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先行,我替他们收拾着因为跑太快从口袋里跌落的扑克牌。我始终跑在他们划破的气流里,不过我也不曾觉得风阻会减小一些,只是他们替我撞过了每一堵我可能要撞的高墙,摔落了每一道我可能要落进的沟壑,然后告诉我,这条路没有错,继续前行吧,但是你已经用掉了一次帮助机会,再见了朋友。”没了,才知道什么叫真的没了。于是丁丁哥哥的话在耳边回响起来:“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于是,在流沙旷日持久的欺骗中自我催眠成连着根的植物,被裹着四处飘泊,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我”所有热血的岁月;于是,“我”不断地离开、不断地逃避,逃避人事与过去,还有那个无力的自己,自欺欺人地以为换一座城池,一切便有了重新开始的理由。
可即便虚幻的梦境和冷酷的现实是那般不堪,痛楚的成长和失落的梦想是如斯无力,佯装麻木地逃避,企图归零的开始,都不曾忘却对远方的向往、对梦想的追寻。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没了就真的没了,唯独梦想不可!卑微如娜娜,即使过着艰苦、胆战心惊、小心翼翼的生活,也依然有着光明的渴盼。无论遇到多少的不公平,她总是会为了肚子里那个不知道爹是谁的生命而坚韧不拔。
山谷里的风雨洗却浮世铅华,那些苦痛随1988制造者的骨灰覆盖过“我”,迎风而散……“我带着一个属于全世界的孩子上路了”,这个小家伙,第一声言语“既不喊爸爸,也未喊妈妈,只是对着这个世界抛下了一个疑问”。未来会怎样,不知道。“我”将和这个美好的小家伙一道,去和这个世界谈谈。也许,“我”会像朋友们曾经为“我”做过的那样,替小家伙撞上每一堵她可能要撞上的高墙……
(作者系兰州大学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学硕士,湖南科技学院2010届毕业生)
你是我的“小王子”
俞巧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判断她,本该凭所作所为,而不是花言巧语。他使我的星球吐芬芳,蓬荜增辉,我绝不该逃之夭夭的!我本该猜出她那站不住脚的花招后面的温情。花儿是多么自相矛盾!可我太小,不懂得如何去爱她……”
多年之后,仍无法自拔地喜欢这个故事,喜欢那个有着金黄色头发、带着长长飘逸围巾的小男生。很多个有星星的夜晚,我会习惯性仰望天空,那个黄色头发的小男孩应该在某个星球上和他那独一无二的玫瑰说话,或者她还会是那骄傲的、有着谎言的小花,而他依旧不懂如何去爱她,可他不会再离开她了,因为他记得他的狐狸朋友送给他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精髓是眼睛看不到的。正因为你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才使你的玫瑰如此重要。”
一本书给予读者的感动应该是一种共鸣,一种认同感,是两个人都想说的话,最后由其中一个表达出来,他就是作者;而另外一个变成了聆听者,也就是读者。无论是读者还是作者,他们对文字应该有着同样一种情愫,那样的一本书才是适合自己的。
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是上课、看书、找资料,生活变得好似零起伏,而自己却也渐渐喜欢上这样的简单和平静,竖排繁体无标点的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让人头疼,慢慢摸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偶有所得。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如何选一本好书是读书的第一步,现代社会,文字工作者每天“生产”出来的“文字”可以以吨计算,然其中真正有用之书却是少之又少,“读书不知要领,劳而无功;知某书宜读而不得精校、精注本,事倍功半”。张之洞先生给初学者这样的告诫。读书并不是一个讲究“量”的工作,“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是单纯地从“量”上达到“有神”的效果,而是从中找到最能启发你的那一些内容,或者只是一本书就足以让你茅塞顿开。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并非书读得多就是好事,而应读好书,且应读“好书”,范希曾有言“弇陋者当思扩其旧闻,泛滥者当知学有流别”。
言及读书之方式或步骤,可引此两段话,一是“由小学入经学者,其经学可信,由经学入史学者,其史学可信,由经学、史学入理学者,其理学可信。”;二是“凡训蒙,须讲究。详训诂,明句读。为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论语》者,二十篇。群弟子,记善言。《孟子》者,七篇止。讲道德,说仁义。作《中庸》,子思笔。中不偏,庸不易。作《大学》,乃曾子。自修齐,至平治。《孝经》通,《四书》熟。如《六经》,始可读。《诗》、《书》、《易》,《礼》、《春秋》。号《六经》,当讲求。
”前者乃张之洞《书目答问》所附“国朝著述诸家姓名略总目”中语,后者取自《三字经》。两段话表明同一个道理:为学须循序渐进,切勿好高骛远,应打好坚实的基础,尔后方能深入领悟中国经典文化之真谛。作为中文专业的一名学生,我辈深感惭愧,某师曾问过我们一个问题:“‘孝弟三百千千’指何?”这应该会难倒很多高材生吧!《孝经》、《弟子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古代蒙学教材,然而作为“高材生”的我们,不要说背诵,恐怕还有许多人不知其指何。墙里开花墙外香的局面,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当代中国人并不了解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我们不是不爱国,而是不知怎样爱国。
友人曾问我:“你打算用你所谓的圣贤书来干什么?”当时我是回答不上的,在他们眼里,大多时候我都是抱着书看的书虫,不懂交际,不事玩笑,甚至还有一股迂腐之气,虽不至满口之乎者也,然亦不懂变通。他们中有一个学建筑,他说他的目标是在全国各个城市建起数座高楼,笑称今后无论我去哪个城市都须感谢他带给我的温暖。家,简单点说,房子,每个人都需要,而书并不见得每个人都需要。这样的对话曾让我很沮丧,我一直告诉自己我读书只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充实自己,与他人无干。如今,我想说,读书不见得一定会让你成为富有之人,然不读书你将永远成不了富有之人。
一个完整的人应该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满足,精神上的和物质上的,物质是基础,然精神才应是人成为独立个体的要点,建筑家可以给人类建造千万瓦庐,大庇天下寒士,可那并非全部。一个物质无比富有之人,假设他精神匮乏,他的富有就并不真实,他的富有也不会长久。或者,另外一个事实会让我们更明白这点,任何一个富贵者在培养下一代时,定会不惜代价地让他们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努力使他们成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这应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真谛,“俱欢颜”也才有意义。某个春晨,赶早班车去另外一城市,途经一渡口,等渡船间隙满眼美丽的江水和杨柳,忽忆起曾经很喜欢的一首诗,正是恰如其分,“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如此之美,也只有读书人才懂吧!
爱一个人可能是一瞬间地爆发,可是爱一本书,或者说是爱上读书,却只能是水到渠成的涓涓细流,怎样做一个读书人,或者那只幸福的狐狸已经告诉我们:“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精髓是眼睛看不到的。正因为你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才使你的玫瑰如此重要。”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湖南科技学院2010届毕业生)
“奴性”友谊的救赎
王远
在热闹的宿舍里,并不适合与你共鸣。不敢说自己读懂了你,但是我确定你打动了我。
《追风筝的人》,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一片火红的晚霞下,一只风筝飘荡空中,远远的,这是《追风筝的人》的封面,一幅让人捉摸不透的画面,到底预示着什么?我揣着满是好奇的心,翻开了第一页……
在小说的开始,作者用温和的笔调勾勒出一份幸福和谐的阿富汗生活,我们体会到的是阿米尔和哈桑无比亲密的友谊,没有无病呻吟,没有故弄玄虚,作者笔下的感情简单、真挚。
然而,这样的幸福生活却被一只风筝无情地划出了一条让人一生无法弥补的伤痕。
在一次风筝大赛上,阿米尔为了赢得冷漠父亲的注意,奋力竞争,荣获冠军,但正想拿着风筝去领奖时,风筝却被猛风吹远了。“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坚持要为阿米尔追回那只已经得奖的风筝,却因此不幸地遭到了一群流氓的侮辱。眼看着同伴遇难,阿米尔却躲在角落里,不敢挺身而出。而这一切,已被哈桑看在了眼里。一念之差,改写了两人的友谊,还有命运。
每个人都对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印象深刻,可是起初我却因此无法原谅阿米尔,甚至恨,即使他后悔了,可是一切都没有用;即使他最后收养了哈桑的儿子,那又怎么样,哈桑付出的是他的尊严,他的生命!不是因为忠诚,是因为他的眼里,阿米尔是他的挚友。而阿米尔,不但不因为哈桑被侮辱而反思,后来竟狠狠的用石榴一个接一个的砸向哈桑,让他还手,骂他是孬种,他只是在出气而已,并不是愧疚了。
后来,我领悟了,阿米尔希望哈桑能够反抗,他希望哈桑并不是真的逆来顺受,他希望哈桑也能愤怒、反击,从而让他好受一点,因为哈桑为他付出了太多,他觉得承受不起……
阿米尔的性格缺陷是现代社会许多人都有的缺陷——自私、不敢担责。而阿米尔应该是懦弱,而不是不负责!他还是动摇过的,但他的性格里总残留着软弱,儿时的他思想里甚至还隐藏着等级的概念,要知道,阿米尔小时候生活的阿富汗不是一个民主共和国,还是一个王朝。
我想对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只是阿米尔给你的爱,融入了时间,而你没有仔细发现。不完美的人生路上,总是那么多遗憾,记忆犹新,但是一切无法重新来过。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都在拼命的追寻。生命的历程本就是轮回的,就像昆德拉说的那样,“一切都被预先的谅解了,一切都被卑鄙的许可了”。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美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优秀的作品是经得起读的,我真真正正体会到残忍与美丽的交加,我为阿富汗的人民感到怜悯,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还是能感到那些故事,就像是我身边发生的、亲身经历过的,娓娓道来。《追风筝的人》一书里许多内容是属实的,作者是想从黑暗里得到救赎吧,灵魂的救赎,在这样一个黑暗、龌龊环境中的救赎。
合上书,闭上了眼睛,整本书的镜头、片段在心里快速播放、暂停、回放。安静地用心品读,我对自己起初的疑问有了答案,风筝代表了人性,追逐风筝的全过程是对人性的救赎。痛苦,总是自己找的,不要做自己后悔的事,且行且珍惜。世事是不公平的,但上帝是公平的。有些事并不是像我们自以为是的那样,真正的局外人只有上帝。
(作者系湖南科技学院新闻传播系2009级新闻2班学生)
愿书常伴魂长流
易巧俐
人生似飞鸿踏雪,且融化得过于仓促。在临近天堂之河徘徊,若还有什么美丽值得留念,那就是情爱与书香。
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宗教或其他信仰的人来说,情爱是支撑人活着的重要因素。在人生路途上,一份真情担负着太多的精神力量。而在对真善美的追求中,爱又是何等重要。它让你在挫折、逆境中继续前行,让你在流泪之时有个可以依恋的港湾。可灵魂歌唱的河流里,除了浓浓的情爱,必须还得有一个灵魂的栖所。对于我,在书的海洋,于书香中写下通往缪斯花园的文字最为幸福。
书香是最自然最纯粹的味道。的确,漫步在书的田野,让人如沐春风。清晨捧一杯清茶,随着淡淡的茶香,让心徜徉在淡淡的文字间,总有一股甜沁入心里。傍晚,躺在晃悠的藤椅,手执书,眼观景,看云卷云舒,静心中明月,所有的杂念都遁入远空,仿佛一叶扁舟飘于流水,何尝不是人生之乐事。
人这辈子,有很多朋友,但真正能装得下你各种心情的只有书。郁闷时,可以拿一本“天生我材必有用”的书来予以激励;欢乐时,可以对酒当歌,拿一本“人生得意须尽欢”的诗书予以庆祝;思念了,我们写行“行行重行行”;离别了,我们道声“各自善珍重”。书,这个人类发明的、薄薄的几片银杏,给人太多的遐想与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