了些,却感叹她身着那棉布裙的样子,依旧那么年轻和美丽。他们开始在公园里漫步,追想起过去的美好记忆。那西装革履、手中还挽着风衣的骆,不停盛赞她的一身裙装,却始终没有发觉她瑟瑟发抖的情形。

回家的路上,她的步子变得急,她感觉到冷了,不知道是心冷还是身冷。等到她敲开房门的时候,丈夫一看到她的装束,忽然大叫起来,美女呀,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呀?穿裙子不冷吗?然后拉过她冰凉的手臂,搓揉起来。

她终于明白过来,原来真正爱自己的人,从来都不会贪图她的美丽,而那些贪图自己美丽的人,却可能永远忽视她的身心暖意。

藏在布丁里的银纽扣

◎文/蕙然

百感交集的安妮流着泪,拨通了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号码。

安妮是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和瑞克结婚的。当时她在读大学,相依为命的父亲突然身患绝症。如果不是父亲旧时好友的儿子瑞克从佛罗里达乡下赶来纽约,用他微薄的积蓄付昂贵的医疗费,并且精心照料病重的老人直至故世的话,安妮一个人是无论如何都扛不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