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帝尝乘怒[1],欲以六月杖杀人,大理少卿河东赵绰固争曰[2]:“季夏之月[3],天地成长庶类[4],不可以此时诛杀[5]。”帝报曰:“六月虽曰生长,此时必有雷霆;我则天而行[6],有何不可!”遂杀之。
“注释”
[1]大理:大理寺。掌刑狱。固:坚决。[2]帝:即隋文帝。[3]季夏:夏季的最后一个月。[4]庶类:万物。[5]按照五行的说法,夏季不宜杀戮。[6]则:效法。
“译文”
隋文帝曾经在盛怒之时,想在六月份杖刑杀人,大理寺少卿河东人赵绰坚决地劝谏说:“盛夏季节,正是天地万物旺盛生长的月份,不可在此时杀人。”文帝回答说:“六月份虽然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但上天也会有雷霆震怒发生;我效法上天行事,有什么不可以呢?”于是就下令将人杖杀了。
“点评”
赵绰借五行学说来劝文帝止杀,但文帝不信五行,对季节与杀戮之间的禁忌关系做了颠覆性的解释。皇帝想要干什么,总会找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