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闯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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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所有的骏马 (1)

恍惚之中,乔可在火车上沉沉地睡去,他朦朦胧胧感觉到列车是不停地在向北方行驶,北方会以什么样的姿态来面对我?他听见钢轮和铁轨相摩擦的哐里哐啷的铿锵声响,在半明半寐中似乎梦见了一座皇城。这座城巨大、庄严而又森严壁垒,一些铜马和石狮子守候着深宅府第的门口,镶有巨大铜钉的朱漆大门紧紧地关闭着。在那寂寂无人的古城中,只有一些古老的天象仪停在空地上,旁边的沙漏在不停地泄漏着沙子,时间好像永远地向着过去在流逝,而不是朝向未来。列车呼啸着在黑暗之中穿行,车厢里灯光昏暗,一些人沉沉地睡去,犹如沙滩上的鱼。

列车在行进中猛地刹了一下车,车迅速地停了下来,车体的震动惊醒了乔可,乔可睁开了眼睛,后来他打开了车窗,潮湿而凉爽的空气立刻流了进来,他看见天空之中繁星闪烁,大地上灯影稀疏,这时他感到肺部不再憋闷得难受了。

这是哪里?已经到北方了吗?乔可有些疑惑。他擦去了嘴角的一丝口涎,想起了大学毕业前夕自己做的一个梦。在梦中,全班的五十几个人都变成了马,在公路上飞奔。他们(它们?)的毛皮发亮,鬃毛在风中飘扬。所有的骏马都在奔驰,很快马们就消失在城市楼厦的峡谷和立交桥下了。乔可明白这个梦的寓意:毕业之后,每个同学都是一匹孤独的马,义无返顾地冲进了像轮盘一样转动的庞大杂乱的城市,去寻找新的草地。比如现在,从没去过北方的他,正乘坐夜行列车,向北方的那座大城行进。他的内心是惶惑不安的,这使他有些焦急。

列车在黑暗中鸣叫了一声,车身又徐徐挪动了。

我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出了车站。站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的土地上时,我感到了一丝胆怯。到处都是人,每一张脸都是陌生的。我掏出了自己的报到证,自己要去的是一家钢铁公司。我喜欢看到钢花飞溅,我长大了想当个炼钢工人,十三岁时我对父亲这样说,身为农学家和教授的父亲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在一眼望见高楼林立的城市时,这一瞬间我忽然非常想念在远方的父母亲。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这时我看见了一个农村装扮的小孩子靠着栅栏在哭泣,四周都是表情漠然的人,谁也不理会她,她为什么要哭?

后来,我就在城市西部那家大型钢铁公司报到了,办妥了一切手续,我被安置在三个人住的宿舍里。这个时候屋子里就我一个人,今天下午我买了整整一箱啤酒。我把自己反锁起来,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感到自己孤寂得要命。我是应该回去还是留下来?一个人面对这么陌生而庞大的城市,我有勇气吗?我听着钟表胡乱走动的声音,喝掉了八瓶啤酒。几个小时后,由于尿太憋我冲到了厕所,痛痛快快地撒了泡尿,洗手的时候我看着镜子中脸色苍白的自己,咧开嘴笑了一下。我不回去了,我还打算死在这里呢。

这座城市以其广大和古老著称。接连的日子里在我感到新鲜异常的游历中,我体会到了城市的雄伟。在动辄几十层的楼厦的峡谷间穿行我感到了一丝错觉,就是这座城市像一块肿瘤一样在生长着,而人们却像癌细胞一样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有一天,我在一条街边溜达时,看见几个警察在大街上追逐着一些盲流,手中的黑色橡皮棍子钝钝地打在他们身上,抓到他们并把他们塞进汽车。这忽然使我心虚胆战,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盲流。那几个警察迎面向我走来,我忽然紧张极了,直到警察和我擦身而过,我的身体掠过了一阵战栗。我匆匆向前逃去。

“喂,大学生,你的东西掉了。”

我一回头,看见那个戴墨镜的警察手中拿着一本《计算机教程》。“你是不是病了?脸色这么不好,最好去医院检查一下,大学生。八成肚子里有蛔虫。”他把书递给我时,关切地拍着我的肩膀说。

真厉害,我想,警察一眼就看出我是个大学生。我愣了半天,扭身跳上公共汽车,在车上我表情轻松了。我是一个高级盲流,我自我解嘲地想。

有一天我想起来大学毕业前夕,几个被分配进这座城市的同学聚会,林格——他是一个喜欢夸夸其谈的家伙,那一段时间他还在读巴尔扎克的全部小说。他说,巴尔扎克时代与现在的中国有某种相似性。“其中有一个叫拉斯蒂涅的人物,他原来什么也不是,后来他出入于巴黎上流社会,周旋于贵妇人的石榴裙下,终于爬到了银行家兼政客的地位。乔可,咱们要向他学习,在北京那样该死的、可怕的地方站住脚。”林格说。

“只要他妈的活着,就不错了。”我说。

“别把自己看成废物一个,你对自己的估价总是太低。”

“狗屁。”我脸涨红了,大声地反驳说。

我回忆到这儿时却笑了起来。同宿舍的另一位学习铸铁技术的大学生曾子存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他比我早一届,他正在学习《古代汉语》。“每一个古汉语词汇都是一条河流,一个咒语,一座迷宫,有着无穷无尽的内容。”他和我认识之后,有一天他说:“你在笑什么?”他问。

“我在笑大学时代。”我说。

“对,应该笑,大学时代多浪漫、虚浮而又可笑,实在可笑极了。”曾子存用毋庸置疑的口气说。

不久,钢铁公司把这一届分来的几百个大学生分配到炼钢第一线去锻炼几个月,这时的我表情兴奋地浮动在面色白嫩、叽叽喳喳的大学生当中。因为毕竟要实现少年时代的一个梦了,后来,我穿上了工作服,戴上了防护镜,像是一个真正的炼钢工人那样来到了炼钢炉前。不久,我便喜欢上了那些粗豪的工人们,虽然他们言语粗鲁放肆,但的确有些可爱。那些四下飞溅的钢花就像是划过天空的彗星一样。每天,我的衣服可以拧出一公斤汗水来。晚上躺在宿舍里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块湿毛巾。现在,我没有和同学联系,连家信也没有写。迅速到来的生活湮没了我,一切梦想和浪漫在远离我,我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实实在在的,原来每一个人都是在为房子、票子和位子而活着。这可是我所始料不及的。以后再去炼钢,看着钢花飞溅,我突然从内心深处生出一种极度厌倦。

我把头三个月工资全都寄给了父母,这是我第一回拿薪水。有时候,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听见这座城市像一个大轮盘一样飞速旋转,而每一个人都来到这座城市下注,大多数将输得精光,想到这一点我就有些沮丧。昨天,炼钢时车间里出了一次事故:一架吊车在吊一块钢板时不小心将一个工人的脑袋碰掉了,那场面看上去可真惨,脑浆涂了一地,脖子以上的部分荡然无存。当时我张大了嘴巴,心跳得几乎要胀破胸口。

锻炼期结束,我被分在了钢铁研究设计所,开始每天面对一大沓的图纸。最近我老是做梦,梦见我在黑暗的大街上走动,手里拿着一柄气枪,并用枪瞄准前面那些走动着的漂亮女孩的屁股……醒来之后我记日记:

“……今天是我在这座城市生活的第四个月了,一切都已正常运转起来,我这才发现生活其实是艰难的。同宿舍除了神经兮兮,啃树干般的《古代汉语》为乐的曾子存,还有一个叫朱向前的家伙,他毕业于上海一所大学,长得像是一座铁塔,他性格豪爽,昨天我们聊了许久,他想不通我为什么不去南方发财而来到北方。他现在在宣传部编一份叫做”钢铁人”的有些夸饰的报纸。我曾经告诉他那次事故,希望他们予以报道,他告诉我有规定不许报道。

这几天我没事儿了就一个人胡思乱想:假如这座城市迎来了一场瘟疫或是霍乱会发生什么情况?它一定会手忙脚乱的会死多少人?五百万吗?我想着街上到处都是死尸和臭水,地铁停止运行,公共汽车里挤满了病人,乌鸦笼罩了城市,到处都是苍蝇、老鼠和跳蚤。噢,天哪,太可怕了。也许这座城市真应该被瘟疫洗却一回,只有这样,它才不会像现在这样盲目自大,冷漠和骄傲得令人作呕。

到了十二月,天已渐渐地冷了下来,我已经习惯了按部就班的生活,这一天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林格打来的:“喂,乔可,咱们有四五个月没有见面了,对吧?咱们聚一聚怎么样?知道吗,叶晖已经发了点小财了,就是哲学系的那个叶晖,上大学时逃课可积极了,可他现在承包了一个酒店,有了一辆马自达牌轿车,紫色的,十分牛逼!至于我,也已配上了一台BP机,而且头儿马上要把我送到南韩学习八个月。元旦叶晖召集咱们聚一聚,乔可你一定要来啊。”

我说:“你们适应环境真快,我不行,一个月才三百多块钱,我真想让瘟疫袭击这座城市。”

“你这就不对了,你没有理由仇恨社会。不多说了,咱们约好,12月31日晚在天帝大饭店的餐厅,不见不散,晚上七点钟开始。你必须来。”林格放下了电话。

我愣了一会儿,想起了叶晖在学校创办“政治家俱乐部”时在台上滔滔不绝纵论国事的架势,现在摇身一变成了老板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可是我还在恶毒地想着叫瘟疫袭击城市,我多么可怜而又可笑啊。

我那天晚上到达天帝大饭店时,酒会已经开始了。门口停了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非国产车,甚至还见到了一辆红色的法拉利敞篷跑车。在灯光下,那车身像火焰在水底潜行一样放出了迷人的光芒。有一个黑头发的男人带着一个金发女郎笑着从饭店里出来,钻进了那辆线条流畅的车,然后刷地开走了。我望着车子消失,心情有些黯淡。我沿着旋转门进去,不小心还碰了头,我觉得,自己这时的动作是笨手笨脚的,有些僵硬。大堂里金碧辉煌,菱形吊灯在穹顶上放射出柔和的光芒,侍者伸手请我向里走,我觉得侍者的制服很像中世纪某个欧洲国家牢狱门卒的穿着。我问迎面走来的大堂小姐说有人在这里搞一个Party,他们在哪里?小姐指了一下电梯,告诉我向下到底层,那里就是西餐厅。我来到了餐厅,我发现那里已经有约摸一百多号人了。其中有一小部分都认识,都是这几年到这座城市的校友。我感到了一丝兴奋,有一种失群的马找到了马群的那种感觉。

“哇,乔可,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该罚一杯!”林格端着一高杯啤酒走了过来。他穿一件怪里怪气的乳白色西装,领子上还别着一个小金鱼胸饰。林格学着外国电影上绅士的派头,摇头晃脑地走过来,一边还用右手弹了弹他那条花里胡哨、又宽又短的领带。“领带不错。韩国产的?”我有些心不在焉地问他,一边用手搓了搓他的领带,“这些人全都是咱们校友?个个都神采飞扬的,一群红男绿女。”

“大部分是。走,咱们到那边见见叶晖,这小子新近又配了一台‘大哥大’,号码是9188888,要发就发,妈的,好像他干什么都会发。不过他的生意真的好像已经做到全世界了。我真佩服他什么时候都走在时代的前面,大学那会儿,游行时他可是走在最前头的,嗓门还吼得最响,你说……”

“我不想谈这个,我只想见到几个老朋友,匡亚明、周晓南他们来了吗?听说他们被分配到了郊区的化工厂,混得不怎么样,老是跟头儿处不好关系。”我四面探望着。我注意到林格已经胖了,而且他的目光总是不停地在人群中扫来扫去,显得心神不宁。“瞧叶晖那人,正在那边和几个女孩儿套瓷儿,我说,我这一去南朝鲜,一年就见不到了,我他妈可真伤感……”林格说着,做出一副要流泪的样子,这时候腰间的BP机响了。“我得打个电话,我真他妈忙,是谁在呼我?”他低头掏出BP机,赶紧找地方打电话去了。小厅里响起了嗡嗡的说话声,还有盘子和刀叉相碰的声响。大家三五成群在交谈着。我也拿起了一个盘子。开始往盘子里夹东西。后来觉得虾仁好吃,就只夹了满满一盘虾仁。我回到了人群中,向叶晖走去。叶晖穿着一件绛红色的单排扣西装,黑色衬衫,扎着一条白色的领带,满面春风地被一大群人簇拥着。见到了我,叶晖那张像瓜子儿一样的脸变宽了:“啊,乔可,是你吧?我真想你,我说咱们有约摸半年没有见面了吧?”“是的。叶晖,你是我们这一届混得最好的,听说你还有一辆‘马自达929’型车,还有一部大哥大什么的。”

“哪里,那是单位给的,工作而已啦,也是为了方便。北京这么大,跑起来还不把腿跑细了?喂乔可,听说你那里可以倒卖钢材?有盘条吗?我要二百吨。手续费大大的,绝对超出一般水平。”叶晖捻了一下他西装上衣口袋中装的一朵玫瑰花,把一枚花瓣捻成了小细条儿。“钢材?不干,我不倒卖那玩艺儿。”我愣了一下说。“那你那里在捣腾什么?”叶晖看上去非要想弄个明白不可,“这年头,咱们总得赚一点钱吧。”“天空。我倒卖天空。”我严肃地说。叶晖呆愣了一下,然后突然哈哈笑了起来,“乔可你可真有意思,说话还是像大学时代那样充满了诗意,怎么,现在还写诗吗?来,咱们碰一杯!”叶晖举起了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