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卡列尼娜
安娜——那是个生命力过度旺盛的女人,多得从婚姻这个浅盘子里溢出来。这样的女人亘古存在,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是会有,她们与婚姻制度平行存活。渥伦斯基?哈,不过是个适时出现与她配戏的男恋爱员罢了。她爱他么?当然她爱,然而不是他也会有别人的,她的爱比她爱的人重要得多,后者只是触媒罢了。然而这个触媒,好比一个鲜亮的背景,可以把你忍受了很久,并打算一直忍受下去的日常生活:你的儿子,你的丈夫,甚至你最喜欢的一件衣服,统统变成幻灭。好比是阿司匹林的药效醒了以后,痛阀回落,痛感又回来了。为什么女人在恋爱中最容易感觉年轻?那是因为那时我们的心最痛。痛感的流失,就是真正的衰老所至。
突然觉得安娜就是长大结婚后的娜塔莎。她们的热情太多,多到危险,她们的热情是半夜快乐得睡不着,起来坐在窗台上唱歌,只是因为没来由的快乐,只是这个对生活的欢喜罢了。电影中的娜塔莎真把我激怒了,简直像个癫痫发作者,人们是这么理解热情的么?这样的热情对于婚姻真是太多了,对于外遇也太多了。而且这两个女人,都不是间接经验所能安慰,安娜一读书就不耐烦,娜塔莎也是,她们的成长,都必须结结实实地去通过直接经验去获得。去碰撞,去跌倒,去痛。安娜是把自己打翻了不能收拾,娜塔莎手气好些遇到比埃尔,这样的女子,我周围也有很多,她们的成长,会比很多人曲折。
这一次读的时候注意到一个细节:安娜从哥哥家回来,她的儿子扑上来摩挲她,她觉出了“近乎于被爱抚的快感”。在文学作品中看到描写母子之间混杂着肉体感觉的爱,除了托尔斯泰,我就只见杜拉斯写过。一般人都觉得杜拉斯写得最好的是男女之情,我却觉得是母子之情,在她之前,书里的母亲形象大概只有两种,一种是圣母,或中国式的慈母,一种是欧式小说里的,尽完了生理意义上的母职后,就把孩子扔给家庭教师和保姆,基本和孩子相敬如宾的母亲。不相信我的话的人,可以去参阅《琴声如诉》和《塔吉利亚的小马》。
幸福种种
难以宽恕的幸福——安娜对渥伦斯基,伴生着罪恶感的幸福,她和渥伦斯基在欧洲度假,好像甩掉一个落水并向她求救的同伴一样,忘记了她的丈夫,及她带给他的耻辱。她和她爱的这个男人,浮在一个光明的小岛上,其他的,丈夫,孩子,一切的情绪污染源,舆论压力,统统都沉下去了。她时时惦记着自己的罪恶,可是新生的幸福是那样强烈,难以抗拒。她实践这个幸福的方式就是去占有这个男人,他的时间,他的生活,他的爱。
因为得到,所以陈旧的幸福——渥伦斯基对安娜,不同于安娜,渥伦斯基的幸福,因为得到而被稀释,这种稀薄的幸福,最后变成路过的幸福。他的幸福是和受阻程度成正比的,一旦安娜,或舆论对他的抵制消失,而给了他完全的恋爱自由,这就使他的爱失去了对手,开始转向,他像落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手边能使他摆脱安娜占有欲的任何东西——绘画,政治,甚至最无聊的社交。
不配得到的幸福——列文对基蒂,为什么把他们的婚礼和安娜的幸福放在一起写,这里面有参差的对比么?这场婚礼写得几乎让我流泪。我想象着基蒂走向圣坛的那一刻,她鼓足了勇气,像捧着最华贵的礼物一样,捧着神圣的表情,将来的生活是另外一种生活,她根本也不能理解,但她知道自己一定要去担当。
对婚姻责任的敬意,打动了我。列文和她一样的惶恐,到这一刻,他都无法信任自己的幸福,这巨大的,飞来的幸福把他砸晕了——我发现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甚于契诃夫了,因为在他的文字里我看见信心——哪怕是空信——即使没有任何证据,也相信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这个也打动了我。
沙里埋金的幸福——多莉,这是个最平常的主妇,在生活中俯拾皆是:偷情而没有责任心的丈夫,繁冗的家务,老去的姿色,嘈杂的儿女。然而她也有金沙深埋的幸福——也许只是一个瞬间,孩子牙牙学语的第一句话,妹妹婚礼上的幸福笑脸,客人吃得尽兴的一顿饭,像金粉在砂烁里闪过,瞬间的幸福,把它析出并放大,用以安慰在它前后那些庸常寡淡的日子,忍受生活,因为“人间有小温”,这是我最熟悉的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