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最早兴办地方官学的,当推汉景帝时蜀郡太守文翁。文翁为改变蜀地文化落后于中原的状况,亲自挑选了10余名聪敏有材者,派到京城,有的随博士学习,有的学习法律。他节省府库开支,购买蜀中特产赠给博士以表酬谢。几年后这些人学成归蜀,文翁均予以重用。他又在成都建起学舍,招收下属各县的子弟入学,免除他们的徭役,弟子学成后,从中择优选拔录用。文翁平时巡视各县时,让高材弟子随行,代为传达教令,以此给弟子增添荣耀。于是各地吏民争先恐后遣子求学,甚至不惜出重金谋取弟子资格,蜀地劝学重教的风俗从此形成。汉武帝即位后,推广文翁兴学的作法,“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西汉末王莽执政时,于3年按地方行政系统设置学校。郡国一级设“学”,县、道、邑、侯国一级设“校”,各配备经师2人。乡一级设“庠”,乡以下的基层单位“聚”一级设“序”,各配备《孝经》师1人。东汉前期地方教育相当发达,班固《两都赋》中赞颂“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正是当时地方学校昌盛的写照。
汉代地方官学的教师是郡国文学掾史。文学官多由学者名流担任,除作为郡国长官的学术顾问外,在有地方官学之处,也从事教授诸生的活动。汉代碑刻文学中有许多关于地方官学的记载。例如《蜀学师宗恩等题名碑》文中,除列有文学掾外,还有《易》掾2人、《尚书》掾3人、《诗》掾1人、《礼》掾2人、《春秋》掾1人、文学孝掾(疑即掾《孝经》掾)1人,有专经教师从事教学的分工,已与太学相似,当然只是在文教事业发达的地区才能达到这种规模。地方官学的主要任务是作为本地从事礼教活动的中心场所。如韩延寿在颍川(今河南禹县)“修治学宫,春秋乡射,陈钟鼓管弦,盛开降揖让”。李忠在丹阳(今安徽宣城)“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射,选用明经”。卫飒在桂阳(今湖南彬县)“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都是以地方官学的礼教典范来推动社会风尚的转变,培养学术人才仅为其次。汉代地方官学师资的学术水平一般偏低,且兴衰无常,与中央官学没有衔接措施,朝廷对地方官学也没有考试升迁的专门措施,因此各地有志于求学上进的人,均力争赴京城太学去学习深造,或投拜于有学术造诣的私家大师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