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弓区(kōu)环”、“手记”、“代指”等。《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妇女在当时戴指环,并非为了炫美,也非为了装饰,而是以示警慎,起着禁戒的作用。
最初,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它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后来,戒指传到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之便蔚成风气。
戒指一物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还无定论。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大量文献来看,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传至民间,其作用就不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互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
在今天,戒指已脱离了原来的含义而变为纯粹的装饰物品。它象征友谊、爱情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