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行地燃烧起来的现象被称之为人体自燃现象。最早在17世纪的医疗报告中,就曾提到过这种怪异的现象。至20世纪,被报道的这种事件竞多达200多起。
19世纪初,一些人认为人体自燃只会降临到那些过度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但是众多事例表明,事实并非如此,受害人性别、年龄都不一样,而且有好多例是在毫无火源的地方自行燃烧的。
巴托林在1673年做了人体自燃事件记录。这个记录也是早期最有充分证据的证明之一,根据这次自燃事件由法国人雷尔在1800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以后相继在很多国家都有过人体自燃现象的实例。
最近一次比较有影响的是1976年12月27日《阿尔利亚先驱报》报道的人体自燃现象。
虽然警察、消防队、纵火案件专家、病理学家都提供了足够的证据,但还是不能充分地把人体自燃现象解释清楚。关于人体自燃现象,还需要人们继续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