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有的地方,一些体育场馆正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体育场馆“养在深闺人未识”,除了专业训练和特殊比赛,很少对外开放;体育设施如同“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另一方面,许多体育爱好者属于那种“热蹄子马——闲不住”,虽想“花钱买健康”,却常常苦无理想的场地。
出现上述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上的,有管理上的,也有观念上的。有的体育场馆造价昂贵,设施齐全,规定只能用做国家级或者地区级专业比赛,不轻易对社会开放;有的出于管理上的考虑,担心对外开放之后,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比如锻炼者的素质,设施的保养,以及各种费用等等;有的则还没有意识到体育场馆的充分使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体育设施长期搁置不用。体育设施的闲置,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导致重复建设。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某中学与一体育馆只有一街之隔,苦于无法租用,无奈之下只好斥巨资自己建起了一个运动馆。
体育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大事,体育水平是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体育工作,对于展现我国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人民体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应该看到,目前我国的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与世界发达或较发达国家相比,仍处在较低水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体育发展程度还不均衡;竞技体育的发展还受到“优势项目不多,后备力量不足”的制约。局面的改变,需要经济的发展,需要全民的参与。具体到体育场馆来说,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并公布日常开放时间,为群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方便。那些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或者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基础上,收取一定的费用。对于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有偿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则应当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诸如“富贵病”、“职业病”、“文明病”的发病率也不断上升。其实,这些疾病不是由生活富裕造成的,而是由于缺乏健康常识和正常锻炼造成的。体育场馆“走出深闺”,走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从而让人们拥有更多的体育用地,享受更多的体育资源,这对于群众体育普遍开展,人民体质日益提高,意义深远。
2002.9.23《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