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想课堂-伦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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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君臣关系(1)

(商盘庚)曰:“予迓续乃命于天,予岂汝威,用奉畜汝众。予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予丕克羞尔,用怀尔然。失于政,陈于兹,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曰:‘曷虐朕民?’汝万民乃不生生,暨予一人猷同心,先后丕降与汝罪疾,曰:‘曷不暨朕幼孙有比?’故有爽德,自上其罚汝,汝罔能迪。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戕则在乃心,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断弃汝,不救乃死。”摘自《尚书·盘庚中》《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1页

(殷傅说)曰:惟治乱在庶官。官不及私,昵惟其能。爵罔及恶,德惟其贤。虑善以动,动惟厥时。……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无启宠纳侮,无耻过作非。……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王忱不艰,允协于先王成德。惟说不言有厥咎。摘自《尚书·说命中》《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5页

(殷武丁谓傅说)曰:“尔惟训于朕志。若作酒醴,尔惟麴蘖。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尔交修予,罔予弃,予惟克迈乃训。”说曰:“王,人求多闻,时惟建事。学于古训,乃有获。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惟学逊志,务时敏,厥修乃来。允怀于兹,道积于厥躬。惟教学半,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摘自《尚书·说命下》《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5页

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摘自《尚书·泰誓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0页

仆臣正,厥后克正。仆臣谀,厥后自:厥后自圣。后德惟臣,不德惟臣。尔无昵于怆人,充耳目之官,迪上以非先王之典。非人其吉,惟货其吉,若时瘝厥宦。惟尔大弗克祗厥辟,惟予汝辜。摘自《尚书·固命》《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7页

事君有犯而无隐。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摘自《礼记》《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980年版第1274页

子曰:“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则君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矣。”摘自《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 第1648页

(孔子曰)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摘自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25页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摘自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35页

(晋)怀公立,命无从亡人,期而不至,无赦。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弗召。冬,怀公执狐突,曰:“子来则免。”对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父教子贰,何以事君?刑之不滥,君之明也,臣之愿也。淫刑以逞,谁则无罪?臣闻命矣。”乃杀之。卜偃称疾不出,曰:“周书有之:‘乃大明服。’己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其何后之有?”摘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02—403页

晋侯之竖头须曰:“国君而仇匹夫,惧者其众矣。”摘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16页

(莒太子)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曰:“今日必达!”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摘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33—634页

(齐晏子)曰:“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已死,而为己亡,作其私暱,谁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 摘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98页

(齐晏婴)曰:“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摘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19页

赵简子问于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何也?”对曰:“……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摘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519—1520页

晋人杀厉公,边人以告,(鲁)成公在朝。公曰:“臣杀其君,谁之过也?”大夫莫对,里革曰:“君之过也。夫君人者,其威大矣。失威而至于杀,其过多矣。且夫君也者,将牧民而正其邪者也,若君纵私回而弃民事,民旁有慝无由省之,益邪多矣。若以邪临民,陷而不振,用善不肯专,则不能使,至于殄灭而莫之恤也,将安用之?桀奔南巢,纣踣于京,厉流于彘,幽灭于戏,皆是术也。夫君也者,民之川泽也。行而从之,美恶皆君之由,民何能为焉。”摘自《国语·鲁语上》上海古籍1978年版 第182页

(晋)栾成曰:“成闻之:‘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壹事之。唯其所在,则致死焉。报生以死,报赐以力,人之道也。”摘自《国语》上海古籍1982年版第251页

(晋)献公将黜太子申生。……苟息曰:“吾闻事君者,竭力以役事,不闻违命。君立臣从,何贰之有?”丕郑曰:“吾闻事君者,从其义,不阿其惑。惑则误民,民误失德,是弃民也。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若之何其民之与处而弃之也?必立太子。”里克曰:“我不佞,虽不识乙亦不阿惑,吾其静也。”摘自《国语》上海古籍1982年版第261页

(赵宣子)曰:“吾闻事君者比而不党。夫周以举义,比也;举以其私,党也。夫军事无犯,犯而不隐,义也。……”摘自《国语·晋语五》上海古籍1978年版第396页

(狄)夙沙厘曰:“委质为臣,无有二心。委贡而策死,古之法也。” 摘自《国语》上海古籍1982年版第485页

(晋)史黯曰:“夫事君者,谏过而赏善,荐可而替否,献能而进贤,择材而荐之,朝夕诵善败吁纳之。道之以文,行之以顺,勤之以力,致之以死。听则进,否则退。”摘自《国语》上海古籍1982年版第497页

(范蠡)对曰:“臣闻之,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摘自《国语·越语下》上海古籍1978年版 第658页

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于悦生而恶死!夫子其行可矣。”摘自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22页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38页

公孙丑问曰:“不见诸侯何义?”

孟子曰:“古者不为臣不见。段于木逾垣而辟之,泄柳闭门而不纳,是皆已甚;迫,斯可以见矣。……”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52页

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贼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此之谓也。”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65页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

(孟子)曰:“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仇。寇仇,何服之有?”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86页

孟子曰:“……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贵贵尊贤,其义一也。”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37页

万章曰:“敢问不见诸侯,何义也?”

孟子曰:“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庶人不传质为臣,不敢见于诸侯,礼也。”

万章曰:“庶人,召之役,则往役;君欲见之召之,则不往见之,何也?”

曰:“往役,义也,往见,不义也。……”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47页

孟子曰:“古之贤王好善而忘势;古之贤士何独不然?乐其道而忘人之势,故王公不致敬尽礼,则不得亟见之。见且由不得亟,而况得而臣之乎?”

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03页

孟子曰:“有事君人者,事是君则为容悦者也;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者也;有天民者,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08页

孟子曰:“仲子,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摘自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16页

人有三不祥:幼而不肯事长,贱而不肯事贵,不肖而不肯事贤,是人之三不祥也。人有三必穷:为上则不能爱下,为下则好非其上,是人之一必穷也;乡则不若,偝则谩之,是人之二必穷也;知行浅薄,曲直有以相县矣,然而仁人不能推,知士不能明,是人之三必穷也。人有此三数行者,以为上则必危,为下则必灭。《诗》曰:“雨雪漉漉,宴然聿消。莫肯下隧,式居屡骄。”此之谓也。摘自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 第55页

事人而不顺者,不疾者也;疾而不顺者,不敬者也;敬而不顺者,不忠者也;忠而不顺者,无功者也;有功而不顺者,无德者也。故无德之为道也,伤疾、堕功、灭苦,故君子不为也。摘自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17页

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同贼者。以德复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国贼也。若周公之于成王也,可谓大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可谓次忠矣;若子胥之于夫差,可谓下忠矣;若曹触龙之于纣者,可谓国贼矣。摘自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 1979午版 第217—218页

通忠之顺,权险之平,祸乱之从声:三者非明主莫之能知也。争然后善,戾然后功,出死无私,致忠而公,夫是之谓通忠之顺,信陵君似之矣。夺然后义,杀然后仁,上下易位然后贞,功参天地,泽被生民,夫是之谓权险之平,汤、武是也。过而通情,和而无经,不恤是非,不论曲直,偷合苟容,迷乱狂生,夫是之谓祸乱之从声,飞廉、恶来是也。《传》曰:“斩而齐,枉而顺,不同而一。”《诗》曰:“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此之谓也。摘自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20页

曷谓贤?明君臣,上能尊主下爱民。主诚听之,天下为一海内宾。摘自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12页

天子外屏,诸侯内屏,礼也。外屏,不欲见外也;内屏,不欲见内也。

诸侯召其臣,臣不俟驾,颠倒衣裳而走,礼也。《诗》曰:“颠之倒之,自公召之。”天子召诸侯,诸侯辇舆就马,礼也。《诗》曰:“我出我舆,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

天子山冕,诸侯玄冠,大夫裨冕,士韦弁,礼也。

天子御珽,诸侯御荼,大夫服笏,礼也。

天子雕弓,诸侯彤弓,大夫黑弓,礼也。

诸侯相见,卿为介,以其教士毕行,使仁居守。

聘人以珪,问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摘自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30—440页

为人臣下者,有谏而无讪,有亡而无疾,有怨而无怒。

君于大夫,三问其疾,三临其丧;于士,一问,一临。诸侯非问疾吊丧,不之臣之家。摘自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48页

下臣事君以货,中臣事君以身,上臣事君以人。摘自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51页

御民之辔,在上之所贵;道民之门,在上之所失;召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恶。故君求之,则臣得之;君嗜之,则臣食之;君好之,则臣服之;君恶之,则臣匿之。摘自戴望《管子校正》卷一《牧民第一》诸子集成本

是故逦臣伤君,谄下伤上。君必有弗弗之臣,上必有洛洛之下,分议者延延,而支苟者弗弗,焉可以长生保国。摘自孙诒让《墨子闲诂》卷一《亲士第一》诸子集成本

管仲曰:“为人臣者,不尽力于君,则不亲信;不亲信,则言不听;言不听,则社稷不定。夫事君者无二心。”摘自戴望《管子校正》卷七《大匡第十八》诸子集成本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入。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摘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五《备内》上海人民1974年版第289页

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友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爻者,谓其宜也。摘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六《解老》上海人民1974年版第330页

君臣之利异,故人臣莫忠,故臣利立而主利灭。摘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一○《内储说下》上海人民1974年版第572页

势重者,人主之渊也;臣者,势重之鱼也。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人主失其势重于臣而不可复收也。古之人难正言,故托之于鱼。摘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一0《内储说下》上海人民1974年版第577页

……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摘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一五《难一》上海人民1974年版第800页

夫忠于治世易,忠于浊世难。文挚非不知活王之疾而身获死也,为太子行难,以成其义也。摘自张双棣等《吕氏春秋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294页

士议之不可辱者,大之也。大之则尊于富贵也,利不足以虞其意矣。虽名为诸侯,实有万乘,不足以挺其心矣。诚辱则无为乐生。若此人也,有势则必不自私矣,处官则必不为污矣,将众则必不挠北矣。忠臣亦然。苟便于主利于国,无敢辞违,杀身出生以徇之。国有士若此,则可谓有人矣。若此人者固难得,其患虽得之有不智。摘自张双棣等《吕氏春秋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2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