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青少年不可不知的德育修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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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不做羞耻之事(2)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五条规定:“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像,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中学生应该自觉遵守行为规范,自觉抵制社会上一切不正之风的影响。同时要加强对时事政治的关心,认真学习一些政治理论知识,多看好书、好电影、好电视,不断提高自己判断是非、识别香花毒草的能力和文艺鉴赏水平,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而一旦一时糊涂,参与了阅读黄色读物的活动,也应及早觉悟,知错改错,悔过自新,切不可原谅自己,使自己越陷越深。

杜绝说有关性的脏话

中学生随着性意识的萌动,对性充满了神秘感,有一些模糊认识。有些同学常喜欢说一些有关性的脏话,有时候甚至不堪入耳,遭到了同学们的反感。自己也知道这样不对,但又一时改不掉这样的习惯,自己也感到苦恼。怎样才能改掉这种习惯呢?

一、要对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去掉其神秘的面纱,还其本来面目。性是人类异性之间相爱的物质基础,性爱是人类繁衍后代的需要。性,并不是邪恶的,建立在感情与道德上的性爱是高尚的。作为一名中学生,要树立有关性的正确认识,可以适当地看一些有关性方面的书籍,这样就可以逐渐减少对性的神秘感。

二、要加强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讲文明、讲礼貌,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习惯成自然,一旦养成习惯,那讲脏话的毛病就会得到逐步纠正。但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非易事,通过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让自己知道哪些话我们可以讲,哪些话我们不可以讲。在每次讲话之前,要先动脑筋想一想,自己所讲的话是不是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思考后再把话讲出来。

三、为自己确立一个讲话方面的榜样,跟在后面学。中学生朋友一方面自控能力不强,另一方面模仿能力又很强。为自己确立的榜样,可以是自己的老师,可以是一位长辈,也可以是这方面表现出色的同学。自己跟在榜样的后面学习,久而久之,就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促使自己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同时还可以请自己的榜样监督自己,当自己说话一犯老毛病的时候,就由他来提醒自己,这样也是一种有力的约束。

四、要避免或减少与说话不文明的人交往。如果是自己的父母,你可以诚恳地向他们提出意见,但说话要婉转,否则父母受不了,就不易接受。如果父母态度粗暴,根本不接受你的意见,那你就用行动来影响他们、感化他们。只要坚持,就肯定会有效。而那些说话不文明的邻居或朋友,你尽量避开或少接触。如果你觉得这些人本质很好而不愿意疏远他们,你也可以向他们提出意见,帮助他们改掉这毛病。不过说话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教训人是不行的,只要你心诚,就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

五、多看些优秀读物,尤其是伟人传记、名人名言一类的书籍,用伟人的崇高思想和言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言谈的境界,还可把符合自己特点的优秀人物的名言抄成卡片放在写字台、文具盒、作业本扉页处,以当作座右铭,时时提醒自己。

六、要真正认识到讲粗话不仅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时间长了以后,同性同学会看不起你,异性同学会回避你,渐渐使自己处于孤立境地。因此,要学会自尊自爱,不仅要下决心改正讲脏话的习惯,还要有恒心、有信心地坚持下去。

总之,只要我们下定决心改掉这个坏习惯,又愿意为这个决定付出持久的努力,并且注意结合自身,用适当的方法,就一定能克服困难,最终改掉这个坏习惯。

避免出入舞厅、酒吧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六条规定:“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和音乐茶座。”因此,你进舞厅、酒吧是不合适的,违反了《中学生行为规范》,你应提高认识、自我约束,下决心不再上舞厅、酒吧。

营业性舞厅、酒吧都是些高消费的文化娱乐场所。中学生在经济上还不能自立,没有充足的经济来源,到这些地方娱乐,中学生是难以承受的。如果靠社会上的人支付,肯定不会是“无偿”的。有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这种奢欲,千方百计去弄钱,甚至去偷、去抢、去骗,或是出卖自己的肉体,干出违法乱纪、伤天害理的事来,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我们中学生能这样做吗?

再说,这些娱乐场所虽然有不少是通过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以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的,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能否认,有一些地方已经或正在成为社会罪恶的渊薮。从表面上看,这里环境优雅、音乐动听、灯光闪烁,人们衣着华丽、举止文雅,一副绅士、淑女派头;而实际上,有的却是好逸恶劳、贪财好色的不法之徒。一些经营者唯利是图,通过“三陪”等色情服务项目以牟取暴利,却不管违法、犯法。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中学生倘若涉足这些场所,就很容易上当受骗,甚至失足堕落。

另外,有一些学生因为家庭有困难或者为了赚取零花钱而在这些场所打工。从感情上来说,这种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但作为一名学生必须要知道,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难免会受到负面的影响,变得或唯利是图,或好逸恶劳等,更有甚者可能会做出违法的事情来。

青少年时期正是我们学知识、长身体的最好时期,宛如含苞待放的花蕾或刚刚盛开的鲜花,世界因有了我们而生机勃勃,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我们要利用这大好年华,努力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刻苦磨炼自己的意志,树立起崇高的理想,陶冶高尚的情操,使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跨世纪的人才,将来为祖国的现代化事业建功立业,而绝不能泡在舞厅、酒吧里浪费生命,虚度青春。须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空耗青春是世界上最大的浪费,是最没出息、最可耻的表现。

断然不做“三陪”

如果有人引诱你当“三陪”女,你必须断然拒绝。为什么呢?所谓“三陪”就是一些舞榭歌台、宾馆、饭店为招徕顾客而非法雇靓女陪唱、陪喝、陪舞。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只要付“小费”,“陪”什么都可以,搞的是钱色交易,“三陪”成了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代名词。它不仅腐蚀了人们的思想、毒害了青少年的心灵、贬损了人格、侵犯了女性最根本的人身权利;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治安,是社会罪恶的渊薮。

我国政府规定,色情服务是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既打击从事者,又打击组织、支持、藏匿从事者的经营者,一经发现,严惩不贷。我们中学生应自重自爱,绝不能从事“三陪”、以身试法,最终毁了自己,危害社会。我们还应正告那些引诱你的人,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或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如果有人以金钱引诱你,或以“友谊”来胁迫你,你要提高警惕,严防上当。我们应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什么“金钱至上”、“人生的最高目的就是吃喝玩乐”等,都是腐朽的资产阶级的思想。我们应该懂得,在一切价值序列中,人格的价值是最高的。当“三陪”女郎,搞色情服务,虽得到了一些金钱,却拍卖了自己做人的尊严,贬损了自己的人格。俗话说:“自重者人重,人轻者由于己轻。”如果你甘于堕落,不但要为自己的人生付出惨痛的代价,为人们所不耻,而且还必须承担危害社会的责任。我们绝不能糊涂地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至于说“友谊”,那要看你要的是什么“友谊”了。“卑鄙与狡诈的开始,就是友谊的终结”、“友谊要用真理来巩固”。这些有益的格言告诉我们,引诱你当“三陪”女郎的人,绝不是你的好朋友、真朋友,跟这样的人没什么“友谊”可讲,你要断然拒绝与他们的任何来往!

如果你一时糊涂或出于好奇去当了“三陪”女郎,又知道自己错了,就应悬崖勒马,知错改错,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告诉家长或老师、亲友,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和帮助,还应将经营单位和经营者的情况报告公安部门,以便及时查处。不能因要面子而不好意思告诉别人,不要妄想自己偷偷地改。因为事实告诉我们,这样做是难以奏效的。当你犹豫之际,罪恶的手又会把你拉回深渊,你就会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我们更不能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不要轻易地毁了自己的一生,那样你会追悔莫及的。

克服占小便宜的不良欲望

我们人的欲望是当然存在的,有很多欲望是正当的、合理的,无可非议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良欲望,可能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某些时候还表现在行动上,爱占小便宜就是表现较多的一种,这就是不应该有的欲望了。

贪图小便宜,在心理上说是具有较为强烈的占有欲望,它可能一开始很小,但通过一次次满足有可能不断膨胀,直至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希望有此不良欲望的同学能及早克服。怎样去做才能较好地达到这一目的呢?

一、从思想上充分意识到爱占小便宜会带来的后果,以思想的重视指导行动的戒除是最根本的。爱占小便宜虽一时得利,但你显然可以知道它可能被别人发现而大大损害了你所珍视的自身形象;会使别人因跟你在一起总吃亏而警觉你、疏远你,使你面临丧失友谊的危险;贪图小便宜的欲望只是在得逞的那一刻才有满足感,过后又陷于不满足、想进一步贪占的恶性循环之中,自我不得自由;最后,要清醒地认识到爱占小便宜不但不可能促使一个人树立大志、有所作为,相反很可能不断发展导致犯罪,贻害自身。真可谓“贪小便宜吃大亏”,看清这些,经常提醒自己会有助于我们克服这一不良欲望的。

二、每当遇到可能占小便宜或自己的这一想法刚出现的时候,要果断地抢在做出行动之前脱离与刺激的联系,或转身立即为自己正常取得(如买来)与刺激物相同的东西。这时,可以告诫自己“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不要拿别人当阿斗”、“快,拔腿就走,××事在等着你做呢”;如果正常拥有了原想贪占的物品,则可以心安理得地正面暗示自己“这可是我买来的,用起来理所当然,也不怕给别人看见,要不然,恐怕现在心慌脸红、良心不安吧。拥有应当属于自己的东西感觉真好”。也可因自己未占小便宜而给自己某种形式的自我奖励。

三、对于有轻微爱占小便宜欲望的人和初次占了别人小便宜的人来讲,有效的措施便是果断地甩掉那点小便宜,不把它据为己有。这是因为,此种毛病对于一个正常的人来讲,本身就有一种道德上、心理上的被谴责感。据调查,当一个人初次占别人的便宜时,往往是在贪图欲望与道德廉耻矛盾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往往在进行过程中有脸红、心跳、紧张等状态。这时,心灵的道德标准与贪求欲望作激烈斗争。即使是占了别人的小便宜,他的良心也往往是不安的,心境是不平静的。此时,如果果断地、自觉地抛弃得到的小便宜,自信心和正义感就会起主导作用,并在心灵深处注射了“防疫针”。同时,由于小便宜未得到,那种不良的欲望也受到了抑制,并且由于对自己产生那样的念头和行为而感到内疚,以致产生道德上、心灵上的终身“免疫”。

四、对于已有爱占别人小便宜积习的人来讲,虽然根治它难度要大些,但也可采取以上办法予以根治,同时,还应有更有力的措施。对于有爱占别人小便宜积习的人,一个很好的手段就是主动地、诚恳地交结一位正直的朋友,把你的坏毛病及想改掉它的想法告诉他,请他来监督你、帮助你,并且要坚决听从这位朋友的劝阻。每发生一次占别人小便宜的事,就要立即告诉这位朋友,甘愿接受朋友的批评及处置意见。“近朱者赤”,经过一段时间,毛病慢慢就改掉了。

五、除了主观上的努力外,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建立同学间相互帮助的氛围也十分重要。对爱占小便宜的不良习气给予批评,进行公众舆论的谴责,这种恶习就会丧失活动的市场。同时,当人们都能以互助互利的原则相处时,为社会贡献、为朋友帮忙就会成为一种美德,受到人们的称赞。

六、对别人的物品要有明确的界限。爱占小便宜成了习惯的人,其贪图欲望往往产生在对别人物品等的喜好上,并且往往把别人的东西看成是自己的东西。因此,有这样积习的人如果能常常对不属于自己的物品画一条警戒线,即便是别人的一针一线也明确“这不是我的,我不可以用任何不道德的手段据为己有”。只要长期这样坚持下去,就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七、可促使自己积极去做一些乐于助人、为他人、为社会奉献的好事。实践证明,当你为他人付出、因你的行为使他人获得好处时,不管受到别人的称赞与否,本人的感受是非常好的、很愉悦的。将这种感受与某次占小便宜后的感受对照,能起到正面引导的作用。

避免虚荣和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