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丝绸瓷器(影响世界的中国元素)
8856400000073

第73章 景德镇——全国制瓷中心的确立

元代在景德镇设立全国惟一的“瓷局”,管理监督瓷器生产,使其有了极大的发展。当时能与景德镇抗衡的只有龙泉窑,庞大的龙泉窑系在产量上还占有一定的优势,它的外销数量远远超过青白瓷和青花瓷。但龙泉窑的生产技术保守、成本高、产品单调,不能符合从素釉瓷向色釉瓷和彩瓷发展的客观规律,到明代初期已失去昔日的风采,走向衰落。由此开始,景德镇窑统治明清两代瓷坛长达数百年,直至今日。明代景德镇成为全国制瓷中心,可从下列三方面来看。

第一,明初在景德镇设置了御器厂。但设置时间各文献记载不同,有六种说法,以洪武二年(1369年)说和建文四年(1402年)说较为流行。但从《大明会典》记载洪武二年《祭器皆用瓷》来看,御器厂应设在洪武二年。因在历史上各朝代对《祭祀》

都十分重视。明代天子亲自祭祀的有宗庙、社稷、先农、山川,是属国家大典,因而对祭器的备制颇为重视,器形有严格的规定,质量要精,数量要大。当时能满足这些要求的只有景德镇窑,同时非设御器厂派官监烧则不能按时按质的完成。据景德镇存明祟桢十年(1637年)《关中王老公祖鼎建贻休堂记》碑载:“我太祖高皇帝三十五年,改陶厂为御器厂”。这说明陶厂即御器厂,二者仅名称不同而已,陶厂(御器厂)建于洪武二年是正确的。而且1949年后发现了不少洪武官窑瓷也为此说提供了可靠的实物佐证。

御器厂的任务是为宫廷烧造瓷器,平时由饶州府的官吏管理,大量烧造时朝廷还要派宦官至景德镇“督陶”。御器厂初设时有窑二十座,到宣德时增至五十八座。御器厂采用协作方式生产,分有二十三作,生产瓷器的造型和纹饰要按照宫廷设计图样制造,所烧瓷的数量极大,如宣德八年(1433年)仅尚膳监的需要,一次就烧造各样龙凤纹瓷器四十四万三千五百件。嘉靖时期几乎连年派烧,少则数千件,多则数万乃至十数万件。但实际上远远超过这些数字,因御器厂对瓷器挑选极严,往往要“百选一二”,龙缸、花瓶之类“百不得五”。由于数量大,有时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的质量不佳,负责官员要受到严厉处罚。如嘉靖十七年(1538年)江西巡按御史陈褒因烧造瓷器违限,被贬谪为韶州推官。嘉靖十一年饶州知府祁勃以延误圜丘用瓷被逮捕下狱。

御器厂为宫廷烧造大量瓷器有兰项用处,一是宫廷日常所用,包括陈设瓷;二是宫廷祭祀所用,如嘉靖十七年为长陵等陵烧造白瓷盘、爵共一千五百一十件;第三是朝廷对外国的赠予或用于朝贡贸易的“赏赍品”,如洪武十六年(1383年)曾赠予占城(今属越南)、暹罗(泰国)、真腊(柬埔寨)瓷器各一万九千件,郑和下西洋时也带有不少瓷器,用于官方贸易和外交礼品。

明御器厂所烧瓷器称为官窑瓷,每年运解京师,基本上是常年烧造,这与元代“浮梁瓷局”的“有命则供,无命则止”不同。嘉靖以后,由于官窑烧瓷日益加大及御器厂管理落后和混乱,很难完成任务,因而加强了对民窑的盘剥,采取了“官搭民烧”(或称“散之民窑”)的制度,即把部分瓷坯的烧造任务派给民窑去完成。民窑烧成后要经御器厂挑选,百般挑剔。“官搭民烧”名义上付给工值,实际上所给还不到其值之半。

明御器厂可以征调各地能工巧匠及有特殊技能的匠师,这有利于景德镇吸取各名窑的制瓷技艺;同时它还霸占着景德镇的优质瓷土,被称为“官土”,民窑无权使用;它还控制绘制青花的钻料,这些都是制造高质量瓷器的先决条件。总之,御器厂可用封建朝廷的权力,调集各方面的人力,物力,不惜工本地一味追求质量与精巧,使明代景德镇制瓷业达到一个新高峰。

清代御器厂较明代有很大进步,督窑官不再由中官(太监)担任,而由官员任职,其中有些督窑官还对制瓷业起过一定的作用,因而人们就把这些督窑官的姓氏作为窑名,如“臧窑”(臧应选)、“郎窑”(郎廷极)、“年窑”(年希尧)、“唐窑”(唐英)。清代御器厂产品实行“官搭民烧”,并成为固定的制度,但与明晚期所实行的有所不同,即对民窑的骚扰和盘剥有所减轻。御器厂制坯后由“包青窑”包烧,厂要“照数给值”。但所烧之坯,烧成后必须是青品(意即正品),烧坏的要赔偿。这表明双方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烧窑户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比明代只给民间烧窑户一定的赏银(即烧金、烧费)要稍好一些。相对来阱,清代御器厂较明代的又向前进了一步,带动了民窑技术的提高,促进了整个瓷业的发展。

第二,明代景德镇的生产规模已成为全国之首,民窑有了更大的发展。正统元年(1436年)时,浮梁县民陆子顺一次就向北京宫廷进贡瓷器五万余件。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景德镇的居民从事瓷业的,包括场主和雇工的人数已达十万余。万历时人王世懋描述景德镇的繁荣景象时说:“万杵之声殷地,火光炸天,夜令人不能寝。戏呼之曰:四时雷电镇。”

清代景德镇民窑的生产规模远远超过了明代。

清初人沈怀清说:“昌南镇(即景德镇)陶器行于九域,施及外洋,事陶之人动以数万计。”唐英在《陶冶图说》中记载:“景德镇袤延仅十余里,以陶来四方商贩,民窑二三百区,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万,藉此食者甚众。”

第三,明清两代景德镇制瓷技艺、生产品种及数量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自元末以来,全国许多名窑纷纷停产,或仅能生产一些极简单的粗瓷,各窑场身怀绝技的匠师自然会向景德镇集中,因而形成了“景镇产瓷不产手,工匠来八方,器成天下走”的局面。这样,景德镇能吸收诸名窑技艺之精华、集全国诸名窑之大成。同时,御器厂集中了来自民窑的能工巧匠,他们在设备较好、原料精细而充足的条件下,在不惜工本的环境中,为生产高质量的产品,可反复地进行实验,因而能创造出新的技艺、新的品种。明清官窑不仅能烧制技艺空前的各种高温、低温单色釉瓷和釉上、釉下及二者相结合的各种彩绘瓷,而且还能制出各种新奇的制品,如各种形象逼真的象生瓷,仿制金、银、竹、木、漆、螺钿等各种手工艺品,以及工艺技巧极为复杂的转心瓶、转颈瓶等,在仿制宋代诸名窑产品时,也使具有近两千年烧造史的青瓷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另夕卜还应看到,明清御器厂的存在与民窑的发展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御器厂的先进技术无疑是在民窑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总结提高而形成的。

它对这种技术优势的垄断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必会通过各种渠道传之于民窑,使其生产技艺得以提高。景德镇之所以成为“瓷都”是与御器厂的存在分不开的。御器厂与民窑有着互补的辩证关系,都为景德镇制瓷业独领明清五百年之风骚做出了贡献,最能代表明清两代景德镇制瓷水平的是各种颜色釉瓷和彩绘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