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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商代学校

见于文献记载的殷商学校除有庠、序、学外,又有“瞽宗”这一新型的教育机构。

商代的“庠”在文献和卜辞中均有记载,同夏代一样以养老为主要职能。按照《礼记·王制》的记载:“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郑玄注此“左学”即为下庠、小学,位在国中王宫之中。孔疏以养老在学,是为了宣扬孝悌之道。殷人举行养老之礼,先要进行隆重的祭典,届时参祭者服素白缟衣,其后一为礼食,以饭觳款待老人而不设酒;二为燕食,即在养老宴会结束后,文武百官与宾客彻夜共饮以合欢。这种养老之礼,一方面是显示尊师敬老之意,另一方面也在显示王室的恩泽。庠的教学内容如何,文献记载很少。商代的序也是讲武习礼的场所,目前也没有具体的史料说明序的教学情况,但从《孟子·滕文公上》、《礼记·王制》等文献记载来看,商的序与夏学之序没有多少区别,均兼有养老、习射等职能。

所谓“殷学瞽宗”,原为乐师的宗庙,用作祭祀的场所。祭祀中礼乐相附,瞽宗便逐步变为对贵族子弟进行礼乐教育的机构。商代颇重礼乐教育,故有“殷人以乐造士,其学为瞽宗”说法。按照先秦文献的记载,商学瞽宗位于国都南郊明堂西门之外,故也称为“西学”,《礼记·文王世子》谓周承殷制,世子求学,“礼在瞽宗,书在上庠”。《周礼·夏官·大司乐》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为乐祖祭于瞽宗。”郑玄注:“祭于瞽宗,祭于庙中。”根据周人祖述商制而立四学的历史,可以窥见商学瞽宗大体有三个特征:其一,以礼乐教育为宗。礼的教育传授有关宗教祭典方面的礼仪知识,礼乐一体,而非分科设教。其二,瞽宗依附于商代宗庙重屋阳馆之侧,也是宗庙群落的组成部分。因此,文献中“乐祖祭于瞽宗”也即“祭于庙中”。乐祖配食于庙中,则是因为典乐为宗祀、告朔、朝觐等宗庙大礼必备的设置,故而不仅作为宗庙祭典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尊祀先祖神灵的象征。商代之乐教作为宗教教育的组成部分,这种乐教是以宗教敬祖观念为主旨的。其三,商代崇尚天命,教育之中虽也包含道德因素,但未分解出纯粹意义上的伦理学教育。殷商置瞽宗,祀先贤于西学,所以教诸侯之德,这种“德”也只在于强化顺从天命和先祖意旨的观念行为。在《尚书·盘庚》、《高宗肜日》、《微子》等有关商代历史文献中虽屡有“德”及“厥德”,但其旨意也基本限于上述范围。

卜辞的发现,证实商代学校已有某种意义上的教学活动。但目前还不能证实卜辞中的殷“学”及其教学活动与文献中的序庠瞽宗等教育机构是否属于同一范畴。惟卜辞中的“囤”,经考证即《说文》之“”假借为养或庠,是习射的场所,这与文献记载基本相同。按照清代学者的考证,先秦文献中之“学”、“大学”为殷代学校的总名,发而言之则有庠序瞽宗等称。但无论名称如何,文献所记殷商学校的教学活动内容与卜辞所记殷学教学活动内容是基本一致的。在卜辞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丙子卜,多子其祉学,版不大雨?”说的是丙子日卜问上天:子弟们上学回来,会不会碰上大雨?还有一片记载商王命伊负责教育王族成员的文字:“乎持竿状物者为最高权力的旌节多伊自于教王族。”另有“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其意在讲殷时学校已有“多方”子弟来学“戒”。“戒”字在卜辞中象人手持戈之形。“教戒”是教授持戈警戒、舞蹈的技能技巧,属于军事技术和武术训练方面的教育。“多方”一辞在卜辞中屡有出现,经学术界多年研究证明即《易·既济》爻辞“高宗伐鬼方”之“鬼方”,也就是后世之昆夷、獯鬻、俨狁、匈奴,在商代卜辞中有舌方、土方、羌方、鬼方、危方诸称,通指殷商西北相邻的游牧部落民族。商代同西北边陲的游牧民族频繁征战,军事技术也相应发达起来。这些“多方小子”既称“小臣”,当属于已臣服于商朝的那些游牧部族,商王朝对这些已臣服的方国子弟(或战俘)进行军事技术教育,参加对外征伐战争,成为殷商重要的军事力量。

殷人已有典册可作教材,《尚书·多士》“唯殷先人,有典有册”。笔册工具的出现,标明商代学校已有读书习字的教学条件。商代教育活动充满神秘的宗教色彩,几乎无事不占不卜。由此,与宗教有密切关系的数术,就成为殷人教育的重要内容。从卜辞中看,商代最大的数字已达8万,数术的发达及其一般运算形式的出现,与商代盛行占筮活动直接相关,商代之数术教育实际是宗教占筮活动的附产品。

从卜辞中还可看到商代已有事教的老师,“学多口父师于教”,清代学者王引之考证:父师即《周官》之“师氏之属,掌以美教国子以三德三行。父与大通,父师即大师”,也即《礼记·文王世子》之“父师司成”,主持大学教学事宜。是说虽为周初之制,但正如《尚书·洛浩》屡言“王肇称殷礼”,“大悼典殷献民”。西周初期大量使用了“殷遗多士”,周公制礼也大体沿用殷礼而略有损益。故西周之父师与卜辞中殷商父师竟名称职责完全相同。陈祥道《礼书》卷四十九也引《尚书大传》谓大师主大学之事,论学在东序。东序为夏商周三代学校之共称。就《史记·周本纪》记商末太师、少师主掌礼器而言,商代“父师”身兼双职:或赞掌国家宗法祭典大礼,或以礼乐执教于学校。这反映了商代教育也具有官师合一的特征。

卜辞中所见殷商“大学”,是用于献俘祭祖的场所,并且与宗庙之神坛并列连举,这说明商代大学也是宗庙聚落的组成部分,兼有祭祖、献俘、讯馘、养老等职能,以教授有关宗教祭典等方面的礼仪知识为主要内容,这与夏代学校的性质基本相同,与郑玄考证《礼记·王制》所言殷人“右学”为“虞殷大学”的结论,也完全相符。所以,商代“大学”绝非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机构,与叙利亚境内发掘的埃伯拉大学相比,也非同类文化遗存。正如清代学者金锷所言:“所谓大学在郊者,即郊学,对小学而言大矣。”不能因献中片断零散的“大学”字样,贸然推断商代已有完整意义上的大学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