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黛西·米勒》的叙事伦理
桑晓林
亨利·詹姆斯被称为“现代主义小说的先声”。经过形式与题材上的探索,詹姆斯认识到“小说是一门艺术”,有它严格的形式和标准。怎样在高度浓缩的小说中体现人伦精神、情感探索?怎样在叙事角度的选择上展示道德尺度?他的原则是“只有当作品具有怡人的美学价值时,伦理观念才能得到成功的表现。”①亨利·詹姆斯十分推崇小说中的伦理道德探索。尽管有人认为他的作品“为追求美学形式而牺牲了生活”,但如果仔细深入其文本内部,我们不难发现,詹姆斯笔下所想要表现的道德,不是刻板的、一目了然的、指示生活的道德说教,而是一种“形式赋予道德含义以外形的典范”。这是小说的艺术,也是小说的技巧,在体现各种伦理选择、道德冲突时,是惟有小说依托叙事所能表达的“审美的意识”。运用叙事技巧体现这种可能性中的伦理倾向,叙事伦理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叙事伦理要探究叙事的各种要素如何构成文本的伦理框架,叙事策略在何种程度上并且如何成为伦理行为。”②小说叙事中包含着对道德问题和道德理性的丰富描述,这种描述包含着无限的可能性。在又展现小说的道德主题又叙述作品的发展时,亨利·詹姆斯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在詹姆斯以前,传统小说基本上采用两种叙述方式,一种叫“作者无所不知式的叙述法”,即“全知全能叙述”,叙述者了解所有角色及所有细节的发展;另一种叫自传体第一人称式的叙述,即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按“我”的观察进行叙述。这两种叙述方式在对于道德问题的处理上是必然凌驾于读者之上的,作者以全知全能的威严“站在被叙述世界之上,对被叙述世界进行裁决—他得充分展示他了解的所叙述世界的一切事情,以使他的道德判断具有足够的权威。”③詹姆斯在对叙述故事的方式与角度进行了大量实验后,创造了他自己称之为“意识中心”的角色,一切叙述描写都从这个角色的观察和认识出发。这个人与作品中的人物或多或少有些联系。除了偶尔做些评论,作者本人基本上远离这个叙述者。所有作品中人物所遇到的道德冲突、心理探索、情感领悟,都由这个叙述者的所见、所闻、所说,更多的由他的心中所想体现出来。这样,叙事策略发生了现代主义的倾向,读者并不是一味的接受道德训诫而是真实的去感受作品中的各种伦理状况并能有选择的做出价值判断。
布斯在他的《小说修辞学》中提出了“作者对非人格化、不确定的技巧选择有着一个道德尺度。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客观的叙述,特别是当它通过一个非常不可靠的叙述者这样做时,便形成了使读者误入歧途的特殊诱惑。甚至当他表现作者深恶痛绝其行为的人物时,它还是通过他们自己的自我辩解的修辞这一诱人的手段来表现他们”的观点。布斯.小说修辞学.[M]华明、胡苏晓、周宪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433页布斯分析了亨利·詹姆斯的几部中后期作品后发现,詹姆斯用这种手法给作品的道德表现带上了混乱和错误的印记。而笔者则认为,在詹姆斯的早期作品中,也就是詹姆斯在为自己的作品如何展现技巧而勤奋地做实验阶段时,运用同样的观点,却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詹姆斯的确在小说中以“不可靠的叙述者”引领读者步入他笔下的伦理探寻之路。尽管有些地方迷惑了读者,但他终究想表现并展现给读者的仍然是可作为楷模的道德规范,而并不是仅仅为了展示小说的技巧去诱惑读者在道德判断方面产生晦涩的感觉。
文学的初创期对詹姆斯而言是很有意义的。作为一位家庭、自身文化修养都很高的年轻作家,詹姆斯带着强烈的道德感进入文坛。特殊的伤病使詹姆斯早早地从生活中的体验者这一角色引退为生活的观察者。他冷峻、犀利地观察着生活,在自己的笔下以全新的方式讲述着生活。他意识到,小说创作所承担的道德使命是艰巨的。小说在亨利·詹姆斯的眼里是一幢美轮美奂的大厦,在透过大厦往外看世界时,“它有千千万万的窗户”,并且“每个洞口都站着一个人,他有自己的一双眼睛”;所幸的是,尽管世间万象、人生百态,但“总有一双眼睛能看到它,总有一扇窗户会对着它”,詹姆斯认为这些窗洞就是他所追求的小说的文学形式,他的小说是根据这些窗口前生活的观察者的眼中表现出来的,他称他们为“艺术家”。他甚至大胆地说,“告诉我这个艺术家是何等样人,我就可以告诉你,他看到的是什么。从而我也能立即向你说明,他那无边的自由和他所提供的‘道德’。”(美)亨利·詹姆斯.朱雯等译.小说的艺术.[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5月第285页本文主要以《黛西·米勒》中的温特伯恩叙述角度出发,分析“意识中心”眼中所表达出的伦理取向及作者对小说艺术所做出的道德取舍。弄清了叙事伦理的策略之后,我们才可以克服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对立,弄清作者想要在作品中表达的真实的伦理意图。
叙述《黛西·米勒》这个故事的是书中对女主人公黛西着迷的美国青年温特伯恩。故事从温特伯恩饶有兴趣的观察中开始,在他自责的恍然大悟中结束。读者对黛西·米勒的了解是从温特伯恩的视角出发,从他对黛西的直觉、同情、不满乃至最后真正地了解黛西是“最纯洁的”姑娘中完成了自己的伦理追寻。如同詹姆斯的许多作品一样,《黛西·米勒》的故事同样发生在欧洲。善于处理“国际题材”的詹姆斯常常将天真单纯的美国人和世故奸诈的欧洲人作为对立面来表现。有评论家认为这种叙述方式是詹姆斯想要表现“邪恶”的一种方式:“当我们寻找黛西·米勒中想要表现的‘邪恶’时,我们首先发现的是一个简单而糟糕的玩笑:当这个在欧洲优哉游哉的美国人温特伯恩为这位年轻美国女孩的道德担忧时,他没有意识到是他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真正的不道德。……在他过分理智化地寻求另一种道德错误的时候,他犯了不可饶恕的错。”RobertWeisbuch.JamesandtheideaofEvil.THECAMBRIDGECOMPANIONTOHENRYJAMES[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05页究竟詹姆斯是想表达“邪恶”还是他的一种伦理选择的技巧呢?正如亨利·詹姆斯的详细记录所表明的,当小说家试图对读者实现他发展中的思想的可能性时,他也就发现了自己的叙述技巧。更进一步说,选择了哪种叙述技巧,作者笔下的伦理选择及取舍也就随之有了定位。笔者通过布斯的小说修辞理论,从温特伯恩的叙述视角出发,挖掘作者是怎样从这个“不可靠的叙述者”的想法中一步步地展现黛西的美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