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现代健康生活书——现代人生活宜忌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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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妇女宜忌(1)

不宜参加冷水浴的妇女

冷水浴是一项通过低温水对人体的刺激以达到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的有益运动,身体健康的女性参加这项活动不必顾虑重重,只要按照冷水浴的规律和注意事项去做,是对身体有益的。但是,下列一些女性却是不宜进行冷水浴锻炼的:

(1)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风湿病及月经不调等疾病者,不宜参加冷水浴;

(2)妇女在月经期、孕产期、哺乳期,也不宜参加冷水浴。

这是因为,第一类患病的女性,体质特别虚弱,受不了冷水的刺激,如果强行参加冷水浴,很可能会使病情加重,甚至会发生意外。因此,这些妇女是不宜参加冷水浴的。第二类妇女,由于身体处在特殊的时期,她们的身体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差,对疾病的免疫能力均有下降,若不注意,很容易因受风寒侵袭而导致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闭经及女性生殖系统炎症等妇科疾病。因此,即使平时身体健康的妇女,在上述各种情况下也不宜进行冷水浴。

不宜口服避孕药的妇女

女性使用口服避孕药,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节育方法,但是具有以下情况的妇女,不宜口服避孕药:

(1)心脏病、急性及慢性肝炎、胆囊炎及胆结石、肾脏疾病患者。

(2)高血压、高脂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患者。

(3)癫痫、精神病患者。

(4)糖尿病患者及有家族糖尿病史者。

(5)乳腺、生殖器官、肝脏怀疑患癌者,或有家族乳腺癌病史者。

(6)有血液病、阴道不规则流血或手术后不满1个月及月经稀少或经常闭经者。

(7)肺结核、腿和肺部都有血管阻塞及其他血栓性疾病、偏头痛或因血管性疾病头痛患者。

(8)怀疑己经怀孕和以前怀孕时患过黄疸病者。

(9)生育后小孩不满2周岁的妇女。

(10)下肢短缺或膝下部有严重伤残者。

(11)正在服用安眠药、镇痛药、抗生素等药物者。

(12)35周岁以上的妇女及有吸烟饮酒嗜好者。

不宜放避孕环的妇女

(1)患滴虫性阴道炎或真菌性阴道炎以及严重宫颈炎的人,阴道和宫颈上常有病原体,随着放置节育器的操作过程,病原体可能被带进子宫腔内,引起子宫炎或盆腔炎。因此,患者应积极治疗,治愈后方可放环。

(2)急、慢性盆腔炎患者不宜放置避孕环,否则会因此而加重病情。

(3)月经过多、过频或有不规则阴道出血等月经不调的人不宜放环,否则无法辨别哪些是疾病症状,哪些是避孕环带来的副作用,而且放避孕环也可能使症状加重。

(4)生殖器患有肿瘤的人,应待治愈后,根据情况选择避孕方法。

(5)子宫腔大于9厘米或小于5厘米,子宫颈口太松、严重裂伤或子宫重度脱垂的妇女,因宫腔过大或过小,无适合型号的避孕环可供选择,放置避孕环后易掉出。

(6)有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或有出血倾向的妇女,因放置避孕环后,初期常常出现月经、白带增多或下腹不适,这些症状会增加病人痛苦。

不宜怀孕的妇女

患有某种疾病的妇女如果怀孕,不仅能加重病情,损害健康,而且也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故患有下列疾病的妇女不宜怀孕。

(1)心脏病患者:有心脏病的妇女如果怀孕,会增加心脏负担,易导致病情恶化,特别是妊娠晚期,有发生心力衰竭、胎儿因缺氧而死亡的危险。

(2)肺结核患者:患此病的妇女若怀孕,会加重病情,引起早产,甚至会导致肺出血。治病药物可造成胎儿畸形还易将结核病传染给胎儿或幼儿。

(3)肝炎患者:患病毒性肝炎的妇女怀孕,会加重肝脏负担。肝炎病毒还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影响胎儿营养供应,造成流产或早产、死胎、新生儿窒息、先天性畸形、肝坏死等。

(4)高血压病患者:患高血压病的妇女怀孕,约有60%的人在妊娠6个月后发生血压进行性增高,越临近产期,血压越高,会造成临产前十分危险的局面。

(5)肾脏病患者:患肾脏病的妇女怀孕,会使肾脏功能受损,出现流产。治病药物也易引起胎儿畸形。

(6)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这些妇女怀孕,能促使病情恶化,造成流产、早产,使胎儿的脑、脊柱、心脏等器官发育异常。

(7)贫血患者:贫血妇女怀孕,影响胎儿发育,有引起早产的可能,产后体力也不易恢复。

(8)精神病患者:患精神病的妇女怀孕,会使病情加重,或使己经痊愈的患者旧病复发。

(9)伤寒病患者:患伤寒病的妇女怀孕,会因高热、严重缺氧而导致胎儿流产或死亡。

(10)流感、麻疹、风疹患者:患这些病的妇女怀孕,可能会造成胎儿畸形。

因此,患有上述疾病的妇女,应坚持避孕,待彻底痊愈后再怀孕。如果已经怀孕,应及时采取人工流产措施,以确保妇女的健康。

不宜受孕的10种情况

(1)旅行途中不宜受孕:旅游途中受孕,由于常常早出晚归,长途乘车,有时还要爬山涉水,生活没有规律,食宿没有保证,休息睡眠不充分,身体疲惫;同时外出卫生条件较差,新婚后性生活较频繁等等,一系列的不良因素致使新娘容易发生流产。因此,在旅游途中是不宜受孕的。

(2)夏天不宜受孕:由于夏天气温高,人体表面水分蒸发量大,同时,也耗损大量无机盐、维生素和氨基酸等营养物质,胃酸浓度减低,食欲减退,消化能力减弱,妨碍人体营养的摄入,从而会影响胎儿的发育。所以,夏天人体比较消瘦,容易出现头昏脑涨、心悸胸闷、四肢无力、精神疲乏等现象。另外,夏天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因此,夏天是不宜受孕的。

(3)刚停避孕药后不宜受孕:因为口服避孕药中含有雌激素和孕激素,这些激素从人体中排泄出去相当缓慢,只要口服1个月的避孕药,体内的这类激素就需要5个月才能排泄完。若在停药5个月内受孕,将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因此,刚停避孕药后,是不宜受孕的。

(4)严重贫血的妇女不宜受孕:患贫血的妇女若受孕,不但会使贫血病情加重,而且会使受孕者出现头昏、眼花、气喘、心悸、乏力等症状,还会使胎儿的营养和氧气不足,导致胎儿发育不良。此外,贫血妇女怀孕,还易引起流产和早产,发生难产。因此,贫血妇女不宜受孕。

(5)精神病妇女不宜受孕:患精神病的妇女不但自己生活上不能自理,更难以完成照料婴儿的重任,而且本人又要持续服用治精神病的药物,这些药物有使胎儿致畸的作用。因此,患精神病的妇女不宜受孕。

(6)癫痫病妇女不宜受孕:患癫痫病的妇女如果受孕,会由于水、钠滞潴,电解质紊乱,情绪和激素的改变,而使病情反复发作;同时,也会造成胎儿发育迟缓,易出现流产、早产和先天性畸形。因此,患癫痫病的妇女不宜受孕。

(7)服抗癌药期间不宜受孕:男性在服抗癌药期间,会使精子产生异常,这种精子使妇女受孕,会使胎儿畸形。因而男性在服抗癌药期间也是不宜使妇女受孕的。

(8)早产、流产或清除葡萄胎后:此时受孕,容易再度流产,从而形成习惯性流产。

(9)饮酒后:酒会造成人体中毒,影响精子、卵细胞的质量和活动,胎儿发育有畸形的可能。

(10)男女任何一方有病时:人体不健康,精、卵细胞也会不健康,此时受孕,会影响胎儿发育。

不宜用自己的奶哺喂婴儿的母亲

(1)患结核病的母亲,尤其是结核活动期,不宜自己照看孩子和喂奶。否则,既有害婴儿的健康,又不利于自身的康复。

(2)患心脏病的母亲,喂奶会加重心脏负担。

(3)患慢性肾炎的母亲,喂奶和照看孩子会因过度劳累而使病情加重。

(4)患癫痫病的母亲,喂奶时癫痫发作会伤及婴儿。含有鲁米那、安定、苯妥英钠等药物的乳汁,可引起婴儿虚脱、嗜睡、全身淤斑等不良反应。

(5)患肝炎的母亲,一方面病原体可通过乳汁传播给婴儿,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母亲自身的健康。其母亦不可亲吻孩子或用嘴咀嚼食物喂给婴儿。

(6)患糖尿病的母亲,经饮食和胰岛素治疗,使病情稳定后方可喂奶。否则,易诱发糖尿病酮症昏迷,胰岛素依赖型尤其如此。

(7)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母亲,在服药期间不宜喂奶,以免引起婴儿甲状腺病变。

(8)患乳腺炎的母亲,应立即就医,待乳房变软、肿胀消退后方可喂奶。

(9)患急性感染的母亲,应用抗生素药物,如红霉素、林可霉素、氯霉素及磺胺药等治疗时,应暂时停止母乳喂养婴儿。

(10)生下半乳糖血症或苯丙酮尿症患儿的母亲,应立即停止用母乳喂养婴儿,以免婴儿智力受损。

妇女不宜在排卵期做X线检查

X线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能穿透人体组织,使人体体液和组织细胞产生生理和生物化学改变,引起不同程度的损伤。医用X线对人体每次照射量很小,但人体的生殖细胞很容易受损伤。育龄妇女在月经前正处于排卵阶段,同时也可能是怀孕初期,若此时接受X线检查,可使卵细胞或受精卵受到损伤,甚至死亡。

有些国家已经规定,育龄妇女做X线检查时,必须在月经后10天内进行,并把这项规定命名为育龄妇女X线检查的“10日律”。育龄妇女除病情急需外,一般应在月经后10天内做X线检查,而不宜在排卵期及孕初期做这项检查。如果孕妇病情需做胸透、腹透时,最好等到怀孕8周后再进行。

妇女不宜在怀孕早期做B超检查

国内外医学专家的研究结果表明,B超检查对胚胎发育是不够安全的。在胚胎发育早期,特别是在妊娠31天期间,是胚胎3个胚层的分化形成的发育时期,是胚胎的高敏阶段,此时B超检查有可能造成胚胎的发育异常。因为B超所使用的是高频超声波,波长短,能量集中,强度大,振动较剧,会引起许多特殊作用,结果可能产生机械、热、光、电、化学以及生物等各种效应。

因此,怀孕早期的妇女是不宜做B超检查的。如果有明显适应症要用超声诊断时,应坚持少剂量原则,尽可能采用最小的辐射强度和最短的辐射时间(不超过60秒)。

不宜同房的时间

(1)月经期:月经期阴道子宫的血管处于充血状态,同房会引起月经过多和发炎。

(2)妊娠最初3个月和最后2个月:这个期间同房,容易引起流产、早产和产褥感染。

(3)流产后:至少要在恶露干净1个月,最好是2个月后才能同房,以免增加阴道感染而诱发生殖器炎症。

(4)产后6周之内:在此期间若同房,会引起产褥感染。

(5)剖腹产后3个月内:可防止受孕和子宫出血、感染。

(6)患有习惯性流产者:受孕后3个月之内不宜同房,不然有造成再次流产的可能。

(7)放环前3天及放环后半个月之内:可防止感染和受孕。

(8)做输卵管结扎手术后1个月内:否则,有受孕的可能。

(9)会阴切开术之产妇:一般要56天之后才能同房,并且要视伤口情况而定。

(10)子宫切除术后2个月之内:以防发生感染和影响伤口康复。

(11)乳癌手术后:只要伤口愈合,身体复原了,就可以同房,但手术时如果切掉过肋骨,要防止挤压伤口。

妇女不宜长期使用高锰酸钾

高锰酸钾俗称灰锰氧,又称PP粉,是一种家庭常用的消毒剂。它使用方便,价格低廉,深受人们的欢迎,常用于冲洗阴道、尿道、外阴、肛门等部位或坐浴,也可用于食具、瓜果的消毒。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缺乏对高锰酸钾的了解,有的健康妇女长期使用高锰酸钾溶液冲洗外阴,认为这样可以防止尿道感染或某些妇科病。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妥的。

因为健康妇女的阴道表皮内寄生着大量对人体有益的阴道乳酸杆菌。其生长繁殖中能生成乳酸,使阴道维持一定酸度(PH值4~5),从而能够有效地杀死侵入阴道内的病菌,保持阴道的清洁。若长期使用高锰酸钾溶液清洗阴道,就会把大量的阴道乳酸杆菌杀灭,使阴道失去酸性环境,其他致病菌就会乘虚而入,以致引起阴道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炎等妇科病。因此,健康妇女不宜长期使用高锰酸钾溶液清洗外阴。

妇女经期不宜参加重体力劳动

月经来潮时,生殖器官呈充血状态,如果这时参加较重的体力劳动,由于四肢的用力,全身血液循环加速,因而也加重了生殖器官的充血,这就易于造成经期延长或流血量增多。同时,月经期间子宫周围的组织,如子宫阔韧带、子宫圆韧带等由于充血的缘故而变得较为松弛,剧烈的劳动易于使子宫移位。另外,在这个时间参加重体力劳动,无疑也将使原已疲劳的身体更加疲劳。

由此可见,月经期间是不宜参加重体力劳动(包括剧烈运动)的,即使现在身体条件较好,没有感到什么不适,但长期下去是不利于身体健康的。

妇女不宜骑男式自行车

妇女骑男式自行车对身体健康不利。男式车有横梁,车身较高、较长,上下车、急刹车或被人撞击时,阴部容易碰撞于横梁、坐垫等处而致损伤。因此,妇女应骑女式车。女式车车身相对较低,上下车时不必过高抬腿,较为方便,也较安全。同时,女式车由于车把高于车座,可挺直身躯,不致日久形成驼背。

妇女“三期”不宜饮浓茶

(1)妇女月经期不宜饮浓茶:因为茶中含有较多的咖啡碱,这种物质刺激神经和心血管会使人兴奋,基础代谢加快,容易产生痛经、经期延长和经血过多。同时,浓茶中的鞣酸在肠道与食物中的铁结合,会发生沉淀,使铁的吸收发生障碍,易引起缺铁性贫血。

(2)妇女孕期不宜饮浓茶:妇女若在孕期饮浓茶,会影响胎儿的营养和发育。

(3)妇女哺乳期不宜饮浓茶:妇女若在哺乳期饮浓茶,茶中的咖啡碱会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引起婴儿兴奋、哭闹和肠痉挛,而且还会抑制乳汁的分泌,使乳汁减少,影响婴儿发育。

妇女3个阶段不宜只吃素

妇女一生中至少有3个阶段不宜只吃素:

(1)性成熟发育期:这个阶段如果只吃素,会导致雌激素水平过低,第二性征发育不良或发育延迟,有碍女性乳房、性腺及音色功能,并影响形态美。

(2)育龄期:若在育龄期长期吃素,会因为雌激素水平降低而导致孕育障碍,不易怀孕。

(3)更年期:此期由于卵巢萎缩,雌激素分泌量减少或分泌“终结”,若长久吃素,会使更年期综合征的症状更加明显。

妇女“用水”不宜用生水

所谓“用水”是妇女清洗会阴的习惯用语。妇女“用水”,不宜用生水,否则有引起尖锐湿疣的危险。

“生水”是指未经煮沸的冷水,生水中有无数致病菌,其中包括性病病原体,例如能引起尖锐湿疣的乳头状病毒,即使是经过反复过滤、消毒的自来水,也很难将这种病毒消灭。如果用“生水”洗会阴,水中的病毒就可能黏附在外阴、大小阴唇,甚至进入阴道破损处,并在那里繁殖,从而引起疾病。

据统计,尖锐湿疣有2/3是通过不洁性交所传染的,其余1/3则是通过非性交传播造成的。据临床分析,许多尖锐湿疣病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她们都用“生水”清洗会阴。

因此,有关专家建议,妇女们“用水”时不要用生水,包括“半熟水”或沸水加生水,一定要用严格意义上的“熟水”(经过煮沸的水)清洗会阴,这样安全系数才大。

妇女经期不宜捶腰

不少妇女月经来潮前后,常有腰酸背痛,于是常用捶打腰背等方法来缓解腰背酸痛。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