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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巴基斯坦国父

——真纳

穆罕默德·阿里·真纳(1876—1948),巴基斯坦民族独立运动的领袖,巴基斯坦的缔造者。

真纳生于卡拉奇一穆斯林富商家庭。6岁那年,父母为他请了一名家庭教师教他古吉拉特语。10岁在孟买进入一所小学,在校内他对玩耍比对学习更感兴趣,为了转换环境,11岁时父亲决定把他送进信德伊斯兰学校,在这里大约学习了4年时间,他对学业仍无兴趣,父亲很为他担忧。父亲此时已是卡拉奇有名的商人,他希望儿子尽快学点本领。父亲的一位朋友建议把真纳送到伦敦去,以便他能开辟一条自己的生活道路。父亲采纳了这位朋友的建议。临去英国前,由父母包办,他与贝伊结了婚。

1892年初,真纳乘上前往英国的轮船离开了祖国。来到伦敦后,他进入林肯律师学院学习法律。不久,妻子贝伊与母亲相继去世的噩耗传来,他感到很悲痛,尤其对母亲的爱是超过一切的。在痛苦中他决心学有所成,为家庭争光。平日他大部分时间到图书馆去博览群书,丰富、充实自己的头脑。星期天,他常去伦敦海德公园听讲演。对下院的辩论会他也十分感兴趣,一些著名自由主义政治家们的演说对他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他心中时时涌起一种联想:为了祖国的独立将要进行大规模的斗争,他渴望在这场斗争中能起到重要作用。几年后,他在一次谈话中曾流露出这种强烈的愿望,他说:“孟买将成为第二个波士顿。但这次不是把一箱一箱的茶叶,而是把一车一车的英国人抛进海里。”1896年在取得林肯律师学院高级律师资格后,他启程回国了。

回到印度后,父亲希望他在卡拉奇某个名律师处工作,但真纳另有打算,他决定前往孟买。创办律师事务所。1897年,他来到孟买,很快在孟买高等法院注了册,开始了艰辛的创业阶段。最初的三年,由于他初出茅庐,找他办案的人很少,经常是早上去法院兜圈子,晚上两手空空地回来。尽管处境艰难,但他仍坚持不懈。1900年,经朋友举荐,他结识了孟买代理检察长麦克弗森,麦很赏识他的人品、才气,很快他被任命为孟买管辖区的临时推事,他的社会地位的确立和财富的积累由此逐渐开始了。

1906年,真纳30岁了,他加入了印度国民大会党。他感到自己已有所“积蓄”,可以搞政治活动了。他认为通过国大党这个政治组织,可以为人民的政治进步尽到自己的责任。这年国大党召开了加尔各答会议,他作为该党主席达达巴伊·纳奥罗治的私人秘书出席了这次会议。达达巴伊·纳奥罗治在国大党中属于温和派,主张立宪斗争,主张在不列颠帝国范围内实行印度自治。这些思想对真纳的政治观点的形成影响颇大。

1906年12月,全印穆斯林联盟成立了。它主张按宗教划分选举单位,实行立法机关的选举,并要求立法机关中给伊斯兰教徒以独立的代表权。穆斯林联盟成立后,很多一直在国大党内的穆斯林,加入了穆盟;而仍留在国大党内的为数不多,真纳便是其中之一。1910年,他被孟买的伊斯兰教徒推选为印度中央立法议会的议员。1913年,穆盟领导人根据反英斗争的需要,提出了同其他教派合作,以建立一个适合印度的自治制度的政治目标。这一年,真纳正式加入穆斯林联盟,同时又是国大党党员、立法议会的议员。实现印度教徒与穆斯林的团结,正是真纳这一时期不懈努力追求的目标。他认为:印度穆斯林只有参加印度民族独立的斗争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利益。穆斯林联盟在保护穆斯林利益的同时,应忠于占有更重要地位的国家利益。1916年真纳代表穆斯林联盟同国大党签署《勒克瑙协定》。这一协定的签订使印度人民自治道路上最大障碍——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不和被排除了。英殖民当局已无法再以此为借口阻碍印度的政治改革了。但殖民当局并不死心,他们扬言,针对国大党与穆盟达成的谅解要“在印度采取强硬路线”。这一年,真纳出任穆斯林联盟主席并再次当选为中央立法议会议员。

1918年4月,真纳同露登巴伊·佩蒂特结婚。第二年8月,他们的独生女儿迪纳·真纳出生。

1920年,真纳再次当选为穆斯林联盟主席。1921年初,由于对国大党那格甫尔年会提出的不合作纲领有不同意见,与甘地发生了激烈争论,导致真纳脱离了国大党并放弃一切公职,仅保留下穆盟盟员的资格。虽然出现不和,但这时他仍呼吁印度教与穆斯林之间的团结并为之去努力。1924年5月,他在穆盟拉合尔会议上疾呼:“外国统治印度并且继续维持统治,主要是因为印度人民,尤其是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不能团结一致,缺乏互相信任……我几乎可以说,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团结之日,就是印度实现自治领责任政府之时。”1926年11月,真纳再次被选人中央立法议会。1928年,他的妻子露登巴伊·佩蒂特病逝。1930—1932年,真纳代表穆斯林联盟参加英印伦敦圆桌会议。1934年成为穆斯林联盟终身主席。

1935年7月,英国国王批准印度政府法,印度十一个省开始享有自治权。10月24日真纳从英国回到了孟买。1937年2月根据印度政府法举行了第一次大选,国大党在十一个省中的五个省里得到了绝对多数,而穆盟却收获甚小。国大党坚持一党组阁,拒绝与穆盟合作。真纳与国大党领袖甘地、尼赫鲁的分歧日益显见,尽管如此,直到1938年时,真纳还一直视自己是一位民族主义的印度人。

随着国大党与穆斯林联盟之间分歧的加深,以及殖民当局“分而治之”的政策,真纳的立场开始转变。1940年初,真纳提出:穆斯林是一个单独的民族,应该满足他们的民族愿望。3月22日,穆盟在拉合尔召开年会,通过了著名的《巴基斯坦决议》。决议要求伊斯兰教徒聚居的省份脱离印度,成立一个单独的国家即巴基斯坦。为了实现这一决议,真纳与甘地进行了多次艰苦的会谈。甘地认为:穆斯林和印度教徒不是两个民族,而是一个民族。真纳则认为:无论按照什么样的民族定义和检验标准,穆斯林和印度教徒都是两大民族……无论根据什么样的国际法准则,穆斯林都是一个民族。针锋相对的意见,难以弥合的分歧,一直持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殖民主义者为了保持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决定利用国大党与穆盟的矛盾,采取了分而治之的办法。1947年6月,英国艾德礼政府公布了“印度独立法”(即“蒙巴顿方案”)。其主要内容是根据居民的宗教信仰,把原来的印度一分为二:印度教徒的印度国家和伊斯兰教徒的巴基斯坦国家,分别享有英联邦自治地位。穆斯林联盟和国大党都接受了分治的原则。

1947年8月7日,真纳回到卡拉奇。8月11日,召开巴基斯坦制宪会议。8月14日,真纳宣誓就任巴基斯坦自治领首任总督。15日,以列雅格特·阿里汗为总理的巴基斯坦第一任内阁宣誓就职。

巴基斯坦从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印巴分治后长期存在的教派纠纷并没有解决,殖民当局制造的克什米尔归属问题更难处理。政治事务的空前繁忙,使真纳感到精疲力竭。1948年6月,根据医生的建议,他离开卡拉奇到基达休养了一段时间,7月1日,他应邀在卡拉奇为巴基斯坦国家银行的开业式剪彩,并在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8月14日,他不顾身体的虚弱,为巴基斯坦独立一周年准备了向全国发表的文告。9月11日与世长辞,终年72岁。

真纳是巴基斯坦立国运动的领导人,他在巴基斯坦人民中享有极高的威望,人民尊称他为“伟大领袖”。他的一生,是为伊斯兰民族争取独立、解放而奋斗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