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咏物文学与时代精神之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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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裴给事宅白牡丹》诗作者考辨

《全唐诗》卷一二四裴士淹名下收录有《白牡丹》一首,诗云:

长安年少惜春残,争认慈恩紫牡丹。别有玉盘乘露冷,无人起就月中看。

卷二八〇卢纶名下收录有《裴给事宅白牡丹》一首,云:

长安豪贵惜春残,争玩街西紫牡丹。别有玉盘承露冷,无人起就月中看。

卷五〇七裴潾名下亦有《白牡丹(一作长安牡丹)》一首,云:

长安豪贵惜春残,争赏先开紫牡丹。别有玉杯承露冷,无人起就月中看。

这三首诗前两句稍有异文,后两句则几乎完全一样。如果排除一种极端情况,即三人在互不知晓对方诗作的情况下各自为之,那么我们基本上可以断定,这三首诗其实就是一首诗。在《全唐诗》中,误题作者或一诗两见的情况并不罕见,但同一首诗归诸三人名下,却实在有些蹊跷。

本来,如果这只是一首平凡庸陋之作,那它的作者是谁倒也无足轻重,但是,根据前人的评价和我们的品鉴,这确实是一首相当优秀的作品。它不仅包含丰富的文化信息,而且具有很高的文学品质。就前者而论,这首诗反映了一种时代风尚:唐人喜爱牡丹,每于暮春时节,无不争相玩赏;慈恩寺之紫牡丹,尤为时人所重。就后者而论,此诗以“玉盘承露”比喻月下之白牡丹,既形容了牡丹之“白”,更突显出其高贵雅洁之姿,可谓体物精切。后两句白牡丹之“无人起就月中看”,与前两句之豪贵“争认慈恩紫牡丹”相映衬,体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审美趣尚,流露出作者不趋附时尚的孤洁品性,寄意深远,耐人寻味。清人洪亮吉《北江诗话》云“《白牡丹》诗,以唐韦端己‘入门惟觉一庭香’及开元明公‘别有玉盘承露冷,无人起就月中看’为最”,诚为知言。既然如此,那么,对于这首诗作者的考辨就显得非常必要和有意义了。

那么,这首诗的作者究竟为谁?是什么原因导致前人在确定此诗作者时产生如此大的分歧?围绕这一疑点,笔者翻阅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发现此诗可以肯定不是裴士淹所作,至于是否卢纶或裴潾之作,疑点甚多,也基本上可以否定。最有可能的情况是,这首诗是天宝末某位著名诗人所作,至于这位诗人是谁,据现存史料看,已无从考索。

此诗最早见于晚唐段成式的笔记小说《酉阳杂俎》。其前集卷一九《广动植之四·草篇》云:

开元末,裴士淹为郎官,奉使幽冀回,至汾州众香寺,得白牡丹一窠,植于长安私第,天宝中,为都下奇赏。当时名公,有《裴给事宅看牡丹》诗,时寻访未获。一本有诗云:“长安年少惜春残,争认慈恩紫牡丹。别有玉盘承露冷,无人起就月中看。”太常博士张乘尝见裴通祭酒说。

据笔者所知,这是唯一一段本朝人记载此诗来历的文字,而且交代得非常清楚。因此,如果这段记载可靠的话,我们便有充分的理由认定,《全唐诗》将此诗分别置于裴士淹、卢纶、裴潾三人名下的做法是错误的,至少是极不妥当的。

根据笔者考索,这段记载是相当可靠的。

首先,这段文字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及其仕履俱与史合。这段文字所涉及的中心人物是裴士淹,具体事件则有其任郎官、出使幽冀、任给事中等。按,《旧唐书》卷九《玄宗本纪·下》云“(天宝)十四载春三月……癸未,遣给事中裴士淹等巡抚河南、河北、淮南等道”,《新唐书》卷二二三上《李林甫传》云“帝之幸蜀也,给事中裴士淹以辩学得幸”;韦执谊《翰林院故事》、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均记有裴士淹开元以后至德以前由给事中充知制诰,后又出为礼部侍郎事;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一〇载有乾元元年“礼部侍郎裴士淹”知贡举。由以上材料可知,天宝末年裴士淹确曾任给事中。又,清赵钺、劳格撰《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以下简称《郎考》),对裴士淹生平仕履有翔实的考证。《郎考》卷六“司封员外郎”、卷七“司勋郎中”下有裴士淹题名。唐司封员外郎属吏部,从六品上;司勋郎中属吏部,从五品上。给事中,属门下省,正五品上(据《旧唐书·职官志》)。裴士淹天宝十四年前后已任给事中,则其为郎官,当在开元末年。这正与段成式所记裴士淹开元末为郎官、天宝中任给事中相吻合。又,《新唐书》卷二二五上《安禄山传》云:“禄山惧朝廷图己,每使者至,称疾不出,严卫然后见。黜陟使裴士淹行部至范阳,再旬不见,既见而使武士挟引,无复臣礼,士淹宣诏还,不敢言。”《资治通鉴》卷二一七亦有同样的记载。此与段成式所言之“奉使幽冀”合。唯裴氏出使幽冀的时间,不是在开元末,而是在天宝末。这一不合之处,或系讲述者误记,或者裴氏在开元末另有一次出使幽冀之事,不可确考。如此看来,这段文字所记载的中心人物裴士淹的仕履情况与史实基本吻合,则其所记之事,应该是比较可信的。

其次,据段成式交代,这段文字是从张嵊那儿得来的,而张嵊则是亲耳听国子祭酒裴通讲述的。这个裴通是谁呢?《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共有五个裴通。其中“西眷裴氏”齐壶关令裴谒之之子裴通为齐、梁间人,“洗马裴氏”北周骠骑大将军裴彦之子裴通为北周、隋间人,非段成式所言之裴通甚明。另,“洗马裴氏”有裴通曾任同州刺史;“南来吴裴氏”裴士淹之子裴通,曾任检校礼部尚书;“东眷裴氏”都官郎中裴孝智之子裴通曾任寿州刺史。据郁贤皓先生考证,“洗马裴氏”之裴通任同州刺史在贞元、元和年间,非任国子祭酒之裴通甚明;“东眷裴氏”之裴通任寿州刺史之时已不可考,是否于文宗朝任国子祭酒尚不得而知。但裴士淹之子裴通在文宗朝曾任国子祭酒,却有确凿的史料记载。按,《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有裴通《易书》一百五十卷,其下注云:“字又玄,士淹子,文宗访以易义,令进所撰书。”《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裴士淹之子裴通)通字文玄,检校礼部尚书。“文”字与“又”字形近,“又玄”当即“文玄”。《太平御览》卷六〇九云:“唐书曰:文宗时,裴通自祭酒改詹事,因中谢,上知通有易学,因访以精义,仍命进所习经本,著易元解并《总论》二十卷,《易御寇》十三卷,《易洗心》二十卷。”这就是说,裴士淹之子裴通在唐文宗时曾任祭酒,恰与段成式所言“太常博士张嵊尝见裴通祭酒说”相吻合,则段成式所言之裴通乃裴士淹的儿子(按,裴士淹开元末为郎官,天宝末任给事中,乾元元年尝知贡举,其时应已年届五十;裴通文宗时任国子祭酒、太子詹事,其时距乾元元年七十余年,似乎相距太远。但我们不能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即裴通系裴士淹晚年所生子,且享年颇永。裴通明《易》,著述颇丰,进书之时,或已入耄耋之年;太子詹事之职,亦多以老儒宿学任之,此应皆属晚年之事)。既然这段文字所叙述的事情出自当事人裴士淹的儿子裴通之口,则这段文字更加可信。

这里尚有一个问题,就是裴士淹移植白牡丹以及裴宅白牡丹为都下奇赏之事,与裴士淹天宝末奉使幽冀事,在时间上不吻合。但是,无论裴士淹是否以前曾有过出使幽冀的经历,裴士淹移植白牡丹究竟在什么时候,一个基本事实却不能否认,那就是裴宅确有此一窠白牡丹,也确实有人曾围绕裴宅牡丹进行了一次成功的诗歌创作。毕竟故事的讲述者是当事人裴士淹的儿子。

因此,除了在一些细节上存在不太吻合之处外,《酉阳杂俎》中这段文字的记述是非常可靠的。既然如此,我们便基本上可以对这首诗的作者作出推断了。

第一,此诗非裴士淹所作。在段成式的这段记载中,故事的讲述者裴通作为裴士淹的儿子,在讲述这段故事时,只说明此诗出自“当时(天宝中)名公”之手,而没有说是他父亲的作品。倘若此诗确系裴士淹所作,那裴通岂有不知之理?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这首诗不是裴士淹所作。

第二,这位“当时名公”是谁?诗名很盛的卢纶是否就是这首诗的作者呢?据笔者考察,此诗非卢纶所作。理由如下:卢纶生于天宝七年(748)(卢纶有诗云:“八岁始读书,四方遂有兵”,所谓“四方遂有兵”,当指安史之乱爆发,四方用兵),天宝末尚为童稚,焉得遽称“当时名公”。《文苑英华》卷三二一“牡丹”门下录有此诗,题为《裴给事宅白牡丹》,署名卢纶。然清初席氏琴川书屋刻十卷本《卢户部诗集》未收此诗;《全唐诗稿本》之《卢纶诗集》六卷,其中前五卷为刻本(所录诗歌及编排顺序与琴川书屋本全同,唯合其二卷为一卷),亦不录此诗,第六卷系抄本,录有此诗,而据诗题、附注等可知是从《文苑英华》中辑出的。按,唐文宗朝,卢纶之子卢简能曾奉文宗之命献上其父诗五百篇,《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有《卢纶诗集》十卷,或即据此编成。明清人所刊刻的《卢纶诗集》纵有散佚,像这样一首优秀的诗作,亡佚的可能性却实在不大。更何况这首诗在晚唐至两宋流传颇广,除《文苑英华》外,《南部新书》、《唐诗纪事》、《万首唐人绝句》、《全芳备祖》等均录有此诗,也算得上是唐人名篇了。如果它真是卢纶所作,而且被编入了最早的《卢纶诗集》,那么宋人绝对不会对此诗作者产生如此大的分歧。因此可以推断,这首《裴给事宅白牡丹》并不见录于唐宋传本《卢纶诗集》。值得注意的是,唐宪宗元和年间,令狐楚曾辑有《御览诗》一卷,共收录中唐诗三十家三百余首(内录有卢纶诗三十二首,李益诗三十六首),其中收录了李益的《咏牡丹赠从兄正封》诗一首:“紫蕊丛开未到家,却教游客赏繁华。始知年少求名处,满眼空中别有花。”这首诗与《裴给事宅白牡丹》相比,虽然各有千秋,但细细品味,后者似乎更优。李益与卢纶生年同为天宝七年(748),在大历、永贞年间均享有很高的诗名,倘若卢纶真作有《裴给事宅白牡丹》诗,令狐楚何以取彼而去此?更重要的是,卢纶与裴士淹之子裴通生活的年代大致相同(裴通年纪或稍小),唯卢纶享年不永(卒于贞元十四、十五年间,798—799),大约早裴通三十年辞世(文宗时裴通任国子祭酒、太子詹事诸职,则其至晚在大和年间尚在世),段成式卒年在唐懿宗咸通四年(863),较裴通晚约三十年,相距均不甚远;又,卢纶子卢简能献父诗五百篇之事,恰在文宗朝,如果此诗真是卢纶所作,裴通不会不知道,段成式也不会不知道。现在裴通说如是,段成式完全认同裴说,则此诗非卢纶所作亦明矣。

第三,此诗亦非裴潾所作。钱易《南部新书·丁》记载此诗本事云:

长安三月十五日,两街看牡丹,奔走车马。慈恩寺元果院牡丹先于诸牡丹半月开,太真院牡丹后诸牡丹半月开。故裴兵部怜白牡丹诗自题于佛殿东颊唇壁之上。太和中,车驾自夹城出芙蓉园,路幸此寺,见所题书,吟玩久之,因令宫嫔讽念。及暮,归大内,即此诗满六宫矣。其诗曰:“长安豪贵惜春残,争赏先开紫牡丹。别有玉杯承露冷,无人起就月中看。”兵部时任给事。

《唐诗纪事》卷五二“裴潾”条引录了此段文字,虽稍作删改,但所叙述的事情没有变,唯诸本《南部新书》之“裴兵部”下俱作“怜”字,而《唐诗纪事》均改作“潾”(按,今人王仲镛撰《唐诗纪事校笺》曾全文引录了《南部新书》中的这段文字,亦将此“怜”字引作“潾”字而未加任何说明,不知何据),这就对于“裴兵部”下的这个字究竟应该是人名还是诗题的首字造成一定的误会。不过根据钱易的记载,再参之以史事,可知这里的裴兵部确实就是裴潾(《旧唐书》卷一七一《裴潾传》记载裴氏仕履甚详,钱易所言,正与史合)。裴潾为中唐人,生年不详,但卒于文宗开成三年(838)。按照钱易的说法,这件事情发生在裴潾任给事中时。裴潾拜给事中在敬宗宝历初年,大和四年出为汝州刺史,故此诗之作,具体时间应为宝历元年至大和四年间(825—830)的某个暮春时节。裴潾在穆、敬、文宗三朝影响颇大,如元和末谏宪宗服饵事、大和中仿昭明太子编《大和通选》事,皆影响极大。尤其是后者,直接与当朝文人关系密切(裴氏在编纂《大和通选》过程中,以私意作取舍,曾引起当时人们的极大訾议)。又据钱易所记,裴潾的这首《白牡丹》诗,在大和中为文宗所赏,一天之内而“诗满六宫”,可谓是当时的诗坛盛事。但是,在这样一个有影响力的人物身上所发生的这样一件有影响力的大事,唐人竟无一语提及。不仅如此,几乎在其作此诗的同时,同为朝官的裴士淹之子裴通(裴通任祭酒在文宗时,他对张嵊讲述此事是否与钱易的说法有所关联,即文宗时此诗是否确实曾“诗满六宫”,尚不得而知)却提出了与此截然不同的说法:此诗乃天宝年间某著名诗人所作。这岂不是针锋相对、形同水火吗?为什么唐代本朝人绝口不提裴潾创作这首《白牡丹》诗,并书于太真院(《唐诗纪事》作“太平院”,似为转录之误),然后被文宗偶然发现,从而得以传遍六宫这样一件富有传奇色彩的诗坛盛事呢?因此结论很显然:裴潾不是此诗的作者,宋初的钱易或者是误记或者是有意附会,在其笔记小说中写下了这么一段富于传奇色彩的故事,而南宋计有功在编辑《唐诗纪事》时又以此为本将此诗明确归到裴潾名下,稍后陈景沂编《全芳备祖》亦承此误而认为此诗为裴潾所作(影宋本《全芳备祖》题作“璘”,似抄录之误)。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首《裴给事宅白牡丹》诗,乃天宝末某位著名诗人所作,至于究竟是谁,现在已无从考索。但是可以肯定,此诗既非裴士淹所作,也不是卢纶、裴潾的作品。《全唐诗》误题此诗为裴士淹作,似乎是编者因编务匆遽,未及细审《酉阳杂俎》中的这段文字;题作卢纶,则是以《文苑英华》为据,而《文苑英华》的编者究竟有何依据,尚不可知,但其疏于考证却是事实;题作裴潾,显然是依据《唐诗纪事》,但从钱易到计有功、陈景沂,讹误相沿,其迹显然。《万首唐人绝句》、《唐诗品汇》、《古今图书集成》将此诗署名为“开元名公”,不失为一种审慎的态度,倘若编者更加仔细一些,注意到此诗实作于天宝年间这一事实,而改题为“天宝名公”,那就称得上无懈可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