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击炮是以座钣承受后坐力,发射迫击炮弹的曲射火炮。
其主要特点是:射角大(一般为45°~85°),初速小,弹道弯曲,最小射程近,适于对近距离遮蔽物后的目标和反斜面上的目标射击,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与同口径的其他火炮比较,体积小,重量轻,适于伴随步兵迅速隐蔽地行动。
最早的迫击炮出现于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战争初期,日军挖壕筑垒,渐渐逼近了俄军要塞——俄军占领的中国旅顺港。俄军的远程火炮无法攻击相距甚近的日军,轻武器更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就把47毫米口径的海军炮装在一种车轮式的炮架上,以大仰角发射超口径长尾型炮弹(弹重115千克,弹体装药6千克),火炮射角为45°~65°,射程为52~400米。通过这种火炮,俄军有效地杀伤了堑壕里的日军。这就是最早出现的迫击炮。此后,俄国和其他国家开始研制真正的迫击炮。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堑壕战的发展,各国开始重视迫击炮的发展和使用。大战末期出现了性能较好的“斯陶克司”型81毫米迫击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