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名篇著译-苏辙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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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唐论(1)

【题解】

本文选自《栾城应诏集》(三苏祠藏本)卷三,苏辙进论之一。文中主要以周、秦为政的得失与唐代为政的得失作了比较,指出若想长久固守天下,就必须内外兼重,不可有一轻的观点,并且认为唐衰败之弊在于处重,而不在制度本身,这些观点有一定见地。北宋王朝建立以来,统治者注重高度集中的政策,且精兵强将多集于内地,而四围边境力量羸弱,常不能应付四夷骚扰,其内重外轻的局势十分明显,苏辙论唐的目的,实是为了针砭时弊。文章开篇提出论点,然后以周、秦及唐的情况加以论证,通过历史事实使己之观点成立,最终得出结论。全文洋洋洒洒,议论层层深入,气势畅达,文笔恣肆。

【原文】

天下之变,常伏于其所偏重而不举之处,故内重则为内忧,外重则为外患。古者聚兵京师,外无强臣,天下之事皆制于内。当此之时,谓之内重。内重之弊,奸臣内擅而外无所忌,匹夫横行于四海而莫能禁,其乱不起于左右之大臣,则生于山林小民之英雄,故夫天下之重,不可使专在内也。古者诸侯大国,或数百里,兵足以战,食足以守,而其权足以生杀,然后能使四夷盗贼之患不至于内,天子之大臣有所畏忌而内患不作。当此之时,谓之外重。外重之弊,诸侯拥兵而内无以制。由此观之,则天下之重,固不可使在内,而亦不可使在外也。

自周之衰,齐、晋、秦、楚,绵地千里,内不胜于其外,以至于灭亡而不救。秦人患其外之已重而至于此也,于是收天下之兵而聚之关中[1],夷灭[2]其城池,杀戮其豪杰,使天下之命皆制于天子。然至于二世[3]之时,陈胜、吴广大呼起兵[4],而郡县之吏熟视而走[5],无敢谁何[6]。赵高[7]擅权于内,颐指如意[8],虽李斯[9]为相,备五刑[10]而死于道路。其子李由[11]守三川,拥山河之固而不敢校[12]也。此二患者,皆始于外之不足而无有以制之也。至于汉兴,惩秦孤立之弊,乃大封侯王,而高帝[13]之世,反者九起[14],其遗孽余烈,至于文、景[15],而为淮南、济北、吴楚之乱[16]。于是武帝[17]分裂诸侯以惩大国之祸,而其后百年之间,王莽[18]遂得以奋其志于天下,而刘氏之子孙,无复龃龉[19]。魏晋之世,乃益侵削诸侯,四方微弱,不复为乱,而朝廷之权臣,山林之匹夫,常为天下之大患。此数君者,其所以制其内外轻重之际,皆其以自取其乱,而莫之或知也。

夫天下之重,在内则为内忧,在外则为外患,而秦汉之间不求其势之本末,而更相惩戒以就一偏之利,故其祸循环无穷而不可解也。且夫天子之于天下,非如妇人孺子之爱其所有也,得天下而谨守之,不忍以分于人,此匹夫之所谓智也,而不知其无成者,未始不自不分始,故夫圣人将有所大定于天下,非外之有权臣,则不足以镇之也。而后世之君,乃欲去其爪牙[20]、翦其股肱[21],而责其成功,亦已过矣。夫天下之势,内无重则无以威外之强臣,外无重则无以服内之大臣,而绝奸民之心。此二者,其势相持而后成,而不可一轻者也。

昔唐太宗既平天下,分四方之地[22],尽以沿边为节度府[23],而范阳、朔方之军[24],皆带甲十万。上足以制夷狄[25]之难,下足以备匹夫之乱,内足以禁大臣之变,而将帅之臣常不至于叛者,内有重兵之势以预制[26]之也。

贞观[27]之际,天下之兵八百余府[28],而在关中者五百,举天下之众而后能当关中之半,然而朝廷之臣亦不至于乘间隙以邀大利者,外有节度之权以破其心也。故外之节度,有周之诸侯外重之势,而易置[29]从命,得以择其贤不肖之才,是以人君无征伐之劳,而天下无世臣暴虐之患。内之府兵,有秦之关中内重之势,而左右谨饬[30],莫敢为不义之行,是以上无逼夺之危,下无诛绝之祸。盖周之诸侯,内无府兵之威,故陷于逆乱而不能以自止;秦之关中,外无节度之援,故胁于大臣而不能以自立。有周秦之利而无周秦之害,形格势禁[31],内之不敢为变而外之不敢为乱,未有如唐制之得者也。而天下之士,不究利害之本末,猥[32]以成败之遗踪,而论计之得失,徒见开元[33]之后,强兵悍将皆为天下之大患,而遂以太宗之制为猖狂不审[34]之计。夫论天下,论其胜败之形,以定其法制之得失,则不若穷其所由胜败之处。盖天宝[35]之际,府兵四出,萃[36]于范阳,而德宗[37]之世,禁兵皆戍赵、魏,是以禄山、朱泚得至于京师而莫之能禁[38],一乱涂地,终于昭宗[39]而天下卒无宁岁。内之强臣虽有辅国、元振、守澄、士良之徒[40],而卒不能制唐之命,诛王涯[41],杀贾[42],自以为威振四方,然刘从谏为之一言而震慑自敛[43],不敢复肆。其后崔昌遐倚朱温之兵以诛宦官[44],去天下之监军[45],而无一人敢与抗者。

由此观之,唐之衰,其弊在于外重,而外重之弊起于府兵之在外,非所谓制之失,而后世之不用也。

【注释】

[1]关中:秦都咸阳一带。[2]夷灭:削平,毁灭。[1]、[2]两注参见《隋论》注释[6]。[3]二世:秦二世,秦始皇的少子胡亥,公元前210—前207年在位。后为政期间大修阿房宫,赋税徭役十分沉重,不久爆发陈胜、吴广为首的农民起义。后为专要宦官赵高所逼自杀。[4]陈胜:见《隋论》注释[17]。吴广:字叔,阳夏(今河南太康)人,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被征屯戍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与陈胜在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刘村集)

发动同行戍卒九百人起义。[5]走:逃跑。[6]何:呵问之声,引申为呵斥、诘问。[7]赵高:秦之宦官。本赵国人,入秦管事二十余年,亲近胡亥,秦始皇死后与李斯伪造遗诏,杀始皇长子扶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任郎中令,后杀李斯,任中丞相,不久又杀二世,立子婴为秦王,很快为子婴所杀。[8]颐指如意:以下巴的动向或脸色指挥别人顺从做事。

喻指态度傲慢,不可一世。[9]李斯:秦国政治家。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战国末入秦,对始皇统一六国有功,后任丞相。秦始皇死后追随赵高,立伪诏,使胡亥即位。后为赵高所忌,被杀。[10]五刑:中国古代的五种刑罚。秦朝的刑法规定,凡当夷灭三族的人,均要先受黥(qíng)刑(在脸上刺记号或文字,并用墨涂黑)、劓(yì)刑(割掉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