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和德国人柯尔克朝他住的旅馆走,麦青就跟在我后头。可一开始我并没有在意这个小姑娘,因为她看上去太小啦。也许她只有十六岁也说不定。那时我刚来北京几天,我像一条没有家的狗一样四处游荡,没有人收留。有几天我曾经住在一个公共汽车场的汽车下面,就连这那个看车场的老头儿也要赶我走,这使我特别沮丧。我于是决定到街头去卖唱。你看见过在这座城的地下过街通道和地铁站走廊中的各种瞎子和残疾人卖艺的情景吗?我与他们不同的是我只管唱歌,只要有人给了我够一天的饭钱,我就不唱了,而是回到我租的屋子里拼命练习技艺。那天我回头看了麦青一眼,觉得她简直像一滴水一样清洁。她是个刚刚上了大学一年级的女学生,这还是我们一起在柯尔克住的旅馆里聊天时得知的。
柯尔克是一个人类学家!他刚刚从西藏的阿里地区回来,在他的旅馆里,我们一同看了他从西藏阿里地区拍的幻灯片,简直太迷人了,也太震撼了。这期间柯尔克还决定把他在西藏拉萨碰到的印第安族美国人埃特尔介绍给我。“他的鼓打得棒极了,他也想成立一个乐队呢。”可很快天就黑了,麦青得回家,第二天她还要赶到学校去。我决定送她回去。可是我付不起坐出租车的钱。她说:“我们一起走回去,如果你愿意。”走路多好!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我就陪她一直走,穿过了一条大街,又穿过了一条街,好像我穿过了无数条街道。我才把她送到了她的家。那时候我已经走得双腿都麻了。我在那天整整走了八公里,才把她送回家。她家住在一个叫蒲黄榆的地方,那里有一条长长的铁路线,她的家就在铁路边的一幢楼里。“我回去了!我会来找你的。我喜欢你的歌。”她朝我莞尔一笑,就进了那幢楼。
我觉得我突然就迎来了爱情,我的心口好像有一千只蜜蜂在鸣响,我知道我喜欢上了她。在不久以后,她告诉我她从上中学时就开始踢足球,可她认识我后就再也不踢球了,她喜欢上了摇滚乐,摇滚乐中有一种来自灵魂的节奏叫她觉得称心如意。我觉得她是我遇到的惟一能用心听我的歌的女孩。而且她对我太好了,她总是从家里往外偷吃的带给我,她甚至把零花钱攒起来为我付房租。有一段时间我特别穷,几乎连坐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于是我就走路送她回去。她总是可以听得出我内心里珍存的善良,她成了我长这么大真正喜欢我的女孩,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摇滚乐!因为我们都喜欢摇滚乐。
和她在一起,我变得快活了起来,我可以感觉到我的呼吸中含有着阳光。我不再仇恨和诅咒很多人,即使他们把酒瓶子砸到了我头上我也不还手。这一切仅仅因为她带给了我爱,纯洁的,没有功利的无私的爱。我品尝到了那种东西。只要她有时间,我每次出去演出,她总是坐在最前面。看到她那闪烁在黑暗之中的眼睛我就会感到安宁,我就会唱得更温柔一些。我喜欢她!如果她再长大些,愿意嫁给我,那我就会娶了她。她给予我的太多,那种少女的赤诚都给了我。见到了她,我就没有再觉得我是在流浪,我有了一个家,一个在她心灵中的小家。原来我以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以我为敌人,唾弃我,把我视为叛逆的怪物,即使我内心充满了爱的渴求。麦青看清了我,我是脆弱的,而小小的她则让我变得更坚强了。
那是一个黑暗的日子,她行走在她家近旁的铁轨上,她就走在铁路的中间,可这时候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人去提醒她那飞驰过来的从她背后向她逼近的火车?她为什么听不见那火车钢轮和铁轨相摩擦的巨大的声响?她为什么要戴着耳机走在铁轨上?她像一只鸟一样被火车撞了起来,这一刻我却没有在她身旁。她像一只纸鸢一样地飞了起来,她比一张纸还轻,她的血好像一下子就流光了,她在空中像羽毛一样地飘啊飘,她在阳光中飞升了一会儿,又落到了地上。她死了,而她死之前听的是平克·弗洛依德乐队的《最后一个镜头》,她身上只有这一盒磁带,那个地方后来又死过其他的人,那个地方还会死人,只要有人在铁轨上走路。我就这样失去了她。那时候我真的想自杀,生活总是无情地摧毁我的所有的梦想,它什么也不想给我,到今天我才相信生活长的是铁嘴钢牙,它会把什么都嚼烂。我在每年的她的祭日都要演唱平克·弗洛依德乐队的《战后之梦的安魂曲》。在她的葬礼上放的也是这首歌。后来她的父母也喜欢上了摇滚乐,他们已是年过半百的人了,他们想弄明白女儿死之前为什么要听摇滚乐,于是他们也被打动了。
我还能再讲些什么?我所要说的都说了。我重新回到了孤独前进的躯壳里,我变得又坚强了一些。我今年二十五岁了,我只为爱我的人哭过一次,今后也不会再哭了。天堂!当我在夜空之下仰望头顶的星空,我仍旧可以听到在天空之中那神秘的呼啸和滚动的声音。那是一种巨大的流体,它最终将席卷我们所有人的灵魂和肉体离去。那也许是最终的判决。可只要我喜欢过这大地上的一些人和事物,这就已经足够了。我已把流浪当做了一辆破旧的吉普,我要开着它走遍很多城市。我从来都是孤独的,我曾来自被云雾缠绕的云贵高原。
场景五:远航
这是一艘刚刚驶出天津港的轮船,船头在深蓝色的海面上犁开了雪白的浪花,奋力前行。这已经是寒风呼啸的冬天,所有重大的节日都即将来临,而这条船也带着更新的消息,以新的姿势向远方航行。天空仍是蔚蓝的,它和大海互相映衬,如同两面镜子一样在一起解释着那种真正的蓝色,当一些纸片儿似的鸥鸟开始在船头飞舞时,莫力从船舱的底部走了出来。他仍旧戴着他那副墨镜,他走到了甲板上,让风把自己的长发吹成飘扬的旗帜。
对于莫力来说,这又是一次远航,他组建的新乐队在不久前解散了。鼓手埃特尔已经回国,因为那里有一个妞儿在等着他,他非得不远万里前去会合不可,而简宁也已经去做生意了,他成了一个专门经销男人饰物的商人。此时木胡塔也回到了新疆,他们全部离开了他!在乐队解散之前,他们出了—盘专辑,也是他们惟一的一盘专辑:《以火焰的名义》。这盘以火焰为歌唱理由的专辑成为九十年代新的音乐力量,受到了一些人的欢迎。但乐队已经解散了,他仍旧变成了一个人,就像一开始那样,他觉得自己总是面临着新的起点,他就像在圆面上跑步一样,任何一个点都是一个新的开端,结束与开始是同步的。他现在是在去大连的船上。
不管怎么样,我已经有信心来组建一个成熟的乐队了,他想,我已经有了组建一个真正成熟的乐队的经验了,让这些从冬天开始吧,他想。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季节里,所有的人,所有的飞鸟都在向家的地方赶去。这是一个回家的季节,而对于他来说,他却是一个没有家的人,一个不带地图的旅人。因为大连有一个新的演出机会,他必须尽快赶到那里。他从来没有坐过船,现在他想试一试在大海上航行的感受。由于海面上没有什么风浪,船走得非常平稳,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他在甲板上看着四周开阔的景观,觉得自己的内心像大地一样开阔。我对很多事物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他想,我必须一个人去承受这些。后来甲板上的风越来越大了,他感到有点儿冷,同时也感到很高兴。我必须建立一个成熟的乐队,他想,我必须建立一个最好的乐队。我想成为最好的。莫力,你是最好的。而远航,则航行在过去到未来的线上,明天,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