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冬季潮湿阴冷,无暖气,碰上阴雨连绵的日子,在家终日无事可做,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下絮了,时间被抻得无比漫长。没有手机和电脑等娱乐方式,十岁的我找到了消磨方法——看书。
本抱着打发时间的态度,却真的看进去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两脚两手都陷了进去,有零钱便买书读,在图书租赁书店办了借书卡,一次一角钱。
小时候经常跑书店,与书店老板渐渐熟了,被允许看放置在高处的书。书架是满墙的,人们能够到的位置放置的大多数是大众读物,已经被人翻得卷边儿,高处的大部分是名家名作,在童年的我看来,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巨人。
再长大一些,经常在课本上与“巨人们”打照面儿,放在桌子上面对面读着字句,觉得距离我也不远,有些需背诵的,清晨起来朗朗读着,字里行间透出亲切来。
直到我也成为一名作家,参加活动时偶尔与“巨人们”打照面,隔着几米远的距离,他们唠家常般与我招呼着,我时常觉得恍惚,也会想起小时候那个矮矮的我,站在书架下高仰着头,拼命踮脚,想要多看一些,再多看到一些。
最高级别的追星莫过于此,不是追着明星们奔跑,而是成为他们身边的小星,与他们肩并肩站在一起,在浩渺的文学夜空中,闪烁着自己的光辉。
读得多了,十三岁的我脑子里的文字和故事开始往外溢,自己寻来纸笔,开始在粗糙的写字本上勾勒朦胧的文学梦想。
在二十岁那年我出版了人生中第一本长篇,我的半自传体小说,书写关于艺考的日子,此后陆续有多本长篇出版。很多读者问过我,有没有自己的偏爱,我答没有。但其实每个作家都有偏爱,就像父母对于孩子般,总有哪个孩子是心里最嫩的那块肉,我也有偏爱,我的偏爱是我的短篇小说。
写短篇比长篇费劲,每个尝试写作的人都知道,在短的篇幅中,几个字把人物形象交代清楚,比长篇大论的勾勒要难。
其实,最初发表过的短篇,严格来说不能算作完整的小说,它们没有小说精密的构架,倒像是叙事的散文或随笔,带着稚嫩,所以在选文时,我只把早期较像样的短篇小说择一两篇收录其中,比如十六岁时发表的《浮世绘》。这一系列短篇自选集如同我写作的纪录片,熟悉我的读者按照时间排序,可以窥见一个在文学道路上跌跌撞撞成长的我。
前几日回家,意外地从抽屉里翻出一摞厚厚的信,全是手写的用稿通知单,距离现在已有十几年,纸张泛黄。我是个丢三落四的人,我的母亲把它们叠整齐,她的生活很有秩序感,不允许带字儿的纸霉烂在抽屉里。
一封封读后,我陷入了对过去的回忆中。
十几岁的我穿着胖大的校服,一趟趟跑传达室,急躁地推开门——不,应该是用肩膀和前臂撞开门,我等不及立定站稳再去推。有时有我的信和样刊,有时没有,没有的时候格外失落,安慰自己第二天就有了,邮递员路上耽搁了。去的次数多了,传达室的老师记住了我,甚至在校园里碰见我,他也会主动走过来告诉我,今天有没有我的信件。
对于一个生活单调的中学生来说,偶尔来的样刊是一个极大的喜讯,足以使我高兴许久,如同处在黑暗中的人一样,对于窗口投进来的明亮格外珍惜,于是想要更多,让阳光完全照亮室内。高中时期我投稿的密度增加,记得那时候一年十二期杂志,有七八个月都有我的短篇小说刊登,几乎每个月都有汇款单邮来。如今想来觉得不可思议,十几岁的我真的充满了能量,脑子里似乎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可能出于对无聊生活的反抗,但更可能是出于对文学的热爱。
那时候的时间很慢,事情进度很慢,现在很快,与编辑都是网络沟通,已经失掉了从前惴惴不安的期待,于作者而言这是好事,可我的脑海中老有那么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子形象,早晨到学校第一件事,便是丢开书包往操场东边的传达室跑,看看有没有来自远方的用稿通知单。
就是那么凑巧,每当我往传达室跑的时候,东边的太阳刚好全升起来,阳光四射,照耀着我,照耀着我目光所投的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