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处理人事纠纷很仔细,奖惩讲原则,把问题看得很远。他总是实事求是,把王法、仁义、人情关系弄得清清楚楚的,独具皇帝的风采。
明朝开国初年,新朝刚建,尚没有全部稳定,个别的地方仍然政局纷乱。
简州有一个平民叫郭买的,因对新朝不满而叛逃,并引诱蕃族军队入侵。他原本与蕃族军队有一些勾结。
叛乱乃罪大恶极,特别是引诱蕃军入侵。朝廷决定严办此事,于是颁布诏令,定下赏金,点名缉捕郭买的。
郭买的有一个哥哥叫著沙,另有一个弟弟叫火石歹。有关官员决定派遣他们兄弟俩前去招抚郭买的,软的办法总比硬的办法成本低廉。
但郭买的不肯听从,任著沙和火石歹兄弟俩怎么说怎么论怎么磨也不依。
著沙和火石歹没有别的办法,一怒之下,趁夜里杀了郭买的,拎着他的首级回去了。
有关官员把这件事上报给朝廷,请求按诏令对著沙和火石歹兄弟俩予以奖赏。
朝臣们大多也都认为他们兄弟俩深明大义,斩杀了叛乱的亲人,理当按颁布的诏令进行奖赏。
朱元璋却持不同意见,他说:“作为叛乱分子,郭买的罪大恶极,固然应当处死,然而,作为他的兄弟们,如果劝告他而不肯听从,只要把他抓住就行了,著沙和火石歹亲手宰杀了他,这有悖于天伦之义,不足以号令天下人效法呀!依朕之见,只要把他们理应获得的牛马作为奖品就行了。诏令虽然是那么说,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能不考虑实际情况!”
子曰:“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一般人在看问题办事情时常常容易陷入局限之中,就事论事,只见其一,不见其二。
朱元璋在这里的智慧主要表现为全面地看问题,他没有简单地奖赏著沙和火石歹,而是看到了兄弟俩正义中的不义,作为同胞兄弟,他们完全可以把郭买的抓起来,直接交有关官员,可他们却全无恻隐之心,亲手斩杀兄弟,这是严重的无情、无义、非理性,不足以为天下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