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让残疾人为之欢欣鼓舞的气息扑面而来: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也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为反映这次表彰的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的《自强之歌》(2003年卷)一书作了题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创造幸福生活》的序言。
浙江也有这样的喜讯。今年9月,我省开始全面启动第二次“十万创业”助残扶贫行动,力争在3年内让全省最后一批10万残疾人脱贫致富。而在此前,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认真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和“十万创业”助残扶贫行动,送春风,播春雨,已经使14.2万贫困残疾人摆脱了贫困。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满腔热情地关心残疾人,切实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劳动就业是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解决生活困难的最好方式,这就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帮助。
此次“十万创业”行动,主要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用好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和省扶贫贷款贴息,确保2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扶贫;实施“解决特困残疾人住房、落实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和“扶助残疾人种养殖专业大户”等重点工程,大力发展残疾人开发扶贫基地,让更多的残疾人就业或自强创业。
今天,党和政府已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在康复、教育、就业、福利、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扶助政策;残联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团结广大残疾人一起开拓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气日见浓厚。所有这些,让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真实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身残志坚显本色,迎难而上见境界。针对残疾人,美国著名教育家威廉·沃德曾给予这样的鼓励: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作为残疾人,应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火热实践,同全国人民一起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2002.9.29《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