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很以前,有个名叫哈桑的人,他借给一个商人两千金币,并立了字据。过了不久,哈桑不小心把借据遗失了,急得他浑身冒汗。他想了一天,仍然不知所措,赶忙跑到他最要好的朋友纳斯列丁处,请朋友帮他想个办法。
他着急地说:“如果那个商人知道我丢了借据,绝不会再还给我钱,真主在上,那可是两千金币啊!”
纳斯列丁思考了片刻,对哈桑说:“你可以向那个商人要个借据。”
“什么?你是在开玩笑吧”,哈桑失声喊起来,“那不是等于明着告诉人家借据丢了吗?”
“哦,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要你马上给商人去封信,要他提前归还两千五百金币。”
“我只借给他两千金币。”
“这我知道,但你要想获得一纸新的借钱证据,就非得写两千五百金币不可。”纳斯列丁说。
哈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回家后还是按照朋友的意见,给商人写了一封信。
几天后,商人回了一封亲笔信,信中是这样写的:“……你问我是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请你原谅,我不能照办,我是按照贷款日期安排买卖的。至于说到借款的数目,你搞错了,肯定是错了!我只借了两千金币,绝不是两千五百金币,你那里有我亲自立的字据。真主在上,我借的是两千金币,不是两千五百金币……”
兴高采烈的哈桑,手举着信,飞快地向朋友家跑去。到这个时候,哈桑终于清楚纳斯列丁写信的原因,为的是要商人承认借两千金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