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一条黄褐色的褶皱超短裙,裙子上还有一些虎皮斑纹。我琢磨这裙子很厚,因为在这初春的日子穿短裙恐怕还不太适宜。她上身穿一件白色贴身套衫,乳房小巧而浑圆。她有一双显得有些瘦瘦的腿,穿着一双奶黄色亚麻鞋。她长得很清纯,但目光中又流露出历经沧桑的一点忧郁。她的眼睛不大,但很清亮,流转不停。她举起话筒,向大家抱歉说她今天感冒了,嗓子不好,只能唱一首音色较低的歌。然后她唱了起来,大厅里很闷热,她唱的是一首林忆莲的歌。歌名我想不起来了。总之当时客厅里乱哄哄的,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个歌女在唱歌。大家都在互相交谈,只有我在注视着她。唱到一句音位较高的地方,她的嗓子发出了一声嘶哑的怪声,把几个埋头说话的老明星们吓了一跳。“很抱歉,很抱歉,我的感冒让我的嗓子不太听话。”她尴尬地说。这一刻我感到她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但她不,仍是坚持着唱完了她的歌。
当她走下台时,一些纯粹是出于礼貌的稀稀拉拉的掌声响起来了。紧跟着上来一位家喻户晓的著名丑星,他为大家表演了一个小品,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小厅里顿时鸦雀无声。丑星拿出了他的绝技,我没有看他表演,却一直看着那个嗓音嘶哑的歌女。她坐到酒吧台前的小圆椅上,有人递给她一杯冰水,她在向那人点头致谢;人们没有再注意她。她坐在那里,似乎在稳定情绪,眼睛发亮,还有些潮湿。她胸部的起伏渐渐平缓下来,刚才不知所措的劲头没了。忽然她注意到我在看着她,那一刹那的对视约有三秒钟。她露出了一个非常迷人的笑,礼貌地冲我点了点头。由于相隔很远,我也点了点头。丑星表演完了,已过了吃饭时间半小时。杨哭宣布用餐,大厅里乱作一团。想见大家都有些饿了。我也端起了盘子,吃了起来,忽然又想起了那个歌女,四处张望着找她,却未见她的踪影,莫非她已经走了?用完餐,老明星们喜滋滋而又矜持地拎着纪念品陆续走了。我坐上杨哭的车子,说:“你从哪儿找来这么多宝贝?我是说那批老明星。”
他淡淡地一笑,将汽车发动着,慢慢地上了快行道,“干公关公司的无非是拉拉皮条而已。信用社出一笔宣传费,我来组织明星、记者和场所布置,我就赚这笔活动费。新闻稿已放在你的纪念品里了,你自个儿翻吧。”
汽车在城市的大道上疾奔。后来他打破了沉默,笑了起来:“你看那些老明星,过去多红火,可如今,只要花这么一点钱就可以请动他们。身价下跌喽。哈,真有趣。我从小看他们演的电影长大的。什么东西一近距离看,就再也不神秘了。”
我问:“那个歌女也是你请来的?她好像真的生病了。”
“哈,不是,是她自己找上门的,说唱一支歌,只要给她五十元就行了,而且中午她还不在这里吃饭,这类流浪歌女北京很多。出于怜悯,我就叫她唱了一首。后来给了她钱,她就走了。”
我不再说什么。汽车上了安慧桥,视野顿时开阔了起来。奥林匹克中心、五洲大酒店、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在四面矗立,每当看到这样开阔的城市景物,我的心便显得很激动。我是爱着这座肿瘤般膨胀的伟大的城市的,我想。我回忆起那个歌女和我对视时的一刹那的笑容,有些共同的梦想、愿望与漂泊刺痛了我,使我在感情上觉得和她是一类人。我想在这座大城市里,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了,城市是一条混浊而肮脏的河流,所有人的面孔都将漂远。
我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庞大的小区。因为这里高楼林立,而且大都在二十层以上,以某种冷漠的姿势站在那里。有时候夜晚我回去,下了公共汽车,走在空寂无人的高速公路的边上,四周全是燃着灯火的小区公寓楼,那明亮的灯光,在黑暗之中,使你感觉仿佛来到了外星的某个城市。这绝对不是夸张的说法。虽然那时候孤独已经侵袭了我的心,但我依旧震惊于这座城市的雄伟和庞大。我的写作不太顺利,其原因在于我正努力写一部长篇小说《荷兰的风车》。我想这不是一个过于抽象的名字,我告诉与我合作的书商,我已充分地考虑了他所提议的一些商业性因素,但我一旦写起来,小说往往自己就成就了自己——它像一匹挣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自己向着我已无法驾驭的地方狂奔。我会成功吗?这不好说。我到底想获得什么?我想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姑娘愿意嫁给我。我宁愿为了爱情而写作。这样想着,我写作的劲头又大了。
但我听见门口有人在争吵。像是女人的尖利的声音。我打开门,发现我对面的屋子门口,有一个中年妇女,在把一个上身穿黑褐色条绒夹克的姑娘向外推:
“你走吧,没钱就别赖在这儿,走吧走吧!”
我的眼睛突然亮了。我发现她——正是上次我在太平洋明珠酒家见到的那个歌女,那个因患感冒而嗓音嘶哑的姑娘。她今天穿的可是一条十分漂亮的牛仔裤。她还有一个美丽的小屁股,这是我在一瞬间发现的。
“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我说。
她俩停下了拉扯,一起回头看倚在门边的我。她似乎觉得我有点儿面熟,但她并未回忆起来。那个中年女人恶声恶气地说:“说笑话,住我的屋子连租金都要赖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见过这样的人吗?”
我明白了。“她欠你多少钱?”
“三百元。说好一个月三百元。她一分钱也不给我,可她都已经住了一个月了。”
“我给你,”我果断地说,“你现在要吗?”
那个女人和那女孩都愣了一下,女人说:“当然,这样的话,她倒可以继续住在这里了。”
“那么好吧。”我转身进屋,取出三百元钱交给了那个女人,“让她留在这里住下。”我说。
中年女人接过钱,松开了那女孩的胳臂。那女孩不解而又有些感激地看着我:“谢谢你。我一定会还你的。”
“不用,”我淡淡一笑,“我们见过面,在‘太平洋明珠酒家’。”“哈,”她笑了,“我想起来了。不过那天可真尴尬。你是去……”“我是记者,那次活动是我的朋友组织的。”
她冲我挤了一下眼睛,非常的灵动、新鲜、活泼。“不过,我先收拾一下东西,呆会儿我再和你聊聊。”她说完,也冲那中年妇女——房东笑了一下,就走进了她的屋子。那女人拿着钱,看了我一眼,停了一下,她问我:“要是她再不交钱,我就找你好了?”
“好吧,”我笑了笑,“不过她肯定会付房租的。”然后我回到了我的屋子。
我继续写作,可老是卡壳。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我想很多人在写作时也一定遇到过这种情况。然而门被敲响了。我打开了门。
“嗨,你好。”那个女孩笑吟吟地站在门口,她已换上了一条漂亮的白底碎花的裙子,“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我愉快地把她让进门,我这时才意识到也许我的屋子过于乱了。至少我的臭袜子就不应该丢在沙发上。
“噢,米莫·巴拉蒂诺的画,我也喜欢他。”她端详起屋角我挂的一幅画来,“真棒,《朱丽叶的马车》。”
“坐吧,喝点什么?我这里有各种饮料。”
“那就来点儿椰奶汁吧——有吗?”她眯起眼睛看我的样子真动人。她还会耸动她的小鼻子头。
“有的。”我说完,打开冰箱,为她倒了一杯椰奶汁,我则倒了一杯啤酒,呷了一口。
“蛮不错的,我是说你的房子。”她端着杯子,两只眼睛迅速地在屋子里扫了一遍,对我说,“也是租的?”
“噢,单身汉,太乱了。说实话我并不懂生活。”我由衷地说。我注意到她的左眼角有一个半月形的小伤痕,尽管它极不容易被察觉,“是借租朋友的房子。”
“啊,忘了介绍我自己了,”她掏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了我,“你呢,哥们儿,你叫什么?”
我接过来名片,发觉她的名片印得很别致,天头上一行黑字:在路上流浪的一只猫,中间是两个圆头字:林薇,下面却并无电话、住址和BP机号码,又写着几个字:在路上,没有家。
我笑了笑:“你一直在路上?为什么不停下来?我叫乔可,你叫我老乔好了。”
她吸了几口椰汁:“你也不太大,干吗要叫老乔?”
“习惯呗。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上次在太平洋明珠酒家,第一次见到你,忽然有一种很亲近的感觉。因为我觉得我们都是浪游的人。”我说了实话。
“你的日子比我好过多了,”她顾盼生辉,又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我知道当记者的都是些什么人,到处蹭吃蹭喝,而且还有红包拿,说捧谁就捧谁,人人都怕你们,记者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了。”她咄咄逼人地对我说。
“你这是庸俗社会学的观点,”我毋庸置疑地反驳她,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个行当,可我也有维护行业荣誉的起码的权利。
“算是吧。”她又打了个哈欠,真的像一只猫那样。然后她站了起来,很随意地在我的屋子里走动,随手翻翻我那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忽然看见天花板上有一幅正对着我的床的裸女画,笑了起来,“真够色情的,每天一醒来就看看裸女——记者都这样?”
“单身汉都这样。”我说,“说说你吧,我倒想了解你——为什么要一直在路上?”
“职业习惯?”她偏头问我。
“不是。是我个人的好奇心。”
“噢。不过,我现在饿了,我倒想先去厨房做点儿吃的,你有什么吃的吗?”
“应有尽有。”我说,“全在冰箱里。”
“太好了。”她兴奋地说,“看来我要露一手了,乔可,你呆会儿就会傻了的。”她说着,就冲进了厨房。
我又坐在了椅子上,心情杂乱地翻着巴尔扎克的作品,我的屋子突然地充满了一个灵动女子的身影和声音,多少叫我有些手足无措,我就在那里胡乱翻着杂志,听着厨房里她轻快地一边哼着歌,一边做饭的声音。约摸二十几分钟,她居然炒了三个菜,并且连蒸好的米饭都一起端了出来。我真的有点儿傻了。
“这荷兰豆还不错吧?”她喜滋滋地问我,仿佛我就不能不说不错一样。
我尝了一下,“真不错。”我真心说道。我打开了一瓶红葡萄酒,给我们俩一人倒了一杯,“为了相识干杯。”我说。她又挤了一下眼睛,然后我们干了一杯。
她顿了一下,问我:“你为什么要为我垫付房租?”
我迟疑了一下,“我觉得我们都是一类人。都是在路上。我也是这样的。”
她乐了,“就为这个?”
“对。就为这个。”
“噢。我很感动。不过这么说有点儿假模假式。”
“你来这个城市多久了?”我问。
“四个月。”
“靠什么生活?”
“唱歌呗。天天去酒吧、饭店、舞厅唱歌,有时也去录音棚打拼,挣钱养活自己,否则就要挨饿。你尝过挨饿的滋味吗?”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养尊处优?”
“不,我一直有饭吃,也仅仅是温饱而已。”
“哦,”她叹了口气,“可我就不同了,我在南京出生,九岁就拉二胡,后来在上海音乐学院学习作曲专业。没毕业,我就跑到广州,在那里开始唱歌,一个酒吧一个酒吧地唱,有一次真的饿坏了。世界真是个圆,我绕了一圈儿,来到了北京。北京真是个好地方,我想也许我会在这里成名的。”
“有人帮你没有?”我问她。我知道她这个行当得有人包装她、捧她,她也应该拜一个名人为师,而且还要进入一些圈子,总之得学习一些艺术社会学的东西才行。
“帮我的人不多,不过,我也习惯了。我感到我的运气就要来了。知道吗,我在拍一部叫《红尘情缘》的电视连续剧。”
“是张艺谋导演的吗?”
“不,”她的神色黯淡了,“要是他导就好了,可他从来不导电视剧。”她又乐了,“知道吗,我在这部戏中演一个上海滩的电影明星。三十年代的。”
我发觉我们边吃边聊,已将饭菜一扫而光。我仔细地看着她,“告诉我,你来到这个城市,是为了什么?”
“为了成功。这很简单。你呢?”
“我?”我愣了一下,“我突然有点儿糊涂,我打算靠写作挣钱与成名,再娶个好老婆——如果不是痴心妄想的话。”
“那可太累了。真的。当个作家可真太累了。而且在这个时代,不会再有傻女孩去爱一个作家了。”她同情地说,“你在写什么?作家?”
“在写一部长篇小说。”
她像一只鹿一样跳了起来:“我要看一看。”她走到写字台前,去翻我那一摞手稿,“我喜欢马尔克斯的小说。”
我说,“算了吧,否则我会不高兴的,你别动它。”她停下了手,回头看着我:“我倒认识《当代》杂志的几个编辑,就是化名周洪的那几个人。要不写完了叫他们看看?说不定会卖个好价钱。现在什么都能卖钱了,哈。”
“但愿。”我说,“要不,我们出去走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