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则分户口版籍和二税版籍。户口版籍有时简称版籍或户籍。又称人户产业簿、丁产等第簿或五等簿、五等丁产簿等;二税版籍又称税租簿、夏秋税簿、夏秋税管额帐等。
元朝统一全国后,居民按职业分为一般民户及军户、站户、匠户、盐户、儒户、医户、乐户、僧道、鹰房、打捕等十几种,分别着籍,称为诸色户计;一经定籍,即不得更易,世袭其业,承担不同的赋役。
明朝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户部籍全国户口,置户籍、户帖。户帖格式由户部制定,颁行各州县,各州县照式刻印。十四年,编制赋役黄册后,户帖逐渐废弃不用。黄册以户为单位,所编皆民户,又名民籍黄册,一式四份,在兵部与所在省、府、县各存一份。黄册每十年重造一次,依据旧册,重填各户人丁事产的变迁。
清沿明制。以丁口定赋役,户籍编审约为五年一次。
021古代如何征收赋税
赋税,又称税收,是国家出现后的产物,是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是国家存在的物质条件。
据我国历史记载,2000多年前的夏朝就出现了“贡”,贡就是献生产物给帝王。夏代的贡纳,地区广,名目多。据《尚书·禹贡》所载,除地处王畿的冀州无须纳贡外,其他八州都有贡纳。各州的贡纳内容互有侧重。除麻、丝、漆、羽毛、皮革和铜铅等金属外,有的州还须贡纳珠宝、怪石、海贝、异兽等。
商朝时,国力强盛,贡纳的范围更广,除诸侯封邑外,边疆的氐、羌等族,也无不来纳贡、称臣。诸侯部族贡纳的大量牲畜,更是商朝奴隶主对外战争所需畜力和祭祀用牲的主要来源。
进入西周后,贡纳已经制度化。一方面,将贡纳列入财政预算,“专贡专用”:另一方面,按等级核定贡纳的轻重。即所谓“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
到了春秋时期,对私有土地按亩征税的“初税亩”制实行后,就有了“税”的征收方式。后来,随着手工业和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捐税的种类日益增多。
我国的北魏和唐代中期以前实行均田制,税收多以田亩征收,两税法实行后,则以人口和财产多寡征收,宋代也大致如此。
到了明代后期,实行了“一条鞭”新税法。它以州县为单位,把所有的田赋、劳役以及多种摊派的贡纳和杂役,统统折合成银两,归并成一个总数;然后按本州县田亩分摊,向土地所有者征收。
清初,继续沿用“一条鞭”法。公元1713年,清政府下令,依照康熙五十年各地所报人丁数字,作为丁银的固定税额,后来又演化为将丁银并人田赋征收,丁银和田赋都按田亩征收。这种“地丁合一”是我国古代封建赋税制度的最后形式。
趣味链接:古代实物税名目
唐宋以前,历代封建政府为增加收入,除向农民征收田租之外,还根据各地物产征收名目繁多的实物。例如经常征收的纺织品有帛、绵、絮、绢、絁、麻、纻布、葛布等,你知道这些东西吗?
帛——是丝织品的总称。
绵——精细的丝织品叫绵,也叫緜。
絮——粗丝的织品叫絮。
绢——一种又厚又疏的丝织品。
絁——一种经纬粗细交错的丝织品。
——一种用粗丝织成的纺织品。
麻——古代一般指大麻,又叫火麻。
纻布——苎麻织成的布。
葛布——用葛藤纤维织成的布。
022明清时期的四大商帮
明清时期民间的贩运贸易形成了四大主要商帮,即船帮、车帮、马帮、驼帮。
船帮是指以船为主要交通工具,载运货物于江河湖海之间的商帮。在我国古代,由于交通的不便和道路的崎岖,大宗货物的长距离运输主要依赖船只,船帮在当时的行商中名气颇大,多为“携数万之资,以求什一之利”的巨商组成。明朝中叶规模较大的是黄河船帮,清朝晚期开始没落。载运的货物主要为粮、盐和布匹,后期也曾以铜、铁为主,主要是漂洋过海到日本采办洋铜、洋铁等。
车帮交通一律为大马车,以贩运内地商品经东北至中俄边境贸易为主,沿途经过的多为平地草原。车帮出发时,一般二十辆组成一队,白天休息晚上赶路,一辆马车首尾衔接,每辆马车下挂一盏马灯,前后有二十多条大狗尾随,气势浩荡。
马帮指以骡马毛驴等为交通工具的商帮,马帮的规模与船帮比一般较小,贩运的距离也较近,主要贩运的货物为人们日常需要的粮、油、棉、布以及其他日用品,多在山区活动。马帮的首领在中原民间习惯上称为帮头,他所带领的骡马数量也以几把鞭子来计算,每把鞭子必须赶足五头牲口,帮主要自备一匹骑骡压阵。马帮早活动在中原一带,大的马帮一般拥有牲口上百匹,小的则只有十几匹,甚至几匹。
所谓驼帮是指以骆驼为交通工具的商帮,由于骆驼的忍耐力极强,所以驼帮主要从事的是远距离的长途贩运,他们跋涉于崇山峻岭或荒漠草原,行旅辛苦。在民间驼帮主要以贩运江南的茶叶到中俄边境哈克图进行贸易为主,在清代曾十分有名,如黄河驼帮互市的主要地方——哈克图曾被称为我国的陆地码头。
023票号,清代最重要的信用机构
票号是清代重要的信用机构,主要从事汇兑业务,又称“汇票庄”或“汇兑庄”,由于这些票号多由山西人开办和经营,因此亦称“山西票庄”、“西号”。
汇兑业务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唐时的飞钱,宋时的便换,明清时的会票(汇票)都是明证。不过在明朝中叶以前,因有便于携带的大面额纸币可以代替汇票的作用,尚没有经营汇兑业务的专门机构。纸币不行后,才恢复了由政府或商人兼办的汇兑业务。
清朝中叶,开始出现了专营汇兑业务的山西票号。票号在各地设有联号,刚开始时只为商人办理埠际间的汇款,后来又经营政府的公款汇兑和官吏的钱财汇兑,清咸丰、同治年间,由于爆发太平天国革命和捻军起义,清政府遂以各地动乱,现银运输不便为由,下令各省输送中央的协饷和中央政府下拨给各省的款项都通过票号来汇兑,这样就使得票号的汇兑业务量激增。据统计,光绪年间,票号每年汇兑的款项,已达二千万两左右。
票号吸收的存款主要是公款和官吏的私人存款,放款对象主要是官吏和到京参加会试的举人或已考中进士还未授官的士人,以及正在谋求升官、复职的人。
票号的利润来源,一是经办汇兑业务所收的汇水(汇费);二是存、放款利息之间的差额,政府存款不计息,官吏和私人存款只付二至三厘低息,而放款利息率却高达一分,对钱庄拆放利率也高达六至七厘:三是各地银两的成色、平码不一,票号从中巧取暗吃,获利亦丰。
1907年后,新式银行业兴起,票号的地位大受影响。汇兑业务急骤减少,曾盛极一时的票号纷纷倒闭,到辛亥革命后,已不见票号存在于金融界了。
经济主张
001“食货”为什么用以代表经济
“食货”一词最早见于《汉书·食货志》:“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这里的“食”包括土地制度、户口制度、劝课农桑之法、田租、徭役、卖官鬻爵、屯田、官俸、赏赐、皇室费用、预算制度等;“货”包括军饷、商税、财产税、治理水患、盐铁专卖、铸钱、赈济、借贷、五均、六筅等;经济措施方面则涉及到了均输、平准、会计、漕运、常平等。
事实上,有关“食货”的实践早在约公元前2l世纪的虞、夏之时就已经开始了。到了西周,“食货”活动日益频繁,与之相关的范畴也逐渐增多,如贡、助、彻、赋、税等;与“食货”相关的政策、制度也已初步确立,如井田制、税制税率(五十而贡、七十而助、百亩而彻、有什一而税等)等。
关于“食货”的理论则有均赋薄敛、虽入为出等,还设立了与之相关的官职,如天官冢宰、地官司徒等。这一时期,由于经济发展迅速,钟鼎文、甲骨文开始出现,但因并不普及,所以与“食货”有关的活动、范畴、制度、理论等,还仅仅流于口头传说,称不上概念。
进入战国,政治、经济都有了很大发展,“食货”的范畴、制度、理论等都已被记录了下来。如《周礼》对“食货”的记述就尤其全面,北宋王安石称其“一部周礼,半部理财”。这时的“食货”制度有初税亩、关市之征、官山府海(盐铁专卖)等;“食货”理论有轻赋薄敛、开源节流、裕民减赋等。
到了东汉初,国家“食货”与皇室“食货”逐步分离,分设职官管理,分设仓库储藏,“食货”制度、法规愈发规范,相关的着作也陆续问世,如晁错的《论贵粟疏》、刘安的《淮南子》、桓谭的《盐铁论》、司马迁的《史记·平准书》等。
这一时期统一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及丰富的“食货”理论,为“食货”概念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到大约公元1世纪,班固在前代发展的基础上,写出了不朽的名篇《汉书·食货志》。这一概念才正式被确立了下来。
002四民分业是种什么规定
“四民分业”是春秋时齐国实行的一种行政政策。所谓“四民”,就是指士农工商,是四种不同的职业群体。
《管子·小匡》篇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
意思是说,士农工商四民,是国家的柱石之民。不可使他们杂居,杂居则说的话做的事就会混杂具体来说,士,指读书人;农,是农业人口的统称。包括各种阶层的人,无论是地主还是佃户,都属“农”;工,指能工巧匠:商,指经商之人。
管仲规定,“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把士农工商分别安排在有利于他们生产、生活的“社区”居住。
“四民分业”政策使职业世袭化,使同一行业的人聚集在一起,彼此易于交流生产经验,提高技术水平,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另外,同一行业的人聚集在一起,可以互通信息,促进商品的流通。
003恒产论,孟子提出的经济观点
恒产论,是战国时代孟子提出的经济政策。《孟子·滕文公上》中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所谓“恒产”,就是固定拥有或恒久使用的财产。
孟子认为,人们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是稳定社会秩序、维持“善良习惯”的必要条件。他提出要“制民之产”,使他们“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
“制民恒产”是孟子富民思想的基础和前提。孟子认为,人们之所以“放辟邪侈”,是由于无恒产所致。他从安定社会秩序出发,为私有财产制度的建立作了辩护。换言之,孟子认为只有发展小农经济,才能推动社会发展,人民富裕。
孟子置民恒产的方案是:以维持一个八口之家(包括一个男丁和他的父、母、妻以及四个子女)的农户生活为标准,那么,给这家农户百亩的田地,若干株桑树,再让他们养一些鸡鸭猪狗,那么农户所需的粮食、住宅及其他农副业就都有了,人们有衣穿,有肉吃,不会再挨冻受饿。衣食足,接受礼仪教化即水到渠成,“仁政”的基础也就奠定了。反之,剥夺百姓的生活资料,百姓缺衣少食,就会放纵胡来,无所不为,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
004富民论体现了儒家什么样的经济思想
富民论是儒家提出的主张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其基本内容是减轻人民的赋税负担,使人民富足,国家安定。
《论语·颜渊》中载,鲁哀公请教孔门弟子有若:“荒年收成不好,财用不足,怎么办?”有若说:“实行彻法(什一税)怎么样?”鲁哀公说:“百分之二十我都不够。怎么可能取百分之十呢?”有若回答:“如果百姓足够,您怎么会不够?如果百姓不够,您又怎么可能够?”视富民为第一要义。
孟子也反对多收赋税,甚至主张免去百姓商税。他认为“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将减轻赋税作为富民的一个条件。具体做法是:国家应当征收什一税或九一税。贡纳的多少,要根据当地几年中的收获量的平均数额交纳,这就是所谓“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
后来荀子发展了孔、孟的富民主张,明确地把民富作为国富的基础,对后世有极大的影响。然而,论述富民最多的是托名管仲的《管子》一书。首先,《管子》从治国治民的角度出发论述富民的必要性;其次,认为,民富是君国的富源。但《管子》的富民讲究“度”,即不可使民富无度,所以一定要“贫富有度”,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统治阶级。
以后历代统治者,虽也希望多收赋税,但还是将“富民”作为基础,承认“轻徭薄赋”是仁政。
005节用论如何提倡节制消费
节用论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经济思想,其基本观点就是节制消费。
先秦时期儒、道、墨、法各家都主张节用政策。孔子提出“节用而爱人”。道家在物质生活上要求“去奢”崇俭,视“俭”为生活应当遵循的三项原则之一,法家的韩非认为“力而俭者”才能致富。
墨家不仅提倡节用,而且做到身体力行。《墨子》一书在《节用》、《节葬》、《非乐》等篇目中,对人们的衣、食、住、行方面提出了一个以维持较低生活需要的标准,认为只要采取节用,国家的财富便可以成倍增长。
墨子针对统治者的生活豪华无节制,反对礼乐,反对奢侈浪费,反对厚葬久丧,要求消除百姓的饥、寒、劳三大巨患。他提倡节用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民富国治”。
荀子的节用主张也是从“国富民足”着眼。但是他认为,节用就是严格按照礼所规定的等级地位取得享用。统治者和一般百姓应有不同的享用标准。他指责墨子的“粗衣恶食”的节用观是“伐本”、“竭源”,不利于鼓励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其结果会造成社会的贫困。
006耕战论是怎样的政策主张
耕战论又叫“农战论”,是战国时期将重农与重战相结合以实现富国强兵的一种政策主张。
战国时兼并战争频繁,各国普遍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和增强军事力量。在秦国主持改革的商鞅更是把农战提到空前的高度,作为根本性的国策。
他认为农业既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也是战争的物质基础,而且能从事打仗的也是农民,所以,国家要富强,必须抓住农和战这两个根本。他认为言谈游士、商贾和为技艺者秉性多巧取欺诈,总想逃避农战,很难驱使他们进行守战,更谈不到忠勇。只有农民朴实诚信并且很重视自己的居里,所以很容易驱使他们去为统治阶级进行忠勇的守战。
因此,他主张种田靠农民,打仗也要靠农民。为此,实行“作壹而得官爵”,即人们除农战外不能以任何方式取得官爵。同时,要抑制妨碍农战的社会势力。把“《诗》、《书》谈说之士”、“处士”(隐士)、“勇士”(好私斗的人)、“技艺之士”和“商贾之士”等“五民”列为抑制对象。
继商鞅之后,韩非也力主农战结合,并主张对非农战的行为采取更严厉的限制。“农战论”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实现国富兵强,进而统一中国起了重大历史作用。
007本末论是怎样一种经济主张
“本”指本业,即以农业为根本;“末”指末业,即视工商为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