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格萨尔王全传
7978600000017

第17章 天母送王妃回岭国大王降妖魔得胜利

眼见珠牡远去,格萨尔心中大为不忍。想起那回岭噶布的路途遥远,又荒无人烟,珠牡一个孤身女子,真要有个一差二错,我怎么对得起她。我去北方降魔,为的是救出妃子梅萨,如果梅萨尚未救出,珠牡倒先有了闪失,岂不让我心痛?特别是一想起珠牡的种种好处,格萨尔的思念之情更切,不觉唱出了一曲忧愁的歌:

我为降魔留荒滩,

王妃珠牡独自回转;

北方吹来刺骨的寒风,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

珠牡的衣服比绫罗薄,

狂风夹雪会冻坏她;

荒无人烟的大草滩,

母鹿嘶叫会惊着她;

高高的石山土山上,

野牛吼叫会吓着她。

人心焦啊,我心更焦。人们常说:指示正路的善良人少,心不外鹜的修行者少,永远知耻的朋友少,买卖正直的商人少,信仰不变的弟子少,和睦相处的夫妻少。自从纳珠牡为妃,我们相亲相爱整三载,难道真的为了搭救梅萨而丢了珠牡不成?

格萨尔唱罢又想,想了又唱,一时起了转回岭噶布的心思。他真是放心不下珠牡,尽管她发了脾气,说了绝情的话,那不过是因为深深恋着自己罢了。

“推巴噶瓦,你忘记在天界所发的誓愿了吗?”一个声音从空中飘来,柔和中透着威严。这是天母朗曼噶姆发了话。每当格萨尔在危难之时,天母总能及时来到他的身边,给他预言,给他教诲,帮助他摆脱困境、解除危难。

“你到北方去,仅仅是为了梅萨吗?不!更重要的是降伏妖魔、解救众生。这是你自己发下的宏愿,是天神给你的使命,是众生对你的希望。现在,你不能退却,不要彷徨,往前走吧,珠牡自有我来保护,你的七个梵友也会帮助她回岭噶布。”

天母的一席话,如一声惊雷,使格萨尔翻然醒悟,一下子从迷朦中得到解脱。是的,我不能回去,不降伏黑魔鲁赞,我是绝对不能回去的。

格萨尔匍匐在地,对天祈祷,深感天母的指教之恩,发出自己的誓言:

岭噶布的雄狮大王格萨尔,

要降伏害人的黑妖魔!

我要放出利箭如霹雳,

射中魔头把血喝。

我要斩断恶魔的命根子,

搭救众生出魔窟。

说完,格萨尔骑马向北方奔去,比以前跑得更快更急。他要把思念珠牡之情化作力量,一年的路程走一月,一月的路程走一天,一天的路程只走做一顿饭的时间。

经过了一山又一山,走过了一谷又一谷。这一天天色将晚,格萨尔来到一座像心一样的山前。山顶上有一座四四方方的城,城的四面树着用尸体作的幢幡,观之令人毛骨悚然。格萨尔心中暗自揣测,这恐怕就是魔地了吧。但是,不管怎么说,今晚也要在这住上一夜。想着,格萨尔下了马,走上前去叩门。

沉重的城门吱吱呀呀地开了一条缝,从里面走出一个天仙般的姑娘,没有说话前先唱了四句歌:

人找死才来到罗刹门前,

虫找死才来到蚂蚁洞边;

门前的这位从哪里来?

大概是天神送给我的晚餐。

唱罢,姑娘眨了眨眼睛:

“喂,我说你这敲门人,怎么跑到我们魔国来了?看你长得还不同常人,暂且饶你一命。要是鲁赞看见你,再想逃跑难上难。喂,你还站着干什么?快快逃命去吧!”

格萨尔并没有走的意思,倒回了四句歌:

人要降魔来找罗刹,

虫吃蚂蚁来到蚁窝;

雄狮大王格萨尔我,

先要降伏你这女魔!

唱罢,格萨尔上前一步,揪住了魔女的前襟,一把将她推倒在地,姑娘佩带的金银珠宝装饰品也花花绿绿地撒了一地。格萨尔用膝盖抵住姑娘的胸口,从腰间抽出白把水晶刀,又唱道:

我降魔大王怒火万丈高,

你这魔女死期已来到。

高飞天空的红大鹏,

能以下贱的黑龙来果腹;

站立雪山顶上的猛狮子,

能把南方的玉龙来降伏;

四爪山王花老虎,

能把众多野兽镇伏住;

苍海中的大鲸鱼,

能以水中鱼类为食物;

我这手中水晶刀,

能剜你心剖你腹。

格萨尔的尖刀直逼魔女的喉头:

“说,你是谁?这是什么地方?黑魔鲁赞在哪里?”

魔女被尖刀逼着,自知不是格萨尔的对手,只得说实话:

“我是北方一魔女,阿达娜姆是我名,黑魔鲁赞是我兄,这里是岭与魔国的交界处,我兄命我守边地。雄狮大王呵,格萨尔,久闻大王名声好,好像南赡部洲水龙吟。美丽的孔雀爱玉龙,一听到龙声喜在心。大王呵,格萨尔,你夺去了姑娘我的心。”

听了魔女阿达娜姆的诉说,格萨尔收起了尖刀:

“你愿意帮助我去降伏黑魔鲁赞吗?”

“听凭大王吩咐!”

“他可是你的亲哥哥呵!”

“是呵,可,可我,我早已过够了这魔国的生活。如果大王不嫌弃,我愿作您的终身伴侣,请您作这铁城的主人。口莫焦,我有好茶酒;身莫焦,我有白罗帐;心莫焦,有我阿达娜姆来解忧。”

雄狮大王被阿达娜姆的诚心感动了,被姑娘的美貌迷住了。看她那玉洁冰清的肌肤,那窈窕婀娜的身姿,那闭月羞花的容貌,叫格萨尔怎能不动心!

格萨尔和阿达娜姆姑娘就这样成了亲。每日里,夫妻二人形影不离。外出,阿达娜姆陪大王跑马打猎;回家,阿达娜姆为大王唱歌跳舞。就这样,不知过了多少日子。有一天,格萨尔突然想起妖魔未除,自己怎么能安心住在这里?可又怕阿达娜姆不让他走。如果得不到她的帮助,降伏鲁赞就不那么容易了。想到这些,格萨尔变得闷闷不乐,聪明的阿达娜姆全都看在眼里。她知道大王的心事,也知道留不住他,便决定帮助大王去降魔。

这一天,阿达娜姆做了一桌丰盛的筵席,格萨尔大为不解:

“王妃,有什么喜事,这样大摆筵席?”

“为大王饯行呵!”

“饯行?”

“是呵,鲁赞不除,大王怎么会安心在这里住下去?今天我就要给大王好好说说降魔的方法,帮助大王得胜利。”

“呵,我的妃……”格萨尔没有说下去。他没想到阿达娜姆竟是这样的明白事理,以大业为重,竟比那森姜珠牡还要胜过几分。格萨尔又想起了珠牡几次阻拦他来北方降魔的事。

“大王呵,从此再往北去,还会遇到很多很多妖魔,碰到很多很多困难。我把这只戒指给你,你如此这般……一定会顺利的。”阿达娜姆褪下手上的戒指,郑重地交给格萨尔大王,又附在他耳边细细地说了半日。格萨尔连连点头,明白了降魔的奥秘。

格萨尔大王与王妃阿达娜姆依依不舍地分了手,按照阿达娜姆所指明的路,启程前往。

走了半日,果然如阿达娜姆所说,先看见一条像大象一样横卧着的白色山岭。山右边,有一座像黑蛇下坡似的桥梁。格萨尔过了桥,又看见一片好像奶汁一样白的海。这海水好惹人喜欢,格萨尔喝了一些,也给宝驹饮了一些,似乎还不过瘾,索性跳进海里,洗了个澡,真是舒服极了。本想在这里好好睡上一觉,又想起阿达娜姆的嘱咐,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雄狮王又继续往前走,没走多远,一座黑猪鬃一样的山挡在面前。山的旁边,是一片黑茫茫的海,看着令人恐惧。但是,格萨尔大王怎么会怕这些!他正要好好地看看这座山、这片海,突然,从黑海中钻出一条熊一般大的黑狗来。格萨尔知道,这就是魔狗古古然杂。只听魔狗大叫一声“站住”,一下子蹿到格萨尔面前。

格萨尔一见魔狗古古然杂张着血盆大口、立起两爪,就要扑过来的样子,微微笑了笑,把阿达娜姆的戒指举到了面前:

“古古然杂,不要见了谁都喊‘站住’,我是阿达娜姆的丈夫。这戒指是阿达娜姆给我的定情之物。你不欢迎反倒要咬我,见了魔王我要告你的状!”

魔狗被那闪闪发光的戒指晃得睁不开眼睛,又听说格萨尔是阿达娜姆的丈夫,心想,阿达娜姆的厉害谁人不知,哪人不晓,还是少惹是非为好!于是就说:

“呵,呵,不知大驾光临,恕我老狗无理。您请,请到海子里休息?”古古然杂实在是没话找话。它明知格萨尔不会到黑海里休息,却还要这样说。

“不必了,我还要赶路。”格萨尔收起了戒指,扔给古古然杂一块肥牛肉。魔狗高兴地叨着牛肉,跳进黑海里去了。

格萨尔又往前走,眼前出现两条路,一条是白色,一条是黑色。阿达娜姆说过,白路是活路,黑路是死路。格萨尔顺着白路往前走,一会儿,就看见一座坚固的红色三角城座落在高高的花石山边。城头上,用五个骷髅作屋檐,用刚死的人的尸体作旗幡。一个长着三个头的妖魔,正立在城门口,见了格萨尔,没有说话先唱歌:

单身行人你听着,

你已踏入魔国界。

魔国英雄有三个:

三头妖魔次褚我,

五头噶达有毒者,

九头魔王是鲁赞,

劝你不要把妖魔惹。

进入魔国要比武,

射箭、舞矛、耍大刀,

若会武艺可以住这里,

不会趁早把命逃。

唱完,三头妖次褚的六只眼睛一齐射向格萨尔。见格萨尔也正盯着他,他心中暗自惊奇,哪来这么大胆的人,不但敢往魔地走,还敢使劲盯着我,真稀奇!

格萨尔听三头妖次褚抬出魔国的英雄来吓唬他,他也要回敬几句才是:

三头妖魔你听清,

我从岭噶来此城。

岭国四英雄最著称:

我父森伦王得狮名,

叔父达绒长官得虎名,

英雄森达阿冬得熊名,

总管绒察查根得鹰名。

阿达娜姆是我终身侣,

赞王多吉托归是我名。

远处射箭近处舞刀,

不远不近挥长矛,

武艺不精怎能来魔地,

今晚我一定要住这里。

格萨尔边唱边把阿达娜姆的戒指拿了出来。在日落的黄昏中,戒指的光辉显得更加耀眼夺目。三头妖闭上了五只眼睛。他认识阿达娜姆的戒指,哪敢再怠慢,忙把格萨尔请进城里,摆上好茶饭,送上好饮食。格萨尔并不吃他的东西,只是假意说又困又累需要休息。三头妖次褚信以为真,又忙把格萨尔让进自己的宫中,陪同他一起睡下了。半夜里,格萨尔拿起三头妖的割草刀,将次褚的三个头一齐砍掉,头也不回地骑马而去。他不能回头,因为阿达娜姆吩咐过,如果他回头,三头妖就会复活。

格萨尔算是过了第二道关口。天亮时分,他来到一座像五个指头竖起的高山旁边。这里是一个很大很大的草场,一个长着五个头的妖魔正放牧着黑白两色的羊群。自从进入魔国,格萨尔发现,这里没有五颜六色,除了黑色就是白色,山是这样,海是这样,羊群也是这样。格萨尔还发现,魔国的大小妖魔见了人,都是后说话先唱歌。这个五头妖魔也是如此。听,他开始唱了:

这是如意园的大草场,

我是鲁赞的魔大臣,

噶达秦恩是我名。

骑凡马的小伙子,

你来是从哪里来?

你去是向何方去?

格萨尔早已习惯这套问话的方式,便不慌不忙,铿锵有力地回答说:

我是播撒善良种子的人,

我是拔除罪孽根子的人,

我是岭噶布的治国人,

我是断鲁赞魔命的行刑人。

我是熔化黑铁魔的烈火,

我是烧焦霍尔草山的闪电,

我是烤干姜国毒海的火焰,

我是医治一切疾病的药丸。

我是引天上甘露的月光,

我是勇武无敌的战神,

我是攻破五毒的智慧者,

我是引导众生的如来佛。

我是击碎魔军的铁锤,

我是郭姆妈妈的亲儿,

我是岭国的大首领,

雄狮大王格萨尔。

五头妖秦恩一听是格萨尔,顿时警惕起来。他虽然从未见过雄狮王,但格萨尔的名字已传四方;都说他是妖魔的死对头,不知自己是不是他的对手。在魔国,五头妖的武艺只在鲁赞之下。如今见到格萨尔,他想和雄狮王比试比试,于是向格萨尔提出比武,一比射箭,二比摔跤。格萨尔欣然应允。秦恩马上立了五九四十五个靶子,它们是:九只绵羊、九只山羊、九层铠甲、九个铜锅、九副鞍木。

格萨尔将九万良友箭抽出,默念助箭辞。念毕,搭箭开弓。弓弦响,箭离弦,闪电般的红黄火焰遮天盖地,如同燃烧的羽毛一样。利箭射穿了五九四十五只箭靶,在空中打了个旋,又回到格萨尔的箭囊中。

五头妖秦恩看呆了,看傻了。他活到偌大年纪,经过、见过的不算少,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神箭。他不再展示自己的箭法,服输了。于是进行第二项比赛――摔跤。

格萨尔念动招请天神的咒语,只一下,就把牧羊老汉秦恩摔倒在地。格萨尔用膝盖抵住五头妖的胸口,掏出白把水晶刀,愤怒中带着得意地说:

有力的绿鬃白狮子,

在雪山之巅得胜利;

两翅无力的猫头鹰,

在枯树中间败到底;

花纹斑斓的小老虎,

在檀香林中得胜利;

皮毛似针的硬刺猬,

在冰冻黑水边败到底;

神变英雄汉格萨尔,

在妖魔之地得胜利;

五头的魔大臣牧羊妖,

在肮脏的泥坑中败到底。

“五头妖魔你听着,针尖虽小能要人的命,我人虽小能把妖魔降!如果你还想活命,老老实实为我办事情;如果有半点不应承,现在就要你的命!”

五头妖秦恩一听,自己还有活命的希望,立即答应为格萨尔办事,并讲了自己的身世:

“我本生在绒国,后被鲁赞抢来,绒国的人也被鲁赞抢掠,这才在魔国住了下来,成了五头妖魔。这样的日子现在就要结束了,我愿随大王去岭噶布,做个善良百姓。”

格萨尔见老汉说得情真意切,深受感动,饶了他的命,并让他立即去鲁赞的九尖魔宫,看看魔王在干什么,王妃梅萨在做什么。

秦恩给格萨尔宰了一头肥牛,又献上一百碗酒,告诉他:

“大王呵,您一边吃肉,一边喝酒,一边鞣皮子,吃完肉还要砸碎骨头吃骨髓。我去去就来。”

五头妖魔秦恩带着格萨尔交给他的任务,来到魔城九尖宫殿,看见了魔王鲁赞和王妃梅萨绷吉正悠闲自在地坐着。一见秦恩进宫,鲁赞忙问:

“呵,我的大臣,你的身体好吗?黑色白色的牲畜都平安吗?国内各地方都安静吗?没有什么敌人来作乱吗?”

“大王在上,容臣子如实禀告:国内各地都很安静,没有什么敌人敢来作乱。呵,多蒙大王庇佑,臣子的身体也很好!”秦恩拜过大王和王妃后,缓缓的回答着鲁赞的问话。

“哎呀,我的大臣,我好像嗅到了生人的气味,这怕是你带来的吧?”鲁赞不愧是魔王,一下从秦恩的身上嗅到了非同寻常的气味。

“怎么会呢?大王,我每天都要放牧羊群,昨天,有一头白羊得了病,我把它杀了,可能溅在身上一些血,或者留下些膻味吧!”秦恩唯恐鲁赞追问自己,急忙解释。

“噢,也许是。”鲁赞将信将疑。“臣呵,你远道而来,坐下休息吧,我还要出去巡视一回呢。王妃,你陪秦恩坐坐。”说着,鲁赞走了出去。

秦恩知道,老魔是不放心。可这也正好给了他和王妃说话的机会。

“呵,王妃,”见鲁赞走出去,秦恩马上对梅萨说:“昨天有个过路的印度商人,他说是从岭噶布来的。”

“哦,他说了些什么?”梅萨本来是懒洋洋的不想和秦恩说话,可一听他讲从岭噶布来了人,顿时有了精神。

秦恩心中暗笑,格萨尔总算没有白来,他的妃子心中还在想念岭噶布。于是,他故意慢吞吞地说:

“他说岭国现在已经没有王,格萨尔已死了一年多。”

“什么,你说什么?”梅萨心中着急,顾不得掩饰自己的焦虑之情。自从被鲁赞抢到魔地来,鲁赞对她真可谓下了功夫,把其他王妃都搁置一边,每日里陪她吃喝玩乐。梅萨吃的是最香最美的食品,穿的是最柔软最漂亮的衣服。老魔对她是百依百顺,梅萨说东他绝不往西。只有一条,老魔不许梅萨思念岭噶布,更不许提起半个岭噶布的字眼儿。所以,梅萨尽管享受着荣华富贵,心中还是不免常常思念家乡,想念她的大王,只是不敢有半点流露罢了。但是,今天一听秦恩说格萨尔已死,她可就憋不住了。

秦恩见梅萨急成这副模样,忙又缓和了口气:

“也许是我耳聋没听准,也许是他讲错了话,要不然,我带他到这里来见见王妃,您当面问问他。”

“好吧,你把他带到后宫。记住,别让老魔鲁赞知道。”

“臣子明白。”秦恩高兴地回去了。

秦恩回来的时候,格萨尔已吃完了肉,喝完了酒,鞣完了皮子,正在砸骨髓吃。老汉高兴地把见到梅萨的情形告诉了他,格萨尔把手中的骨头一扔,立即随秦恩去见梅萨。

自秦恩走后,梅萨心乱如麻,原指望有朝一日大王会来搭救自己出魔地,哪想到大王竟先她而去。今天且把那印度商人叫来问问,如若是真,那她就不想再活下去了;如若是假,那,那定要让五头妖把他吃掉,谁让他尽说些乱人心思的话呢?!

梅萨正兀自想着,秦恩已把格萨尔带了进来。秦恩装作申斥格萨尔的样子,故意大声说:

“印度商人,今天王妃有话当面问你,你可要说实话呀!”说着,秦恩给王妃鞠了一躬,退了出去。

梅萨望着这“印度商人”,那面孔似曾相识;不,岂止是相识,简直是太熟悉了。

格萨尔也直盯盯地看着梅萨,那美丽的头饰遮不住憔悴的面容,那华丽的衣服盖不住瘦弱的身形,她比在岭国时瘦多了。

格萨尔慢慢脱下印度商人的外衣,露出了雄狮王的服饰。梅萨也脱去魔妃的服饰,只剩下洁白、单薄的内裙。大王和王妃紧紧地搂在一起,梅萨轻轻地抽泣着,格萨尔大王也潸然泪下。

突然,梅萨猛地从格萨尔的臂膀中挣脱出来,大叫着:

“不要骗我,你这老魔!如今你又变化出格萨尔的样子来试探我!我知道,格萨尔已经死了,死了一年多。今天,我也不活了!”说着,梅萨就向柱子撞去。

格萨尔王眼疾手快,将梅萨一把拉住,又搂在怀里:

“梅萨,我的妃,你怎么了?怎么连我也认不得了?为了你,我跋山涉水,历尽艰辛,你怎么反倒把我当老魔?”

“你真是雄狮王?”

“你不相信?”

“那么我问你……”

梅萨一一向格萨尔询问岭国的特征,格萨尔对答如流,梅萨这才相信:眼前的这个人,真是自己日夜思念的雄狮大王格萨尔。

“大王呵,那,你快带我逃出去吧!”

“妃子不要心焦,等降伏了老魔我们再走不迟。”

“这……”梅萨有些迟疑。她不是不愿意让格萨尔降伏老魔,而是怕大王打不过老妖反遭伤害。梅萨把格萨尔带到魔王的宫里:

“大王呵,你看看,这是鲁赞的床,这是鲁赞吃饭的碗,这是鲁赞的铁弹、铁箭。”

格萨尔在床上一躺,像个婴儿一样,只占了床的一角。他又想端那饭碗,拿那铁弹、铁箭,竟拿不起来。梅萨见状,忙劝道:

“要想打败老魔,是很难很难的呵!”

“那么,我就不要降伏这黑魔了吗?妃子梅萨,你一定知道降魔法,还要帮助我才是。”

“这样吧,我把老魔的黄母牛杀了给你吃掉,你就会长大的。”梅萨说着,动手杀了牛,又把它煮熟。格萨尔一口气吃了这头牛,身体顿时变得又高又大。老魔的床睡不下他了,老魔的饭碗和铁弹、铁箭更是轻而易举。格萨尔心中十分高兴,梅萨也欣喜地说:

“这下,降伏妖魔就有希望了。”

梅萨叫格萨尔仍旧回秦恩那里去住,等明天再来告诉他降魔的办法。

这天夜里,梅萨对老魔鲁赞说:

“大王呵,不好了,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右边的发辫被剪掉了,这恐怕不是什么好兆头。如果大王有个三长两短,叫我怎么办呢?昨天听秦恩老汉说,岭国的格萨尔要来北方降魔呢,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这里。您对于您自己的寄魂海、寄魂树、寄魂牛,还要多加小心才好呵!”

老魔呵呵一笑:“妃子不必担心,我的寄魂海是仓库里的一碗癞子血,把这碗打翻,寄魂海才会干;我的寄魂树,只有用我仓库的金斧子砍三次,才会断;我的寄魂牛,只有用我仓库里的玉羽金箭去射,才会死。在我睡熟的时候,我的额间有一条闪闪发光的小鱼儿,这是我的命根子。在鱼儿闪光的时候被箭射中,我才能死。”说完这些,老魔鲁赞忽然后悔起来,“爱妃呵,这些事可千万不能让外人知道,不然,我就真的没命了。”

“妃子明白。”梅萨真高兴,竟这样轻而易举地知道了老魔的秘密。天亮时,梅萨假意关心老魔:

“大王呵,为了保险,您还是出去巡视一下吧,万一格萨尔来了,也好早些对付他。”

老魔对梅萨的话深信不疑,而且他也真有些不放心,吃过早饭就出去巡视了。

格萨尔又来到九尖魔宫。梅萨详细给他讲了降魔的方法,先要把老魔的寄魂海弄干,再把寄魂树砍断,再把寄魂牛射死,最后才能杀死鲁赞。

接连三天,格萨尔弄干了鲁赞的寄魂海,砍断了鲁赞的寄魂树,射死了鲁赞的寄魂牛。老魔的妖气消去了不少,身上的铁蝎子和手脚上的毒蛇也变得无影无踪。老魔不分白昼,一直在昏迷,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现在,就差射死他额间闪闪发光的小鱼了。

格萨尔被梅萨藏在灶间,待老魔昏睡之时,突然射出了雕羽箭。谁知,这一箭竟没有射中。紧接着,格萨尔再发鹰羽箭,这一箭正中老魔额间。但是,鲁赞的妖气未尽,并没有马上死去,反而从床上跃起,扑向格萨尔:

“我早就闻出你的味了,你弄干了我的寄魂海,砍断了我的寄魂树,射死了我的寄魂牛,现在又射死了我的寄魂鱼。既然我不能活,也绝不让你活下去。”

格萨尔和鲁赞扭打在一起。梅萨生怕雄狮王有失,忙把豆子撒在鲁赞脚下,而把灶灰撒在格萨尔脚下。格萨尔念诵大力咒语,拼命一摔,老魔被脚下的豆子一滑,跌倒在地。雄狮王抽出红刃斩妖剑,将老魔斩为两段;然后将鲁赞的尸体压在一座黑塔下面。格萨尔坐禅静修,超度鲁赞的灵魂到清净国土。此时,格萨尔到魔国才三个月零九天。

此后,格萨尔仍用秦恩为大臣,在魔国大作善事,又住了两年零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