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具体的生命历程,无论你想在这条路上做成什么,或者即使你根本不想在这条路上完成什么,总是要一步步地向前走完的。不待言,正因为对于这种“大限”的自觉,希腊人才又想象出了所谓“不死者”,——然而可叹的是,跟那些作为“神明”的“不死者”相比,我们这些肉体凡胎的“人类”,又只能属于短暂而有限的“有死者”,即使你在那个“大限”到来之前,曾有过阿喀琉斯那样的神力和体魄。
当然,话也可以说回来。正如前文中讲过了的,无论在那路途中有过多少不公,至少是到了生命的那个终点,这个“百年俱是可怜人”(苏轼语)的下场,对于天下人都还是同等“公平”的。由此也就意味着,对于绝对不可被别人替代的、却又注定有其自身限度的个体生命来说,哪怕他曾经高度地显出了扩张的动能,哪怕他曾有权去下令寻找长生的仙药,可在那个终是“逝者如斯”的时间进程中,还是挡不住那个生命中的“后期”“晚期”乃至“末期”,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步步紧逼过来。
一旦再连那个“末期”都迈了过去,那么,哪怕此人曾被“山呼万岁”地奉承过,哪怕他曾经自信过“人生两百年”,那些鼓噪也终究只能静寂下来了。也就是说,一旦就连“后期轨迹”也被自己划定了,那么,由宝贵的“父精母血”所带给这个人的、其整个生命旅程中的全部可能性,也就被他给彻底地“消费”完了;而自此之后,他便只能静静地躺在盖定的棺木中,任凭后人去研究或阐释自己生命的印迹了。——当然了,也可以接着说句宽心的话:这种终结又属于某种“新的开始”了。
要紧的是,正是此后又打开的那些传记,更让我们历历在目地看出,任何一次哪怕再独特的生命历程,都必然介乎“连续性”与“断裂性”之间。一方面,不管一个人在他的生前,曾经多么独出心裁和我行我素,似乎每天都在朝着未知处探险,就像那位总要去征服外部世界的亚历山大大帝,或者像那位胆敢向烟波浩渺处行船的哥伦布,然而事后再清点起来,由若干事件所组成的其生命过程,仍不会只表现为若干孤零零的事件,——恰恰相反,它的轨迹必是由若干事件的连接,以及这种连接所呈现出的起伏、曲率与运势,叠加在一起而共同排列组成的。
另一方面,伴随着生命的内在节拍或脉跳,它的韵律变化却总是要随之共振的。由此才让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在自己的人生之中,并不会始终都对准了同一个方向,更是根本就没有“矢志不移”那回事。所以恰好相反,在由时运和机缘所组成的狂潮中,生命的船头从来都必须随时调整,除非有哪条船根本就不怕搁浅,或者干脆早已搁浅在那里了。而进一步说,在各种人生旅程的“船头调整”中,又由于生命的动能又各自不同——其中既包括个性、禀赋、寿数、出身方面的不同,也包括职业、修为、际遇、选择方面的不同——那些用来连接各个瞬间或环节的线索,才显出了各不相同的轨迹或曲率。
再综合起来,从本书所主的“前期与后期”来看,人生可能偏转的两个极点无非是,要么表现为高度“连续性”的,要么表现为高度“断裂性”的。——比如,让我们信手举出两首杜诗来看。其中第一首是,“庾信文章老更成,凌云健笔意纵横。今人嗤点流传赋,不觉前贤畏后生。”[12]其中第二首是,“……羯胡事主终无赖,词客哀时且未还。庾信平生最萧瑟,暮年诗赋动江关。”[13]几乎不待细品,我们就能循此而想到,老杜当年所反复吟哦、且啧啧称赏的,正是一个最符合儒学教诲,也是最沿着“连续性”的人生规范,得以把自己的生命慢慢打开的、且终将是渐老渐成的落熟过程。
尤其需要留意的更在于,一个人总归有限的生命历程,又会因为他对这种历程的独特感悟程度,尤其是他对生命晚期的独特自我意识,而留下绝对会因人而异的特殊烙印,乃至绝对不会雷同的“晚期风格”。还记得,有位大学同学轮到整数的大寿了,而在如此敏感的时间点上,他还敢大张旗鼓地来请客庆寿,自然有些“化悲痛为力量”的意思在。我遂特地为他挑选了一件礼物,那是个只有读书年代才用得上的、质量却又要好得多的笔记本,以勾起对于青春韶华的回忆。而在那个笔记本的扉页上,我还专门写下了这样的赠言:“须知年龄与阅历,正乃我辈之财富!”——毫无疑问,这样的赠言所收到的效果,自然是彼此扺掌大笑了,因为过来人都会一望便知,我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正是指一种“最儒家”的生命轨迹,也就是在逐步走过的人生旅程中,去渐次绽放开自己的生命,以展现并欣赏蕴藏其间的各种精彩。
可话又要说回来,真要是耗到了这样的生命时刻,你觉得主动也罢、被动也好,你要“化悲痛为力量”也好、“化腐朽为神奇”也罢,总是要对自己进行“盘点”或“数子”了。而且,果然把生命耗到了此时此刻,如果一个人曾经“少不更事”过,到了后期却又想“浪子回头”一把,那么,也是既可以说是“此其时也”了,也可以说是“过时不候”了。正因为这样,除了极个别的“天纵奇才”的人物——还必须限制在某些特定的专业——比如像王弼、王勃或莫扎特,一般读书人的“生命晚期”,都意味着一个正待“集大成”的时期。朝积极的方面说,那正是必须赶着去及时收获的季节,宛如四季中已然色调斑驳、却仍自枝叶茂密的秋天,正像唐代诗人刘禹锡在他的诗中所说:
经事还谙事,阅人如阅川。
细思皆幸矣,下此便翛然。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14]
当然,如果只把行文停驻于此,也不过是些“人之常情”而已。所以,至此就要更深一层地指出,在所有这类的“人之常情”中,又唯有儒学的创始人孔子,才具备了足够的智慧、阅历与创意,从而得以对他本人的,乃至对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周期,做出了像“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15]这样的总结。自此以后,又正因为这句“子曰”太过精彩,就几乎说服了所有的读书人,而这种“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生命节奏,才在儒家社会中表现为“理想的类型”,让人们全都知道什么是“正常的周期”。——换句话说,恰是借助于孔子的这种总结,在传统中国的正常氛围中,读书人便不约而同地找到了“生命的节奏”,像是隐隐地听到了调整步调的、带有内在韵律的口令,从而使他们各自的人生延展,无论从“连续性”还是从“断裂性”来看,都得到过相应的激励、导引与规范。
在前文中已经交代过了,这本小书原属于《跨越与回归》的导言。这意味着,到了它原拟导引的“正文”中,我会借着本院导师梁启超的生平,来继续详示儒家的经典生命周期,以体验儒家话语的强大“暗示性”,或者说是J. 奥斯汀意义上的“述行性”;当然,从另外的意义上,我也是希望借着孔子的这种“生命周期”,来重新诠释原只属于梁启超自己的、很难为外人知晓的内心世界。——不过,既然我已把相关内容写出来了,那么为了免得多余地耗费精力,就不妨姑且从那里“预支”出两段来,以便更明晰而快捷地说明它,尤其是,还必须同时展现出它那一体之两面:
梁启超的生年是1873年,由此屈指算来,等到1920年从欧洲归来时,他从一方面来说,当然已享有“天下何人不识君”的盛誉,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却也已在年龄上比及五旬,即接近传统上“知天命”的时间了。而相较起来,在儒家文化的特定生命周期中,由于特别强调毕生“进学”的无止境,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它足以让人心安理得的一面便在于,决不会暗示人们白白地去为“中年危机”而伤神。——朱子在疏讲《论语》“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章”时,之所以要说“‘志学’字最有力,须是志念常在于学,方得。立,则是能立于道理也,然事至犹有时而惑在。不惑,则知事物当然之理矣。然此事此物当然之理,必有所从来。知天命,是知其所从来也”,(《朱子语类》第二册,卷二十三)便正是要“循乎圣人为学之序”,来把作为自然规律的各个人生阶段,以同一进学过程中的不同修身次第,即所谓“而立”“不惑”“知命”和“耳顺”等,给了无阻隔地一体贯通起来,让人们为生命的成熟而感到步步喜悦。
然而,这种终生鞭策进学的文化氛围,在带来其独特的悦乐快慰的同时,却也会带来其特有的危机感,那仍要来自孔子对“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论语·述而第七》)的深深忧虑。事实上,在任何一个年龄的整数关口,它都会不言自明地追问那个当事人:是否确然做到了“而立”“不惑”“知命”和“耳顺”等等?而由此一来,无论一个人在外在名声和事功方面,是否已能享有“天下何人不识君”的美誉,或者是否显得“大功告成”而“足慰平生”,他都不会被鼓励去安享这种“功成名就”。——比如,就文本的特定语境而言,孔子所说的“五十而知天命”这几个字,就会按时去警示一位年近半百的儒者,告诫他眼下实正处于最关键的人生阶段,也就是说,不管他此前曾在“内圣”与“外王”方面,做出过多少骄人的成绩和功德,如果他此刻不是继续发愤忘食,而是躺在以往的成绩单和功劳簿上,那么,他就终将不能继续攀上更高的生命层次,终将不能在人生的修持中有所大成,终将无法臻于“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化境。——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当然也就可以理解,对于像梁启超那种儒家文化的“化内之人”来说,他心里当然会非常清楚:其实自己此生究竟是成是败,此刻还完全是在未定之天![16]
再来放纵一下想象力,进行与此相关的文化比较吧。如果拿金庸《倚天屠龙记》中的武学泰斗张三丰,来对比杰克·伦敦《一块牛排》中的暮年拳王汤姆·金,我们就更容易对比鲜明地领悟到,在中西各自对“生命周期”的理解中,确实存在着南辕北辙的差别。金庸笔下的相关描画就不待多言了,想必一般读者都比我更熟悉。正因为潜能的蕴藏与开发,对于张三丰而言是贯穿始终的,而生命境界的渐次打开,在这位老寿星那里也是“到死方休”的,所以,这位长者所日积月累的那一把年纪,并未对他构成攀越武学极境的障碍,倒只意味着炉火纯青和臻入化境。——只可惜,一旦换到了杰克·伦敦笔下的汤姆·金那里,那么,这种生命的正剧就只能转化为老迈的悲剧了:
在桑德尔站起来的那一瞬间,金就攻击他,但是他打出去的两拳都给对方招架的胳膊挡住了。接下来,桑德尔就跟他扭抱在一起,拼命抓住不放,这时裁判竭力想把他们俩拽开。金帮着把自己挣脱开来。他知道青年恢复体力的速度是很快的,他也知道,只要他阻止桑德尔恢复体力,桑德尔就输定了。只要结结实实地猛打一拳就行。桑德尔是输定了,无疑是输定了。他已经在战略战术上战胜了他,在实际战斗中战胜了他,在得分上超过了他。桑德尔踉踉跄跄地从扭抱中脱开身子,是否失败只在毫厘之间。只要打出一个好拳,就能把他打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汤姆·金在痛苦的一闪念之中,想起了那块牛排,多么希望他能有这么一块牛排来支撑他必须打的那必要的一击啊!他奋力打出了那一击,但是它不够重,也不够急。桑德尔摇晃了一下,可没有倒下,他踉跄着退回到绳子边,支撑住了自己。金蹒跚地跟过去,带着要肢解的痛苦,打出了另外一击。但是他的身体背叛了他。他留下的只是一种战斗的意识,由于精疲力竭,这种意识也变得朦朦胧胧,在云里雾中了。瞄准下巴打去的一击,结果却打在肩膀上。他想的是要打得高一点的,可是疲劳的肌肉已不听使唤了。而且,由于这一击的碰撞作用,他自己倒踉踉跄跄地退回来,差点跌倒。他又努力争取了一次。这一次,他那一击完全没有击中,而且由于极端虚弱,他倒下来,靠在桑德尔身上,扭抱着他,使自己免于倒在地上。
金没有尝试挣脱开身子,他已经竭尽全力,他完了。青年人总有办法。即使在扭抱中,他也能感觉到桑德尔体力上比他强大起来。当裁判将他们分开时,就在他眼前,他看到了青年人体力的恢复。桑德尔的体力一刻比一刻变得强壮起来。他打出来的拳,一开始还是软绵绵的,不起作用,却变得硬实、准确起来。汤姆·金的昏花眼睛看见那戴拳套的拳头冲着自己的下巴打来,他想举起胳膊来阻挡。但是他在危险面前已力不从心;他的胳膊太沉重了,上面就好像压了一百多磅重的铅一样,它已经举不起来了,他拼命想用他心灵的力量抬起它来,然后那戴拳套的拳头击中了要害,他只感到猛地一下,就像一个电火花。同时,黑色的纱幕笼罩了他。[17]
当然,如此极限而夸张的对比,只是由小说家凭想象虚构的。可即使如此,我们还是不妨跟着再发挥一下:如果说,人生原就有如此残酷的一面,而且设非如此,莎士比亚笔下的那出《李尔王》,就不会因为凸显出了“暮年悲剧”,而成为世界文坛的“千古绝唱”了;那么,被现代性催熟和割裂的人生,就格外显出了它的残忍和严酷,显出了对于青春蛮力的一味崇拜,显出了对于人生阅历的漠视和嘲讽,显出了对于失利者的鄙夷和唾弃。——久而久之,在当今社会的反常“游戏规则”中,这种已属司空见惯的“老年人坟墓”,竟被普遍看成了“命当如此”的和“天经地义”的,甚至,竟被暗中看作生命旅程的“应有归宿”;而相形之下,倒是儒家那种“朝闻夕死”“死而后已”的追求,以及在那个过程中所焕发或发掘出来的专属于“晚期生命”的潜能或魅力,反在当今社会的荒唐话语中,变成了遥不可及的,甚至荒唐无稽的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