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史前文明探秘总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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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历史的足迹(9)

如果克里特岛的宗教仪式或重大庆典活动中,有过这种表演,杂技演员跟处身迷宫的雅典儿童一样,大概也难逃一死。

在经过80年代耐心的发掘和研究后,人们仍没找到最后的结论,既没能证实这是个王宫,也从来没有发现过曾埋葬死人的痕迹,人们只能感觉到眼前的一切与那个神话传说有一定的关系,答案可能仍掩埋在这些古老的断瓦颓垣里面,等着后人去发现。

美容与节育坠胎

古代的人类对生育的认识是非常奇特的,直至公元一世纪,仍有许多人相信所有器官已完备的动物,都是具体而微地活在“微生命”内。他们认为每一个生物都含有他的子孙,一个藏着一个,就跟套盒一样。因此做母亲的只是营养供应者,同时又是为人父者撒种的地方,这种想法非常普遍,伟大的希腊作家也是这样想,例如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女性不提供胎儿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希望波克拉第,毕达哥拉斯和普鲁塔克则相信男女都排出精液,双方都要萃取一点精华出来才能受精。

古典时代的希腊人非常注重控制人口数量,而且似乎为了达到目的。常常不择手段也不感到良心不安。举个例说,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不仅赞成避孕,而且不反对遗弃婴儿以减少家庭人口。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医学之父”希波克拉第的门徒发明了一种子宫内避孕装置,原来是一根内装羊肉脂肪的小铅管,可经子宫颈插一部分入子宫。现在的人都知道,如果有异物留在子宫内。即能防止怀孕。因此可以说子宫内避孕装置早在希波克拉第时代就出现了。

古代人还有稀奇说法:西西里岛上一批医生相信男胎比女胎发育快,因为男胎处于子宫右首较温暖的一边。许多民族更认为怀孕与性交无关,使女人受孕的是风、水、植物或动物;印度人怪朱鹭;日本人则认为是蝴蝶和仙鹤;有些美洲印第安人怪红嘴白琵鹭;古条顿人跟某一时期许多美国人一样相信是鹳所为。所以避免受孕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避开这些动物。

特洛布里安群岛岛民不仅不相信性交与怀孕有任何关系,反而认为婴儿来自精灵世界,其附近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则为下列两种观点支配:溪涧中鳗鲡能使妇女受孕,而更加普遍的想法是精液汇集成胎,所以必须多次性交。

古代人节育的方法离奇古怪。用鳄鱼粪调制的配方听起来很像女巫炼丹锅里煮的东西,但这种古怪的药料,确曾有人认真推介。作为阴道栓剂,又是迄今所知人类最古老的避孕药剂,见于公元前1850年前后一份埃及纸莎草纸抄本,奇怪的是这种做法有时居然能使人得偿所愿,古埃及人并不知道精子的存在,也不知道精子的功能,可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古埃及妇女如果不想生孩子,竟知道往阴道里塞进某种化合物能达到避孕效果,至少偶尔是有效的。

古时候埃及婴儿死亡率极高,当时的人平均寿命又短,人口早就见少,但妇女们仍然热衷于节育。为免家里食指浩繁固然是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不过有人认为当时对节制生育如此关注,主要原因是妇女爱美惜容,也就是说,那时的埃及妇女也深恐一再怀孕影响身段美观。

一定曾证实过,以黏性物质作为栓剂的处方是一种相当有效的节育办法,这节育办法不仅有公元前的记载可考,而且公元十一世纪的伊斯兰教文献及十三世纪非洲和印度部分地区的文献亦有记载,只是非洲和印度某些地区的人不采用鳄鱼粪而代之以大象粪。但古埃及人对避孕办法,好像比其他古代民族更为关心。他们留下的纸莎草纸抄本记载了不少详尽的避孕药方及有关妇科医学常识。古埃及人提议的避孕方法包括口服药水,某种冲洗阴道药液,行房后的灌洗剂,以及教人如何进行坠胎。

值得一提的是,介绍避孕方法的古代埃及文献,其中颇多章节谈及美容护肤及洁发用的美容水和美容膏。不少这一类制剂的主要成分是橄榄油,但是很出人意外,用橄榄油作避孕药物的倒是古希腊人,不是古埃及人,橄榄油跟塞人阴道的相似物质一样,可能黏住精子使其活动能力降低,因而产生避孕效果。

古代民族的人要避孕,偶尔采用体外射精法。虽然有一些证据是以证明希腊和罗马时代的男人用过从动物体内剥取的薄膜做成的阴茎套,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妇女方面着手的。公元二世纪,一个名叫阿克提奥斯的妇科医生提出的避孕办法,更是理由充分,效果之优教人难以置信。他说,如果男女双方不愿意要孩子,性交前应先用盐水或醋洗一洗阴茎,现代医学证明这两样物质的确极具杀死精子的能力。

公元前十六世纪“埃伯斯氏古医藉”的处方,所用材料引起了现代人的关注,它是将泡过金合欢木精和蜂蜜的绒布放入阴道,形成一种含乳酸的胶状物体,今天的专家恰好普遍推荐乳剂作防止受孕的制剂,如今有些国家的政府机构劝告刚分娩的妇女,尽量将授乳期延长,以免太快再度受孕。这种有时有效但不大可靠的节育办法,可能在古埃及的社会很流行。

然而,古希伯莱人相信尽力使宗族繁衍是他们的宗教使命。因此希伯莱人的著作或早期基督教的著作中,正式谈到如何才有美满家庭生活,总不提节育的办法。

耐人寻味的是:古代人对于受孕所知甚少,但他们用此避孕工具和方法,与我们这个堪称知识丰富的时代所使用的十分近似,不知古人的那些方法和想法都是从何而来?

最早的法律在四千多年前

让我们来设想,4000多年以前的一天,古代巴比伦灿烂的阳光照耀着幼发拉底河河谷,河谷里水渠纵横交错,水渠旁枣椰树成行,小麦大麦田一片翠绿,在法院一间雪白的墙壁的审判室里,法官和书记员凝神倾听原告发言。

原告控告一个建筑商所建的房子很不结实,墙壁凹凸不平,似乎就要倒塌。法院传讯过证人,建筑商不得不承认事实。于是法官翻开了有关事例,判建筑商出钱重新建好房子。

法官翻开的是一部早期的法律,四千年后的现代人听起这个叛决也觉得合情合理,可它发生在古代巴比伦。这个法庭的审判场面,并不是随心臆造。大致与此相似的案子一定发生过,因此,它才成为伟大的汉谟拉比法典第二三三条的先例。法典上的这一条说:“建造商盖的房子如果质量低劣……他得自费把这所房屋重新建好。”

汉漠拉比法典共载条文二百八十二条,与秉承天启为一个游牧民族制定的伦理戒条摩西十诫不同,这是供巴比伦帝国子民参照的先例;帝国首都巴比伦是一个繁荣发达的贸易中心,在他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因利益的冲突而产生争执,进行诉讼。如果没有一个人人都必须服从的法典,那么正常的商贸活动就无法进行,只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才能保障正当的商业利益。

至今,人们仍然留存着好几套泥板抄本的汉谟拉比法典。其中最完好最出名的一个版本是法国的考古学家们于1901年发现的一块大黑石碑,碑身高2.5米,一共刻有49栏楔形文字,录下了全部法典的内容。公元前18世纪前半叶的汉谟拉化,是巴比伦全盛时期的统治者,他在位时制定的这个汉谟拉比法典,成了历史上最著名的法典,法国人发现的那块石碑,也成了驰名世界的碑,这部法典虽不是最早的成文法(如比他的邻邦吾珥一纳穆的法典晚三个世纪)然而他是历史上保存下来的最早及最完备的法典。

相对今天一些高度文明的法律,汉谟拉比的一些叛决未免有些过于严厉苛刻。如法典里有这一条:“如果某人剜了一个自由人的眼睛,自由人也可以剜他的眼睛”,他反映了古代人以牙还牙的思想,如今也有一些人仍然持有这种主张,所以这样的惩罚在当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如果自由人剜了奴隶的眼睛,只需付一笔赔偿金,没有现代人的人人平等的观念。但是,比起现在中东国家仍在实施的某些法律,倒也称得上颇为宽大,而且有些判例无论以什么标准衡量,都称得上是宽厚仁慈的。

汉谟拉比法典就刻在这个大石碑上。石碑顶端的图画表现的是站立于司法之神面前的汉谟拉比。

比如,汉谟拉比关于领养别人儿女的法律说:“如果某人领养了一个婴儿,把他养大,孩子的生身父母不得将其领回”。如果能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考虑,下面这条有关离婚的法律,也说明了立法者极富于同情心。条文是:“如果一位贵族因为妻子未能生养而要休妻,应该先偿付她嫁夫时所付全部代价,并将她结婚时从娘家带来的嫁妆全部归还,然后才能休妻”。另有关于遭遗弃的法律:“如果丈夫远行,行前没有留下足够的养家费用,妻子可以入另一个男子之门而不受谴责。”这些法律,今天看来仍然合情合理。这便是汉谟拉比法典的伟大之处。

严格的等级制度

如果问印度为什么有等级森严的阶级制度,答复就是雅利安人是始作俑者。严格说来,“雅利安”并不是一个民族或许多民族的适当名称;这个词出自梵文,意思是“亲属”,正确的解释是所有说某一种印欧语的人。但一般人是取雅利安人一词的狭义,以指某一群横冲直撞,到处迁徙,频频见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欧亚大陆古代史的民族。这些使用梵文的民族到处攻城掠地,勇猛无比,驯服了一种产于俄罗斯南部的野马,就策骑这种耐劳的马四处侵略。他们不管去哪里,都仍说母语,每征服一地,便和当地人种混合,逐渐又发展出多种语言,包括拉丁和古希腊语在内。

这个使用梵文的雅利安人来到印度以前,印度原已有几种文化,包括印度河流域先进的哈拉潘人文化。可是在公元前1000年攻占印度次大陆北部并在其地殖民的白皮肤雅利安人,一点也瞧不起褐色皮肤的土著。尽管雅利安人原先只是游牧民族,目不识丁,但自恃兵力强盛便以为高人一等,哈拉潘人远比雅利安人富有文明教养,他们的城市计划,农田灌溉系统莫不井井有条,文字、艺术和工艺也比雅利安人发达得多。然而他们不敌雅利安人,终于沦为奴隶,印度亦从此变为多民族的国家,并逐渐演变出一套至今仍牢不可破的复杂阶级结构。印度三类高等级种姓的男孩,到一定年龄便要举行成年式,象征精神生命开始且已属“再生族”。但是一生族贱民从来无此权利,因为“他们的地位如此低微,以致再生族认为给他们碰了一下,就必须立刻洗澡去污……不准他们从村里的水槽汲水,理发师不给他们剃胡子,洗衣妇亦不替他们洗衣裳”。尽管他们通过的法律想彻底改变贱民古来不具任何权利的悲惨实况,但自从雅利安人自西北入侵以后,造成的悲惨结果一直延续至今。

1911年的人口普查报告,对贱民所作的描述,非常贴切地说明种姓制度低层中地位最低的一群人,处境实在可怜。支持贱民不遗余力的圣雄甘地称贱民为“神之子”。

人们对早期雅利安社会的认识来自“吠陀经”,这是一部公元前1000年左右收集的神的赞歌。“吠陀经”反映了雅利安人与哈拉潘民族及其他雅利安人所征服民族合并后的文化,初由婆罗门世代口传,到十四世纪才写文献。现代印度人认为“吠陀经”是后来印度哲学和宗教的泉源。“吠陀经”里的颂歌详详细细叙述了雅利安人生活方式,说雅利安人喜欢赌博和喝酒,并因他们的快马轻车和武功而得意洋洋。雅利安人采纳了首陀罗所信的许多神祗,并在首陀罗帮助之下,定居下来和从事耕作。但雅利安人养牛养马的游牧民族传统逐渐转变为一种特别风气,这也许是藉以为他们早已消逝的“黄金时代”添些风采。在现代印度教中,牛占有神圣地位,可以由古“吠陀经”时代的生活追溯到渊源。

早在雅利安人侵略印度之前,雅利安人的社会就已分为三个阶级:祭司和学者组成的婆罗门;国王、武士和贵族组成的刹帝利;商人和工匠组成的吠舍。攻占印度后,原居印度的人成为近似奴隶的农民和普通劳工,他们构成第四个主要阶级首陀罗,只有雅利安原有阶级中的成员才有资格接受成年式,他们是各类身份中社会地位最高的,长大后兼且获得精神上的新生,表示已进入再生族。这套阶级制度历经演变,终于越来越复杂,大批生活简单纯朴而被认为“不法”的人发现他们身处最底层,简直是“被排斥”,人人不愿接触的贱民。显而易见的是这个阶级制度牵涉到种族因素,追源祸始必然与肤色有关:梵文中阶级叫做“种姓”,意思即是颜色。

宗教力量毕竟难与气候和人性相匹。婆罗门以“吠陀经”监护人身份,为统治印度的雅利安人世袭制度添上神圣不可侵犯的色彩。到“吠陀经”初次纂编后一千年,三类社会高级阶层凭皮肤颜色已难分辨。与褐色皮肤的本地人杂交导致肤色区别转趋模糊。于是出现了种族上的混合阶级,而阶级制度越来越以职业为据,所以做最卑下工作,如负责收集垃圾和埋葬动物尸体的人成为不可接触的贱民,从此大批直接与职业有关的次阶级随即出现,要鉴别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次阶级的职业成为比肤色种姓标准更加重要的根据,今天在印度社会生活中,这种以职业定阶级的方法已成公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