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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如果你的母语是非洲的孤独

在看马卡姆的《夜航西飞》,她迷住了我。是因为其传奇的经历么?话说马卡姆确实是个奇女子:1902年,四岁的她随爸爸从英国来到非洲,在肯尼亚的一个农场,她和土著小孩一起长大,赤脚在河谷里奔跑,学习识别角马和羚羊的足迹,夜晚聆听着象群迁徙的声音睡去。十岁的她曾经被一只狮子扑倒,少女时代她收到的最心爱的礼物,是一匹马。她是驯马师,是白人猎手,是第一个飞过大西洋的飞行员。她曾是丹尼斯芬奇的女友,此人就是《走出非洲》的男主角。她还有个情人,是乔治五世的儿子。

她迷住我的其实是:她根本没兴趣写那些情情爱爱的八卦,小女人话题,人事钻营(想想那些狗仔小报明星秘史还有宫斗剧吧)——作品的组成元素,取决于作者的兴奋灶和内心格局。自然文学里一般没有工业文明产物:汽车,飞机,机器。取而代之的是山,水,树,花,鸟。梭罗的书里尚有几个村里小孩和农人邻居,苇岸的书里好像一个人都没有。他们与天地草木亲,与人烟则疏离。

而在马卡姆写非洲的书里,她写得都是马,狗,飞行,狩猎,男人……没有女人。唯一出现过的女角,是像配菜一样装饰盘边的土著女人。她们以树叶般的柔驯反衬部落男人的英勇。

马卡姆的视角,笔法,连同欣赏女性的角度都是非洲式和男性化的。

黑夜中的飞行,是否更接近人类的孤独本质?马卡姆的夜航,迥异于圣埃克絮佩里,那不是黑夜中俯瞰人间灯火的心头一暖,而是引摮的巨大轰鸣声中,除了仪表盘的微弱光线,身下的山峦树林平原,一切的生命迹象都被夜色融化。那是孤独的极质了吧,当所有人都被睡眠庇护,她一人被放逐在天边。一个人就是一个星球。横飞大西洋那次是21小时,穿越了夜与昼,海洋与森林,时间与空间……这是天地鸟兽式的大孤独。和现代小说里冰冷的疏离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小小隔离带,无论容器和容物,还是容积,都不是一个概念。

她的深情,无论施与受,都是斯巴达式的:她热爱野性难驯的猎犬,纯种马和男人。她在书里谈到了情人,但也是侠客行,一起走江湖的味道……其中一个是她的飞行教练,把没有一小时飞行经验的她载上天却完全不用耳机指导,说是:感知犯错对你有好处。一个硬朗的男人对着一个硬朗的女人,没有轻佻的狎玩,没有对宠物式的呵哄,没有软骨绵绵的甜言,而是对对方力量的尊重,期许和礼赞。还有她亲爱的爸爸,宁愿赔钱也要履行合同,破产后丢了农场,把十六岁的女儿留在非洲,要她独自谋生。

就像那匹脾气暴烈,一次次把她甩下来的公马,还有粗粝狂躁的猎犬布勒,那是一只面目丑恶的恶犬,可不是什么摇尾邀宠的宠物,它和猎豹厮打恶斗,和野猪决战时,被咬掉了半边身子。而马卡姆提到它时,可是含情脉脉的。她深情的对象,都是硬度很大,干爽独立,自我饱满之物。她谈到攻击她的狮子,绝无恨意,却对折磨猎物的人流露出厌恶之情。战斗至死是一种荣誉,她自己也秉承了这种野生动物式的人生观,八十四岁的时候,身为老妪的马卡姆,还在租房子,训赛马,和一个入室偷盗的小偷搏斗——年轻时不羁的女性太多,而她,到老,都没有转型收山,求安做良家。

这就是非洲语系里的爱及审美。它是与非洲大地同样质地的,近乎密语的爱。那里的地标如同虚设,道路很快会被荒草和泥沼淹没,那噬人沼泽的粗暴,那瘴毒遍地的狰狞,还有比这更可怕的,数月都看不到新鲜脸孔,听不到外界消息的孤独。只有在它腹中成长的人才能读解它的美。而对于不能溶解于它的寄居者,那是可怕的地狱,就像书中那个得了黑水热的欧洲淘金者,临终前仔细咀嚼着一个个名字,那些名字曾经路过他的生命,有些早已将他忘记,而那个濒死的人说“在人群中你很容易忘掉别人,而在非洲这样偏僻的地方,你甚至会想念你的敌人”。想起海明威在《非洲山青青》里写:“身处非洲,我希望懂得更多,季节在变化,旅途中将不再有雨,我凝视着草木鸟兽,我渴望懂得它们的语言。”而那语言,正是马卡姆的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