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至元设置的地方军事长官。唐代团练使全称为团练守捉使。有都团练使、州团练使两种。州团练使最早见于岱岳观碑所载圣历元年(698)兖州团练使。与此同时,武则天为了防御突厥等的进扰,在今河南、河北建立武骑团兵。团练使大约是这些地方军队的统领者,但安史之乱前只在个别地区短时期内设置。
安史乱起,全国兵兴,唐玉朝又在部分藩镇或属郡设置都团练使、州团练使。都团练使自乾元元年(758)起陆续置于江西、宜歙、浙东、福建、湖南、黔中等不设节度使、都防御使的地区,所辖州数多少不一。黄巢起义后,藩镇势力更加强大,都团练使渐升为节度使。州团练使本在一部分州设置,代宗时,宰相元载为笼络人心,所授刺史悉兼团练使。大历十二年(777)五月,唐王朝诏令除都团练使外,各州团练使全部废除,但不久又部分恢复。此后,团练使的官职沿用到唐末五代。
唐朝都团练使、州团练使原是负责方镇或一州的军事,但因观察使兼任都团练使,刺史兼任州团练史,他们实际上成为一个方镇或一个州的军政长官。都团练使与节度使或都防御使的职掌相同(州团练使则与州防御使同),其区别在于地位的高低、迁转的先后、俸钱的多少及是否授予旌节。所以设节度使、都防御使的地区就不置都团练使,设州防御使就不置州团练使,反之亦同,视地而异。
宋诸州团练使为武臣之寄禄官,无定员,无职掌,不驻本州。辽于南面各州置团练使司,以团练使掌一州军政。元末为镇压农民起义,曾设团练安抚使。明代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