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初,太宗疾山东士人自矜门地[1],婚姻多责资财[2],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勋臣家[3],不议山东之族。而魏徵、房玄龄、李□家皆盛与为婚,常左右之[4],由是旧望不减[5];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悬隔。李义府为其子求婚不获,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劝上矫其弊[6]。壬戌,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子孙,不得自为婚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毋得受陪门财[7]。然族望为时俗所尚,终不能禁,或载女窃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终不与异姓为婚。其衰宗落谱[8],昭穆所不齿者[9],往往反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
“注释”
[1]疾:痛恨。山东:指崤函以东的地区。门地:门第。[2]责:责求。[3]主婿:公主的夫婿。勋臣:功臣。[4]左右:佐佑。庇护。[5]旧望:原先的望族。[6]上:即高宗。[7]陪门财:女家门第不高,令其多纳财货以陪门第。[8]衰宗落谱:宗族衰落而被排除在族谱以外。[9]昭穆:本指宗族中排序。这里指宗族。
“译文”
当初,太宗痛恨山东世族自负门第,婚姻多责求资财,于是命撰修《氏族志》,将世族照例下降一个等级。王妃和公主的夫婿,都嫁娶功臣之家,不考虑山东的世族。而魏徵、房玄龄、李□等大臣,都争着与世族家通婚,常偏向那些世族,因此旧的望族没有减少,有的更在一姓之中,分出某房某支,高下悬殊。李义府为儿子求婚世族不成,非常痛恨。所以借着先帝太宗的旨意,劝高宗矫正这一弊端。壬戌,下诏后魏的陇西李宝,太原的王琼,荥阳的郑温,范阳的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的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的崔懿,晋赵郡的李楷等族的子孙,不得自行结为婚姻。仍然规定天下女子出嫁接受财物的数量,不得接受女方因门第不高而出的陪门财。但是,高门望族仍然为社会习俗所崇望,所以始终禁止不了。有的载了女儿悄悄地送到夫家,有的女子老了也不嫁,最终不与庶族通婚。那些宗族衰落而被排除在族谱之外,家族所不屑的人家,往往反而自称因禁婚而未嫁,更加抬高了身价。
“点评”
门第之说,建立在利益世袭的基础之上,滋生出龙生龙、凤生凤的血统论思想。意识形态有一定的独立性。有些门第业已衰落,但仍然自矜门第,鄙视庶族。重视门第成为一种文化,凡属文化性质的现象,只能慢慢引导,非行政之手段可以强行改变。面对行政的强势干预,它仍然会以一种扭曲的形态顽强地出现。水满则溢,盛极而衰,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门第不可能永远地保持下去,房玄龄、杜如晦这样的勋臣传到第二代就出了问题,传不下去了。后继有人是偶然,子孙不肖是常事。如《红楼梦》所谓:“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