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大四前的暑假去北京旅游,跑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的出版社直接找到发行部的同志,说我要买最近几年的《读书》,她们惊异之余是高兴的,最后她们给我8折优惠(《读书》每期6元),我提着2003年、2004年、2005年三年的三纸袋杂志走了(还预订了2006年全年)。之后,我才知道《我们这一代人的怕与爱——重温<金蔷薇>》被评为《读书》二十周年十大名篇。
再后来,我把这一批《读书》当成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并且还从网络上下载了《读书》三十周年的电子版,它让我成长了许多。
《读书》的写作风格延续了“五四”时期鲁迅那个年代对写作文体(语丝体)的珍视与坚持,把文章写得有趣且平易浅显。在这个期刊汗牛充栋,论文却大多刻板、僵硬(甚至发表过后,再无人理会)的年代就显得弥足珍贵了。借用网友的心声来说就是:
《读书》上最有价值的,是那些专家用很平实和生动的语言写的读后感。对于某书、某理论,有的作者已经完全吃透了,所以能用如此的文字表现出来,使读者如沐春风。以术语说理论,说得人满头雾水,其实一点都不难,任何一个大学生都可以做到。真正牛B的是国家特级厨师做一盘小葱拌豆腐。可惜,这样的小葱拌豆腐是《读书》上最少的。
更何况,通过阅读《读书》,让我们与金克木、王蒙、刘小枫、费孝通、陈平原、李零、舒芜等一批知名作家、学者交上朋友,了解中国精英知识分子的所看、所想和所思。这对于提高大学生自身的人文素养,培养公民意识是大有裨益的。
附带说一句,普里什文的《林中水滴》对于那些向往大自然的朋友们,无疑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小册子。
(作者系永州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
湖南科技学院校园一角
跨越藩篱,做真实的自己
王慧
《家》通过描写高家这个封建大家庭潜伏的各种矛盾,父辈们的虚伪与罪恶,觉慧等青年一代的斗争与反抗,揭示出封建专制腐朽的本质与封建宗法制度必将走向灭亡的命运,大力颂扬了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敢于与腐朽的、落后的制度作斗争,排除万难追求幸福与未来的精神。
《家》中塑造了众多个性鲜明的人物,然而,我最欣赏觉慧。拥有新思想的觉慧在高家是孤独的,家里人几乎都对高老太爷惟命是从、马首是瞻。只有他敢于抗争,在家他得不到丝毫的帮助,更加得不到理解与支持。在觉慧的身上我似乎看到我们这代人的影子。我们都一样拥有最美好的青春年华、胸怀抱负、不甘平庸、渴望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具有反叛精神,敢爱敢恨,善于接受新事物,与众不同甚至被认为是“另类”。不同的是,觉慧反抗的是摇摇欲坠的封建大家庭制度,而我们反抗的是一切不合理的事物。
哈罗德·罗森堡曾说:“一代人的标志是时尚,但历史的内容不仅是服装和行话。一个时代的人们不是担起属于他们时代的变革的重负,便是在它的压力之下死于荒野。”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处于同样的时代、同样的家庭背景却拥有不同的命运。这都是因为他们的选择不同。觉新向封建大家族制度低头,他的“作揖主义”与“不反抗”最终使他痛苦万分;觉民在觉慧的帮助下成了“叛徒”却赢得了幸福。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自己把幸福争过来。如今生活在当代的我们虽然没有落后的封建制度作为绊脚石,但同样会有诸多有形或无形的藩篱阻碍我们追求幸福与价值。这时候,我们的前途、命运就都取决于我们的取舍了。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不少人为了利益与欲望不择手段,放弃了多年苦心经营的友谊、长期以来树立的良好形象乃至国民的身体健康,最终落得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拥有清晰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不能随波逐流、任人摆布。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并充满激情地去追求。只有这样才能感受到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的心境。
幸福的人生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却各有各的不幸。其实,每个人的命运都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只要我们清楚自己想要怎样的生活,正确地抉择,做真实的自己,幸福就在不远处。
(作者系数湖南科技学院新闻传播系2009级新闻1班学生)
湖南科技学院校园一角
情敌之间的友情——读《德伯家的苔丝》有感
高城
有一种情叫情敌间的友情,夹杂着爱情矛盾的友谊之花如何绚丽绽放?
当我合上书,我记住了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三个可爱少女伊茨、玛丽安与莱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她们之间的友谊是我看过的演绎得最温暖人心的情敌之间的友情。
在她们中间,年纪最大,长着一张快活脸的叫玛丽安;伊茨·休特,她是那个灰白皮肤的姑娘;那个长着红褐色卷发的姑娘最年轻,名叫莱蒂。虽然她们的戏份不多,但她们之间发生的很多细节都有触动人心的力量。
苔丝知道她的姐妹们都是如何深爱着克莱尔的。玛丽安曾说过“我愿意明天就嫁给他”;伊茨更可爱的举动是吻过克莱尔影子中的嘴巴;莱蒂虽然最小、最腼腆,她却是半夜躲在被子里为克莱尔偷偷哭泣最多的那个。苔丝那颗渴望爱情的心也很同情她的朋友们。在宣布要与克莱尔结婚后,苔丝怀着愧疚的心情走进她们的公共寝室,她不敢正视姐妹们的眼睛。但意想不到的是,伊茨一上来就给苔丝一个热情的拥抱,“我真为你感到骄傲”;玛丽安则是一个用力的吻,“我真为你感到高兴”;莱蒂虽然是悲伤地走上来,却是对苔丝一字一句真诚地说着,“我本该恨你,我很想恨你,我试过,但我恨不起来”。顿时苔丝感到松了一口气,因为她知道姐妹们没有因为这个而恨她。
她们都是那样坦诚,事实上,爱情是确实存在的,而且给她们带来的极度喜悦甚至到了销魂蚀魄的程度。也许是她们天性使然,只要爱的人幸福就好,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
远在巴西的克莱尔渐渐认识到自己的褊狭与自私,返回英国寻找苔丝。他忏悔自己的过失,希望破镜重圆,却不知此时的苔丝已万念俱灰,身处亚雷所设的绝境中无力自拔。这时他收到了玛丽安与伊茨以两个好心人匿名寄来的信:
尊敬的先生:
去找你的妻子吧!如果你像她爱你一样还爱着她的话。她现在正落在一个伪君子的魔掌之中。先生,她避之唯恐不及的人,现在却对她纠缠不清。一个女人不应该遭受此等残酷的审判,就算是滴水也会穿石,甚至是钻石。
署名:两个好心人
克莱尔看完信后就马不停蹄的去重新追回他与苔丝之间的爱。这对于苔丝来说,又是人生的一大转折,而玛丽安与伊茨就是这次转折的力促者。她们信上所写的一字一句都是她们内心最真诚的期盼。
感动的地方太多太多,无法一一列举。试想有多少友情在爱情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有多少经典戏码都是姐妹因争夺同一个男人的爱而反目成仇的。明着跟你姐妹相称、惺惺作态,暗着就不择手段地破坏你的感情。有的时候甚至亲姐妹之间也无法避免这样的争夺。相比之下,苔丝与她的三个情敌姐妹之间的友情显得多么的难能可贵!也许她们会忌妒苔丝,但她们每一个人又都是明白事理的姑娘,谁也没有想到为了超过别人,就用虚荣的幻想去自欺欺人,否认她们的爱情,或去卖弄风情,更不会去耍阴谋诡计。相反的她们都是用真心去对待自己的朋友。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段话就像是为苔丝量身打造的,虽然困难重重,但她还是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真爱。里面还有这样的一段话,“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苔丝的三个姐妹也许早就看到了这一点,她们完全明白她们的痴情不会有什么结果,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没有意义的,与苔丝之间的友情比起她们那虚妄的爱情可能更加真实。所以她们选择了友情。
她们的选择告诉我们爱情有时是毒药,一份处理得好的友情却是一贴良药。当友情与爱情存在冲突时,我们一定要慎重斟酌,爱情固然可贵,但它绝不能是勉强过来的爱,为了一份不属于自己的爱而亲手毁掉自己点滴积累起来的友情,那是不理智的。试问失去的会比得到的更多,那我们还有什么争的必要呢?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我懂得了:一份可遇而不可求的友情,一旦拥有了,即使有爱情的矛盾横在中间,它依然会美丽绽放。
(作者系湖南科技学院新闻传播系2009级新闻1班学生)
陈大络书法
如果没有耶稣——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文霞
一直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一个叫托普希的黑人小女孩说的一句话,“我想是因为我太坏了”,我想我和她一样。可能我太坏了,因为我不喜欢耶稣,不喜欢《圣经》,我不希望汤姆那么爱他的上帝。
我厌倦了看到那么多的黑奴被当做商品交易来交易去。我讨厌看到被拍卖的黑奴大哭大闹的情景,和那些奴隶贩子想的一模一样。我不想掩饰自己的想法,我就是那么想的。他们完全可以以另一种方式结束这些痛苦,去找他们的主耶稣,或者让那个带给他痛苦的人去见耶稣。他们不是一直都认为只要见到了真主,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么!
我不愿露西,那个被残忍的奴隶贩子夺走孩子的母亲,再痛苦地活在人世。结果如我所愿,她跳河自尽了。听着奴隶贩子黑利嘴里的咒骂,看着他气急败坏的样子,心里掠过一丝快感。我不想看到帮着主人阻拦乔治一家逃往自由之州、心狠手辣残害同类的黑奴头子获救,宁愿看他在悬崖下自生自灭。我希望凯西在毫无人性的奴隶主雷格里沉睡之时,在他的胸膛上狠狠的插上一把尖刀,为了她所受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也为了那个种植园里成百上千的黑奴。
请原谅我那么多偏激的想法。相信很多读者会和我一样,期望着有更多的黑人从奴隶制的压迫之中站起来,有更多的人为自由而战,而不是寄希望于神的救助、沉溺于《圣经》里的话语,一味地隐忍、宽容,以期达到进入那个虚无缥缈的天堂的目的。
书本翻到最后一章,看到主人公汤姆被奴隶主折磨致死,这就是那个虔诚的基督徒、善良到无可救药的人的下场?如果汤姆可以“坏”一点,如果他和很多普通黑奴一样没看过《圣经》,不知道耶稣的存在,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我们必定不愿意他如雷格里手下的黑奴头子山宝和昆宝一般,凶残如狗。或者他可以学习托普斯身上的一些东西。至少托普斯从来不会让别人欺负自己,就算那个人是她的主人,一旦被欺负,她会加倍的追讨回来!而这正是汤姆所缺乏的!如果汤姆可以学着反抗,学着去为自己的自由而抗争。在凯西和埃默林邀他一起逃走时,他可以抛掉他的上帝,抛掉《圣经》上的种种说辞,收起一点善良,变得“坏”一点,或者故事的最后我可以微笑着看克洛大婶和他紧紧相拥,而不是为了他的死掉泪。
汤姆可以带着对天堂的希冀安详地死去,这是我唯一能感谢耶稣的。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最后到底是选择了耶稣,而不是他的妻儿。为了一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上帝,这样到底值不值得?
如果没有耶稣……
(作者系湖南科技学院新闻传播系2009级新闻1班学生)
飞鸟各投林——浅谈《百年孤独》中宿命论思想的体现
曾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