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珍藏的记忆:光汉诗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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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漫谈茅盾对新诗发展的贡献

茅盾是我国现代著名的小说家、散文家兼文学翻译家,又是一位具有广泛影响的文艺批评家。他和鲁迅、郭沫若是鼎足而三的文学巨匠,为我国现代文学运动奠定了基础。他对新文学历史的贡献是卓越的,多方面的。1983年3月27日到4月3日,中国作家协会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茅盾研究学术讨论会,在茅盾研究的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它标志着茅盾研究的崭新局面已经到来。为了响应这次会议“开拓茅盾研究新领域”的号召,我不顾谫陋,想就茅盾对新诗发展的贡献谈些浅见,抛砖引玉,求教于国内的专家和读者。

对初期白话诗的倡导和关注

“五四”时期,鲁迅用他的《狂人日记》等振聋发聩的小说,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郭沫若用他狂飙突进的浪漫主义诗篇,崛起于诗坛;茅盾则是以文学评论家、外国文学翻译家和刊物编辑家的身份,走上了文学道路。除了在文学上各自的主要建树外,他们对于新诗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郭沫若自不待言,鲁迅在1918年也写了一些新诗,为当时寂寞的诗坛敲过“边鼓”;茅盾虽然没有写过新诗,但为了初期白话诗能够在古老的中国扎下根来,披荆斩棘,做了大量的拓荒工作,可以说,他是中国新诗的倡导者之一。

茅盾在“五四”运动的影响和推动下,开始专注于文学,翻译和介绍了大量的外国文学作品,为的是给“创造划时代的新文学”提供借鉴。出于同样的目的,他也翻译介绍了不少外国诗歌。计有:《阿富汗的恋爱歌》、《匈牙利国歌》(斐都菲著)、《杂译小民族诗》、《“假如我是一个诗人”》(瑞典巴士著)、《乌克兰民歌》、《佛列息亚底歌唱》、《塞尔维亚底情歌》、《塞尔维亚底情歌(续)》、《永久》《季候鸟》《辞别我的七弦竖琴》(瑞典泰伊纳著)、《祈祷者》《少妇的梦》(散文诗,阿美尼亚西曼陀著)、《东方的梦》《什么东西的眼泪》《在上帝的手里》(葡萄牙特·琨台尔著)、《浴的孩子》《你的忧悒是你自己的》(瑞典廖特倍格著)、《南斯拉夫民间恋歌(四首)》、《乌克兰的结婚歌》、《花冠——乌克兰的结婚歌》、《乌克兰的结婚歌(二首)》、《恋爱——一个恋人的日记》(丹麦维特著)。可以看出,茅盾很注重弱小民族的诗歌和外国民歌的译介,因为它们既能振奋中华民族的精神,又能为初期白话诗的创作提供借鉴。

茅盾是从1921年元月起负责编辑《小说月报》的。他一上马,就对这个刊物实行全面的革新。在《<小说月报>改革宣言》中,他宣称“将于译述西洋名家小说而外,兼介绍世界文学界潮流之趋向,讨论中国文学革新之方法”,在“译丛”栏实行“说部,剧本,诗,三者并包”的方针。在他主编《小说月报》的两年内,刊登了不少文学研究会同人和他自己的译诗,还开辟了“海外文坛消息”的栏目,由他负责编写。由于他“采的内容包罗万象,很得关心外国文坛近况的读者的欢迎”。所以,1923年他不编《小说月报》后,接编这个刊物的郑振铎仍然要求他把这一栏目编下去。他一直到1924年6月才结束了这个专栏,共写了206条消息。在这些消息中,有不少是介绍外国诗坛动态和诗人情况的,如介绍了苏联、荷兰等国的情况,报道了勃洛克(苏联)、伐佐夫(保加利亚)、奥斯柴支(斯罗伐克)等诗人的死耗,并介绍了他们的生平及创作,等等。

此外,他还撰写、翻译了许多文章,评介外国一些著名的诗人和作品,评介的诗人有济慈、拜伦、彭斯、裴多菲、马雅可夫斯基等。1923年发表的《匈牙利爱国诗人裴都菲的百年纪念》一文,是继鲁迅的《摩罗诗力说》之后评论裴多菲的一篇重要文章。前面提到的裴多菲的那首《匈牙利国歌》(即《民族之歌》),就是茅盾第一个把它介绍给我国人民的。鲁迅于1925年也曾经翻译过裴多菲的五首短诗。为什么这两位新文学的开拓者如此推重裴多菲呢?就因为他是爱国诗人,他的斗志“能鼓动青年战士的心”,而当时灾难深重、风雨如磐的中国正需要“富有反抗精神的震雷暴风般的文学”。

与鲁迅和茅盾相反,当时曾经出现一种贬抑翻译的论调,有人说看外国文学作品“不如看原著,一经翻译就没有味道”,还有人认为创作是“处女”,翻译是“媒婆”,等等。鲁迅和茅盾针对这种论调,都先后予以辩驳,阐述了翻译的重要意义。鲁迅指出:“注重翻译,以作借镜,其实也就是催进和鼓励着创作”;“翻译并不比随便的创作容易,然而对于新文学的发展却更有功,于大家更有益”。茅盾对译诗的意义作了强调,认为外国诗的翻译可以“感发本国诗的革新”。他说:“我们翻开各国文学史来,常常看见译本的传入是本国文学史上一个新运动的导线;翻译诗的传入,至少在诗坛方面,要有这等的影响发生。”“据这一点看来,译诗对于本国文坛含有重大的意义;对于将有新兴文艺蹶起的民族,含有更重大的意义。”在外国诗歌影响下,“五四”时期白话诗的兴起,就是一个明证。时隔半个多世纪,我们前两年又听到贬抑翻译的老调重弹,有人说,学习外国诗歌“应该去学原作”,通过译作是“学不出什么名堂来的”,翻译诗歌“实属徒劳无益”,云云。此论之谬,无须笔者辩驳。我们的文学前辈有容纳百川、“取精用宏”的恢弘胸襟,他们采取“拿来主义”,汲取他人的优长化为自己血肉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一切在翻译领域长期辛勤耕耘、严肃劳动的同志,都值得我们尊敬。

在革新《小说月报》的前后,茅盾除了注重外国诗歌的翻译介绍以外,还热情倡导、扶植白话诗的创作。据统计,1921年《小说月报》发表新诗十首左右,其中有叶圣陶的《感觉》、《成功的喜悦》、《锁闭的生活》和朱自清的《旅路》、《人间》等。他在这年的最后一期上发表《一年来的感想与明年的计划》时说,“我们今年虽有戏剧,诗歌却不多;明年起拟多登诗歌”。果然第二年情况大变,共发表新诗一百首左右,数量增加十倍!茅盾在给一位作者写信时说,他“极喜朱自清先生的诗”,并以《旅路》和《星火》二诗为例,说“那中间悲哀,只要地球上尚有人时,总是不灭的”。他在给另一位读者复信时又说:“我并不是单喜欢朱自清先生的诗,其余各家的诗,亦有我所极喜欢读的”。是这样的,比如郭沫若的《匪徒颂》、《凤凰涅槃》等诗发表时,茅盾就同别人议论过,“对于作者这种热情横溢敢于创新的气魄十分钦佩”;《女神之再生》发表不久,他还撰文介绍,称赞道:“对于郭君此篇我不能不佩服为‘空谷足音’。”

新诗草创期,茅盾在诗歌方面主要从事翻译介绍、编辑出版活动,为新诗创作提供借鉴,开阔新作者们的视野,为新诗这枝新花的成长争取园地。在诗歌理论上,尽管他已经感到“评诗自是现在极紧要的事”,认为应该建设“新的诗的评论法”,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主要是参加实际的革命斗争),尚无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这项工作。据他自己解释,“现在评新诗尚嫌材料缺乏”,这也是一个原因,所以没做出更多的建树。于1922年先后发表的《独创与因袭——对于近年作新诗者的箴言》和《驳反对白话诗者》,是这一时期比较重要的两篇文章。前者针砭了新诗作者因袭和模仿的弊病,规劝作者不能模仿别人也不能重复自己,要“自出心裁地去‘创作’”,形成自己“独具的风格”;当然,他并不反对接受别人的影响,他反对的是“生吞活剥”,主张“消化”,因为消化以后,它们“已不是谁们的而是我的了”。当时,茅盾能有这样的看法,很为可贵,这对初期白话诗创作无疑是一帖祛病的良药,对新诗作者是宝贵的“箴言”。后者,对反对白话诗的谬论,如诗应该有“声调格律”,白话诗是“拾自由诗的唾余”,只为“少年”所喜等等,一一加以驳斥,痛快淋漓。诗歌在文艺的各部门中,“一向是最贵族式的”,“五四”时期“提倡白话文已是非圣无法,罪大恶极,何况提倡白话诗”。因此,初期白话诗所受攻击最多。我们从茅盾的这篇文章和俞平伯所作《社会上对于新诗的各种心理观》的文章中,可以略知当时新诗成长的艰难。因此,茅盾对于初期白话诗的提挈、倡导之功,实在应该在新诗发展史上留下光荣的一页。

对新诗创作的评论和指导

茅盾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早的有影响的评论家,他以大量戛戛独造、具有真知灼见的文艺评论,阐述了马列主义的文艺思想,丰富和完善革命现实主义的创作理论,总结文学运动的经验教训,促进文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他在晚年说道:“自从走上了文学道路,六十多年来陆陆续续写了不少文艺评论……近有热心友人统计一下,竟有六七百篇之多。”其中,专门评论诗歌创作的文章只占很小的比重,据笔者粗略统计仅有二十篇左右,但在其他文章中涉及诗歌创作或与诗歌有关的论述,却数量不少。茅盾对新诗的发展始终是关心的,而且对新诗创作做过认真的深湛的研究。“五四”时期,茅盾的诗评不多,如前所说,主要为新诗的成长做了许多实际工作。“左联”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诗评产生较多,到这时茅盾建设“新的诗的评论法”的愿望才得以实现,像《徐志摩论》、《一个青年诗人的“烙印”》、《诗人与“夜”》、《论初期白话诗》、《叙事诗的前途》、《这时代的诗歌》、《<诗时代>》、《<诗论>管窥》等力作都写于这两个时期。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偶有诗评,“为诗人们打气”,鼓励诗人“在大众化的路上快步前进”。新中国成立,担任文化和文学艺术部门的领导工作以后,他把全部心血倾注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用理论批评指导文艺创作,培养文学新人,除了文艺理论问题的探讨和擅长的小说评论外,仍继续关心诗坛的动态,发表意见。例如,50年代中期有人乱贴标签,简单粗暴地批评田间的近作,他很不以为然;对《诗刊》刊登的“工人百首诗歌”和“工人谈诗”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论;参加了1958年新诗发展问题的讨论,为新诗的自由体辩护,对新诗的民族形式等问题发表了精辟的见解;在“大跃进民歌”盛行之际,他有胆有识地指出“把革命浪漫主义误解为浮夸、空想”的倾向,等等。现在看来,茅盾的诗歌评论虽然个别地方论述不够全面、精当,有些文章不免带有时代的历史的痕迹,但任何人都不是完人,不能苛求。茅盾的诗歌评论对新诗运动的贡献是多方面的,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略作评介。

第一,《徐志摩论》是新诗批评史上最早的一篇全面探讨徐志摩思想和艺术的诗人论。它对徐志摩不同时期的诗歌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诗人的创作从《志摩的诗》到《猛虎集》,每况愈下:“‘怀疑的颓废’到这时完全成熟,正和那些诗的技巧上‘成熟’了一样。”深刻地揭示出诗人的诗情从“横溢”到“枯窘”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对于眼前的大变动不能了解且不愿意去了解”,所以“遁入艺术至上主义的‘宝岛’”。茅盾认为,“这是一位作家和社会生活不调和的时候常有的现象”。最后的结论是:“志摩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我觉得新诗人中间的志摩最可以注意。因为他的作品最足供我们研究。他是布尔乔亚的代表诗人。他最初唱布尔乔亚政权的预言诗,可是他最后的作品却成为布尔乔亚的‘Swan-Song’!”从茅盾对这个“布尔乔亚的代表诗人”所作的历史的美学的批评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资产阶级的历史命运和“发展到最后一阶段的现代布尔乔亚诗人的特色”。大家知道,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的思想和创作表现了中国资产阶级的时代局限和两重性。对于他的评价,不仅在当时毁者有之,誉者有之,就是在今天也仍然存在着分歧的意见,需要继续探讨。但是,不管徐志摩的研究今后深入到什么程度,茅盾的这篇论文自有它的历史价值,因为直到今天,我们看到它的基本观点还得到多数研究者的首肯和引用。《徐志摩论》所以至今还有生命力,就在于它的剖析公允客观,就在于它的结论是在全面考察了研究对象的思想和创作之后得出的,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

第二,对诗坛新人诱掖劝勉,给以热情的帮助和指导。几十年来,茅盾在文坛辛勤地浇花锄草,以培育新的文艺战士为己任。对青年诗人的培育也有生动的事例。1933年正当新月派、现代派的诗歌风行之时,臧克家的第一本诗集《烙印》出版。茅盾很快发表了《一个青年诗人的“烙印”》予以很高的评价。他说:“我相信在目今青年诗人中,《烙印》的作者也许是最优秀中间的一个”,因为“他不肯粉饰现实,也不肯逃避现实”,“只是用了素朴的字句写出了平凡的老百姓的生活”,“作者的创作态度是够严肃的”。茅盾不溢美,也不护短,通过对作品的具体分析,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指出作品有“无可奈何聊以自慰的情绪”,“缺乏一种‘力’,一种热情”。并帮助找出原因,认为作者在观察和描写劳动者的时候,“他是超然的第三者的风度”,关键是“对于现实还没有确切的认识”。希望作者接受“前进的意识”,写出“在生活上真正有重大意义的诗”来。像这样分析精当、批评中肯的评论,确实能给作者以切实的帮助,对今后的创作有指导意义。

林庚的《夜》和蒲风的《茫茫夜》出版后,茅盾也及时撰写《诗人与“夜”》一文,评论了这两部“同是以‘夜’题名,然而形式内容完全不同的作品”。通过分析比较,他指出:“倘说《夜》的作者有其缠绵忧悒,则《茫茫夜》的作者是刚健而朴质;前者如苍黄暮色中‘一缕青烟飞荡’,后者如闪电雷鸣。”他认为这不同,“是根源于各人的生活背景”。这真是一针见血之论。蒲风是中国诗歌会最活跃的诗人,他有着痛苦的生活经历,“在帝国主义殖民地的爪哇,以及其他各地,领受过‘移民厅’的滋味”,“眼中的人间是动荡的肉搏的向前进展的”,表现在作品里,“诗人的世界观和对于时代的认识,是广大而且健全的”;林庚没有蒲风那样下层生活的经历,他是在清华园里开始吟唱的,“眼中的人间是‘古墓’似的”,诗中表现了他“对于‘二十世纪’的迷惑”,流露出“‘世纪末’似的情感”。精辟的见解通过散文诗般的笔调传出,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都不明说,让读者和作者自己判断,是这篇评论的独特风格。再如,对《诗时代》创刊号刊登的一些诗人作品的评论,也是好处说好,坏处说坏,体现了茅盾实事求是、褒贬得体的一贯作风。

第三,总结诗歌创作的经验,特别是对叙事诗的创作提出不少建设性的意见。这里着重介绍《论初期白话诗》和《叙事诗的前途》这两篇综合研究的论文。

先谈《论初期白话诗》。茅盾写此文时,新诗创作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初期白话诗在某些人看来,似乎有“三代以上”之感。茅盾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初期白话诗还有值得青年诗人取法之处。为此,他用一些佳作说明初期白话诗的三个特点,也就是它的好处:第一是力求解放而不作怪炫奇,第二是注意句中字的音节的和谐,第三是它的写实主义(即现实主义)精神。同时,他还举例说明初期白话诗“病在说尽,少回味”,“明快有余而深刻不足”等缺点。今天看来,茅盾的评论有不够全面、不够精当的地方,但他的研究是个很好的开端。对初期白话诗,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新诗创作,以及各个重要流派的诗歌创作,我们都应该进行深入的研究。新诗发展到今天,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固然要继续继承本民族诗歌的优秀传统,借鉴外国诗歌的长处,但是也不能忽视自身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我们应该在前辈诗人已经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再作新的探索。这就是《论初期白话诗》给我们的启迪。

对于叙事诗的创作,茅盾似乎给予更多的关注,在不少文章中都针对叙事诗的创作,发表了很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叙事诗的前途》一文,对田间和臧克家叙事诗的分析,就很有独到之处。他认为田间的《中国·农村底故事》好像“一部剪去了全部的‘动作’而只留下几个‘特写’几个‘画面’接连着演映起来的电影”,有气魄,但是“不能近瞩”,把以前作品“只见勾勒未成间架”的缺点“加倍地凸现了”,“然而生活的图画也应该确是图画,不能只有勾勒”。而臧克家的《自己的写照》与之相反,“随手翻出一页或一段来读着,很好,铸词练句,没有什么败笔,然而就全部来吟味时,总觉得缺少些什么”。茅盾认为,这缺少的是“壮阔的波澜和浩浩荡荡的气魄”。最后他说:“田间太不注意的地方就是臧克家太注意的地方”,因而主张取长补短,指出,“长篇叙事诗的前途就在两者的调和”。这个意见多么新颖精辟!他在其他文章中,还对叙事诗创作谈了一些颇中肯綮的看法。例如,他说叙事诗表现繁复的现代生活“有胜场独擅之处,然而亦有难尽如意之苦”。也就是说,它有自己的所长和所短。虽然不能像小说那样对人物和场景作细致的描写和刻画,但它“宜于抒情”,应当“以抒情为其基本任务”;并且要注意发挥自己“韵文”的优点,注意语言的音乐性,“倘无音乐之美,便会变成分行写的小说了”。我认为这些意见深得诗歌创作三昧,对我们当前叙事诗创作很有指导意义。

第四,提倡诗歌的大众化、民族化,为建立新诗的民族形式发表一系列宝贵的意见。在三四十年代关于文艺大众化和民族形式的两次讨论中,茅盾都发表过许多文章,探讨了如何实现大众化与创造新的民族形式问题,这其中就有不少关于诗歌的意见。茅盾认为诗人是“新时代的鼓手”,不但要坚持人民大众的立场,不断地“充实自己,改造自己”,而且要将诗歌“换装”,“挤进泥腿草鞋的群中”,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抗战开始不久,诗歌创作很为活跃,仅半年时间他就读了八种诗集,为诗歌出现“步步接近大众化”等特点感到由衷的欣喜,撰文欢呼“诗坛的暴风雨”的降临。当时武昌出版的诗歌半月刊《时调》以其热烈地提倡诗歌朗诵运动,深得茅盾赞赏,认为“诗歌朗诵运动就是大众化的一个方式”。后来,他在总结抗战时期文艺运动的经验教训时,肯定了诗人们“大胆地尝试、勇敢地创造”的精神,认为抗战诗歌运动“紧紧抓住了大众化的方向”。他对今后的新诗寄予了厚望,说:“在大众化路上与其姊妹们赛跑时它捷足先登的希望最大。”

茅盾认为民歌“质朴,刚健,有音乐性而又容易传唱”,是我们“光荣的文学遗产”。他多次强调新诗要向民歌学习,热情鼓励学习民歌做出成绩的诗人。对于在诗歌大众化方面成绩斐然的蒲风,他一再给以赞许,对柯仲平、田间、马凡陀等人的探索也表示赞赏。他认为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是一个“卓绝的创造”。

对于文艺民族形式问题,他有一系列宝贵的意见,并且有一些独特的见解,比如,不同意把民族生活内容看成是构成民族形式的重要因素,认为民族形式包含文学语言(这是主要的)和表现方式(这是次要的)两个因素。这样的意见,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探讨。就建立诗歌的民族形式来说,他在1940年说的一段话,虽然是针对整个文艺而言,但对新诗同样有指导意义:“新中国文艺的民族形式的建立,是一种艰巨而久长的工作,要吸取过去民族文艺的优秀的传统,更要学习外国古典文艺以及新现实主义的伟大作品的典范,要继续发展五四以来的优秀作风,更要深入于今日的民族现实,提炼熔铸其新鲜活泼的质素。”是的,新诗应当走民族化和群众化的道路,应该建立自己的民族形式。可是过去很长一个时期,有些同志过分地强调学习民歌和古典诗词的重要性,以至到了只此一端的不恰当程度,而对学习借鉴外国诗歌和发展新诗自身的优秀作风,有不同程度的忽视。这有失偏颇。我们应该继承和借鉴古今中外一切优秀的诗歌遗产,继承和发扬“五四”以来新诗运动的优良传统,深入我们今天两个文明建设的现实生活,坚持双百方针,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创造出新诗的民族形式。

关于茅盾对新诗的贡献,可作多方面的深入研究,本文限于资料的缺乏和笔者的水平,只能略举荦荦大者,如能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注意和研究的兴趣,我将感到莫大的荣幸。

(载《宁夏社会科学》198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