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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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蔷薇几度花

喜欢那丛蔷薇。

与我的住处隔了三四十米远,在人家的院墙上,趴着。我把它当做大自然赠予我们的花,每每在阳台上站定,目光稍一落下,便可以饱览到它:细长的枝,缠缠绕绕,分不清你我地亲密着。

这个时节,花开了。起先只是不起眼的一两朵,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还是被眼尖的我们发现了,我和他几乎一齐欢喜地叫起来:“瞧,蔷薇开花了。”

之前,我们也天天看它,话题里,免不了总要说到它。——你看,蔷薇冒芽了。——你看,蔷薇的叶,铺了一墙了。我们欣赏着它的点点滴滴,日子便成了蔷薇的日子,很有希望很有盼头地朝前过着。

也顺带着打量从蔷薇花旁走过的人。有些人走得匆忙,有些人走得从容。有些人只是路过,有些人却是天天来去。想起那首经典的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这世上,到底谁是谁的风景呢?——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只不自知。

看久了,有一些人,便成了老相识。譬如那个挑糖担的。

是个老人。老人着靛蓝的衣,瘦小,皮肤黑,像从旧画里走出来的人。他的糖担子,也绝对像幅旧画:担子两头各置一匾子;担头上挂副旧铜锣;老人手持一棒槌,边走边敲,当当,当当当。惹得不少路人循了声音去寻,寻见了,脸上立即浮上笑容来,“呀”一声惊呼:“原来是卖灶糖的啊。”

可不是么!匾子里躺着的,正是灶糖。奶黄的,像一个大大的月亮。久远了啊,它是贫穷年代的甜。那时候,挑糖担的货郎,走村串户,诱惑着孩子们的幸福和快乐。只要一听到铜锣响,孩子们立即飞奔进家门,拿了早早备下的破烂儿出来,是些破铜烂铁、废纸旧鞋等的,换得掌心一小块的灶糖。伸出舌头,小心舔,那掌上的甜,是一丝一缕把心填满的。

现在,每日午后,老人的糖担儿,都会准时从那丛蔷薇花旁经过。不少人围过去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有人买的是记忆,有人买的是稀奇,——这正宗的手工灶糖,少见了。

便养成了习惯,午饭后,我必跑到阳台上去站着,一半为的是看蔷薇,一半为的是等老人的铜锣敲响。当当,当当当——好,来了!等待终于落了地。有时,我也会飞奔下楼,循着他的铜锣声追去,买上五块钱的灶糖,回来慢慢吃。

跟他聊天。“老头。”——我这样叫他,他不生气,呵呵笑。“你不要跑那么快,我们追都追不上了。”我跑过那丛蔷薇花,立定在他的糖担前,有些气喘吁吁地说。老人不紧不慢地回我:“别处,也有人在等着买呢。”

祖上就是做灶糖的。这样的营生,他从十四岁做起,一做就做了五十多年。天生的残疾,断指,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四根半指头。却因灶糖成了亲,他的女人,就是因喜吃他做的灶糖,而嫁给他的。他们有个女儿,女儿不做灶糖,女儿做裁缝,女儿出嫁了。

“这灶糖啊,就快没了。”老人说,语气里倒不见得有多愁苦。

“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呢?”

“以前我在别处卖的。”

那一刻,时间停顿,风不吹,云不走,仿佛什么都想了,什么都没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