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曾子问》记载了孔子与曾子有关居丧不婚的对话。曾子问,已请期,有父母丧怎么办?
孔子说,女之父母死,“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
曾子又问,在亲迎的路上,有父母丧怎么办?孑乙子回答说,婿父母丧,妇前往奔丧,女父母丧,新妇返回去。
曾子复问:“除丧,则不复昏礼乎?”孔子说:“祭,过时不祭,礼也,又何反于初。”也就是说,丧事结束后,也不能举行婚礼了。
按古代丧服,父母死,子女要服丧三年,是不能婚配的。在西汉文帝以前,帝王举丧期间,也不得嫁娶。
汉文帝死时遗诏,“无禁娶妇嫁女”,说明文帝之前,帝王举丧是禁止民间娶妇嫁女的。
自隋朝到清朝的法律,都把居父母丧嫁娶列为“不孝”,而不孝属于“十恶之条”,是十恶不赦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