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那些事(Ⅳ)——人情风俗探由来
8252000000155

第155章 八旗制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在原有“牛录制”(牛录为清朝基层社会组织,一牛录为三百人)的基础之上,参考猛安谋克制(女真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初建黄、白、红、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又增加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总共为八旗。每旗下辖五甲喇,每甲喇辖五牛录。凡满族成员分隶各牛录,平时生产,战时从征。清太宗时,又建立蒙古八旗,再建立汉军八旗,从而使八旗制度更加完善。

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旗制至大清灭亡仍未改变。八旗初建时兼有行政管理、军事征伐和组织生产三项功能模式,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八旗把分散的女真各部组织在旗下,进行生产战斗,保证了统一战争的胜利,推动了女真社会经济的发展。

清军入关后,满族统治阶级继续利用八旗制度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其生产的意义日趋缩小,八旗成为一种军事组织。八旗兵额共二十二万,一半驻守在北京附近,其余分驻奉天(沈阳)、吉林、成都等要地。八旗的行政机构,在某些地区仍和各级衙署州县并存。1911年,清王朝被推翻,八旗制也随之土崩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