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唱完了这首歌,停了下来,因为他的嗓子有点儿嘶哑,于是就有人给他送过去一瓶矿泉水,又有人走过去在他脚边丢下一些纸币,脸上并没有施舍的神情,因为这个歌手也向世界施舍了歌声。看来这个歌手在休息,或者说他可能不想再唱了,他停了下来,把在嘴上捆着的口琴解下来。那两个洋妞商量了一下,站起来,其中一个高大丰满的同样穿着破旧牛仔服的洋妞跑过去,在他的脚边丢下了两毛钱。然后她就和伙伴走了。这时,有一个十七八岁,模样非常清秀的中国女孩,带着几分羞怯,跑到他脚边丢下了两张十元的钞票,有人鼓起掌来,她有点儿害羞,赶忙又跑到了一边。人们在散去,因为他们发觉这个歌手在整理行装,打算走了。他把吉他背在身上,把口琴提在右手,左手捡起那个像个婴儿似的铺盖,站起来走了。
他来到了湖边,听到了打鼓声,耳朵动了一下。他对各种声音是非常敏感的。他朝那个打鼓的外国人走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那个人和他笑了笑,他们用英语谈了几句,然后两个人一同收拾好家伙,站起来要走。他们沿着湖边朝鼓楼的方向走了没几步,他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了一声清脆羞怯的声音说:“我可以帮你提着行李吗?”
叙述人莫力
那天我正和那个刚刚认识的叫柯尔克的德国小伙子一起走,忽然听到背后的一个女孩的声音在说话。她要帮我提行李,这倒真的吓了我一跳。我转过身,发现她就是刚才在我脚边放了最多的二十元钱的那个女孩。这是我第一次认识麦青。她有些羞怯,脸微微地有点儿红,看来她跟着我走了一段,莫非她真的喜欢我的歌?我不假思索,就顺手把手中的小被子递给了她,她接过来,手上一沉。但我并没有再拿过来,一开始我并不太在意她。我们就这样一直跟着柯尔克走,其间我不停地和柯尔克在说话,而他要向我介绍一个打鼓的人,一个他的朋友,那是一个印第安族美国人,是个在中国留学的学生。
当他听说了我想来北京组建乐队的想法就立即向我推荐了那个叫钢·埃特尔的家伙,我才来北京几天,我起先在北京火车站混了几夜,后来发现在那儿老有人赶在地上睡觉的人,我就决定离开那里,刚下火车时我可累坏啦,我从贵州那里坐了几十个小时的火车,骨头都快散架了。那时候我大学毕业后建的乐队已经完蛋了,有一天我突然决定辞职,从我任教的一所中学中辞职,因为我的伙伴在贵州一个也没啦,我就决定来北京。我和柯尔克很高兴地聊着欧美最新的摇滚动态,彼此交换着我们对音乐的看法,就这样一起来到了柯尔克住的一家二等旅馆,实际上我们走了好远的路,穿过了很多胡同。在旅馆门口我才突然发觉那个女孩一直跟着我,她还帮我拎着行李,而我都快把她给忘了。我一回头,抱歉地冲她笑了笑,她依旧那么的羞怯,鼻子尖上沁出了一层汗珠,在阳光中分外动人。我说:“你叫什么?”她仰起脸:“我叫麦青。”那天是我第一次和麦青见面,当我们一同和柯尔克走进旅馆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个什么东西在我的心脏上击了一下,那是一种心有灵犀的感觉,我知道那一刻我已经喜欢上了麦青,而我在此之前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感觉,我长那么大第一次有了那种感觉,那种颤栗的感觉!
接着讲我的乐队的故事吧。在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终于把我的YES乐队建立起来了,鼓手聂双耳、贝斯手刘克、吉他手何可。我们全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在大学毕业前夕我们搞了一场音乐晚会,可一下子弄得全校的学生都激情难耐,后来他们把一些教室的窗玻璃给砸了,有些人还烧掉了床单,很多女孩子提着放在红色塑料桶里的红蜡烛,形成了一个在黑夜的校园里游走的队伍。当她们在校园里走动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从宿舍楼里冲出来,汇入到她们的队列中,我想是我们点燃了他们心灵中青春的火苗子,大家全都要告别大学了,那种感伤像潮水一样湮没了我们。这个午夜在校园里游走的激动而又感伤的队伍如此整齐而又庞大,而这全是因为听了我们唱的歌!为此学校认定我们是捣乱分子。毕业后我们全在中学里教书,教什么的都有,有教语文的、教体育的,而我则教音乐。那时候我已经差不多把欧美几十年来主要的摇滚歌手的磁带全弄齐了。一毕业我们就觉得自由了。
我们四个人全部生于七十年代,我们决定寻找到一种新的活法。于是我们决定白天教书,晚上到酒吧去唱歌。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很好的乐器,我手中的吉他才值一百块钱!我们只有一架电贝斯是最贵的乐器。当然那时候聂双耳也算有了一面架子鼓,是我们从一个军乐队手中买来的旧玩艺儿,但总之我们在贵阳可以堂而皇之地称为乐队了。我们晚上去酒吧和歌舞厅唱歌。由于打算挣钱买最好的乐器,我们都在拼命挣钱。当老师工资少得可怜,可我们都在拼命节省,有一阵子我一天只吃一顿饭,把其余的钱全省下来了。何可的父亲做生意,所以先给了他五万元,可这要买一把最好的吉他还差一半。于是他和我们一样都在拼命挣钱。我们在那些歌厅里什么都唱,什么乱七八糟的流行音乐和港台歌曲我们全都会唱,只是我们也唱自己写的歌,也唱一些欧美歌曲。在毕业后的一年中我们基本上在贵阳站住脚了,谁都知道有了个YES乐队,我们也真的挣了一点钱,打算买一套真正的好乐器,然后漫游全国,四处歌唱。可有一天晚上我们遇到了一个意外,它使我第一次组建的乐队面临了威胁。
那天我们在“金皇后”夜总会里唱歌的时候,有一个大老板模样的人要求我们给他伴奏,由他本人来演唱。我们想了一下,同意为他伴奏由他唱一首歌。那个家伙唱得简直惨不忍睹,可我们还是为他伴奏了。没想到那家伙唱了一首还要再来一首,台下有人起哄,但他毫不理会,执意要我们伴奏。于是我们不得不就再为那家伙伴奏。一直到他唱到第四首,我们忍不下去了,决定不为他伴奏了。他掏出了一千块钱,要我们整个夜晚都为他伴奏,由他来主唱。他眼角流露出的那种有钱人的轻蔑眼光让我们火冒三丈,我们决定赶他下台。然后他和我们打了起来,何可狠力地揍了他几拳,这家伙捂着肚子逃了出去。夜总会里一时大乱,我们也无心再唱下去,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回去了。
何可刚刚走出夜总会的大门,有一个穿茄克骑摩托的人迎面就打了他两枪,何可一下子像石碑倒在了地上,那个家伙立即骑摩托跑了。我们全惊呆了!我们都以为何可死了,因为他的背上全是血。我的手愤怒地抖个不停,后来我们把他送到了医院,医生抢救后他活了下来。有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脊椎,从而使他逃过了一死,我们后来得知是那个挨揍的老板花钱雇的一个黑社会的人开的枪。何可从此就坐在轮椅上了。他再也不能去唱歌了,而这时他刚刚凑够了买一把好吉他的十万块钱!本来他打算要成为最伟大的吉他手的。
一个月以后,等他伤痛稳定并痊愈以后,他一个人花了五万元也雇了一个人把那个老板双腿打残,之后他就只身一人逃往了海南。我们乐队最好的吉他手就这样离开了乐队,而且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那把沾着他的血的残破的吉他是他留给我们的信物,我们的乐队失去了一个主音吉他手。人海茫茫,纵使那个双腿被打残的“大款”不会再找他算账,他也不会再回到乐队了。他肯定对人生有了他的新的理解与新的想法,这些我也不会再了解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看见过他。你要是见到了他请一定通知我好吗?他是一个双腿都有一点儿瘸的男人,他表情阴郁然而内心仍旧布满火焰。我想念他,我不知道他去海角天涯干吗?如果我再见到他,我就给他买一把最好的吉他。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如果再有人因为有钱而企图叫他伴奏的话,他还会把吉他砸在那个人的头上。
莫力有关少年时代的一次梦境
他觉得四面都是墙,他往四个方向跑都会遇到那些墙,他觉得他憎恨的每一个人都站在他的对面,伺机想堵住他揍他一顿。不一会儿他手中就多了一条长凳,他狠狠地朝一个家伙的头上砸去,板凳四散开来夹杂着那个人的嚎叫真的叫他欲仙欲死,那种感觉简直棒极了。谁还会上来?如果我要有一挺机关枪那就更过瘾了。反正你们都不喜欢我。而我最怕我舅舅,他会一拳把我打到墙上去,他天天和我妈嘀嘀咕咕,莫非想把我扔到井里溺死?我总是觉得饿,我从来就没有吃饱饭过,我的胃像一个巨大的口袋,它什么都能装下去,可我妈就是不让它装满,于是我就来到了大街上。
他在大街上晃荡,每家店铺里冒出的食物的香气叫他垂涎欲滴,饥肠辘辘,他恨不得能立即伸出手去捞上一把,他果然一伸手就抓住了一根卤肠,可他立刻被人抓住了,狗崽子,为什么偷我的卤肠?你的卤肠?他笑嘻嘻地说,这是猪的肠子,不是你的肠子。那个人听了,更加怒不可遏,一脚就踢在了他的下裆处,直疼得他憋住了一口气差点儿死过去,但他还是几口就把那卤肠吃了。有一个老太太说他是个可怜娃,那个人就放了他。
老师!老师!他叫道,你为什么总让我不及格?这样我回家会挨揍的!什么孩子?你说你会挨揍?这就不是我的事儿了,问题是你只能考这么多,我一分也不能多给你,老师说。我一下子哭了,我妈会打死我,真的老师,我妈会打死我的。回去吧孩子,她不会打你我保证,老师说。可老师在撒谎,我一回到家,我妈就举起一柄刀冲了出来。跟你爸一样蠢!我吓傻了,赶紧就跑,跑得越来越远,后来我就跑到云彩里去了。他和一条狗睡在一起,他在梦中总是不停地梦见云彩,那些云彩在他的眼前飞来晃去,而且大多是彩色的。他感到有些纳闷:怎么会有彩色的云彩?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有条狗钻到他的两腿之间了,而且那狗在舔他的小鸡鸡,那种感觉有点儿热乎乎的,不一会他就射出来一些黏稠的东西,那条狗呜呜叫着,好像很委屈。
他一晃就在风中长大了,胡子茬也越来越多,他觉得整个周围像铁桶一样冰凉和密不透风。他可以跟他舅舅打架了,可每一次他都打不过他,他被舅舅揍得嗷嗷叫,有一回舅舅叫他在地上学狗叫。他全干了,他想到长大了第一个先把舅舅干掉。因为他是坏人中对自己最坏的一个。十五岁他就逃出了家门,四处浪游了一年。这一年他从家乡的红土山区逃到了贵阳,在那里游荡了半年又从那儿跑到了云南。这是一次远足,使他发现外面的世界那么广大和丰富,于是他又重新回到故乡,突然之间就变成了个好孩子,因为他发现要吃饭就得凭自己一身力气,他太瘦那种大包他根本扛不动。他于是拼命学习,他仍旧感到孤独和寂寞,就一个人到山谷里吹笛子。这种笛子也是他自制的,他一个人在那里吹奏它。
他很想和鸟儿说话,他很想懂得鸟的语言,他觉得鸟儿的语言中有一种他认为最美丽的东西。他变得越来越对声音敏感,他除了上学就是模仿鸟叫,他最喜欢一个人朝鸟多的地方去,他到处寻找鸟群,有时候他学鸟叫的声音立刻会招徕一大群鸟。看来它们已经把我看成它们的同类啦!我真高兴。有一天他在学鸟叫,一个人担着一挑木柴从他身边走过。这是一个五十岁的中年人,他在中学看大门。他突然对我学鸟叫感起了兴趣。孩子,过来,你喜欢唱歌吗?他对我说,我说我想唱!我内心之中积压了好多东西我都要把它唱出来!那我教你吧!他说,他是好多年前从省城被下放到我们那儿的,听说他犯了“错误”,好像跟女人如何如何了。他开始教我唱歌,好像真的把我当成了他的学生似的,他看来真的懂点儿音乐,什么五线谱之类的玩艺儿我就是从他那儿学到的,但他教我唱那种正规的唱法,我可不喜欢正儿八经像一只鸵鸟那样伸长了脖子唱歌,我讨厌这样。于是他也想打我,我就跟他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