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为什么是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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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莫言:他听到“透明”和“坚实”的红色

红色作为一种原始意象,用荣格的话来说,是“人类远古的深层集体无意识”,是人们在生活中所形成的、并代代相传下来的某种深层心理经验,它不来源于某个人,而是由某群人的共同经验堆积而成。它连绵不断,扎根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并且潜化为最深远、最古老和最普遍的人类思想,指导着人的言行举止而不为人所警觉,并赋之以一种自然无矫饰的色彩。在文学世界中,这种原始意象始终存在。好作家高明之处在于“复活”这种意象,莫言受荣格的启发,在他的作品中就成功地“复活”了这一意象,这一意象存在于“红高粱”中,存在于“红萝卜”中,存在于《檀香刑》中,它们相互渗透共同构成了莫言的“红色”世界。

在中国文人的笔下,“红”出现于文学作品中已是很平常的事情,既有用“红颜知己”、“红粉佳人”、“红妆”、“红娘”这样来形容女子,也有“霜叶红于二月花”“落红不是无情物”这样的抒发情感的诗句,更有“滚滚红尘”、“红烛”这样的词语,汉语词汇中关于红色的词语(鲜红、褐红、赤红、火红、粉红、丹红、朱红、橘红、玫红等)让其他颜色相形见绌。可以说,红色对于中国文人来说,一直以来有如神一样的存在。这种崇拜可以是说来源于早期人类对于火的崇拜,火使人类进步文明的程度绝不亚于任何一件伟大发明;可以说是源于对太阳光的依赖,祖先们在落后的时代依靠能带来光明的物体过活,他们相信“日至万物生”;或可说是源于红色所带给人的一种力量,一种生命力,更可以说是人们对血持有一种既敬又怕又不自觉地去靠近的感情;也可以笼统点说是中国文人一种普遍的乡土情怀,他们都渴望走出去,但身体离故乡越来越远,思想却在无限地接近故乡。它存在于大多数从农村走出来的知识分子之中,并形成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莫言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红高粱家族》——生命的火红高亢与悲壮。《红高粱家族》中“我奶奶”出嫁时,红衣红轿红烛台。如果看过张艺谋拍的《红高粱》,那就会对这种铺天盖地的红色有一个更为鲜明的感觉。这些红色当然与一个新嫁娘该有的心情相符,然而莫言并不按“该有”讲故事,“我奶奶”也并非一个娇羞的少女,相反,她是一个丰满的,有着强烈欲望的女子:

罩头的红布把她的双眼遮住,红布上散着一股强烈的霉馊味。

……

轿帘上的红布因轿子经年赁出,已经黯然失色,正中间油渍了一大片。

……

但从女伴的话语中隐隐约约听到单家公子是个麻风病患者,奶奶的心凉了。

这些都使“我奶奶”恍恍惚惚,对即将到来的生活既向往又害怕,但是又迫不及待地想要揭开生活的“面纱”,少女摇曳的未来与红色飘荡在一起,形成独特复杂的“想嫁”、“惧怕”心情。

红色本身属于暖色系,给人一种厚重和强烈的感觉。而“透明”则使人常常联想到脆弱、纯洁的东西,相比较红色来说,人们更倾向于把白色与透明联系到一起。然而在莫言的作品中,透明绝不是纯洁的,至少不是一种“洁净”的,莫言小说的农村视角使他的文章闻起来有一种乡土的气味,这种气味夹杂着汗水、贫穷、愚昧、闭塞,沿历史之河裹挟而来,让读者有一种站在大浪扑来的海边一样。在莫言的作品中,你的脚会像触碰海水一样,踏在莫言的文学故乡高密县东北乡之上,你的面前就是高密历史的浪潮。从表面上看,这样的感觉绝对谈不上透明,但是从莫言来讲,从他的视角看去是“透明”的。一方面,他是作为一个农民来写农村,并把自己的故乡奉献给了自己所创作的文学世界,他的感觉是直接而且真实的。另一个方面来讲,莫言是在走出农村之后才开始对自己的故乡进行文学追忆,曾经的村民,现在的旁观者的双重身份赋予莫言很强的文学自觉,他从不以城市的文明,现代的起步覆盖曾经的贫穷,对于他来讲,这种直面历史的现实就是一种“透明”。

生命的悲歌、在命运面前的无力是《红高粱家族》的中心,也是农村农民世代相传的一种与迷信无关的信仰。他们相信有英雄,更崇拜英雄,但是他们也相信人终将死去,一朝君主一朝臣,英雄的消逝更让人对命运唏嘘。这种英雄的无力感体现有二奶奶恋儿和姑姑香官的死,“父亲看到他的小妹妹香官卧在炕头上,脸上蒙了一条红包袱,遮住了她的狰狞面孔”,一开始“父亲”也让“我爷爷”高大威猛、剽悍性情的气势给比了下去,甚至那架式连“我奶奶”都比“父亲”要强大得多:

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从奶奶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颤,肚子咕噜噜响一阵……父亲紧紧扯着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红高粱家族》中关于“我爷爷”、“我奶奶”描写的时候有很多红色的背景为他们渲染,这种渲染越来越弱,到“父亲”这已经十分少见,可见莫言对于这种“红色”激情岁月的赞扬,是对一种性情的认同,对于自由、阔大但同时又无秩序的一种想往。

在莫言的作品中,红色绝不仅止于向上力量的存在,它除了与热血有关,还承载着失望与落差,生活与想象。《红高粱家族》中莫言为自己塑造了一个想象中的人——“我爷爷”,潜意识里莫言是崇拜“我爷爷”的,他用一种红色给这种崇拜加了一层外衣,使人不能一下子就能察觉。“我爷爷”的野性和血性都留在了高粱地里,一种豪气、义气、江湖气集聚于“我爷爷”这样的悍匪于一身。莫言对“我爷爷”身上那种气概单纯的向往也正是今天我们社会中所缺少的。在多种文化的刺激下,社会出现如“伪娘”这样的词语,倒是女人成了“×哥”比男人阳刚了许多,这是种一反常态的审美。莫言曾在一次访谈中说过:“在中国,中产阶级的提法还为时过早。这些年社会上出现了大量轻的、软的、绵的作品。我个人来讲不喜欢这些作品,但我没有资格、没有权利不让别人这样做。所以我想用一种民间的东西,所谓民族的东西与这些所谓轻的、软的、绵的东西来一个对抗。”莫言一反文坛中“阴柔”、浮躁之气,叛逆却又传统到了骨子里。在莫言的小说世界里,虽然“我奶奶”如现代女性一般也有着“火一样的性格”,但“我奶奶”的一生“大行不拘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原始一以贯之”。赋予柔弱女性一种坚忍、柔韧的性格正是莫言对传统女性的一种渴望和赞美。莫言与张艺谋合作,找到姜文作为“我爷爷”的扮演者,就可以看到什么是莫言心中的理想男性了。“我爷爷”、“我奶奶”的命运与爱情随着高粱地里的红高粱一样随风哗哗作响,相互说明,红色成为了他们故事的唯一背景,照亮了大地,照红了人生。

《透明的红萝卜》——黑孩的童年与红色的梦想。《透明的红萝卜》作为新时期文学的经典之作,一个黑孩的童年经历在作品中一闪而过。在这部作品中,莫言不刻意写成长经历,倒是比较认真地还原事物本身。在“文革”时期,一个黑孩,生长在父母的虐待中,经历着超越自己年龄所能承受的生活,体验着单纯岁月中的粗糙,感受着一点尚未泯灭的温情,经历着一段思想蜕变,但他却未对生活作出任何解释。在莫言的笔下,黑孩甚至没有语言,他是在认真地“活”着。

对于黑孩,莫言没有给予太多的同情,他把苦难给了黑孩,把话语拿走,把思想留给了黑孩。在没有过多的亲情关怀下,黑孩的想象成了他唯一的依赖,他经常走失在自己的想象世界里,忘记了自己肉体上的痛苦与折磨,沉浸于想象中。莫言的这种想象为黑孩创造了一个个人王国:

黑孩的眼睛原本大而亮,这时更变得如同电光源。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

不少评论家把这些描述当成是一种理想希望的所在。然而或许莫言这样写只是为了显示黑孩语言的“失聪”。任何人,不管是菊子还是小铁匠、刘太阳副主任,都不可能真正走入黑孩的世界,他或许只是在自己的世界中自言自语,这带有蓝光的金色的红萝卜成了黑孩枯燥、机械、痛苦生命中最美好的存在,他欣赏着它并想把它占为己有,阻止小铁匠也不是为了小菊或是小石匠,或许只是为了守住属于自己的一点东西。由于自己的身世处境,一方面黑孩不愿意讲话,另一方面,他的思想活跃却拙于语言,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想法。失语并不是无语,只是觉得语言的多余和空虚不足以表达沉重。于是,莫言就把黑孩与这“透明的红萝卜”等同,小说中几次提到黑孩的眼睛,那质地与“透明的红萝卜”一样,清澈,灵动,脆弱与无助,红萝卜与黑孩的肤色成了对比,脆亮的颜色对比因火熏而不合常理的瘦黑,使人对黑孩更生怜悯。

同样是从孩子的视角,《红高粱家族》是对生命的礼赞,《透明的红萝卜》则是出于对人物的悲悯。他对红色既向往又麻木:

小石匠穿着一条劳动布的裤子,一件劳动布夹克上装,上装里套一件火红色的运动衫,运动衫领子耀眼地翻出来,孩子盯着领口,像盯着一团火。

像哀叫又像叹息。低头看时,发现食指指甲盖已经破成好几半,几股血从指甲破缝里渗出来……黑孩用右手抓起一把土按在砸破的手指上……黄土冲光后,血丝又渗出来,像红线一样在水里抖动,孩子的指甲像砸碎的玉片。

……

黑孩默默地坐着,目不转睛地看着手绢上的红花儿。在红花旁边又有一朵花儿出现了,那是指甲里的血渗出来了。

由于长久受到冷落,黑孩对于温情已经处于一种自觉的抵制状态,那种下意识的反应暴露了黑孩的孤僻,他渴望温暖却又习惯了孤独,鲜血让他有一种存在感,如果能够得到别人的关注,他愿意多流点血,以痛苦为代价不算什么,就怕是别人不理睬。可是当渴望已久的关注得到之后,他又生疏了,他害怕再一次失去,不知如何去接受,怎样去回馈,越渴望越慌张,不言语成了自己唯一的保护。这样的童年虽然莫言没有经历过,但在多次采访中他都说过自己童年的饥饿与贫穷,多少有一些个人经历在其中,所以“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给小黑孩的一根救命稻草,一个伙伴,一个想象的空间。

莫言的童年也是如此,生活的贫苦经常使他躺在草地上对着天空发呆,他也像黑孩那样,很少讲话,这反映在他的作品中便是动词或是对话的使用,如《秋水》中动词的使用:

绿蚌蠕。紫蟋蟀。红蜻蜓。白老鸽。蓝燕子。黄鹃鸽。绿蚌蠕吃绿草埂。红蜻蜓吃红虫虫。紫蟋蟀吃紫荞麦。白老鸽吃紫蟋蟀。蓝燕子吃绿蚌蠕。黄鹃鸽吃白老鸽。紫蟋蟀吃蓝燕子。红蜻蜓吃黄鹃鸽。来了一只大公鸡,伸着脖子叫“硬硬硬——噢——”

动词连续使用给人一种强烈的听觉感受,使各种颜色扑面而来,给人一种压迫感以至于窒息,莫言借助这种手法来说明生活与生存环境的压迫。这种手法表现在《透明的红萝卜》里便是周边人的对话与黑孩的沉默:

“这个小瘦猴,脑子肯定有毛病。”刘太阳上闸去,拧着黑孩的耳朵,大声说:“过去,跟那些娘们砸石子去,看你能不能从里边认个干娘。”……“你敢偷奸磨滑我就割下你的耳朵下酒。”……“你找死!”……“这小瘦猴,他妈的这个小瘦猴。”

而黑孩则只是:

从桥洞里钻出来,畏畏缩缩地朝着那群女人走去。女人们正在笑骂着。话很脏……

黑孩走过去后她们找到了新的话题:

“瞧瞧,这个可怜样儿!都什么节气了还让孩子光着。”“不是自己腚里养出来的就是不行。”

“听说他后娘在家里干那行呢……”

“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真有本事,小黑孩,你的脚像挂着铁掌一样,你怎么不说话?……听到了没有,我问你话呢!”

各种声音夹杂着向黑孩涌来,而他却“无话可说”,这样动静结合的张力体现文字表达与思想表达的高度一致,远比肖像描写直接,刺激人的感观,声音使读者能够切身地体会到黑孩的处境,使得黑孩与他的“透明的红萝卜”格外显眼,更加可怜,更加孤单。

《檀香刑》——血中的反省。红色是最为醒目的颜色,它很难为其他色彩所掩盖,这种醒目的色彩除了为视觉带来极大的冲击外,在莫言的作品中,它们也成了一种时代的声音,在更早的时期,历史本来就是口口相传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形式才会赋予它很多色彩。莫言的小说多写自己童年时期的中国甚至更早,这种与当今社会时间上的疏离,通过莫言的小说再次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让我们得以听闻当时民声,得以聆听苦难,而不至于有一种陌生感。当你听到赵甲的徒弟在念着“第一刀……四百九十七”时,你的耳膜会有种被历史撕痛的感觉,平铺而来的叙述并不存在,倒是语言和动作的描写使我们更加立体地听到了历史的嘈杂。这种把视觉体验转化为听觉感受并不是靠技巧来完成的,更多是在对历史人性深刻理解基础之上才会“写”出这种“声音”。

在问及到底想要在《檀香刑》里表达什么的时候,莫言说:“我想写一种声音。在我变成一个成年人以后,回到故乡,偶然会在车站或广场听到猫腔的声调,听到火车的鸣叫。这些声音让我百感交集,我童年和少年的记忆全部因为这种声音被激活。十几年前,我在听到猫腔和火车的声音时就感觉猫腔这种戏和火车走动的声音最终会在我的内心成长为一部小说。”可以说,莫言听觉的敏感一直是他创作的动力和源泉,他靠记忆中的声音构建自己作品中的话语,表达着自己的乡恋情结并使它为读者所聆听。

红色有着与血一样的色彩,这就构成了红色除了积极的、向上的、抒情的、女性化以及神化之外另一象征:血腥、暴力、残暴与愚昧。它与欢乐喜庆无关,与落后痛苦关系紧密,莫言就是在这种意象与现实极大反差所形成的张力之中完成了一部部令人反思的作品。《檀香刑》中对血的描述让别人认为他是一个嗜血的变态,赵甲对钱雄飞的凌迟的残忍令人发指,确实让人不敢看下去,其中对血与红色的描写也丝毫见不到任何一点喜庆的色彩,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恶心的场面还是有那么多的“看客”。你不能不佩服莫言的勇气,就外观来看,莫言给人的感觉是很温顺的,他在现实之中也肯定是一个非常克制的人,然而在莫言的潜意识中,他肯定是血性的,是阳刚的,是向往着“我爷爷”这样剽悍的土匪的。所以莫言作品之中展示了他所有的勇气,你不能因为他揭示了人之恶就觉得变态,不能觉得接受不了就去诽谤。文学和红色在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在表达着一种对美的期待,对幸福的渴望,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它的支离凶狠已经让人看不到“幸福”的原貌。把血与红色放在一起构成一幅残暴的画面只是一种作为人的反思,赵甲的师傅曾这样说:

凌迟美女,是人间最惨烈最凄美的表演。师傅说,观赏这表演的,其实比我们执刀的还要凶狠。

是什么样的一种社会产生了这样一种变态的审美观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什么样的社会会容忍这样一种酷刑、这样一种职业的存在?事实上老百姓经常把酷刑看成是一种闹剧来围观。鲁迅早在小说《药》里就做过这样的描述。除此之外,或许我们可以说莫言在《檀香刑》中的红色也展示了他的一种决心:“《檀香刑》是对我过去华彩的、极其铺张的东西的结束。同时也开始了我真正对民间的有意识的关注。我今后的作品将有意识的向民间的、民族的东西靠拢。”红色在烘托出农民血性的悲哀的同时也道出了一种态度,一种痛苦而又不得不为之的决心,他曾告诫过很多次“优雅的女士请不要读”,他自己都提到自己因为血腥而不能继续写下去,或许我们可以说莫言是鲁迅后又一个对中国国人这种“看客”心理做深刻描述的作家,这种直逼人性、拷问历史的态度是我们应该敬重的。

红色本来是属于暖色的,但它又有一种刺眼的色彩。如同红色在经历了中国革命之后,也被赋予了政治的色彩。革命之中流血难免,但是暖色系的红色为人取暖,却又为人所践踏,在流血事件中红色显得悲壮而苍凉,历史的血色使人颤抖,“看客”的冷漠使曾经的热血在我们这一代冷却。

纵观莫言作品,他作品中的色彩词语非常丰富。在这之中,尤以红色居多。除了上述三部作品外,在《红蝗》、《丰乳肥臀》、《红树林》、《秋水》中也有大量“红”词使用。为什么莫言会这么钟情于红色呢?为什么不是其他颜色?

在中国,红色作为我们的民族色也是有着与帝王贵族势力相抗衡的缘由在里面的。在中国的“色谱”中,黄色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象征,它代表的辉煌、权威、地位、欲望等这些具有外向性、侵略性的特点使它成为中国民族色的最大候选。但是由于中国帝王对黄色最早最先“开发利用”,使它只能局限于少部分统治阶层的贵族之中,除了宗教利用自己的威慑力可以跟皇上分享黄色外,其他人无权使用。于是民众就势必要找到一种替代品来作为自己的颜色,这种颜色既不能损害皇族权威,又要有一定文化内涵,顺位传承,红色便成了中国的民族色。红色所代表的阶层与黄色相对,一个是统治者,另一个是被统治阶层,但是它们表达同一种文化图腾,它们代表着生命力与积极美好的事物。在中国,与其他色彩相比较,红色更加给人一种深厚和多重的感觉,它的存在及意义阐释既有历史空间上的厚度,也有时间纵轴上的长度,同时具有某种政治色彩。同时又由于它作为一种喜庆色,代表的是一种力量与精神,是一种血脉贲张的斗志昂扬的颜色,这些特点与农村结合起来,使它深植于民族记忆之中成为一种标志,成为一种真正属于农民的色彩。

莫言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并且自觉地作为农民进行写作,代表作品也几乎都是以家乡为背景,这就注定了莫言是与农民站在一起的,他不会为城市的五颜六色所迷惑,更不会为代表权势的“黄色”所吞没。农民那黑里透红的皮肤以及民间文化中的红色都对他影响颇深。他坚守着自己的土地,使自己的文字有如家乡土地那么深厚坚实,红色的兼容性和厚实感更是寄寓了他的期望与对历史的追忆。其次莫言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一点中国民间传统思想口口相传艺术的影响。在农村,祭祀、祈福、还愿等超越个人意愿或能力之外的活动向来都是取红色为吉的。对于莫言来说,他当然希望自己的家乡能够一切“鸿(红)运当头”、“红星高照”,但另一面他的童年时代还是有机会听到一些“我爷爷”、“我奶奶”辈的故事,在民间传说中,土匪向来都是义字当头,他们在杀人如麻的同时又十分讲义气,这也是《水浒传》、《七侠五义》、《隋唐演义》等在民间生生不息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虽然现代人文明许多,但是骨子里还是对这种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想往。而义与流血有着一定的关联,“两肋插刀”、“歃血为盟”,仿佛这是义气的筹码,也为民间故事增添了几许血性和传奇的色彩,民间这种对红色和血的偏执对莫言《红高粱家族》影响颇深。其次就是农民的忍耐力,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檀香刑》绝不是一本轻松阅读的书。然而就农民来讲,他们是历史的第一直接见证人,他们见证了这些。

莫言作品中很少有用红色来直接表达喜庆。但是这又是红色在农村存在的最重要的一个含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或许是因为莫言觉得这些东西是日常生活中俯拾皆是的,是至今能存在的,文学是一块神圣的领域,他不愿浪费时间空间在这里说些老生常谈的故事。正因为如此,莫言给我们演绎了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相对坚实的红色意象,并把它们大多数以高密东北乡这样一个相对“透明”的地点和方式展示给我们,为我们讲述了不为人所知的红色意象的另外一面,它恐怖、暴力、粗糙、阳刚而不受限制。但我们必须明白一点,他写出来并不是因为他赞许,展现出来是为了让我们更明白地了解历史,了解农村,了解中国,莫言当然有他所倾向的一部分,但绝不是残暴、嗜血的那部分。还原与追忆是他唯一想做的,反思与惭愧是他认为我们都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