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白鹿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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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白鹿论坛(21)

在西方后来的小说作品中,我们可以发现两种与希腊式的“罪与罚”叙事完全不同的忏悔叙事模式:一种是法国式的,一种是俄国式的。在希腊的叙事中,“罪”是由神的意志和命运的力量造成的,但受“罚”的却是人。后来的叙事,显然摆脱了这种宿命论式的“罪与罚”叙事模式,而是让人成为自由而独立的行为主体。但是,法国模式的忏悔叙事和俄罗斯模式的忏悔叙事,也是迥然有别的:前者具有自我主义色彩和世俗的情调,后者则具有博爱精神和宗教气质。而从忏悔伦理角度看,法国的忏悔叙事显然不如俄罗斯忏悔叙事那样有情感深度,有内在力量。

法国式的忏悔叙事以卢梭的《忏侮录》和缪塞的《一个世纪儿的忏悔》等为代表。这些法国作品大多停留在个人生活的领域,虽然不乏自我解剖的勇气,甚至不乏浪漫的激情,但是,往往显得自恋和自得,缺乏那种对“罪”的深刻忏悔,缺乏对“罚”的深刻叙述。他们的小说是有“罪”无“罚”的。甚至那“罪”,也并不被认真地当做“罪”来看,而是更多地被视为“此情可待成追忆”的“罗曼司”。

卢梭的《忏悔录》以令人惊讶的细致和真实,记录了他一生里的种种缺点和劣迹,显示出一种令人钦佩的勇气。“我有我那个年龄所能有的一些缺点:我多话,嘴馋,有时还撒谎。我偷吃过水果,偷吃过糖果或其他一些食品,但我从来不曾损害人,毁坏东西,给别人添麻烦,虐待可怜的小动物,以资取乐。可是我记得有一次,我曾趁我的邻居克罗特太太上教堂去的时候,在她家的锅里撒了一泡尿。说真的,我至今想起这件事还觉得十分好笑,因为那位克罗特太太虽然是个善良的女人,但实在可以说是我一生中从没有遇见过的爱唠叨的老太婆。这就是我幼年时期干过的这种坏事的简短而真实的历史。”“我好食而不贪,好色而不淫:由于别的欲念太多,这两种欲望就被冲淡了。非心闲时,我从来不思口福,而我平生又难得心闲,所以就很少有思考美味的时间。正因为这样,我才没有把我的偷窃伎俩局限在食物上,不久,我便把它扩展到我所希求的一切东西上面去了;后来我所以没有变成职业小偷,只是因为我一向不爱钱的缘故。”明眼的读者会发现,卢梭的叙述有一种事不关己的超然淡定的语气,仿佛在讲述一个他者的故事,不仅如此,他还很巧妙地利用转折性的“但书”来进行话语平衡,来冲淡自己的缺点和劣迹,从而赋予自己以道德上的不失潇洒的优越感。

卢梭与华伦夫人是一种既像母子又是情人的混乱关系。他试图美化这种关系,试图使它具有纯洁而美妙的性质,但他和拉尔那热夫人的恋情,却使他的努力显得徒劳而虚假。他向读者讲述了他对拉尔那热夫人的匪夷所思的爱情体验:“我爱她从来不像爱华伦夫人那样,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觉得占有她时比占有华伦夫人时快乐百倍。”但这似乎并不影响他继续爱华伦夫人,“我满怀高尚的心情和善良的愿望继续着我的路程,一心想赎前愆,决心以后要以高尚的道德原则来制约我的行为,要毫无保留地为最好的妈妈服务,要向她献出和我对她的爱怜同样深切的忠诚,除了我的爱的职责并听从这种爱的驱使之外,绝不再听从其他的意念。”然而,在这样的轻松、自得的叙述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近乎浅薄和轻浮的情感游戏,而不是什么“高尚”、“忠诚”的爱情。

最令人吃惊和费解的是,当卢梭把自己和戴莱丝生的几个孩子全部送进孤儿院的时候,他竟然还这样若无其事地自我拍马:“然而,我的心肠是那样热烈,感情是那样敏锐;我是那样易于钟情,一钟情就受到情感如此强烈的控制,需要舍弃时又感到这么心碎;我对人生生来就这么亲切,又这么热爱伟大、真、美与正义;我这么痛恨任何类型的邪恶,又这么不能记仇、害人,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过;我看到一切道德的、豪迈的、可爱的东西又这么心肠发软,受到这么强烈而甘美的感动——所有这一切竟能在同一个灵魂里,跟那种肆意践踏最美好的义务的败坏道德的行为协调起来吗?不能,我感觉到不能,我大声疾呼地说不能,这是绝对办不到的事。让一雅克一辈子也不曾有一时一刻是一个无情的、无心肠的人,一个失掉天良的父亲。”卢梭说他要写的是“忏悔录”,而不是“辩护书”。然而,他的《忏悔录》似乎更像“辩护书”,而不是“忏悔录”。嗨,何止是“辩护书”,那简直就是赞美诗!当然,与那些蠢事做尽、坏事做绝却被称作“英明”和“伟大”的人比起来,与我们时代的虚假的“大师”、无知的“学者”和撒谎的“批评家”比起来,罔顾事实、自吹自擂的卢梭的坦率里,还是有着一些孩子气的天真和单纯,这多少使他显得有些楚楚可爱、让人怜恤。

卢梭在与朋友发生龃龉的时候,也毫无负疚感和忏悔精神。他几乎和所有的朋友都搞不到一起,而他不仅总是把责任推给别人,而且还对他们进行道德羞辱。他从人格上贬低狄德罗,说他“跟我谈起年金,显出十分热衷的样子”;他眼中的霍尔巴赫则纯粹是恩将仇报的小人:“我每次谈到他和他那一家人,总还是怀着尊敬的态度,而他一谈起我来,却用一些侮辱性的、鄙视的字眼”。只知道怨恨别人的人,必然是无节制地自恋的人。于是,我们读到这样的句子,就不要觉得诧异“我写这部作品时曾流了多少甘美的眼泪啊!唉!人们在我这部作品里很容易感觉到”。自恋的人不仅心胸狭窄,而且怀疑一切,视一切皆是幻象,于是便要“逝将去汝,适彼乐土”;“好几年来,我被各式各样的狂风暴雨震撼着、冲击着,横遭迫害,到处奔波,弄得我疲惫不堪,我痛切地感到休息的必要,可是我那些野蛮的仇敌却偏以使我不能休息为乐事;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渴望我一向就极端羡慕的那种可爱的清闲、那种身心的恬静,自从我从爱情与友谊的幻象中醒悟过来之后,我的心就一直把这种清闲恬静看作惟一的无上幸福。”然而,卢梭这里的所谓“清闲恬静”,其实并不像他说得那样“可爱”,因为,这样的自我安慰,本质上不过是对生活的消极逃避而已。真正的忏悔使人放弃一切自恋的冲动,使人经过自我反思和否定而与世界和他人达成和解,从而最终向别人走过去,融入到他们的生活里,然而,卢梭“忏悔”的结果,却是在对“野蛮的仇敌”发泄愤怒之后,退隐到只属于自己的“无上幸福”里。

难怪德·包曼的尖锐解构会使卢梭的这本著名的作品“几乎无地自容”:“他认为,卢梭企图通过如实陈述事件真相,以真与假的认识论价值偷换善与恶的伦理判断,以此恢复作恶多端之后的良心平衡。他还认为,贯穿卢梭一生理论活动中,有一种语言癫痫症,周期性地漂移,周期性地发作。”的确,卢梭的忏悔叙事的伦理问题,正在于他虽然说出了部分真相,但是,由于缺乏自我解剖的道德勇气,因此,他没有也不可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善与恶的伦理判断”。这种消极的精神现象,我们在自己时代的大量颓废、放纵的小说作品中都可以看到,他们的旗帜和口号是“惟有心灵真实”,但是,他们忘记了与“真实”一样重要的“善恶”之分和“美丑”之辨,于是,他们便像卢梭一样只知道“安妥”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也和他一样陷入了可怕的精神自恋症和疯狂的“语言癫痫症”。

缪塞的《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也存在着与卢梭的作品相同的法国气质,只不过,它不像《忏悔录》那样傲慢,那样显示出近乎炫耀的自得和自负,而是在一种忧伤的抒情的调子里,宣泄着不满、绝望的情绪和世纪末的没落感。

公平地说,缪塞这部小说的精神视野,比卢梭的《忏悔录》要开阔得多。而从对独裁政治和历史悲剧的反思深度和批判力量来看,缪塞的作品也是优于卢梭的。他对拿破仑的批判,借助他那天才的语言能力,取得了令人震惊的修辞效果,足以引发读者的强烈共鸣:“当时欧洲只有一个人是真正活着的;其余的人都是为了苟延残喘,只好拼命地用这个人呼吸过的空气来充塞自己的肺。法国每年要向这个人贡献三十万青年;这是给恺撤缴纳的捐税,如果没有这一群绵羊跟着他,他就不可能延续他的幸运。为了能够横行世界,他就需要这么一群跟随他的人,而最后他自己也不免在一个荒凉的孤岛上,在一个小山谷的一株垂柳下,走到了自己的末路。”缪塞写出了暴君的本质,揭示了专制境遇里人们的苦难和不幸。任何一个在暴政和独裁的压抑下艰难喘息的人,读到这样的文字,都不会无动于衷的。

他这样批评当时的文学:“当豺狼从大地上出现的时候,一切全都已经毁坏了。一种仅有形式、而且是丑恶的形式,像死尸般发出恶臭的文学,开始在自然界的一切怪物的身上洒遍腥臭的血。”这样的话,显示出作者对时代的精神病变的敏锐感知和对文学堕落的深刻认识,似乎也很适合用来描述今天的崇尚“丛林法则”的中国文学。

然而,在情感领域,缪塞的叙述,同卢梭一样,没有达到真正的忏悔伦理的境界。如果说,在对社会的批判上缪塞是有力量的,那么,在情感领域,他就是软弱的。他被自己的遭遇弄得垂头丧气、精疲力竭。在他的叙事世界里,情欲是一切灾难的制造者。它让人产生出强烈的占有欲,但却在短暂的满足之后,陷入更大的焦虑和痛苦中,因为,随之而来的便是厌倦和背叛。在《一个世纪儿的忏悔》的开端部分,那个叫沃达夫的“我”被自己狂恋的情人抛弃了。他觉得愤怒、耻辱和绝望。他在回乡下奔丧的时候,认识了具有高尚的利他精神的比埃松太太,并很快成了她的情人。然而,同过去的经历一样,“我”同比埃松太太的“爱情”其实仍然是“纵情任性生活的继续”。比埃松太太过去的情感遭遇强化了“我”的嫉妒和怀疑。“我”怀着“鄙视”的心情,疯狂地“侮辱”她,随即,马上又跪下来恳求她的原谅。史密斯的出现更加使“我”怀疑她不爱自己。疯狂的嫉妒使“我”产生了杀死比埃松太太的念头。但是,就在把刀伸向她胸前的时候,“我”瞥见了“在两只洁白的乳房中间有一个乌木制的、上面有耶稣受难像的小十字架”:“我忽然害怕起来,向后倒退,手一松,凶器便掉下来。……啊!我对这个小十字的感受可说是深入灵魂,我现在还深深感觉到它哩!那些曾经嘲笑这个小东西能救人性命的人是多么可怜呵!……忏悔是一种纯洁的圣香,它发挥了我所有的痛苦。尽管我几乎犯了一桩罪恶,一旦我手中的凶器被夺取,我便感到我的心是无罪的。只一忽儿工夫,我便恢复了我的安宁、我的力量和我的理智,我重新走向她的床边,我跪在我所宠爱的人面前,并且吻她的耶稣受难像。”最后,“我”终于离开了爱着自己的比埃松太太,而且坚信由于自己的退出,“使得因他的过失而造成的三个人的痛苦,现在只剩下一个不幸的人了”。

“我”就这样在一刹那间觉悟了。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结局。但是,缪塞对他的忏悔过程的叙述缺乏心理深度,显得过于简单,充满偶然的戏剧性。宗教显然是最终促使“我”忏悔的启示性力量,但是,“我”的忏悔以及由此引发的精神转变缺乏充分的信仰基础,显得那么突兀和虚假,这使得这部小说不仅缺乏令人信服的说服力,而且还使它给人一种轻浮、做作的印象。勃兰兑斯就曾尖锐地批评过缪塞。他认为缪塞的作品充满“玩世不恭”:“这种装腔作势的玩世不恭,和其他装腔作势同样令人产生不快的印象”,不仅如此,“缪塞一开始就有一种装模作样的优越感,在宗教方面表现出极端怀疑,在政治方面表现出极端冷漠。然而在这种怀疑和冷漠下面,我们不久就瞥见了一种不是男子汉气概的软弱,久而久之,这种软弱就昭昭在人耳目了。”勃兰兑斯的判断是惬当的。一个顺理成章的最终结论是,缪塞不仅在实际生活中缺乏必要的宗教热情和成熟的宗教信念,而且,在写作上也缺乏忏悔叙事需要的情感深度和心理能力。由于这些不足,《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便很难说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忏悔”之作。

那么,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忏悔?

让我们把目光转换到忏悔叙事的另一种伦理模式上来。

是的,我要说的就是令人类骄傲的俄罗斯文学。

某种程度上讲,伟大的俄罗斯文学就是忏悔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