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致曾经爱我和我爱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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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一种渴望叫地老天荒

唐老鸭!

许安离曾经喜欢叫他唐老鸭,后来,她又改口叫他老男人,他曾问过她,我真有那么老吗?她点点头,是的,像我老爸那么老。

他痛苦地皱眉。

她说,总之,叫你唐老鸭不好玩,叫你老男人才吸引眼球,也有一点技术含量。这样的话,当你和我吵架时,才能最先向我道歉,低头,大人是不能和小孩子一样计较的,还有,有好吃的,你要给我留着,有了分歧,你要尊重我的意见。记住,在我面前,你要有一点老男人的绅士风度。

他嘴上大叫,这是不平等条约,霸王条款,但他也给她起了一个外号米老鼠,只有这样,他才可以认命。有些道理是讲不清的,明明是她错,你一张口,她的眼泪总能是长江百年一遇的洪水一样先发制人,让你束手无策。

最后,明明自己是对的,却要向她道歉。

哈哈,唐老鸭,你的米老鼠来了。

火车站。站前广场。

不时有人撞到许安离的身上,或踩在她的鞋上。人流密集如织。烈日如火的天空,一丝风也没有,树叶安静地像个淑女,海水咸腥的气息似有似无地浸润过来,甚至听到浪花拍打着海岸。潮涨声隐约地传来,漫过耳际。

那边不停地有人喊:“B大新生,这边来……”

穿过拥挤不堪的人流,冒着灼热的气息,终于费力从人群中挤出。却不见刚才喊话的人,这么多人,简直叫人晕头转向。

差一点撞上一个男生。

对不起,一边低头赔不是,一边往外挣扎,自己也不知道这种挣扎何时结束,就在这时,一个声音隐约地传过来。

许安离只顾往外拉箱子,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跟自己说话。

“是B大的新生么?”声音提高了分呗。

抬起头。寻找着声音。

“问你呢?难道你听不见吗?” 不耐烦的样子。

许安离侧了一下身子,就看到了一张漂亮得使人惊艳的脸,正用凌厉的目光盯着她。

那凌厉的目光,像一束透明的紫外线,瞬间就穿透了她的整个心扉,让她说不出的惧怕,那一刻,毫无来由的,许安离好象是她面前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被她的目光审视得不知所措,甚至有些慌乱。

“哦,我……我是B大新生。”紧张中带着自豪。

“跟我来!”

女孩子说完大步朝广场东面走去,车上还有最后一个空位。说话和走路一样干脆。许安离很快就落下了一小段距离。两个包,有些吃力,她想叫女孩子帮她一下,又不好意思张口。大概觉察到落下的距离,女孩子慢下来,回过头看了许安离一眼。

“快点快点,就等你了!”

手中的包沉得如石头。女孩子不得不走回来,帮许安离拎起另外一个包。

“抗不动就滚吗!”声音冰冷。

“……”

许安离停顿了有一个呼吸的间歇!

她面色聚然苍白,拧眉望着女生。眼神中有奇异的凉冷。要不是第一次来岛城,许安离真想劈她一耳掌!

“我是让箱子滚!”

说完,拉过许安离手中的包箱,往前走去。

“对不起,学姐,劳驾了。”心存不满,许安离还是礼貌道谢。

B大,在岛城的东部,火车站,位于西部老城区。穿越整个城市。沿着弯弯曲曲的海岸线,从西到东,起起伏伏高低错落的路,树荫浓密,被阳光切割成无数的光斑,落到地面上,忽而明媚,忽而黯淡。与内地的城市果然炯然有别。

许安离的目光一直望着车窗外,是发呆还是不安呢?

说不清楚,总之,很复杂的一种感觉。

母亲伤心的眼神与城市的美景在许安离眼前交替着闪过。但很快,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的,此刻,她的老男人在忙什么呢?他还是她从前的唐老鸭吗?还是未说话,脸先红吗?还是生气时不喜欢说话,闷着脸,坐在树下看天吗?

已经3年没有见到他了……

3年啊。

那么熟悉的容颜,她都快记不起来了。

那么,他呢?

此时也在想她吗?

……

许安离看了看手机,心跳骤然加快了一格,那熟悉的号码……颤抖着手指按下去……

砰—!

砰—!!

心都跳出来了呢。听到嘟的一声接通后,慌乱中,不知道是碰到哪个健子,屏幕显示,通话结束,幸好,碰断了,否则的话,心都得跳出嗓子眼,无处安放的灵魂和激动啊,无处安放的淡淡想念和难过……

他知道吗?

沈樱春忙于新生接站,这几天一直在忙。她答应过唐李煜早一点回来陪他,但是,直到中午了,她还在忙。唐李煜在电脑前坐不下去了。

烦乱不安吗?

不全是。

但就是静不下心来,心里老是浮云般的荡漾着,仿佛有什么事情似的。他安慰自己,大概是好多天没有和沈樱春在一起的缘故了吧,有些想她了。可是,又不……完全……是,那是什么?最后,他自己也弄不清了,就用心理学家的话,把自己这种烦乱归结为一种现象——

男人的心里,和女孩子的身体一样,每个月,也会有几天‘不应期’。

唐李煜的思维有些乱,根本写不去。

这种时候,无所事事,只想给给沈樱春发个短信,让她早一点回来,陪自己,才发觉,手机早已经让她收缴,版主催稿,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直到下午,沈樱春才找到帮手,中午饭也没有来得及吃上,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所以,又累又饿的沈樱春说话火气大了一点。简单的吃了饭,又从校园超市里拎了一些食品,沈樱春直奔‘猪舍’。

她要喂猪了。

唐李煜一直站在窗前。

心绪微微不安的时候,他喜欢趴在窗台上,看着窗外的景色,校园里,因为是开学第一天,到处都是送孩子入学的家长,以及一脸好奇的新生。操各种口音的,胖的,瘦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来来往往。

那边,小路中间走着一个女孩子,齐耳的短发,她身边是一个男生,女孩子先是叽叽喳喳,但走着走着,她忽然撒娇般的要他背……

男生难为情的看着她,又扭头看着周围这么多的人,他的脸瞬间羞红了一片,一个腼腆的阳光男生,俊秀的脸庞,高高的个子。

女孩子脸蛋白净,像个慈娃娃,圆圆的黑眼珠如星星般闪亮,不依不挠,同他耍赖。不嘛,不嘛!我就是要你背!背……

男生环顾一下四周,僵持了一会儿,但最后还是慢慢地蹲了下去……

女孩子欢呼雀跃地趴在男生后背上的时候,有人在一边起哄:

“猪八戒背媳妇……”

好熟悉的脸蛋,眼神,发型……

会不会是……

唐李煜的心没有来由地跳了一下!

不!

是紧张!

说是忽地一下子窜到嗓子眼!也不过。难道世间有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吗?

会不会是……

……米老鼠。一个已经快要被他忘掉的女孩子,她的白净脸庞,她的洁白的小虎牙,她忽而调皮,忽而安静的样子,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她。

还好吗?

离开她已经3年了。自从来岛城读大学以来,一次也没有回过家乡,虽然每年的假期,他都答应过她,一定回家和她在一起……

3年……

有多远?

有多漫长?

青春又能有几个这样如花般烂漫的3年?如果不是看到眼前的女孩子,他真的快要忘记她的模样了。

3年啊……

有多少事情发生?

有多少己知的发生了改变?

又经历了多少未知?

但是,很快,随着女孩子在他视野中消失,唐李煜的心跳又慢慢地平静下来。

不过是虚惊一场。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出现在B大?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现在,他的米老鼠该出现在北外的校园里,正忙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吧。也好,这个月话费吃紧,等忙了这一阵子,一定好好给她打一个电话,再说了,现在,她好奇的心和眼珠还没光顾完北外和北外的帅哥呢,她现在心情好得说不定都记不起他这个老男人是谁了。她也会如同他现在一样,只是偶尔才想起他吧。

这一个假期,他一直忙,而她,也是只言片语。

波澜不惊的过着每一天。

波澜不惊地交往着。

她的话也如她的人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样子一样,犹言在耳。

……

——“考的B大啊,真没出息。”她仰着脸,笑着刮他的鼻子。

——“小P孩儿,你考儿哪?”

——“当然是北京外国语学院了,学英语,日语,将来和高傲的美国人一起对骂国骂,也让小日本偿一偿我歧视他们的滋味。”

——“你小小年纪,想法还不少呢?谁教你的?”

——“我有一个爱国的妈,她的女儿自然也不会是叛徒!”

——“……”

唐李煜一直目送着男孩背着女孩儿消失在小路的尽头,忽然想起一句诗:多情应笑我,华发早生。怎么喜欢回忆了呢,心里学家说,只有人老了的时候,才喜欢回忆。

那么,自己是不是也老了呢。

是啊,看着那些光鲜的大一新人,唐李煜真的有种青春稍纵既逝的感慨。少了青涩,多了一份成熟。一份自己不喜欢的成熟。

长大了。

与过去的自己一次次的告别。

大一与高三告别,大三与大一告别,而自己,也很快即将与这如诗如画的大学校园和大学时代告别,走向自己未知的人生。

唐李煜的目光渐渐的移到了别处。看着8月,浓密的深绿的合欢。树冠上。开满了粉色的,妖娆的花朵。阳光在上面肆意地跳跃,形成鲜亮的光束。

烟花般的花朵。

雪雾般的花朵。

还有,树枝间的喜鹊。她们也突然停止了往日叽叽喳喳的打闹,安静地看着唐李煜。流转的眼珠,黑溜溜的。好象在问唐李煜:

“你干嘛老站在这里发呆?”

“我发呆了吗?”唐李煜好象听懂了喜鹊们的话一样。

“还说没有,看你的眼神……”

唐李煜的处女作,在沈樱春的支持下,成了一篇10万字的网络小说。贴到网上,立即得到网友们的追捧。版主命令,一个星期以后必需完稿,而他已经孤军奋战了20个日夜。

沈樱春拎着美食,轻手轻脚地打开门。唐李煜丝毫没有觉察到有人进来,沈樱春屏住呼吸,轻手轻脚的走过去,哈!蒙住他的眼睛。

猜猜我是谁吧?

与上午在火车站时的她判若两人,温柔,甜美,一副十足的小女生样。好半天没有动静,唐李煜不是故意猜不到她是谁!

而是他不想猜。

忽然有种失落与难受的感觉将他浓浓的包围。可能这就是他一上午烦乱的原因吧。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莫明其妙生出这样的感觉。他拿掉蒙在他眼睛上的手,转过身来,看着沈樱春。

“别闹,好吗?”

沈樱春发现他有些不高兴,以为,是自己忙事,冷淡了他,所以,只好让他先吃饭。他告诉她,已经吃过了,是秦歌带回来的。

“忽然就大四了。时光过得好快啊,好象还没有来得及细细的品味,我们的青春,就要结束了。”唐李煜忽然说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

“你是不是一直担心我妈妈反对我们在一起?”

唐李煜怔怔地看着沈樱春没有说话。

这一路的爱,他爱的犹豫而彷徨。爱的没头没尾,爱得自信而又自卑。人啊,为什么总是在矛盾中纠缠?总是在没有得到时,不顾一切,而在拥有时,又患得患失般?

他不是怀疑沈樱春的爱,而是一直怀疑自己。

唐李煜,你怎么了?

沈樱春看出他的心思,慢慢走近他,用手轻柔地抚弄着他的头发。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也可以有股份的话,那么,她愿意斥全资,不惜股本,把他套劳。

只为爱。

“是我跟你恋爱,不是我妈。你是爱我,不是爱我妈。”

唐李煜让沈樱春认真又严肃的样子给逗笑了。

爱屋及乌总是会的。

不知道是为了给他自信还是表白自己的坚贞,每一次,都是沈樱春主动亲近他,拉他的手,把自己的身体毫无保留的递过去,他才会回应她的热情。最近的他与以前的他判若两人。大概是受毕业就业形式每俞况下的影响吧。

面包总是或多或少影响爱情的浪漫和甜蜜。

沈樱春并不怪他!

而是慢慢把脸贴在唐李煜的胸前,双手环住他的腰。已经好久没有这样亲密了,他一直在写稿,不能分他的心,此刻,她能听到他胸腔里,心脏咚咚的响跳声。一下,又是一下,渐渐的失去了应有的节奏,快了起来。

隔隔着薄薄的衣衫,唐李煜感觉到沈樱春的呼吸温热的呵在了他的皮肤上,带着青春少女微微湿润的体香。

有汗珠,从肌肤里,细细地,往外涌。

空气是温热的。

身体也是。

唐李煜没有说话。抽出手,轻轻地捧起如樱花般灿烂的脸庞。展转地凝视着。像是看着一件心爱的宝物一样,看得沈樱春都不好意思了。

他一直捧着她的脸,好象他一撒手,不是这张脸,而是她整个人就会像蝴蝶一样飞走,永远永远地飞走。任他千呼万唤,也不会回来。

沈樱春感觉到了唐李煜的异样。

“煜,干嘛这样看我?” 轻声而疑惑地问。

他依旧凝视着她,很久,才打破沉默。

“忽然很想你,我都等你一个上午了,怎么才来……”

不是带着责备,就算是,那是一种幸福的责备。

“一个上午很漫长吗?”仰起的嘴唇吐出低低似呢喃一样的声音。

“是的,你也是这样的感觉吗?”

“没出息!”

“我不知道我还能爱你多久?快毕业了……”

唐李煜轻轻推开了沈樱春,转头,忽然有些伤感地看着窗外。

用不上一年,他们都会离开这个留下太多甜蜜与涟恋的校园,这里,埋葬了太多他们已经逝去的和终将逝去的青春。这里,给过他们太多的激情和梦想,也让他们经历过一些青涩和失落。更见证了他们的成长。

大四一年结束,一页不同于校园中的暂新的人生即将开始了。

不是怕失去,毕竟,这样真实的拥有过,对于唐李煜来说,已经是够幸福的事情了。那么,到底是因为什么,使自己今天的心情忽然落落寡欢呢?到底是因为什么,使自己今天的心情在落落寡欢的同时,又夹杂着一丝不易觉察的惴惴不安呢?就好象自己做了对不起沈樱春的事情一样。

与她在一起的3年里,他从来没有这样如此失落和强烈不安的感觉。

到底是哪错了啊?

……

沈樱春抿紧嘴唇,看着唐李煜略显孤寂的背影。以往,他是受她掌控的,掌控他的快乐,喜怒,掌控他的生活,他的爱,可是,此时,她突然失去掌控的能力,看着他落落寡欢,而又无能为力。

她能做的,只有从后面,把手,轻轻地轻轻地放在他的肩膀上。

让他感受到,她此时欢快跳动的迈膊,此时的绵柔,此时的担心,此时的强烈爱意。

她永远是他的。

是他一个人的,只要他愿意。

永远永远。

唐李煜的身体僵了一下。

沈樱春不管,把脸,慢慢贴到他的后背上,双手从肩头滑下,一点点环住他的腰身,闭上眼睛,喃喃低语道:

“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永远永远这样爱着。”

那么轻。

那么轻的……低语。

像烟。

像雾。

但他听得如雷惯耳。

有那么几秒的停顿和沉默。唐李煜觉得他的心仿佛裂开了一样,但又很释然,慢慢地,慢慢地,握住她环在他腰间的小手,紧紧地攥在手里。

他不是要她承诺,只是突然不开心。

就算有一天,或者在毕业时,她对他说,对不起,她要回美国,实在无法抗拒家人,他也不会怪罪她,毕竟,她给过他那么多美好的爱,这就足够了。

他终于转过身来,用手,轻轻抬起她的脸。

这张他凝视过无数次也亲吻过无数次娇嫩的少女的脸庞,爱情的脸庞,眼珠展转地看着她。

“谢谢,你爱我。”

“我不要你谢,我要你永远永远这样看着我。”他的身高,需沈樱春仰脸,才可以看见他的眼睛,她喜欢看他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写在那里,不会撒谎。

“……永远有多远?”

“即使你已经不爱我了,即使你已经忘记了我,即使我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依然这样看着我……”

不知是感动还是爱情本身的力量,唐李煜把沈樱春的身子,紧紧地搂在怀里,紧紧地搂着。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发上,嘴唇轻轻吻着发梢,永远永远这样在一起,是她的幸福,也是他的期望。

永远永远。

如果没有永远,那就让这一刻变成永恒,让时光停止奔跑,让岁月停止衰老。

他们。

地老天荒。

可是,试想一下,爱情有永远吗?

不是爱情没有永远,是青春易变,几十年的人生里,数十载的人世游,来易来,去难去,红尘中,那隐约的耳语,谁又听得到?谁又能准确的把握?

所以。

唐李煜是自卑的。他爱的自卑而不确定。她说错了吗?没有!当他听到她这句话时,他的手像是受到了什么指令一样,渐渐的失去了力度。与她的身体有了微微的缝隙。

沈樱春耍赖一样把头抵在唐李煜的胸前:

“就算有一天,你不想爱我了,我也要你的身上全是我的味道 ,你想忘都忘不了。”沈樱春一边低语,一边不顾一切地用湿润而粉嫩的嘴唇,捉住他的嘴唇。

一边亲吻他一边继续道:

“当别的女孩子闻到你身上有我的味道时,也就不会喜欢上你这个二手男人了。”

“知道吗?我的一个吻,就是一个印记。你洗也洗不掉。”

他是她的。

她是他的。

他们是一体的两面。

……

第一次,是唐李煜迫不及待地主动亲吻了沈樱春。自从两个人有了肌肤相亲以来,都是她主动吻他,如果她不主动,他即使吻她,也会飞快的离开。好象他吻的不是心爱的女孩子,而是一块珍珠,一块极品的玉,一不小心,就会弄碎,再也无法复圆。

太珍贵了,反而不敢太随便地爱。

被沈樱春吻得久了,唐李煜也春情荡漾得无法使自己像以往一样,每次要缠绵时,都停止下来,那样的嘎然而止,反而不是止,只会让他和她的渴望在达到顶峰时,却突然封堵了情欲的出口,只得让那些翻涌潮起的情欲在身体里慢慢退潮。

让人闷闷不乐。

往复地重复着。

这大概是所有亲密恋人间经常发生的事吧,但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就会在不经意间决堤,也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

唐李煜的呼吸渐渐粗重,已经有了男人的味道,在低头的瞬间,扑在她微微扬起的嘴唇上,他的嘴唇轻轻地含住了她的舌尖,痒痒的,让她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栗了起来。滚烫的颤栗。使她呼吸都停滞了。

他们恍若置身天堂。

8月的风从敞开的窗子里,缓缓地流淌,充斥着合欢花蕊的馨香。阳光斜斜地打在墙上。不像中午那样直白和热烈了。地上,是他们斜斜映在一起的影子。

这样的温度,这样不是特别灼热的气息,暗含了混合着的味道。

体香?渴望?迷惑?还是燃烧?

……

一厘米一厘米的接近。渴望就会一寸一寸的袭来。沈樱春慢慢地,慢慢地闭拢了双眼,双手由腰际环上了他的脖子。轻轻地踮起了脚尖,整个人就打秋千一样,吊在他怀里,荡啊荡……

思维静止了。

空气静止了。

时间静止了。

心跳静止了。

一切的一切在这一刻都安静的停了下来。

唐李煜的嘴唇,轻轻地,缓缓地,印在了她的同样湿润的柔软得如同刚刚绽开的花瓣一样的嘴唇上。带着青春年少的笨拙,带着紧张的局促,带着些许的不安和甜蜜的慌乱。

屋子里。

只有——

接吻的声音。

爱的声音。

……

树上不知疲倦的蜘了也停止了喧哗,喜鹊静静地站在树枝上,风停下奔跑的脚步。生怕打扰了他们甜蜜的吻。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的嘴唇才有了头发丝一样的缝隙。是如此的,如此的不舍。

忽然,唐李煜像失了宝物一样,匆匆寻找,急急地低下头,又一次把嘴唇压在她的嘴唇上,展转着,缠绵着。

沈樱春用自己的嘴唇温暖着唐李煜。

那么,他呢?

他不要她的嘴唇,而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是的,她说的没错,他要自己的身上,带着她的吻,她的气息,这样,他就不可以喜欢上别的女孩子,别的女孩子闻到他身上她的气息,也就不会喜欢他了。

她是他的。

他一个人的。

生命的全部。

幸福的一切。

……

如果这样,她从此就可以和自己地老天荒。那么,就这样下去吧,永远这样下去吧。哪怕下一分钟是地狱,他也不会犹豫。

一丝滚烫的颤栗在彼此的肌肤间由缓而急,由疏而重,轻轻地传递着,甜蜜和幸福在他们的心间潮水一样缓缓的,缓缓的溢出来,涨潮了,爱的潮水,漫过小小的心室,轰然淹没了身体的本身,淹没了世界所有的纷拢和烦躁。

他们要——

化茧成蝶。

此刻,她是他的蝶。

他是她的茧。

双双飞吧。

双双飞。

……

悸恸代替了微弱的挣扎。

唐李煜的手心上,额头上,全是汗,一个念头在体内推着他往前走,剧烈的澎湃着的心胸像是突然而来的海啸,再也无法平静下来……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什么,沈樱春充满期待地看着他颤抖的手伸进了她的胸衣里。

火焰已经燃烧起来……!

她在一点点的陷落。身体是城池,他是无孔不入的侵略者,她喜欢他这样所到之处,‘烧杀掠辱’,喜欢他的强势进攻,她已经为他打开了她的城池,供他侵略,践踏!

快乐的践踏!

幸福的践踏!

哪怕是蹂蔺!

……

旁观者永远也无法理解的永远也无法体味的快乐。只觉得很疼,很疼……但是,很快,沈樱春发现,这样的疼痛是不同于以往身体任何一个部位,受到外力伤害的那种撕裂的疼痛,这样的疼痛,让她的感觉变得无限绵长,遥远而又令她焕然一新。

瞬间,她完成了一个转变,从少女成为女人。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完全突破了她的预期。

但也不是觉得突然,早晚会有这一天,只是,不知道,会来得这么快,会是在今天,而且是在很有纪念性的一天,新生开学的第一天,也是他和她认识3年的日子。

不是刻意,是自然而然的来,她都没有办法拒绝。

一个纪念吗?

上帝给她的纪念吗?

或许是吧。

这样的纪念,一辈子只有一次。

那样的爱,一辈子,也只有这一次了。不会有第二个人,第二次。

原来,两个独立的人,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如此的紧密相连,当身体和身体变得没有缝隙以后,是否就可永远抵达对方灵魂的深处?是否就意味着即使失去,也会永远的占领着彼此的身和心?是否幸福到即使拥有这一刻,也足以温暖他们短暂的青春和漫长的一生?

后来,沈樱春哭了。

不知道是因为太疼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等在唐李煜的惊讶之中止住眼泪的时候,发现,这眼泪之中,也有喜悦的成份。

“你……后悔了?”

事后,唐李煜看沈樱春流泪了,不余贵力的抱紧她,小心的问。

没有。

沈樱春不会后悔,在自己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一份最美的爱情,把自己给了最爱的男孩。如果不给,才是后悔。

如果他不要,她硬给,才是后悔。

他要了。

他其实是很想要的,只是,那是埋藏在心里最深的角落里,不敢触及的幸福和秘密,就在突然之间把他淹没了,埋藏了。

一种为爱的完美结合。带着别样的疼痛,她很满足。

带着粗重的呼吸,他也一样幸福得不知所措。

“你知道吗?你连灵魂都是我的了。我们从此以后,再也不会分开了。”

唐李煜依旧用手抬着沈樱春小巧的小巴。眼神迷离地洒在她的脸上。可是,内心却忽然焦灼般,

“……春。一想到你的义无反顾,我就不知道如何面对你,甚至觉得一辈子都对不起你……”

沈樱春缓慢而幸福地睁开眼睛,用手指压住他的嘴唇。不允许他说这些废话。

甜蜜地凝视着他。

一字一句地说:

“我只要你!要你的爱!要你喜欢我,我不喜欢优柔寡断,煜,不要用一副歉疚的眼神看着我。我是你的,一辈子,你也是我的,永远,好吗?”

“……谢谢你,谢谢你的爱!”很久,李煜的眼中有泪光在闪。

要怎么样爱她,才算是爱呢?

他不知道,但是,他一直努力这样去做。一直努力给她幸福,她体验到他给她的幸福了吗?而他能够给她的幸福,此刻,也只有这一吻了。

“……”

沈樱春不由自主地把脸贴在唐李煜的胸前,用力抱紧他。

“煜,为什么这样在一起,把自己全都给了你,就算是你永远在我的身体里,我还是很想很想你?”

“我也和你一样。”

“真的?”

“骗你是小狗!”

“那我们就永远这样在一起相互想念,好不好?”

“不!比永远多一天!”

“好!”

幸福像空气一样,溢满小小的甚至是凌乱不堪的房间,溢满他们彼此的身心。这就是爱情吗?爱情原来是这样的味道,闻不到,但却是甜的,摸不着,但却是时时刻刻可以感觉到。

秦歌他们回来时,沈樱春和唐李煜都已经收拾得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但是,沈樱春一接触到秦歌他们的目光,脸还是蓦地就红了,下体的疼痛,也在忽然之间被放大,她好象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匆忙移开了眼神,装做有事,匆匆离开宿舍。

“怎么了?”秦歌不明原委,问了一句。

唐李煜装聋作哑的回了一句:“什么怎么了啦?”

阿风和根号2扯扯秦歌的衣角,意味深长的笑。

“你真是猪啊!白封了你情歌王子的雅号,不配,”

哈哈!

片刻的愣怔之后,大家疯笑成了一团。

青春的人是敏感的。

沈樱春虽然离开了,但是,她却留下满屋子的浪漫,爱与做爱的气息。剌激着所有人的神经与触觉。

这就是爱。无处不在。

这就是青春。不会按常规出牌,感觉就像情欲,会以绝对优势,压倒一切。

这件事如果放在别的女孩子身上,估计是不会有什么风平浪静的,耳光早都扇过去了,但沈樱春就是沈樱春,这就是她不同于别的女孩子之处。她是智慧的!她是不动声色的!

她是诡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