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用若无实有的方式教导别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他忘记的。
不论你用什么方法指责别人,你可以用一个眼神、一种说话的声调、一个手势,就像话语那样明显地告诉别人——他错了,你以为他会同意你吗?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直接打击了他的智慧、判断力和自尊心。这只会使他反击,决不会使他改变主意。即使你搬出所有柏拉图或康德式的逻辑,也改变不了他的意见,因为你伤害了他的感情。
你永远不要这样开场:“好!我要证明给你看!”这话大错特错!这等于是说:“我比你聪明。我要告诉你一些道理,使你改变看法。”
这是一种刺激人的挑战,会引起争端,使对方远在你开始之前,就准备迎战了。
即使在最融洽的情况下,要改变别人的主意都不容易,那为什么要使它更不容易呢?为什么要使困难再加一层呢?如果你要证明什么,就要讲究方法,要使别人对你的证明感兴趣,使对方在无意中接受你的证明。也就是说:
必须用若无实有的方式教导别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他偶尔忘记的。正如英国19世纪政治家查士德·斐尔爵士对他的儿子所说的:
要比别人聪明——如果可能的话,却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聪明。
在耶稣出生的2000年前,埃及阿克图国王,曾给他儿子一个精明的忠告——这项忠告在我们今天仍极为重要。4000年前的一天下午,阿克图国王在酒宴中说:
“谦虚一点,它可以使你有求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