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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风水巫术 (3)

无上上上元始太上玉皇无极大道君:今降金明七真无上三元安镇某宅灵篆,则以岁在壬申十月十五日寅时,普告无上清微禹余大赤三天,真皇玉司天官,高上九天玉皇玉司之官……土地之王,社稷真官。将吏无高无卑,天真大神俱与金明七真对盟告誓,自今封兆无上三元镇宅灵篆之后,不得又犯违约,放纵魔兵鬼神。灾毒疫煞,侵害兆之门户家室、男女长幼。若有邪来干正者,则付守宅三元九部上灵大将军吏兵收取,部送北丰太阴之北、寒水九夜之庭,以付风刀水火诸官,依九都官律考九万劫无原。急急一如元始太上玉皇大道君律令!

接着,“灵篆”公布了守宅部队的编制、将领名单和防务部署。编制和现代军队的三个团合一个师,三个师合一个军有些相类,也实行的是“三三制”,即“三元九部制。”这“三元九部”是:“无上上元清微天正法玉典司”、“无上上元清微天都正玉司”、“无上上元清微天正法玉司大都临”,“无上中元禹余天司正明威”、“无上中元禹余天司法明威”、“无上中元禹余天司非明威”、“无上下元大赤天正法四镇”、“无上下元大赤天正法四司”、“无上下元大赤天正法四望”。它们分别由“镇防大将军”统治,每部各辖兵士36万,全加起来,共计324万。这个数字和现在人民解放军的人员总数几乎不相上下!以如此大军压境镇宅,妖魔鬼怪岂敢为祟。也真亏道士们想得出来!

接下来,是两道灵篆封兆的“命令”,其中一道针对阴宅,一道针对阳宅。针对阴宅的封兆“命令”是:

谨条某甲先亡名目如左:亡曾祖某,亡曾祖母某,亡祖父某,亡祖母某,亡父某,亡母某。

右某家三世先亡,今封以付无上三元天官将军兵士等,此皆某所守祠之限,自非常节,皆不得妄生责望生人饮食,作诸祸祟,疾病子孙,扰乱生人。若有犯者,俱同部送九都,永付律官。若为福者,利某家门,三天玉司生官并镇宅将军即当为举迁,言名上三天,奏其功德,升上九天元生福堂,给以自然衣饭,逍遥无为也。长居福界,佑利生人,一如律令!

针对阳宅的封兆“命令”则是:

无上上上元始太上玉皇无极大道清真正法弟子某甲,属某郡县乡里,某甲年若干岁,男某,女某。

右一户男女若干口,七真今封以太上三元之章,以付无上三天玉司正法神生之官,以无上三元各三将军保赏某家男女年命,以镇防某宫宅,各领守宅兵马吏兵所部菩卫某宅,各三十六万重。一如无上元始太上玉皇大道君律令。

两道“命令”的最后落款都是“太岁某年某月日朔子时真师金明七真于某里封”。

受人钱财,与人消灾。犹如过去的镖局,道士们所提供的镇宅“服务”,也不是无偿的。不仅不无偿,而且还明码标价,实行定额收取。其费用包括“开办费”和“附加费”两种。“开办费”的收取标准是:“初封无上三元镇宅灵篆,当送‘玄都系命籍’之米二石四斗,五方镇彩随方匹数,紫纹命素各一匹,钱二贯四百文。”家庭困难者,可减低标准,按“(米)一石二斗,钱一贯二百文,绢一十二匹”收取。而对于那些特别困难户,还可再降低标准,按命米“八斗,钱八百文、绢八匹”收取。

“附加费”按年征收,其标准是:“年输玄都上元生气米二石四斗,五方镇彩命纹命绢钱等”若干。这些连同“开办费”一道,都交给了法师。而法师得到这些收入后,则要专款专用、专财专施。首先应当将其中的三分之一贡献出来,“为十方诸天帝皇所在帝主国王修建金真转法轮”。其次,应当将其中的三分之一用于向天兵天将送礼:“为弟子迁,赏镇防将军兵士,言功进秩。”剩下的三分之一,则留给法师自用。

对于“偷漏费”者,灵篆还规定了具体的惩戒办法:“若不输命信米限,则三天司命减兆算十。”不输命米,即让人少活10岁。看来,整日梦想羽化登仙的山人道士,对世俗社会的“厚黑之学”,也颇得三昧。此亦可谓一奇。

和车船执照隔几年需要复查验检或以新换旧一样,灵篆的使用也有一定的期限。其具体更换办法是:“若家门增口(即增添人口),三年之后则应更封灵篆。若家口失福减口(即人口减少),三年之后亦当更封录篆。若三年不增不减,即不用封,可至九年改篆更封。”“若九年不改,弟子即准人三刑律论。”

“兆封灵篆”后,受封之家的成员在行为上应当接受如下原则的约束:(1)不得礼拜佛庙鬼神、邪师巫祝;(2)不得招引师姑女郎歌舞宅内;(3)不得违师背约;(4)不得共相合进,造立兵仗,谋图所在国主,反逆帝皇,欺天罔地;(5)不得口是心非,欺凌孤弱;(6)不得杀害人命、凶悖自任,不臣法诫。虽然,这些原则和镇宅无关,已超出了风水范围,可是却有利于提供受封人的自我约制能力,使其为人处世,规规矩矩,安分守己,不惹是非,从而也不至于招致杀身之祸或灭门之罪。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不怀疑这种劝人为善的道德说教,竟然会对“镇宅”有一定的效果。

7.“风水塔”与“风水楼”

建筑美学家王世仁先生曾经指出:“中国古代建筑构图严谨,铺陈舒展,以横向线条展开层叠的序列节奏,形成变幻多端的空间艺术。但其中,却有突兀而出的竖向建筑直插上空,势如涌出,孤高耸天,打破了平缓的格局,成为每一座城镇或风景胜地的标志,这就是塔。大概除了住宅以外,在中国建筑中,数量最大、形式最多的,也就是塔了。”

塔最初是佛教建筑。俗语:“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浮屠是“佛”的梵文音译,这里借喻为塔,说明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塔就是佛的表征。但中国的佛塔是人的建筑,不是神的灵境;它凝聚着人的情调,而没有发射出神的毫光。由于它高耸入云,与天相接,故对老百姓而言,不仅可以指示方向、距离,而且可以镇压妖邪、保境安民。

白蛇娘娘不就被法海禅师镇压在西湖雷峰塔的下面吗?而雷峰塔之所以在1924年倒塌,不也是“因为乡下人迷信那塔砖放在自己的家中,凡事都必平安,如意,逢凶化吉,于是这个也挖,那个也挖,挖之久久”,便倒了吗!这种人情化、世俗化的倾向在宋代以后,发展到了极端,从而产生了许多专门用以镇压风水的厌胜塔和文峰塔(图82)。这些塔(以及后面将要讨论的“风水楼”)和其他建筑的区别在于,它们具有巫术性质,其功能只是镇压风水、增补形势,而与佛教教旨无关,并且没有什么实用内容。对此,明清时人屈大均早就有所注意:“塔本浮屠氏所制,以藏诸佛舍利者,即中国之坟也。华人今多建之以壮形势,非礼也。吾岭南在在有塔,其藏佛舍利者,惟广州城中花塔,是佛之大冢也。予推原浮屠氏之意,其塔非为形势而设”由于风水塔和其他建筑存在这样一些区别,所以,笔者将它放入这一章而没有放入第四章进行讨论。

风水塔所在多有。如鲁迅先生的故乡、浙江绍兴怪山上,过去就有一个:

说起塔来,我第一想到的是故乡的怪山上的应天塔。据说琅砑郡的东武山,一夕飞来,百姓怪之,故曰怪山,后来怕它又要飞去,便在上面建了一座塔。开了前楼窗一望,东南角的一幢塔影最先映到眼里来。中元前后塔上满点着老太婆们好意捐助去照地狱的灯笼,夜里望去更是好看。可惜在宣统年间塔竟因此失了火,烧得只剩一个空壳,不能再容老太婆上去点灯笼了。”

又如过去江苏常熟县城里“那个高迫云霄的方塔”,也具有镇压风水的性质:

这个虞山以象形的缘故,同时又称牛山。山形宛如蹲伏着的一只老水牛。城内的一部分适当一个牛头,圆圆的一弯城墙好比套在头上的一个颈环。我去过老水牛头上的乾元宫前那只高耸的辛峰亭与山下小东门内那个高迫云霄的方塔,据说都是按照了风水建造的,说是老水牛头上的两只角。

不过,最有风水意味也最能说明问题的,还要数广州“水口”的三座镇塔。

广州地当东南沿海,为山水大尽之处,其东郊之山,左臂微伏,两崖林恋,与人居相错,累累若釜钟之状。“形家者以为中原气力至岭南而薄,岭南地最卑下,其东水口空虚,灵气不属,法宜以人力补之。补之莫如塔。于是以赤岗为巽方(东南)而塔其上。觚棱峻起,凡九级,特立江干,以为人文之英锷。”是为广州第一水口之镇塔——赤岗塔。

在赤岗东面25里,有一沙洲(俗名二沙头)正当江中,其中一山,石冢高平,上有一塔。是为广州第二水口之镇塔——海龟塔。

再往下行,到了虎门,又有一塔以束海口,是为广州第三水口之镇塔——浮莲塔。

赤岗塔与海龟塔建成后,“屹然与白云之山并秀,为越东门而引海印、海珠为三关。二塔在东,三浮石在西。西以锁西北二江之上流,东以锁西北二江之下流。”再加上虎门之内的浮莲塔,使山水回顾有情,势力逾重,从而导致广州乃至“全粤扶舆之气”为之完固。

其实,这种以塔镇压水口的做法在古代城市中并不少见。如杭州之六和塔,泉州之溜江塔、六胜塔、姑嫂塔,其直接功能皆在于关锁水口,以壮形势。而为航运提供标志,则是它们的辅助功能(图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