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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蝴蝶要飞走了

◎文/宁宇

给我们讲这个故事的朋友,也是胡蝶的好友。

在加拿大温哥华东南郊,有一座公墓。墓地被高大的红松、白杨围了个严实,绿茵茵的草地起伏伸展。这里非常安静,除了少数扫墓人外,根本不见人影。

就在这墓碑林立的地方,有一座墓穴却没有立碑,也没有留下死者的名字。人们不知谁葬在这里,也无人探寻追问。只是偶尔会有一两束鲜花,沾着晶莹的露珠,寄托着朋友的思念。

几年后,墓碑终于立起,并刻上了名字:胡蝶女士之墓。

胡蝶是中国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赫赫有名的大明星、电影皇后。她拍的电影几乎家喻户晓,红透半边天。她晚年迁居到温哥华后,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除了与其他四位要好的结拜成姐妹的女友来往外,很少抛头露面。可以说,基本上过着隐居的生活。

她没有孩子,在香港领了个养子。带着养子和媳妇,安家在这个远离祖国的静谧港湾。也许,大红大紫尘埃落定后,晚年才尝到生活的平凡恬静,舒适可贵。

一天,一位从日本移居到温哥华的老华侨找到她。她并不熟识,看不出当年共事的伙伴的面影。老华侨解释了半天,她才记起30年代那件早已忘却的小事。这种事情,对于大明星胡蝶来讲,犹如空气中的灰尘,早已飘散不见踪影。然而老华侨却终生无法忘记并记忆犹新——那是胡蝶在上海大舞台演出的一个晚上。当时老华侨还是一名年轻的小工,负责拉舞台的大幕。不知是紧张还是别的原因,大幕出了问题,弄得台上演员僵场,台下观众起哄。事后老板大发脾气,当场狠狠训斥这名拉幕小工,骂得他狗血喷头。胡蝶看不下去了,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你为什么要这么凶!他还是一个孩子,下一次注意就是了。”老板岂敢惹恼这位大演员,只能灰头灰脑收了场。

当时拉幕小工心中暗暗立下誓言:将来我发达了,定要回报您!不久,小工到了日本,先到餐馆打工,后来自己开酒店,经过风雨沉浮,成家立业,成为一名富翁。70年代,他终于打听到胡蝶已移居温哥华,便卖掉家产,举家定居温市。他知道胡蝶生活比较拮据,但送她钱款一定不会收,便在离她住处不远的地方,以胡蝶的名义购了一套高级公寓,赠送给她。

老华侨了结心愿之后,不久辞别人世。胡蝶的养子嗜赌,把胡蝶毕生的积蓄赔光了,最后打起卖公寓的主意。这时胡蝶已病重,不久便离开人世。葬进公墓时,养子竟然无钱立碑。隔了几年,才由朋友出款树碑刻字。

听说,大陆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都曾经邀请胡蝶回国访问。上海还把她住过的小楼修缮一新。但是,胡蝶不知什么原因未能成行。她漂泊在外,处境凄凉,晚年确实让人感慨。

给我们讲这个故事的朋友,也是胡蝶的好友。一天,她从胡蝶惟一还健在的结拜姐妹那里要了两张照片给我。一张是她与朋友聚会的照片。一张是她60岁的肖像。朋友告诉我,胡蝶是1975年从香港移居加拿大的,1989年81岁时去世。

辞世的时候,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蝴蝶要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