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树木被水冲走后,沉埋于泥沙之间,历经长期的水腐虫蛀,破折风化,形成如山的形状,称之为木假山。本文则从木假山的生成,引发出凡物均有“幸”与“不幸”之差别的议论。作者认为这“幸”与“不幸”,实是命数所定,而非偶然。这种观点,实在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慨。然在文章的末尾,作者却超越了此种宿命论,通过对木假山的赞颂,来歌颂自己与儿子的高尚情操,反映出作者积极的人生态度。文章题为记,而议论为多;文中借物喻人,以物况人,使文章寓义深刻而又形象、生动,显出无限的风神。明人茅坤评其:“木假山看出许多幸、不幸来,有感叹,有态度,文凡六转入山,末又一转,有百尺竿头之意。”
【原文】
木之生,或蘖而殇[1],或拱[2]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3]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4]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5]之余,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远斧斤,而荒江之[6],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7]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8]存乎其间。且其蘖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所材,以及于斧斤。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9],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峭[10],凛[11]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12]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
【注释】
[1]蘖(niè):草木的嫩芽。殇(shāng):未成年而死亡。[2]拱:两手合握的粗细。《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尔墓之木拱矣。”杜预注:“合手曰拱。”[3]斧斤:斧子。斤,斧子的一种。[4]汩(gǔ)没:埋没。湍沙:急流中积沉下来的泥沙。湍(tuān):急流。[5]激射:指水的冲刷。啮(niè)食:谓剥蚀。啮,咬食。[6](fén):沿河的高地。[7]野人:乡野之人。[8]数:命数,定数。[9]魁岸:雄壮挺拔。踞肆:高傲,傲慢。此苏洵自况。[10]庄栗刻峭:端庄谨敬,峻峭挺拔。此以喻苏辙、苏轼。[11]凛(lǐn):严厉可敬畏貌。[12]岌(jí)然:高耸貌。阿(ē)附:附和迎合。
【译文】
树木的生长,有的刚长出嫩芽便已死去,有的长到双手合握般粗细,便也夭折。有幸长到可以担任栋梁的,则被人们所砍伐;不幸而被风吹拔,为水漂走,有的破裂、折断,有的腐烂。有幸而不破折、不腐烂者,则又被人们当作木材,而要受到斧头的祸害。那最幸运的,是漂沉埋没在那急流冲积的泥沙中,不知过几百年,经受水流的冲刷、剥蚀之后,有的形成了仿佛像山一样的东西,就被喜爱者取去,把它们当作假山。然后,这样的树木方可脱离泥沙的埋没,躲开斧斤的伤害。在那荒僻河岸的高地上,像这样的假山能有多少?不被喜爱者发现,而被樵夫、乡野之人拿去当柴火烧掉的,又哪里可以数得尽?看来,那最幸运者之中,又有不幸的人。
我家有一座三峰的假山,我常常想,总怀疑在它的身上,有一定的命数存在。当它长嫩芽的时候,它没有死亡;长到有双手合握般粗细的时候,它没有夭折;可以充当栋梁时,又没被人砍伐;被风拔起,被水漂走,而又没有破折、腐烂;不破折、不腐烂,又没有被人当作木材而受到斧斤的砍斫。它从急流冲积的泥沙中显现出来,而又不被樵夫、乡野之人拿去当柴火。之后,它才得以来到我的这里,这其中的道理,好像不是偶然的吧。
但我喜爱它,并非只喜爱它似山的形状,而是它可让人另有所感;我并非仅只是喜爱它,而是对它还有所崇敬。我观看中峰,只见它雄壮傲岸,意气端重,像有可以让它旁边二峰所信服的东西存在;那旁边的二峰,庄重谨敬,峻峭挺拔,神态凛然,让人不可冒犯。虽然它们所处的情势不得不服从于中峰,但它们高高耸立,决无一点儿附和迎合之意。吁!它们多让人崇敬啊!它们可以引发人们多少的感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