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
唐李煜执意要和沈樱春分手,这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做过的最艰难最痛苦的一次决定和选择。
人生的很多事情由不得自己。宿舍的所有哥们都不赞成唐李煜这样的决定,既然相爱,就要放手最后一博。唐李煜也发现,分手并不是他原来想像的那样轻松,夜里失眠,本来要结尾的小说也无心写下去,虽然整天坐在电脑前……
那个约翰真的比自己好千倍万倍吗?
疯狂的解读沈樱春QQ的密码,MSN的密码,却一无所获。
唐李煜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心胸伟大到可以包容这一切的人,他想知道沈樱春与约翰的QQ聊天记录,想知道她和他之间是不是已经……
从此以后,她不再是他唐李煜的了。
她就要回她的美国了。
没有了她,自己会幸福吗?
……
夜已经很深了,唐李煜展转难眠,分手的这些天,他想了很多很多。
手机摆弄了许久,屏幕上的的字打上去又删除,删除又写上……
也不过是那几个字——
你现在还好吗?
想不到对方很快回复三个字:我很好。望着这三个字,唐李煜的眼神一点点黯淡下来。
“可是,樱春,我并不是你想像中的那样快乐,你知道吗?我在想你,想你为什么突然选择了回美国,和约翰在一起,想你为什么能够这样快速地忘掉我们在一起时的所有记忆与甜蜜,我很想知道,这三年来,樱春,你是不是真的爱过我?”
然而,这些萦绕在心里的话,她永远也听不到了。
她不会给他机会了。
她知道,他此刻在想她吗?
她知道,他此刻很后悔和她分手吗?
她知道,他此刻很想见她一面,哪怕一句话也不说吗?
她不知道。
……
外面的月光出奇地好,大概这是唐李煜一生中看过的最大最圆的月亮吧。透过窗子,照进屋里来,突然想披衣下床,到外面看看,大概是在屋里呆久了,真的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美的月华了,也许,以前有过更美的月华,但唐李煜不曾留意过。
他很想去‘雨林谷’中的月台上坐一下,那是他和她去过的最多地方,每一处长椅上,都留有她的气息,体香。他要去寻找她留在自己身体里的灵魂了,轻手轻脚离开房间,猫一样下楼。
夜静静的。
所有的心情都睡了,所有的思念都睡了。
唯有唐李煜的心醒着。
不知不觉走到了校园后面坡地上的‘雨林谷’轻风吹动树叶,沙沙地响。空旷的校园一片清辉冷月,雾影绰绰。
月光无声无地飘落人间。
唐李煜在一处长椅上坐下来,静静地坐着,然而,这华美的月光,终究不再是从前,孤单单的一个人,是他一生中,最冰凉的月亮。
忽然。在他抬起头的瞬间,吓了他一跳。
一个黑影在眼前一晃,又突然消失,不会是贼吧,如果对方来袭……本能的恐惧占据了整个的心,然而,曾经是校园散打名将的唐李煜片刻之后镇净下来,他决心做一次为民除害的事,迅速地站起来,寻找着黑影……
轻手轻脚。
敏捷迅速。
……
树丛下,没有。
长椅上,没有。
假山后,没有。
……
那么,是幻觉吗?
还是自己遇到了鬼?
令人毛骨悚然……
就在唐李煜惊魂未定时,恍然觉得不远处,黑影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朝前方快速的移动,为了追寻事情的真相,唐李煜忘记了今晚最亮的月光,忘记了寻找他的‘灵魂’。朝黑影飞快地追去。
渐渐的,黑影离他越来越近。
雾影之中,唐李煜一点一点看清,那黑影原来是一个人。
什么人?
这么晚了,他来这里干什么?莫非他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唐李煜以长跑运动员的速度,追了过去。
“站住!”唐李煜大喝一声。
黑影并不理会他的喝止,拼命地逃。
对方越是逃,唐李煜越是紧追不放,真是天助他也,黑影慌不择路,突然绊倒在地,唐李煜一个健步冲了过去,并死死揪住黑影,生怕一不小心,对方就会溜掉……
当唐李煜用力揪住对方的肩膀,并把趴在地上的身体翻转过来以后,几乎令他窒息。
唐李煜僵硬地,不!错愕地看着黑影。
是她!
他的灵魂。
他的她。
不!
约翰的她。
美国的她。
……
唐李煜无力地松开了手,粗重地喘息着。
四脚朝天躺在地上的沈樱春同样慌乱和不知所措,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月夜静美迷人,世界安静如水。
只有他和她。
良久,一直深深凝望着沈樱春的唐李煜打破沉默:
“你其实还爱着我,是吗?”
“……没有!”沈樱春快速地否认。
“那么,你告诉我,如果不是,你为什么来这里?”
“……”
沈樱春一时语塞。微侧过头,避开唐李煜的目光。华美的月光晶莹剔透,以至于他和她的身上, 披了一层薄薄的轻雾般那样朦胧。那样如诗如画。
唐李煜静静地伸出手,一点一点握住沈樱春的肩膀,然后是身体,将她很轻很轻地拥抱在怀里,低头凝望着沈樱春的脸,低喃道:
“樱春。”
“嗯?”
“说你爱我,好吗?”
沈樱春颤抖地闭上眼睛,良久,缓缓地回抱住唐李煜说:
“无论发生了什么,煜,你都爱我,是吗?”
“你是我的。”
“你也是我的。我给过你了,你也给过我了。”
“……你还会离开我吗?”
“不会了。”
“……我想你……”
“……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
忽然间,沈樱春的眼里涌出大颗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以前的坚持都失去了意义,委屈涌上来,片刻之后,唐李煜将她用力抱紧,就是此刻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揉成泡沫,变成他身体里的一部分,还是不觉得有多热烈和缠绵。
离第一次他们彼此在一起,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第一次的颤栗。
第一次的疼痛。
第一次的肌肤。
第一次的交融。
……
如此清晰,历历在目。折磨着彼此身体里正在疯狂燃烧的爱意与情欲,唐李煜的嘴唇迫不急待地压住沈樱春的嘴唇,唇自己呵在她的肌肤上。
灼热滚烫。
沈樱春只觉得第一次的疼痛与颤栗像海浪一样,一浪一浪滚过,快速地袭击了自己的全身,使她瘫软在唐李煜的怀中,双手环住他的腰身,闭上眼睛,嘴唇里溢出幸福的呻吟声。
天为媒。
地为席。
夜色华美,唐李煜伏下身体,不由自主的亲吻着身下的人儿,他和她的身体那样亲密无间的重叠在一起……
“樱春……”
沈樱春的身体已经烫成了火炭的温度。
嘴唇都被他亲吻得麻木了。
再也听不见他和她任何的说话声,他用力探寻她的身体,想用这样的方式留住她,他想在她的身体里住下来,那是他的家,男人一生的家,永远也不离开……
沈樱春轻轻地叫了一声,迷路的唐李煜终于回到了家里,肆意而疯狂地享受着她的滚烫,热烈,柔情,肆意享受只有他和她在一起的迷乱与尖叫……
良久,他放轻了动作。
“疼吗?”
她不说话,把脸埋在他的胸间,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弄湿了他的身体。
“怎么了?很疼吗?”他心疼地看着她。
“不!我很快乐,快乐得突然想流泪,煜,你知道吗?这样颠峰的快乐 ,只有你可以给我,一辈子,我们都这样爱下去,答应我,好不好?”
唐李煜不说话,用力撮住了沈樱春的嘴唇。
那甜蜜如吃了罂素花一样不可以戒掉的激情之吻啊,简直中了毒瘾一样,让彼此疯狂。
今生今世。
他是她的。
她也是他的。
去往餐厅的路上,唐李煜像往常一样问沈樱春,这几天是否有找他的电话,沈樱春的眼神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诡谧,顿了顿,语气平静地说,有一家单位的副总电话,对他的简历很感兴趣,不过,就是时间太长,他们着急用人,不能等,但也不排除以后再招人考虑到他。其他的都是系里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她都代他处理好了。尽管表面上很平静,沈樱春发现,说完话以后,胸腔里的心脏跳得格外厉害。有种让她不安的惊心动魄。也可以说是慌乱吧。
他客气地谢她。
自从上次两个人吵架,说分手以后,虽然合好,但是,见了面,那种感觉如同手机屏幕贴了一层保护膜,虽然看起来比原来还漂亮,但是,如果你仔细瞧,就会发现,屏幕上的一切画面,字幕都有了一层雾一样的朦胧感。
沈樱春从唐李煜的客气中感觉到了疏离。
不是身体。
肌肤上,他们依然亲密着,热烈着。
而是——
灵魂。
十天之后,就在唐李煜小说写完最后一个字的那天黄昏,沈樱春告诉唐李煜,一个女孩子找他。
“谁呀?”
唐李煜正在伸懒腰,然后,准备洗濑打扮一下,和哥们去饭店庆祝。
“号码存在手机里。”沈樱春轻描淡写地说。继续在电脑上留览网页。
少有的镇静。
少有的不动声色。
唐李煜从窗外收回放松的目光,快速拿起手机,看到了138XXXXXX,这是一个他不熟悉的号码,也一时想不起这是谁的。朋友中没记得谁有过个号码。
“她是谁呀?”唐李煜看完号码以后,抬头问沈樱春。
沈樱春快速地扫了一眼唐李煜,又把目光重新放在网页上,但是,却一个字也没有看下去,她在想:他真的不知道她是谁吗?还是故意不知道?
如果他不知道她是谁?
只有一个解释,他在演戏,和自己演戏!
徐怡反对把女孩子找他的事告诉唐李煜,但是,沈樱春有沈樱春的想法,告诉他和不告诉他都是纸里包火的事,既然如此,不如告诉他吧。不是她沈樱春有多么伟大,而是这件事,早晚会有一个决择!也顺便检验一下和他的爱情能经得起几级地震。
“她是谁?问你自己?”但说出口的却是:“我又不是警察查户口,干涉你的私人事情,你自己的朋友都不清楚,我就更不清楚了。”
“你没有问问她找我什么事?”
“问了,她没说。可能是不方便说吧。”
唐李煜看了一眼陌生号码,回拨了过去。
“喂,你好,我是唐李煜。”
“……”
刚好是开晚饭的时间,从教室里,有数不清的人倾泄而出,所有通向餐厅的路都是三五成群的人,男生们多是落单,女生则不同,不论去哪里,永远都是三五成群,勾肩搭背,一副亲密得不得了的样子。
大声讲话,笑容飞扬,不懂得内敛,一看就是大一的女生,惹得男生们纷纷回头冷漠地看着叽叽喳喳的小女生。和许安离安走在一起的是她的同桌,洋洋——名副其实的‘超级女生’——体重70公斤。身高160厘米——超级重量的女生嘛!
一胖一瘦,人群中的绝对风景。
洋洋每次去餐厅的路上,都不停地向许安离讨要瘦身的秘决,许安离哪有什么瘦身的秘决,她从来都是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不管怎么吃怎么睡,身材始终这样苗条,真是托上帝的福了。但又不忍伤洋洋的心,撒谎说,体育锻炼必不可少,肉食少吃,不要贪睡……
“……不要在寂寞的时候说爱我……”
洋洋很喜欢这首歌,就把它下载为彩玲了,每次,去餐厅的路上,她都要把许安离的手机插上耳机,听这首歌,她是一个一点没有乐感的人,又偏偏喜欢唱歌,一首歌不知要听上多少遍才能会。可怜许安离的手机,遇到洋洋,几乎是横遭暴尸。
突然,音乐断掉,但很快,做为乐玲的音乐又响起。洋洋接了起来,偷偷听了一下对方的声音,才神秘兮兮的把手机物归原主。
“谁呀?”许安离随口问。
洋洋一脸神秘地笑,明知故问。
“喂,我是许安离,你是哪位?”
许安离把手机贴在下巴边缘,她以为,自己不是听错了,就是耳朵出了问题。所以,她不觉得有什么意外,但是,直到对方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
那一刻,信号停止了传播……
静静的空气。
静静的时光。
静静的等待。
然后,石破惊天般的惊喜:
“……真的是你么?”
依如从前的声音,依如从前的笑声,依如从前……
许安离微微闭了一下眼睛,是想扼制浑身澎湃的血流。是想平静一下晕眩的思维,是想再听对方说一遍——
“米老鼠,我也想你呢!”
路上依然有不断涌向餐厅的学生。洋洋在一边等得有些不耐烦,良久,见许安离收了线,立马插话过来。
“不是周杰伦要约你出去吧,看你那神彩飞扬的德行!跟我在一起一句话不说,原来你这家伙,重色轻友!”
虽然极力否认,可是,许安离脸颊上从苍白到那抹嫣然般的绯红,就是最好的证明,哈,开学这么多天以来,洋洋第一次看到她开心得不得了,许安离的眼神已经把她的心事一览无余的暴露出来。
“对不起,洋洋,我不能和你去餐厅了。”
脸颊开始灼热。
一朵粉红色的合欢花蕊,被微风吹落,飘到许安离的头上,轻轻跳跃了几下,最后,竟然粘在发稍上,不肯离去。映照着她的同样粉嫩的脸颊。
喜鹊在头顶飞过,一路高歌,惹得许安离都想唱歌给它们听了。
“嘘!”洋洋把手指放在嘴唇上,眉飞色舞。“男朋友打来电话约会,何不带我一起去,啊……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帮你参谋一下,你的男朋友是不是爱你!是不是配你的爱,最重要的是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不是花心大少,怎么样,可不要丢下我这个高参……我可是爱情大师……”
“你老公才是花心大少!拜拖哦!改天我请你肯德基好不好?”
不等洋洋接话,许安离已经转身,向相反的方向跑开了。洋洋望着许安离已经远去的背影,生气地骂道:
“重色轻友!有你好看的!”
太阳斜斜地挂在天际。
淡淡的光晕将许安离的身体拉出直长的影子,烙在地上。喜鹊匆忙地飞过天空,用歌声划出嘹亮的痕迹。虽然是黄昏,依然可以听到花开的声音。浪花在不远处,拍打着海岸。让人忍不住想起小时候经常唱的那首《外婆的澎湖湾》
许安离年轻的心,激动得快要跳出心房,一路飞扬。
她不停地向天空吹气,慵懒,郁闷的心绪一扫而光。
身边,所有经过的脸孔都那般可爱,可爱成了向阳花。
——不要在寂寞的时候说爱我……
——我不想让你哭,也不想忍受……
好几首歌都串词了,管她呢,好听,喜欢唱,就该大声唱出来。
——你是享有她的香水味,擦掉一切陪你睡……”
——风带走忧伤。
我要和你重逢,在那苍茫的路上
有你的地方,就是天堂
——
……
许安离,一路蹦跳着,一路唱着歌,引来不少人侧耳倾听,不过,此刻,她的高兴哪里是高兴?在侧脸而看的路人眼中,简直就是——
神经错乱!
高中时,她的歌得过全市的大奖呢。如果小时候,妈妈要是在这方面培养她,说不定,她真的就是李宇春了呢,可惜,妈妈不喜欢她唱歌,认为还是学一点实际的东西为好!这实际的东西就是考上一所名牌大学。这是她小学初中高中压倒一切的任务。
……
但!
那些被离散的时光的间隙,那些青葱的岁月,是彼此带着阳光般手体温度的文字填满。那么多发自肺腹的叮咛,那么多带着希望的鼓励,凝成了那些信件。
他寄来。
她寄去。
抽屉里,有他和她三年来写下的几十封的信件。以淡蓝和水粉色的封皮居多。她用的水粉色,他用的是淡蓝色。
她编了号,整整85封,放在一个透明的塑料盒中。
自从上了高中以后,许安离每天都生活在焦虑和担心之中,压力大得不行,怕考不上理想的大学,怕妈妈失望,怕被人耻笑,十几年的努力化作云烟不说,也无法给自己一个交待,很多女生不知背地里流了多少泪,叹息了多少回,还骂过应试教育——简直就是封建社会的八股文。干嘛要考试啊,谁想念就念呗,不想念的人就是绑在教室里还是收不回心。
许安离也一样。学习的紧张,分数和名次的压力,对未知的恐惧……尤其是班里的一个同学得了忧郁症跳楼自杀以后,让她无法轻松面对高中的每一天。
高中的日子是魔鬼三年。
那些纸质的信,遒劲的手写体,每一封都带着滚烫的友谊和安慰,不早不晚寄到她的手里。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她怎样记好每一天的笔记,用哪种方法学习会事半功倍,以及记英语单词的小窍门。还有,适当的锻炼不仅不会耽误学习,有助于大脑的休息。
果然奏效。
碰到很多难题也会在信里求教他,高一的下学期,她收到六本整整齐齐的笔记本,翻开来才知道,都是他在高中期间记得井井有条的课堂笔记。
笔记上附了一张短信:
——米老鼠,想必你用得着,多少会有些帮助,就寄给你了,让我们一起为未来和理想加油,好么。我期待着你顺利读北外,为你骄傲!为你自豪!
这样的字条有好多呢。数都数不过来。
就是靠着这些安慰,鼓励,许安离走过了魔鬼般的高中三年。如果没有了他那些充满激情与理想主义色彩的鼓励,许安离真的不知道怎么应对这三年呢。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成为她人生的向导。向一条伸向遥远地方的路轨,把她带向理想的彼岸。
那个抽屉,平时一直锁着。因为上锁,所以,有了几分神秘感。有次,妈妈笑着说:什么秘密,连妈妈也要隐瞒啊?
许安离的脸当时就红了。
没有啊。
嘴上否认,心还是砰砰地跳了起来。
其实,信上除了谈些学习的事情,相互的鼓励,就是他大学校园的生活,无非是和哪个男生闹了捌扭,经过一段时间的冷战,最后又是如何如何成为死党的。偶尔也会提一下,班上哪个MM最漂亮,哪一个和他相处得像哥们,还说起过,他们漂亮的英语老师男生暗恋的事情。
简单的一句安慰,哪怕是不经意间的一声叹息,都会让回忆的心溢出满满的温暖。
……
三年了啊,如果单纯地想想,该是怎样的漫长。过去了才知道,和他的三年,在许安离如花的年华中,只不过是花开一瞬的短暂。
像是潮湿的季风,带来丰沛的雨水和夏天,而眨眼间,秋天的落叶就会伤感地在天空和大地间流浪,总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恍然间,长大,长到不再孩子那么小了。
恍然间,那些腻在一起不经意间触摸到一起的皮肤,会突然的害羞,脸红,发烫。
恍然间,她已经从过去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发育成饱满的青春少女了。
本以为青春如漫无边际的沙漠一样,永远都没有尽头,其实,青春也和这眼前的夏天一样,匆忙的盛开后,就日渐凋落了,等自己明白过来以后,青春己逝,回首间,怆然泪下,只剩下回忆,证明,我们曾经来过,曾经有过不曾说出的秘密。
唐李煜终于在周末的这个黄昏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写作,关掉电脑,洗漱,嘴巴上的胡茬已经青草一样茂密地生长出来,男人的轮廓清晰可见。半个小时后,一个温文尔雅,模样讨人喜欢的大男生出现在各位兄弟面前,沈樱春有事,让唐李煜先去花儿啤酒屋,他不知道她有什么事,还是她根本不想去?唐李煜望着沈樱春的目光含满了那么多的不解和疑惑。
“是什么事比我还重要呢?”
沈樱春笑着说:“当然是约会哦。”
“跟谁?”
“这不是你应该知道的秘密。”
“……”唐李煜暗然的眼神将她柔软的微笑撕碎,然后,看着她离去,寂静如斯的心底掠过一阵暗痛。这是毕业以前,她对他迟来的告白吗?剩下的是无法启齿的猜想……
“大哥,为了庆祝你能早日成为我们心目中的蔡子痦,请我们吃国晏吧,四菜一汤既可。”根号2眨巴着眼睛,耸着鼻子,一副多少年没吃过大鱼大肉的可怜兮兮的模样。
秦歌在一边附和:“看在兄弟给你当了这么多天业余老婆的份上,我要一份红烧鲍鱼,一份清蒸燕窝,一份海参汤。”
“你们当我真是唐后主李煜那个权倾一世的皇帝吗?兄弟,你要吃这些,只能把我卖给饭店老板娘啦!还得问人家要不要!”
“……老板娘早就对你有意,可你是流水无情,哎,要是哪天大嫂回了美国,跟她的约翰……”
唐李煜朝根号2翻了翻眼珠。
“乱点鸳鸯。”
一行人浩浩荡荡离开宿舍。为应聘的事,阿风去了上海,大家都兴奋得一阵狂欢。像小时侯过年,发誓狠狠宰唐李煜一顿。机会难得。
完成了处女作长篇小说,另外一件对唐李煜来说同样重要的事就是为一个人接风洗尘。虽然是晚了一点,但,合二为一,也是一件不错的事,这件事令他意外又意外,哈,做梦都没想到呢,3年了,她一定比现在更漂亮了吧。
女大十八变。
不知道她变成什么模样了。
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时,唐李煜以为她在北外……以她的成绩,为她遗憾呢。可能是志愿没填好吧,这种事也见怪不怪,很多人考出了好成绩,却没有如愿以偿进入理想的大学,多数是因为志愿没填好的原因。
大家一起下楼,唐李煜又向他们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在庆祝自己成为作家的同时,也为他小弟接风洗尘。
“小弟还请示我们,叫去就是了,我们顺便多了一个哥们。哪天,馋了让你小弟请我们,走啊!”秦歌擂了唐李煜一拳。
拥着唐李煜,山呼万岁般,去向花儿啤酒屋,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去饭店是什么时间了。
走在校园通往街市的路上,大脑思绪飞扬……… 许安离的笑脸微微绽成了一朵含苞待放的合欢花,娇柔地,妖艳地,幸福地绽放着。
一家规模不大但很精致的啤酒屋。
黄昏没有陷落,黑暗还没有完全涌上来,门前五颜六色的霓红灯竞相闪烁,整个啤酒屋的外面是用桦木装饰而成,在摩天楼群中,花儿啤酒屋以她的清纯,古朴,原始,清新著称。
夜早早地来了。喧哗了一天的城市渐渐安静下来。
灯的海洋。彩色的世界。迷幻般的感觉。
……
老板娘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生,二年前从B大毕业,原来在一家美国大公司工作,半年后,她炒了老板的鱿鱼,自己创业。目前,她已经开了三个连锁店,资产过三百万。被B大请去给学生做过演讲,如何成功创业。
唐李煜和老板娘很熟,酒水经常打折。老板娘亲自迎上来,挑最好的包间给他们。唐李煜把弟兄们让进去,自己站在啤酒屋外面,等人。
女生宿舍,沈樱春匆忙洗脸,化淡妆。
脱掉长裤,换上了一套纯白色套裙,低胸,无袖,立领。上面镶有很多蔚蓝色钻石一样的亮片,这套衣服是她在美国参加父亲的一个商业推广活动时,母亲特地带她去纽约著名的第五商业大道选购的,花了一千二百美金,换成人民币就是一万元啊。
一万元。
要是买土豆,得买几卡车吧,买大米也得好几吨,一百元一件的衣能买一百件,一个人一辈子也穿不了,换在沈樱春身上,只不过是一条裙子而己。除了美国那次商业活动外,再也没有穿它。好衣服也需要环境和心情的。就像跑车要有美女搭配一样。
没有穿的欲望!是因为没有相互匹敌的对手!
妈妈说,她穿上这套衣服才能彰显她的华贵气质和女人味道。今天晚上,沈樱春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套衣服穿出来。她站在镜前,欣赏着苗条的身体,发育饱满的乳房,恰到好处的曲线,都被这套衣服给彰显出来。
徐怡在一旁发现秘密地问:“和谁约会这么隆重?”
沈樱春所问非所答:“好看么?”
“像嘎纳电影节上的章子怡。”
不是恭维,是真心话。
沈樱春脸上闪过一丝狡猾的胜利的微笑。
“恭喜你,二姐,你猜对了!这是奖品。”说着,扔给徐怡一包精美的东西。
徐怡定晴一看,是她最喜欢的原装美国产纯正巧克力。沈樱春挽住徐怡的胳膊往外走,徐怡不明原因。
“我们一起去约会呀。”
唐李煜站在花儿啤酒屋门口。
在过往的行人中,他努力寻找着紧身牛仔裤,短衫,短发,这是他印象中她的样子,或者说,她一直以这样的形象定格在他的记忆里。那个在陌生人面前永远一副安安静静的女生,在他面前,却野得完全是一个不安分的男生。几天来的抑郁心情一扫而光。
青春时期,意外的重逢总是别有一翻滋味,唐李煜甚至隐约地觉得,沈樱春今晚去与别人约会,心里都不那么失落了。
仿佛有暗影,将唐李煜罩住。他兀自转过身,急急看向身后。
一个人出现在他眼前。
一个华光四射的人出现在他眼前。
一个有着风华绝代般容颜的女生出现在他面前。
但!
不是——
她。
唐李煜习惯性眯起眼睛冲她笑了笑,一时心不在焉都没有看见与她在一起勾肩搭背的另外的女孩子。转过头,继续向对面的马路来往的人流张望着。
沈樱春对唐李煜这样明目张胆的忽视有些不满。
“秦歌他们不是在屋子里等我们了吗?”
“你先进去,我在等人。”
“哦,敢情你不是等我们。”徐怡故作惊讶地说:“李煜,不是在等你的旧情人吧。”
唐李煜很不习惯开这样的玩笑,所以,有些不自然,何况是守着沈樱春呢。沈樱春转头示意徐怡先进屋,她在外面陪一下李煜。
徐怡走了以后,唐李煜眼睛望着人流,漫不经心丢给沈樱春一句话:
“你约会的人失约了吗?”
这到底是受伤的语气还是吃醋,沈樱春一时也难以分辩出来。不过,她也不是省油的灯。
“不欢迎我来?还是觉得我在这里影响你发挥感情?”
唐李煜越来越觉得沈樱春这个人不可理喻,莫明其妙!要不是看在今天请大家来的份上,唐李煜真想拂袖而去,只好忍着不快说:
“要是你约会的人失约了,我并不介意充当第三者,做个替代品!”
沈樱春心里当然气啊,但她知道,这种时候吵架,发火,只会让场面失去控制,让事情变得朝对自己不利的方向发展,她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越是这样的时候,越是不能乱了自己的阵脚,于是,她像根本听不明白唐李煜话中的火药味一样,主动挽住他的胳膊道:
“我约会的人就是你,本想回去打扮一下,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结果,你这个臭小子,根本不领情。居然还生我的气!”说话间,她把头歪在他的肩膀上。
唐李煜往外躲了一下,她生生地扯住他的胳膊。吊在他的臂弯中。
本想和她好好的生一次气,十天半月不理她,但是,每一次,沈樱春猫一样柔软地缩在自己怀中,他所有的坚持就会土崩瓦解,他轻轻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嗔怪道:
“你不是不想让我知道你的秘密吗?”
“不讲理,你不是一心想和我分手吗?”
“那不是气话吗?”
“依你的推理,结婚如果吵架,就可以说离婚,守着菜刀,就可以大叫,你死去吧!”
每每这时,唐李煜是说不过沈樱春的,即使他有理,仍然是败将,只好给沈樱春道歉,而他的道歉方式也很特别——用近乎呢喃般的声音哄她,用柔软的嘴唇亲她,这也是沈樱特别眷恋他的原因吧。
宁静柔和的眼神深深地凝视着她。
她也望着他,眼珠黑白分明,对幸福的憧憬从她如雾的眼神中,温润地流淌出来……
他扳过她的身体。揽过她的腰际。怜爱地捉住。
——任她挣扎。
——任她扭动。
——任她娇柔。
任她在他怀中,无助而幸福地陷落。
许安离站在不远处。
已经几十秒过去了。
那么平静地看着眼前正旁若无人发生的一切,看着男生和女生彼此交缠在一起的手臂,身体,开心的笑和彼此柔软的眼神,看着他们放肆地表达着爱。
那一刻。
太阳无声地落入地平线以下,世界回归黑暗。记忆里那个一见到女生就脸红的男孩,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俊的男生,英俊得她快要认不出他了,个子高出了那么多,什么时候学会了讨女孩子欢心,什么时候和漂亮女生在一起不在不知所措地羞涩……那个偷吃自己便当又死活不承认的年轻男孩,在那一刻里,陌生得如同外星人一样。
太阳失去所有的光芒,记忆轰然塌坍。
成为一片废墟,埋藏了年华里最华丽的快乐。嘴角处轻轻的笑意,已经支离破碎。
仿佛感觉到背后有人注视了很久的目光,唐李煜几乎是本能的抬起头,然后,他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沈樱春差点摔倒,她惊惶失措地回过头。
人生真是一场好看的戏呢。
偏偏唐李煜是一个不会演戏的人,而剧中的主角,沈樱春,她倒是很有演戏天份,但,这样的戏,她也是第一次演呢,有点儿——不知如何演好,演得满堂喝彩!
许安离微闭的眼睛慢慢睁开,看到了记忆中那张白净的脸上温柔的笑容,充满磁性的声音,应该是一个22岁的年轻男人了。
22岁。
男人的气息。向她扑面而来。
……
光线那么暗,许安离还是觉得眼睛,像是被强烈的光线剌过了一样。有点儿疼,有点儿伤感,也有点儿不知所措。
却带着微笑。
“许安离,你怎么才来啊,急死我啦!”唐李煜朝她走过来,脸上的尴尬渐渐被笑容取代。伸手在她的头发上胡乱地按了一下,还是从前一样的动作。一点儿都没变。
在那样柔情的动作中,许安离仿佛回到已经被废墟葬的青涩年华里,那个死去的男生又一点点醒来。
死去,醒来。
没有任何的喜悦。
醒来,死去。
没有任何的悲伤。
……
沈樱春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凝望着许安离。许安离很久以后才发现,唐李煜身边的漂亮女生是沈樱春。
她与她的目光。
……相互……打量……。
……相互……审视……。
……相互……挑剔……。
……
站在一边的唐李煜有些莫明其妙她们彼此的神情,就把这种现象归结为老婆看到丈夫和漂亮女孩子在一起就会生出本能的嫉妒,刚想给沈樱春介绍,想不到,沈樱春笑容可拘地迎了上去,主动欢迎许安离的到来。
“沈……沈学姐。”许安离的声音有些打结。
“你们认识?”唐李煜惊讶地问。
“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唐李煜,这句话你不会不知道吧。”此时的沈樱春依旧春风笑桃花般面对着两个人,有说有笑。
似乎她心情很好。
三个人,从外面往包间里走去。
“你的成绩怎么会糟成这样?你不是说,考不上北外你会复读,怎么没信心了?”唐李煜的语气中带着些许的责备和不解。
“……我……”除了这个字,好半天,许安离什么也没说出来。
“李煜,你绅士一点好不好?人家考得不理想,本来已经很难过了,你不要雪上加霜啦!”这一刻的沈樱春比任何时候,都显得善解人意。
“樱春,你当然不会知道,我小弟的理想,做一名优雅的外交官。读万卷书,走万里路,现在到好,B大再有名,也和北外相差万里。将来,找工作都难啊。”
许安离张了张嘴巴,像一个哑巴,想说话,却什么都说不出来。而内心却是大海涨潮一样,一股湿漉漉的水气在瞬间弥漫开来,让她透不过气来。
……
那些曾经无懈可击的亲密无间,忽然陌生得不知怎么表达。只有唐李煜一个人说话,她听。默默的听。那个曾经离散天涯要用书信来想念的人,依然离自己很近,当所有的距离已经成为零的时候,当他活生生站在自己眼前时,许安离觉得,其实,他们是二颗星星,离得很远很远。
他们根本就是两个球体上的人。
穿过走廊,包间就在眼前。
唐李煜站在离许安离一步之遥的地方,侧着身,请她先进,沈樱春一直拉着许安离的手,进了包间。就看到了早已经坐在座位上的人。
秦歌的目光仿佛被烙了一下,但只是瞬间,他在内心里用那句古诗嘲笑自己,多情应笑我,华发早生。谁写的来着,努力想都没想起是谁写的。
就在他沉浸在自我情绪中时,安静的场面已经窃窃私语——
“怪不得大哥会守口如瓶呢。”
“讨老婆就要讨这样的漂亮女生。”根号2永远这副样子,见到女生就这样没心没肺的开玩笑。
……
秦歌白了一眼根号2,根号2知趣地吐着舌头。
许安离看得眼花缭乱,不等说话,就被徐怡热情地扯过去,按在她身边坐下,扫了一眼,发现,除了秦学长身边的矮个男生不熟悉外,今天这几个人,也算得上许安离在B大的‘老相识了’。
许安离几乎没说话,她不知道自己在这些人面前,能说什么,甚至后悔答应来……低头,不安的坐在那里,感觉有目光直视着自己。
“安离,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
许安离抬起头就看见了坐在对面的秦歌,也只是礼貌给他一个微笑,算是回答。
“老秦,别说得这么含蓄好不好,谁听不出来这话中的意思呀,还不如直说,有缘的人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候遇见的,你不好意思,我替你说出来了。”徐怡凑上来,跟着插晕打科。平时她可是 一个不乱讲的淑女,可是,到了大四,即将毕业,淑女也变成了妇女。
同窗四年,秦歌了解徐怡,她不是随便开这种玩笑的人,也不去戳破,任由她去好了。
到是许安离听到这话,觉得很剌耳,说出那样的话也就不难理解,而且绝对超出许安离自己的想像,铿锵有力:
“谢谢你的好意,徐学长,我的爱情上帝早有安排好了,到是你,大四了,还孤家寡人一个,是好男人配不上你还是你配不上好男人?”
徐怡的脸一阵一阵白。
大家都面面相怯,谁都没想到许安离会说出这样让大家尴尬的话来,还好,这时根号2充分发挥了他的‘忽悠功夫’。倒也能令人在尴尬中笑出来:
“原来你们都认识,捷足先登,就把我晒到一边了,喂,小弟,是不是我太矮,你就觉得没有和我认识的必要了?”
沈樱春跟着一唱一和:“小孩儿不许捣大人的乱,等你长大了,姐把全世界最漂亮的美女介绍给你当老婆。”
“可我现在做梦都想有女朋友。”
一通说笑之后,言归正传。
唐李煜拉过站在一边,有些拘束的许安离,介绍给宿舍众弟兄们。
“小弟,许安离,外文系一年级,以后,请多关照。”
“请各位学长多指教,”许安离微笑地扫了大家一眼。
个子不高胖乎乎的男生站起来,深深鞠了一躬:
“我在宿舍排行老三,别人叫我阿三,我不喜欢别人叫我阿三,有游手好闲之疑。因为我个子矮,只好重新取名根号2,虽然暴露了我的身高缺点,但是,这样称呼我比较坦然。现在,小弟,我向你隆重推荐我自己,有事请吩咐。大哥我一定刀山敢上,火海敢跳,再所不辞!”双手扣拳,一副江湖永不忘的哥们义气。
众人笑晕。
唐李煜干干净净的脸,洋溢着温暖的笑容。他举起酒杯。面向大家。要发表他今天的祝酒感言了,果然不愧是作家,文彩就是不一样:
“兄弟们,今天是我双喜临门的日子……”
话刚一出口,在根号2和秦歌的一致煽动下,把双喜改成大喜,又觉得不妥,干脆改成了大婚。
“兄弟们,今天是我大婚的日子。”
众人不是笑晕,而是笑疯,
这哪跟哪儿呀,双喜临门跟大婚搭不上界的,唐李煜说完才觉得是上了根号2的当,但也跟着笑得快抽筋了,才继续下去:“这第一杯酒,为我小弟——”
不等他说完,就被根号2打断:“错!别见到美女都是你小弟,我抗议,是我们兄弟共同的小弟,为她考到B大接风洗尘,干杯!祝她日后大吉大利,我替你说完了,还有什么要补充说明的?”
笑得这酒就快从鼻眼里喝下去了!
许安离第一次喝酒,但也没有拖泥带水之意,干脆得很。然后,她的脸就火烧火燎般的烫了起来。
第二杯酒,是庆祝小说顺利下线。根号2再次抢过唐李煜的话:“下线?美的你,你以为你是生产BNZ还是BMW7系?安离,来,我们一起祝唐李煜成为现代唐后主,祝他春花秋月此时了。”说完,把目光转身沈樱春,意味深长继续道:“沈樱春,你就是他的春花秋月,死啦的明白我的意思?”
“皇军,我大大的明白!”
所有的人都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明日愁。
没错!
明天的事谁能说清楚呢?人生就是这样,计划没有变化快。青春短暂,不如好好的醉他一回,醉也是一种快乐。
碰杯,划拳,猜酒,聊天,包间里,立时乱哄哄起来,酒精是最好的催化剂。
“小弟,能认识你很高兴,为了我们迟到的友谊,我们单独干一杯好不好?”根号2提议,
许安离脸色绯红地看着根号2,头有些眩晕,大概是喝得太急,又是第一次喝酒的缘故。一仰脖,一饮而尽。
不就是喝酒吗?
何况,她许安离今天也很想喝酒,从来没醉过,偿一下醉的滋味也好。人生千般滋味,总要学会慢慢品偿的,否则,生活是很单调的。就像那句话说,只有经历了大难,大痛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幸福,也最能懂得如何珍惜幸福。
那么,今天,对于许安离来说,到底是大难?还是大痛?
刚填满酒,徐怡的杯子挑战般地伸了过来。
不就是一杯酒吗?就算是一杯苦酒,又算得了什么?许安离连犹豫也没有!又是一饮而尽。人活着不就是要这样的爽吗?今天,索性爽到底。
的确,安静的不善言词的许安离,今天,真是让所有的人刮目相看!
秦歌的目光一点也不避违什么,直截了当的落在许安离的脸上,她视而不见,在沈樱春的杯子碰过来时,她依然笑着一饮而尽。
“……沈……沈学姐,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许安离把空了的杯子放在桌子上,又自己填满酒杯。绝对大义凛然的风度。
沈樱春依然笑得优雅,今天晚上穿着襄满钻石亮片裙装的她,在人群之中是如此的脱俗,高贵,也在举手投足时不经意间带着有钱人的居高临下,如果把此刻形容成一个战场,对方也会被她的气势吓得不战而逃,但许安离不是别人。沈樱春点点头,听她继续把话说下去。
“我们真是有缘人。”
“什么意思?我不懂,有话直说。”沈樱春依旧不变的是那高贵的姿势和凌利的眼神。
“我小弟能有什么意思?”说着,唐李煜站起来,走到她们俩个身后,两只胳膊分别搂住俩个女孩子的肩膀,心满意足道:“樱春,安离是想和你成为最好的朋友,这你也不懂呀。”说完,又把脸转向许安离:“是吧,小弟。”
许安离在唐李煜说这话时一直望着杯中的酒。她不能抬头。呼吸缓慢起伏的胸腔,像是吸足海绵的水,用手轻轻一按,就会有大片水渍溢出来。
朋友?
许安离和沈樱春能成为朋友吗?
松开了缠绕的肩膀,唐李煜又不放心似叮嘱沈樱春,好好待小弟,不许欺负她!
沈樱春笑得意味深长:“我会对她好,问题是你……”
唐李煜耸耸肩膀:“难道我会虐待她,可能吗?”
“我知道,你很……”沈樱春漫不经心扫了一眼一直低着头的许安离,顿了顿,显然是在寻找合适的解释:“你很心疼她,这就是漂亮女孩子的好处,走到哪儿都不缺男人的殷勤。我说的对吗?唐李煜?”
“漂亮不是错,总比丑八怪好吧。”
“可是,漂亮的女生,总会让男生犯最低级的错误,这也是人所共知的。”
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今晚唐李煜的话特多不说,也有点儿酒后胆儿大的味道,居然伸手刮了一下许安离的鼻子,如果这也算当着众人的面打情骂俏的话。
“你老公我,是绝对坐怀不乱的男人,樱春,告诉我,你和小弟是怎么认识的?”
沈樱春是有备而来的,但,百密也有一疏,她怎么也没想到唐李煜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问她这个问题。不过,沈樱春就是沈樱春,她的机智和应变能力是一般女孩子没有的。
“有缘的人,总是能够在意想不到的时间地点相遇,难道你不相信吗?”
徐怡带头起他们的哄。
“都老公老婆的相称了,哎,几时当爹当妈?”
哈哈哈。屋顶快笑翻了。
唐李煜当然高兴,小说完成得顺利,女友和青梅竹马的小弟成为知己,他焉有高兴不出来的理由?
人生得意尽欢颜。
米老鼠,我们一起K歌吧。说着去拉许安离,唐李煜最爱K歌了。何况今天心情很爽呢。K吧。沈樱春欢呼雀跃支持,她拿起了另外一支麦克风,房间里,只有两只。
许安离也不知道这种场合是不是该和唐李煜K歌,他是被她拉过来的。
空着手,不知所措,秦歌却跑过来拉许安离,一边拉一边大声说:“不许你现在K歌,你还欠我一杯酒呢。还我还我!”
沈樱春冲秦歌会意地笑。
重新落座以后,秦歌一副讨罚许安离的表情:
“整个晚上,你一直和别人喝得呼风唤雨,也不记得和我喝一杯。是不是我长得很流氓啊。”
哈!嫉妒了!小事一桩!
“你要是真长成流氓那样还好了呢?”
秦歌莫明其妙地看着许安离。
“看什么看,没见过女生长成我这样吧。”许安离眯着眼看秦歌。酒精让她的脸颊微红。
“你刚才那话什么意思?”秦歌所问非所答。
“听不懂?听不懂中国话。”许安离一边说一边哈哈笑。“那我翻译给你,就是你要真长成流氓那样,说不定我喜欢上你了呢?”
“如果我是呢?”秦歌伸出的手轻轻地触摸了一下许安离的手背。冰凉。
许安离把酒杯往秦歌面前一顿,一副江湖大侠派头:“欠你一杯,还你二杯,可以了吧。”说着,自己动手填满,秦歌立马伸出长长的胳膊,把她麻利喝掉的半杯酒抢了过来,啤酒泡沫洒得她满脸都是,她用手背满不在乎地擦了一把。头有些晕,还不至于完全醉。
“喂,你这人好玩。”许安离一只手拿着一只筷子,在盘子上敲打着,“不跟你喝酒,你……你嫉妒,跟你喝,你又不让,你……你到底是想干什么?心疼钱啊?小气鬼!”
秦歌不说话,眯着眼睛瞅着许安离。
喝酒的感觉真好,头晕晕的,眼神晕晕的,思维晕晕的,什么都是晕晕的。
人生晕晕的,青春晕晕的,男人晕晕的,女人晕晕的,眼前的每一个人都是晕晕的。
晕!
身体像是倒翻过来的翅膀,飘飘的,想飞。
音乐何时响起的?迷漫在所有的角落,缝隙里,像流水一样,缓缓的溢出,消失,再溢出。是罗大佑的那首《恋曲1990》
……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流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己匆匆数年
……
许安离在这样凄美而伤感的音乐中轻轻地回转过头,完全不知手中的酒杯兀自跌落,虎珀色的液体四散开来,润脏了洁白的桌布,又一滴一滴的流淌到地下。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经匆匆数年。这就是他和她?就像歌中唱的那样,苍茫茫的天涯路……
是缘份太浅还是太深?
是不懂珍惜还是无法珍惜?
是命运富有深意的安排还是青春本身就是悲喜酸甜的交集?
……
许安离望着前面不远处K歌的他和她。
望着他的黑眼珠,望着他的笑脸。
轻飘飘的旧时光啊,是你没有带走那个纯真依旧的少女还是爱情忘了带她走?
是谁?
是谁?忘了带她走?
……
雾气缓缓漫过许安离的视线,带着潸然而下的泪水,她收回自己的目光,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冰凉的手已经被一双温暖的大手握住。
不知道。
“相见不如怀念。”耳边的声音很理解似的飘过来,轻轻得一抹就会没有痕迹一样,
很久很久,许安离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秦歌。眼里依然是透明的眼泪。
闹到很晚,才结束今天这场夜晕。
沈樱春与唐李煜十指紧扣走出了酒巴,徐怡拉起根号2的手,要他陪她一起去校园里看星星,很久没有这样浪漫过了,根号2不知是计,忽然被徐怡这个平时不苟言笑的大美女所感动,丢下其它人拉着她的手直奔校园。
只剩下秦歌和许安离了。果然,沈樱春把话抢在了前头。
“老秦,安离就由你负责吧。出了事找你!”
唐李煜同样带着微醉,他用手拍了拍秦歌的肩膀,转头对许安离说:
“我最好的哥们……”
许安离想回应他,可是,头晕得厉害,胃里翻江倒海,大概是真的喝多了。
好美的夜色,月朗星希,蜘了在树上轻轻地鸣叫,海风,温柔地拂上脸颊,让人忍不住有亲吻的欲望。这个夏末的夜晚,大街上所有走着的男女全都态度暧昧,亲昵,这是一个淋漓尽致寻找自我与尽情享受爱的年代。
一般来说,初恋的那个人都不是与你结婚的那个人,尤其是大学时代。
所以,没错啊,想怎么爱就怎么爱啊。
唐李煜和沈樱春很久没有在这样的夜色里散步了,明年的此时,大家会流落到哪里?是在事业中起落沉伏?是在为逝去的爱情轻轻舔噬伤口还是又陶醉在新欢之中?同样的月色,但一定不是在这条大街上,也一定不是此时牵手的人。
学长们也这样轰轰烈烈地爱过。也这样海枯石烂地发过誓。这样的承诺有几个人坚持到底了呢? 面临大四毕业,工作选择,人生定位。有多少人在爱情的誓言中孔雀东南飞?
离散,是人生永恒的主题。
在离散中,我们寻找着未知的自己。寻找着我们自以为最好的嘉年华。也应得那句诗,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
望着眼前繁华的灯火,微微醉酒的夜色里,更能让人触景生情,唐李煜的目光从遥远天际的星群间转向沈樱春。
一张微微忧伤的脸。
此时的爱情,于唐李煜而言,就像初春的细雨,绵绵得让他惆怅!凝望着沈樱春,脑海里想的却是——
爱情,是可以打败金钱的,如果打不败,那就不是爱情。
不是不疑惑,当爱,遇到肉体,为什么就放弃了爱情,遇到金钱,肉体又一次挣脱,这都是为什么?唐李煜遇到沈樱春,是哪一种可能的遇到呢?
不知道!
所以怅然。没有人会给唐李煜答案,上帝不能,自己也不能。自己所要的,原来一直是自己也不能掌握和控制的,一份不确定的未来和爱,才使他的心忽然的飘渺起来。
这到底是拥有还是失去?
唐李煜这个样子,传达到沈樱春的大脑里,却成了另外一个意思——
他犹豫了!
他后悔了!
沈樱春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努力地拯救。就像曾经,她努力努力的喜欢,为的是得到他的喜欢,结果,他对她说,他喜欢她喜欢他。
可以吗?
已经拯救过多次了,还再乎这一次吗?
不管此时,沈樱春的心里是多么的难受,她都要做出来给‘她’看,他是她的,他爱她,而不是‘她’酒精与她若有若无的体香,混合在一起,这样的清雅香气,她懂,他最受不了。每一次在一起,他的眼神就会泄露这样的秘密。
果然,如沈樱春所预料的那样,唐李煜的头一点点的低下来。寻找着她的嘴唇,他的嘴唇灼热灼热的,而她的嘴唇却是一片冰凉和潮湿,有些冷,挣扎了几下,最终,被他紧紧咂住。
两个人的影子,在路灯下,重叠成一个。
酒精在体内迅速的作用着。
一股呕的欲望不断的涌来,站都站不稳!胃里像是有千百只手在抓,挠,撕,咬……踉踉跄跄地往前走着,几次显些跌倒,秦歌跑过来,想扶许安离,被她一把打开。
哗——
污物喷涌而出,无力的跌坐在地上。
秦歌拍着许安离的后背,试图让她舒服一点。她讨厌别人碰她,管她,挣扎着站起来。歪歪斜斜,挺直身体,仰头看天上又大又圆的月亮,月亮冲她笑呢,她也冲月亮咧开大嘴使劲地笑。
笑够了继续往前走。在她前面的不远处,那对重叠在一起的影子一直在热烈地纠缠着,许安离的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前方。
……那一幕……
那样重叠在一起的一暮啊!
喧哗的世界像是睡熟的婴儿一样安静,时间停止了,呼吸没有了。树上叽叽喳喳谈笑的鸟儿也停止了玩皮的打闹,看着一对情侣,幸福,陶醉,旁若无人地。
接吻。
这一刻。
世界在许安离的眼中重又陷入无边的黑暗。
沈樱春缩在唐李煜的怀里,那样温情的动作,柔软的眼神,无限依恋的情怀,像是电视剧中的慢镜头,在许安离的眼前无限次的拉长,定格,循环,放大……
最后,只剩下他的嘴唇和她的嘴唇缠绵的揉在一起……
静静的夜色。寂静如斯的心灵,仿佛空旷而遥远得没有任何生命气息的苍穹或沙漠,令人窒息般的空旷,太需要有任何东西把这漫无边际的空旷填满,就好比,使劲地吃饭,把胃撑得一点空隙也没,心灵就不会空虚是一个道理。街角的拐弯处,看不见音箱,但却在突然之间仓促地响起一首孤单的歌声。
……
走在夜里的小妹妹,
我知道你好想有个人来陪
……
是一个年轻男人在唱,很善解人意的歌词,微微嘶哑的歌声,缓缓的曲调,很慢的节奏,低低地倾诉,像是轻轻拨动的琴弦,刹那间就触动了许安离脆弱的心房。
想哭。
歌声还在继续。
……
走在路灯下的小妹妹,
满脸疲惫依旧美丽,
好想有人来追
……
哗—!
不是哭,而是吐!不过,一个道理,哭是眼睛涨潮,吐水,现在,胃很善解人意,连水带饭全都吐出来,体谅眼睛的辛苦呢。一股带着浓烈的酒精气味的污物,倾刻间喷到地上。
用力的往外吐,把过去的一切全都吐出来,吐出来,胃里就空了,心灵因此就会好受一些。可是,许安离忘了一点,人有时是不能了解自己,更不能完全可以掌控自己的。
如果能够,人生就永远不会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青春就不会有那么多无法逆补的遗憾。
一个17岁的女孩子,让她轻松地驾驭人生,驾驭爱情,驾驭男人,这不是跟天方夜谭一样的笑话吗?
许安离能做的,想做的,身不由己的,此刻,除了吐!除了一塌糊涂的晕以外,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们输得起爱情,却输不起自己!我们输得起青春,却输不起明天!
我们输得起现在,输不起未来!我们输得起一时,输不起整个人生。