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即在某人那里摔碎的心,100个别人也修补不好。
最初帛央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不以为然。后来,我遇到了那个人。他站在半开半合的门口探出半个头对我笑,我从来没有在一个成年人脸上看到过那样的笑容,那样不属于他年龄的纯粹和天真,我竟有些失神。
经年后,那人成了融在我心上的雪、亮在我眼里的灯、盛开在头顶永不凋零的夏日绿荫。
我的系铃人。
那遥不可及的未来
那应该是我小半生里遇见的最炎热的夏天,我家挂了近3年相安无事的两部空调外箱都被人连夜爬墙偷走了。落地风扇开到最大,吹在身上的风竟也是热的,一浪一浪地变成汗水黏着皮肤。我起来洗了第二个澡,看到网页上出现了各种避暑方法,我打给了帛央:“在家吗?我家装空调的还没来,唯一能吹到空调的客厅里几个熊孩子闹得慌,我快要热死了,一会儿来你家避暑。”
帛央啧啧:“你爸不是警察吗?哪个小贼胆儿这么肥,警察家的空调也敢偷?”她顿了一下,“我现在还在上班,之前不是给过你一把备用钥匙吗?你自己去吧,乖!对了,上次你跟我说的那套书记得带给我。”
我是两年前遇到帛央的。
说也奇怪,我是一个平常走路不太会留意别人的人,在路上迎面遇到熟人,都是对方和我打招呼,没少让人曲解为高傲不想搭理人。我都习惯了,也懒得多作解释。但是那天,我却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眼看到了帛央,不是因为她多么漂亮,而是她走路的时候对着手机笑得颇为大声,可是走近一点,才发现她双眼挂满了眼泪。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突然对这个笑着流泪的女生产生了好奇,待她挂断电话,我走过去递给她一张纸巾,随口问:“怎么,失恋了?”
她的防备在发现我是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女生,不像坏人时悄然消失,接过纸巾,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事,并对我道谢。
我当她是默认了,说:“失恋了也没什么,天下好男人多的是,再找一个就是。”
“解铃还需系铃人,在某人那里摔碎的心,100个别人也修补不好。”帛央擦干了眼泪,“不过我不是失恋,我刚刚就是和我妈通话。”
我想她估计是遇到什么不如意的事了,又不想家人担心,所以才这样。说实话,我自小在父母的庇佑下长大,也没有遭逢过什么困难,很难理解她的心情,只觉得她强忍着哀伤的坚强模样很动人,心里对她的好感多出来几分。
不过后来她告诉我,她是接到她妈的电话,想起一些往事和故人才哭的。
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她居然成了朋友。
那时,我大四,我爸妈都想要我去银行上班,可我对于正式单位那种一板一眼的工作却没有多少热情。
我是一个不长情的人,理想每个月能变一次,喜欢的歌手风格每周都换,交往的男朋友每次帛央看到的都不是同一个。所以我跟帛央抱怨,我有预感,我爸辛苦为我打点工作,我有望随时让他们白忙一场。
帛央说:“其实我挺羡慕你的,不困于心,不乱于情。”
“那是!”我被她说得有些洋洋自得,“我是一个信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把眼前的快乐当成永远的快乐。谁愿意花时间去想那遥不可及的未来!傻吧?”
第一次看到那样的笑容
帛央租住的小公寓在19楼,不算多繁华的地段,但在这座寸土寸金的城市里,这套精装修的小公寓租金已经用掉了刚工作不久的她薪水的一半。
和帛央成为朋友之后,她给了我一把她公寓的备用钥匙,虽然说我也算她家的常客,但自己开门进去还是第一次。
按理说她给的钥匙不会出错,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将钥匙插入锁孔,无论向着哪边扭动,门都岿然不动。
我确认了一下门牌号,是1902,没有错,我想帛央知道了一定得笑话我,所以硬着头皮继续与门和锁作斗争,其间,有人经过我身后的走道,似乎看了我一眼,然后径直地走向了隔壁的房门,拿钥匙,开锁,关门。
那声音让我气急败坏,我想了一下,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蹬噔噔跑到隔壁,敲了两下门,门应声开了一小半,里面的人应该刚刚换下拖鞋,探出半个头来:“什么事?”
刚刚他自我身后走过,我背对着他,没来得及回头看看他的模样,这时才发现,对方是一个年轻的男生,虽然门掩去了他小半边脸和身子,但不妨碍我飞快地打量他。眼前的人剪了很短的头发,戴耳钉,穿潮牌,他疑惑地看向我,我想起自己的来意,连忙说:“你好,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可以帮忙开下门吗?”
我真的不愿承认我被一把锁打败,满头大汗、狼狈不堪站在一个陌生男生面前请求援助。
而那男生却气定神闲,轻轻地对我笑了。透过打开的半边门可以看到他身后一尘不染的房间,7月的阳光将窗帘照得透出金边,他说:“好,我试试。”
后来我跟帛央说,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成年人脸上看到过那样的笑容,那样不属于他年龄的纯粹和天真。
我竟有些失神。
那把我怎么也打不开的锁,竟然很神奇地在他的手指间,三下两下就开了。
我道了谢,竟然忘了问一声他的名字。
因为有人想见你
晚上我闲着无聊,拉着帛央出去喝东西。去的是一条清吧集中的小街,不算热闹。不知从哪家清吧传出了动听的音乐,循着音乐走过去,发现有一家小清吧有个人在拉手风琴。
那个人侧对着我们,在不算明朗的光线里,露出精致的脸部轮廓和优雅的肩线,我不由自主地朝里面走了过去,那个人似乎微微勾起嘴角对我们笑了笑。
我这才看清他的脸,心中涌上惊喜,我连忙跟帛央说:“亲爱的,今晚出来喝东西真是我做的最明智的决定。”
帛央说:“你哪个决定不明智!”
我们找了一个位子坐下,点了伏特加和饮料,等着那首手风琴曲《莫斯科郊外的晚》演奏完后,连忙鼓掌。
清吧老板看了看我们,似乎附在拉琴的男人耳边轻声调侃了一句什么,他放下手风琴。
“你还记得我吗?”我不是个别扭的人,当即端着酒杯走过去,“今天上午真的谢谢你,只是没想到你的琴声比你开锁的技术还棒。”
他又笑了,那样的笑容太美好,轻易就让人失神。
我说:“不介意给个报答的机会让我请你喝酒吧?”
于是那一晚,我们为了这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举起了酒杯,并在喝酒的间隙里交换了电话、姓名。他说他叫林初,这家清吧是他朋友开的。我说我叫乔嫣,你一定觉得我特蠢,连个门都不会开。我一定要在这里解释一下,住在你家隔壁的不是我,是我的这位朋友帛央,她家锁欺生。
说完方觉得这话有点儿欠妥。
帛央嘲讽道:“我们家锁不是什么智商的人都能开的。”
林初笑着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帛央,告诉我们,说他搬去那里还不到一周。
和林初真正混熟是一个月后,原因是那个月我预想已久的家庭矛盾提前爆发了。我爸请他银行高层的朋友来我家里吃饭,明里暗里都有让我一毕业就直接去人家银行上班的意思。我放下碗,当着他朋友的面说那不是我的梦想。我爸冷着脸问:“那你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我想开家花店、书店、乐器店,反正什么店都好,只要不是给别人做牛做马。
我爸当时脸就绿了,我的坚持己见在他看来简直就是顽固不化,等他朋友走后,他终于朝我爆发,盛怒之下的他抢过我妈的撑衣竿就朝我打来。
我一面闪躲一面喊:“爸,你别激动,警察打人也是犯法的呀!”
还好,我妈前来劝阻,不然我非被他打个半死,我借机说:“妈,我去朋友那里住几天,你让爸消消气,千万别气坏了身子,国家和人民还需要他。”说着飞快地跑进卧室,拎起包就甩门走人。
还好帛央好心又无奈地收留了我,她不无担忧地说:“你爸不会喊人来抄我家吧?”
我喝着她冰箱里的冷饮,穿着她的睡衣,用着她的电脑不无悠闲地说:“我爸对我是霸道了点儿,但他好歹也是个人民警察,放心吧,他绝对不会私闯民宅的。哎呀,你说你这电脑也该换了,开个淘宝要半天。”
帛央摇头叹了口气:“我倒是想换,如果你管我一个月饭的话。”
我说管就管,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唉,帛央,要不我们去吃顿好的,庆祝我得到自由,也庆祝有了我这么个大美人陪你,我请客。对了,林初不是住你隔壁吗?我们可以叫上他。”
帛央诡异地啧啧了几声,说:“请我吃饭,我看你是想请林初吃饭吧。不过有饭吃我没有异议,你上回不是问了人家电话吗?先打给他问问人家有没有空。”
我说:“这么近还打什么电话啊,直接去敲门。”
话虽这么说,但真站在他门口却犹豫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紧张起来,想着一会儿见到他该怎么说。帛央催促:“在人家门口愣着干吗?跟做贼似的,快敲呀。”
我有些泄气:“我觉得还是打电话比较好,或者要不算了吧。”
帛央恨铁不成钢地走过来,“你这是怎么了,这可不像你乔嫣的性格,算了,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事,我来帮你敲。”
然而戏剧的一幕发生了,就在帛央的手刚举起来那一瞬间,门突然从里面开了。
从里面走出来的林初穿了一件质地优良的白衬衫,衬得他肤白貌美,气质高雅,王子一般。不过此刻王子脸上写满了无数的惊叹号:“你们怎么在这里?”
“还不是因为有人想见你。”帛央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直接就将我推到前面,我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
只是借住,又不是同居
林初得知我离家出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住在他家隔壁与帛央相依为命之后,说了4个字:“喜闻乐见。”
这4个字让我的心跳骤然加快,我不知道他想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从林初的话里我能够感觉到他是开心的,他脸上也始终带着笑容,只是那样曾经纯粹的笑容里,似乎有了一些含义。
我想去了解、去探究,可又怕因为自己的急切,破坏了这种隐约的、迷梦一样的感觉。
我心跳着想,再等一等吧,等那种感觉明朗清晰,或许有一天,他林初愿意告诉我,我能住在他隔壁就是他开心的理由,而支撑这个理由的原因是他喜欢我。
然而,我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帛央老家突然来人了,是她母亲,这就意味着,我将不能再死皮赖脸挤在她那间小公寓里。可是,我能去哪儿呢?我妈前一天打电话来让我回家,我还将话说得傲雪寒霜,我说:“在你和爸同意我毕业后可以不去银行上班之前,我是绝对不会回家的。”
我爸在那边直接抢过电话:“乔嫣,你这是威胁谁,你不回来就永远别回来了。”挂断前我似乎听到了他和我妈的争辩声,我知道我妈不忍心我在外面受苦,他们给我安排在多数人眼里靠谱又稳定的工作,无非也是希望我永远活在他们的保护之下。
可是,当时的我没想那么多,不是骑虎难下,而是心里憋着一口气,从头到尾没有想过要回家。我决定找个酒店先住着,在和帛央说这件事之前,在微信上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当时已经成为朋友的林初。林初说:“那你总不能一直住酒店吧?”
我叹气:“可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林初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把我房子借给你住,我这边是两房两厅,可以让你住一间,反正我也不常住这里。”
“你是说你现在一个人住的两房。”我极力掩饰住自己的惊喜,问道。
“没错,我本来打算留一间书房的。不过你要住过来的话,我把书稍微清一下就可以了。”林初声音平淡地说道。
“那太好了。”像前一秒还在绝境里的人,后一秒踏进了宫殿,我激动得脱口而出,“林初,我真是太喜欢你了。”
其实,我是故意借这个时机跟他说这句话的,然而,那边连停顿缓冲的时间都没有,马上回答道:“朋友之间不用客气。”
帛央得知我要搬到林初那边住的时候,惊得张嘴可以吞下一个人造鸡蛋,她说:“这样不太好吧?”
我跟她解释道:“有什么不好,只是借住,又不是同居,大不了到时付他点儿房租。”
帛央脸上又挂起了担忧:“我还是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