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资治通鉴》故事5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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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死罪有三

“原文”

大理掌固来旷上言大理官司太宽[1],帝以旷为忠直[2],遣每旦于五品行中参见。旷又告少卿赵绰滥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验,初无阿曲[3],帝怒,命斩之。绰固争,以为旷不合死,帝拂衣入阁。绰矫言[4],“臣更不理旷[5],自有他事,未及奏闻。”帝命引入阁,绰再拜请曰:“臣有死罪三,臣为大理少卿,不能制驭掌固[6],使旷触挂天刑[7],一也。囚不合死,而臣不能死争,二也。臣本无他事,而妄言求入,三也。”帝解颜[8]。会独孤后在坐,命赐绰二金杯酒,并杯赐之。旷因免死,徙广州。

“注释”

[1]大理:大理寺。掌刑狱。掌固:官名。属大理寺。[2]帝:即隋文帝。[3]阿曲:屈法偏私。[4]矫言:假称。[5]理:处理,申理。[6]制驭:驾驭。[7]触挂:触犯。[8]解颜:脸色缓和。

“译文”

大理寺掌固来旷上言说大理寺执法官吏对囚犯量刑定罪太宽,隋文帝认为来旷忠诚正直,让他每天早晨站在五品官员的行列中参见。来旷又上告说大理少卿赵绰违法释放囚徒,文帝派遣使臣前去调查,发现赵绰根本没有屈法偏私之事,文帝愤怒,下令将来旷斩首。赵绰坚决谏诤,认为来旷按照法律构不成死罪,文帝不听,拂衣进入宫中。赵绰又假称:“我不再申理来旷的事情,我还有别的事没有来得及奏闻。”文帝让人引赵绰来到后,赵绰再拜奏请说:“我犯了三项死罪:身为大理寺少卿,没有能管住掌固来旷,使他触犯了朝廷刑律,这是第一;囚犯罪不当死,而我不能以死相争,这是第二;我本来没有别的事,而以妄言,求见陛下,这是第三。”文帝听了他的话,脸色才缓和下来。当时正碰上独孤皇后在座,就下令赏赐赵绰两金杯酒,并且连金杯也赏赐给他。来旷因此得免一死,被流放到广州。

“点评”

赵绰不敢说皇帝量刑不当,所以说自己犯了三项罪,第一条是揽掌固之过,第二条是严格要求自己,第三条是为了争取进言的机会而撒谎。其实,细究起来,这三条都不是错。来旷是诬告,但赵绰觉得,诬告不能构成死罪。所以他竭力地要保住来旷的命,虽然来旷诬告的就是赵绰。这一点感动了文帝。但皇帝是不会认错的。封建社会里,儒家的思想是主流的思想,儒家主张教化为主,主张轻刑,儒家的理想是囹圄空虚,所以中国的史书上对酷吏多有抨击,对宽刑的官吏多有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